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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京赶考还分配老公吗?(171)

作者:长鼻子狗 时间:2024-12-13 09:42 标签:甜文 情有独钟 宫廷侯爵 天作之合 成长 朝堂

  这样的公子,难不成家中没有婚配?
  赵父狐疑得盯着叶京华,锐利的目光像是镰刀般试图刺破这个贵公子的面皮,看看他的心是好是歹。
  在他的审视下,叶京华神情纹丝不动,也未回答,而是转而拿出来了一只赤红信封,将里头的宣纸拿出来双手呈给赵父:“这是家慈写的婚书,还请伯父过目。”
  赵父闻言,愣了半响才明白叶京华是什么意思,将宣纸接过来一看,发现上边儿是娟秀的字迹,写了满满一页,右下角还有两个印章。赵父没上过学,大字不识一个,自然也看不懂婚书,但是他认得那两个红印,知道凡是盖了印的,那就是极其正式的东西。
  这是叶夫人亲笔写的婚书,下方是叶夫人与叶执伦的私印。
  当初写婚书的时候,叶执伦是避而不见、百般推拒,但最终还是被叶夫人强行夺了私印盖了上去。
  赵父见了婚书,虽是看不懂,但知道儿子可也是读书人,若此物是叶京华拿来糊弄他的,儿子不可能不知道。他非常惊讶,没想到这位叶大人不仅告诉了家里人,还真是这么正经地来提亲,神情一下子就好看了不少。
  他虽不识字,却还是把婚书翻来覆去地看了几遍,再递还叶京华:“既然你爹娘都知道了,我也没什么好说的。”
  赵父叹了口气,摇了摇头道:“我本想着给小宝娶个能干的婆娘,没想到他没给我相个媳妇儿回来,倒是给你相去了。”
  这话他说得心酸,叶京华听着,也有些不好受,小心道:“伯父可是忧虑子嗣一事——“
  他本想说,若是这般,不如从赵家亲戚中间过继一个孩子来。谁知话还未出口,就被赵父一挥手打断道:“子嗣我不关心。”
  他双手撑在膝头,沉声道:“小宝他娘没福气,去得早,我就小宝这么一个儿子。自他生下来,就是我的命根子,我只要小宝过得好,旁的都无所谓。”
  叶京华闻言,眉目一颤,心下震动。赵父如何待赵宝珠,他都看在眼里,可这位庄稼汉对儿子满腔怜爱还是超出了他的意料。能让一个传统的农户说出不关心子嗣的话,他对赵宝珠之珍爱可见一般。
  叶京华看赵父的目光愈发尊敬,心中还暗暗松了口气。他知道赵宝珠出身寒微,自小吃过许多苦,常常因此胡思乱想,遗憾未能早一点遇到赵宝珠。可如今看来,幸而有赵父这样一个父亲,就算家中贫寒,赵父也定然是将最好的都留给了赵宝珠。
  “小宝那样听话,自小就乖巧,身子又弱,我一直担心他被人欺负,所以想给他找个能干的婆娘——”
  赵父絮絮叨叨地说着,在他心里,细胳膊细腿的赵宝珠就是个水晶玻璃人,只要不在他跟前,赵父一天到晚都悬心赵宝珠在外头是不是又磕着碰着了?有没有人欺负他?
  “没想到他找了你。”赵父说着,将酒碗往桌子上一放,发出一声脆响:“我能看得出来你跟我们不是一路人,我从来不期望小宝能有什么荣华富贵,做什么高官,你说想跟他在一块儿,我只要你一句话。”
  他抬眼盯住叶京华,沉声道:“你发誓,要好好待他,不要欺负他。若来日有什么事,你不喜欢他了,也不能伤害我儿。“
  叶京华听了,知道赵父打心底里还是不信任他。他明白赵父的担忧,故而也没有反驳,而是一口答应下来:“我愿以性命起誓,一生爱护宝珠,除了他再无旁人。若有一日我伤了他,万世不得超生。”
  见他愿意发这么重的誓,赵父也有些意外,旋即神情一缓,抬手在叶京华肩上拍了拍:“算你是个实诚人。”
  他能接受叶京华,也是看着这小子确实有诚心的份上。他不是没长眼睛,自打一见叶京华,便注意到了自家儿子这个’好友’是寸步不离地跟着赵宝珠。两人看着比亲兄弟还亲,做什么都要在一块,就是看个牛,这小子都要在旁边儿守着,像生怕那老牛伤着了他儿似的。原本他还粗心大意,以为就是两个小子感情好,没想到这不是做兄弟,是在做夫妻!
  赵父拿眼睛瞥着叶京华,内心叹了口气,心道也好,找个有担当有力气的男人,能照顾他家小宝。要是找个娇娇弱弱的女娃子,两个人裹在一块儿,叶父真怕两个人日子过不下去。
  “既然这样,你们便成亲吧!”赵父是个爽快人,自己想通了,便一拍桌子同意了这门亲事。
  叶京华面上一喜,当即站起来,要朝赵父拜下去:“岳父请受小婿一拜。”
  “诶。”赵父一把扶住了他,没让叶京华拜下去:“你是我们家的大恩人,我还得拜呢,这样我们就算是扯平了!来,快坐,坐着我俩喝酒——”
  叶京华被他拉着坐下来,这下更是对岳父劝的酒来者不拒。赵父一高兴,早就将赵宝珠的嘱咐抛在了脑后,原本是客人还得顾忌着,如今是女婿,还不得把这小子好好灌一回?
  ·
  另一边,赵宝珠坐在屋里等两人说完,却迟迟没有等到叶京华。在等待中,他刚才喝下去的那半杯烈酒在胃里蒸腾,赵宝珠的头开始发晕,同时又觉得夜里越来越冷,不知不觉之间就爬上床榻,缩进了被窝里。
  被窝里太暖和,没一会儿,赵宝珠就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赵宝珠被一股寒气惊醒。
  他正睡得舒服呢,不知从哪里伸出一双微凉的手,将他紧紧扣住,落入一个温热的怀抱里。赵宝珠模模糊糊地醒了,摸到了腰上的手,哼唧道:“……凉。”
  “凉吗?”叶京华沙哑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同时腰上的手也挪开了:“不碰了,别冷着小宝。”
  赵宝珠模糊地觉得叶京华的状态有些不对,接着突然清醒了过来——对啊,他刚刚还在等着叶京华呢!
  他回头一看,借着月光见叶京华蹙着眉,闭着眼躺在他身边。赵宝珠伸手去摸了摸他的脸,发觉那里的皮肤有些烫:
  “少爷,我爹为难你了?怎得脸这么烫?”他凑上去,像小狗似的耸了耸鼻尖,闻到了一丝酒味:“爹爹灌你酒了?”
  叶京华没睁眼,反手捉住他的手,塞进被窝里:“和岳父……喝了酒……”
  他喝酒不上脸,故而让人觉得海量,实际上已经醉得不清,此时说话都有些颠三倒四,在被窝里握着他的手,低声道:“……岳父说,要我照顾好你……要我们成亲。”
  “爹爹答应了?”赵宝珠,很是高兴,凑过去在叶京华脸上啵了一口:“我就知道,没有人会不喜欢少爷。”
  在他心里,叶京华就是天下最完美的人。学问,人品,姿容,等等一切。
  叶京华感到他靠过来,下意识地抬臂将人圈住,微微抬起眸:“叫我什么?”
  赵宝珠伏在他胸口,没听懂,疑惑道:“少爷说什么?”
  “你该叫我什*么?”叶京华眸色沉沉,因着喝醉了,目光有些直愣愣地定在他身上:“我们成亲……你该叫我什么?”
  赵宝珠先是一愣,接着回过味来,脸颊有些微红,咬了咬下唇,道:“少爷说什么,我听不懂。”
  然而叶京华却没有放过他的意思,喝醉了酒似乎让他变得更加执拗,搂住赵宝珠的手用力将他箍住,紧盯着他不放。
  赵宝珠被他盯得心里发毛,很快败下阵来,主动靠近了些,双臂环住叶京华脖颈,低低吐出两个字:“……夫君。”
  这个称呼说出来,他的脸比醉酒的叶京华还烫。
  叶京华似是才满意了,嗯了一声,将赵宝珠揽入怀中裹住,连腿也要压着。等将人在怀里安置好了,他拍了拍赵宝珠的背,还在他耳边低声道:
  “乖娘子,睡觉了。”
  赵宝珠的耳朵也连带着红了,觉得醉酒的叶京华比平日里还要更让他招架不住。


第96章 太子
  后面几日,叶京华都在赵家歇着。
  赵宝珠一开始还怕家里太寒酸,他住不惯,可过了几日,见叶京华竟像是十分闲适的样子,也就放下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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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完了,非常好看优秀的一篇文! 游客2025-04-02回复
  • 我靠特别特别好看,而且所有人都好有脑子,熬了两天夜看完的 游客2025-03-26回复
  • 挺好看的,感情线很甜,宝珠的升职之路也很爽。我们宝珠是最最最棒的! on2025-02-20回复
  • 看完了小说又看了这个评论之后,我有话说,那些说攻见色起义的,殊不知有多少感情都是由色字起,且不说攻本身设定就有天人之姿,难道人家锦衣玉食的,还不许找个好看的对象吗?且不说这些评论的,自己找对象愿意找个丑的吗?再说,人家开篇就说了,攻第一次见到受,受还是个浑身脏兮兮的乞丐,能将流民收入府中,愿意给他一份工作,已经是很好的了。
    安然 的原帖:
    那些说攻只是见色起意的,因为自己的偏见而忽略了这本书的人性的闪光点,你们扪心自问一下,真的有好好看这本书吗?
            再说回这本书里的小宝,他是一个从四川十万里大山一路向京城考过来的举人,要放在现在置换一下,怎么着也是一市的状元,更别提四川10万里大山他能靠自己走出来步行来到了京城,
    安然 的原帖:
    我想如果评论区要是有四川人可能会对四川的地形感同身受,那绵延的山脉,崎岖的山路,直到现在也阻挡了多少想要求学的孩子,他自己身上是有一种淳朴的韧劲的,他知恩感恩,他靠皇帝当年下发的书读了功名,哪怕是到了京城被叶家收留,锦衣玉食,也没有扔掉那几本旧书,那是他从大山考到京城的根本,这才有他后期向皇帝献旧书的一幕,他做的这一切无外乎都关乎本心
    安然 的原帖:
    就是他真为叶府的富贵迷了眼,他也不会再用心读书。
             文中也提到过,京城是一个贵仆比官贵的地方,那些个家生子见了官至一品的宰相老爷都不必跪,若是有看过《红楼梦》的朋友们可能会有点印象,那王熙凤平时管的,促使婆子还有宝玉黛玉身边的仆从,便多是府里的家生子,王熙凤为贾家呕心沥血,当了自己的嫁妆,为了管好这一
    安然 的原帖:
    大家子付出的心血可想而知,其下场也可以见得,足以看清这些个家生子,即便是主家也轻易拿捏不得的。
             那为什么小宝不在叶府直接谋一个差事,按照他前期的情况,由于他率直开朗的性子,招了叶府不少人喜欢,院士愿意的话,某一个管事的职位或者是哪怕到庄子上做事也比他之前村县的县长威风。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小宝第一个
    安然 的原帖:
    小宝第一个月拿到的月银就是10两,小宝中举后邓云大哥拿出50两去请他们在京城最大的酒店吃饭,后来虽然是三人合请了,但我们反观小宝后期做官,官府只给了了5两银子的路费便可以衬托出这些叶府上的得脸面的家仆们到底过得有多好,更别提书上一开始就说了二两银子相当于是普通人家一家人近一年的开销,
    安然 的原帖:
    这二两银子还是当时小宝仅存的路费,要从冬日花到开春的,哪怕是在京城紧吧紧吧也可以过的下去,然而在京城的客栈里,5两银子只能住一晚,可见其贫富差距之大,俗话说宰相门前七品官,在有权势的人家里,哪怕是个看门儿的也比一些苦苦打拼的平民要好的多。
              那我们还是这个问题,为什么小宝不愿意在叶府久呆甚至考取
    安然 的原帖:
    考取了功名之后便要搬出去住呢?文中已经写的很明显了,这个自百姓中来,又要到百姓中去的小宝,受乡人供给,发誓考取功名之后一定要为百姓做实事,他受皇家恩惠便忠君爱国,他也是寒门子弟,愿意为寒门挣一条通天之路,这一条能够入朝为官,踏实做事的机会,从尤氏一族的事件我们可以见微知著,
    安然 的原帖:
    小宝他有想法,胆子够大,思维缜密,痛痛快快的为乡民斩掉了这一毒瘤,这也是文案上的。从京城来到群乡僻壤,怒判流氓一幕的节点,虽然正文中没有提到文案的那一案,但是我们不妨想象一下平时小赵大人就是这样子,维护百姓,以恶制恶,为百姓出头的好官,虽然在青州一案在最后时有叶二出面,但是1系列搜罗罪证,安抚百姓怒斩尤三尤二,火烧生丝厂,
    安然 的原帖:
    将多余的赋税归还于百姓,及时发现周边乡县勾连,断了驿站无法及时将消息送到州府去,并拜托与他结交的柳大人快马加鞭将证据送去,后来叶二是和州府派来的府兵同时到的,所以可见得,哪怕是没有叶二从中周旋帮忙,我们小宝也是有能力完成这一案的。
    安然 的原帖:
    那些对角色有苛责的人不妨想想自己刚学有所成从学校毕业的时候,能不能像这样独挡一面?更别提我们这样的普通人,肯定不能是尽善尽美,人格无缺的,哪怕是书中的角色也不能,但是我们更应该去着眼他们的闪光点,当看到他们美好的品格的时候,我为之倾心,不免得对自己有些自卑,但见了这样的美好之人,美好之品格后,我愿意称赞他,学习他,面对不足之处,我们批
    安然 的原帖:
    我们批评他,我认为这才是读书的真理,这才能不愧对于一本好书。
             这本书是有很多不足之处,包括我所发现的,例如货物价格虚标,时间节点模糊不清, 内容有些起伏转折不够等等,但是这本书称得上是一本好书,里面的人物各有各的闪光点,无论是有些风风火火的叶夫人,有些莽撞的叶大,
    安然 的原帖:
    还是对君臣关系得心应手,慈爱中不失严厉,十几岁登基并有雷霆手段的皇帝,还有叶府众人,齐嬷嬷,李管事,邓云,方氏兄弟等,还有小宝在京城门口遇到的蓝大哥,还有后来的陶氏兄弟,阿隆,还有那个可怜却自强的翠娘,可能很多人忘记了翠娘,她在青州被尤氏兄弟欺压,导致面上有很长的一道疤痕,
    安然 的原帖:
    但是等到能找到一份差事的时候,他又毫不犹豫的走出来,她的父亲便是那日审理范老狗时第一个站出来的那个男子,翠娘的母亲也是个宽厚的人,看见小赵大人淋了雨便要留下来吃饭避雨,更别提小赵大人后来的义兄柳大哥也是他们一家从后山捡回并照顾的,若不是此举,恐怕他早被山里的野狼狗熊吃了去。
    安然 的原帖:
    这书中的角色要是列举的话还有许多许多,我这只捡了一半儿说,这本书读完之后对我来说言之有物,角色饱满,读完之后角色带给我的心灵上的震撼能让我回味很久,不像有些书读完之后便像风过了无痕,脑子突然变得滑溜溜的,什么也留不下,我本想读完之后写一份好评的,却没想到评论区里面有那么多人,只将眼光放在了角色表面处,甚至目光还带有偏见,
    安然 的原帖:
    不由得写了这么一段评论,用来驳斥那些目光中带有偏见的人,也希望新入坑的书友们能够耐得下心来看这么一本好书,这个作者的上一本书西式鬼宅男仆日常我也看过,构思新颖,即使笔力不足,但是在情节构思,人物设定上仍有非常新颖之处,很有灵气。通过对比这两本书,我发现作者的进步是很大的,而且如此风格迥异的两本书都有各自的闪光点,
    安然 的原帖:
    而且如此风格迥异的两本书都有各自的闪光点,我实在不忍心有人错过,我相信作者在几本书之后一定能成为新一代的大触也说不定。
             况且看完评论区的这些人之后,我也明白为什么有一些风过了无痕的小说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写好评,有些人看书只在于表面,甚至连人物情节,人物性格,世界观都不在意,
    安然 的原帖:
    常常让我看完评论又下水之后看的头昏脑胀,希望大家能多看几本好的小说,常看常新。[抱拳]
    安然 的原帖:
    本段书评共计两千五百余字,是我看见评论区某些评论后愤而所作,若有错漏之处还请大家谅解,另外吐槽一下这个网站的评论功能实在难用,发的我头昏脑涨的[流汗]
    安然 的原帖:
    君肺腑之言,醍醐灌顶。说我心中所想!!
    游客 的原帖:
    赞同哇!!我就想看这样的评论,主角为人真的很棒
    游客 的原帖:
    俺也赞同(。•̀ᴗ-)o这篇文细看有些用词或许有人不喜欢,但是不可否认作者创造了一个很棒的宝珠,也创造了很多有闪光点的角色。
    游客 的原帖:
    说得好这本书确实不错,可惜结尾仓促,应该是可以写到太子登基,国泰民安的,可能作者一时半会儿也想不出要写什么了。
    游客 的原帖:
    赞同!
    游客 的原帖:
    确实,本文遣词造句有些不合适,银钱方面也不足,但人物情节却是极不错的,最大的弊端应该是结尾戛然而止,感觉还有好多好多没写呢
    游客 的原帖:
    确实写的不错
    游客 的原帖:
    为你点赞
    游客 的原帖:
    这是真认真评论的
    游客 的原帖:
    姐妹,太厉害了(手动点赞)
    游客 的原帖:
    对,这本读着很舒服 游客2025-02-02回复
  • 看完了小说又看了这个评论之后,我有话说,那些说攻见色起义的,殊不知有多少感情都是由色字起,且不说攻本身设定就有天人之姿,难道人家锦衣玉食的,还不许找个好看的对象吗?且不说这些评论的,自己找对象愿意找个丑的吗?再说,人家开篇就说了,攻第一次见到受,受还是个浑身脏兮兮的乞丐,能将流民收入府中,愿意给他一份工作,已经是很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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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二两银子还是当时小宝仅存的路费,要从冬日花到开春的,哪怕是在京城紧吧紧吧也可以过的下去,然而在京城的客栈里,5两银子只能住一晚,可见其贫富差距之大,俗话说宰相门前七品官,在有权势的人家里,哪怕是个看门儿的也比一些苦苦打拼的平民要好的多。
              那我们还是这个问题,为什么小宝不愿意在叶府久呆甚至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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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哇!!我就想看这样的评论,主角为人真的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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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俺也赞同(。•̀ᴗ-)o这篇文细看有些用词或许有人不喜欢,但是不可否认作者创造了一个很棒的宝珠,也创造了很多有闪光点的角色。
    游客 的原帖:
    说得好这本书确实不错,可惜结尾仓促,应该是可以写到太子登基,国泰民安的,可能作者一时半会儿也想不出要写什么了。
    游客 的原帖:
    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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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实,本文遣词造句有些不合适,银钱方面也不足,但人物情节却是极不错的,最大的弊端应该是结尾戛然而止,感觉还有好多好多没写呢
    游客 的原帖:
    确实写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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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你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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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真认真评论的
    游客 的原帖:
    姐妹,太厉害了(手动点赞) 游客2025-01-25回复
  • 还好小说里没啥坏人,皇帝不错、太子、皇子都没坏人,宝珠很好 游客2025-01-20回复
  • 我真不喜欢多管闲事的,有点管太多了 游客2025-01-19回复
  • 不行,我实在不喜欢阿隆这个角色 游客2025-01-19回复
  • 前面还行,后面一般,为什么一定要个暗恋的第三者 游客2025-01-15回复
  • 好看死了,最后的皇帝打的那两顿真是舒坦,哈哈哈,攻也被教训了,让他天天strongstrong的 游客2025-01-1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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