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子的为官路 (上)(42)
没有这张脸就好了……
再一次从噩梦中挣扎醒来,这个念头就占满他的脑海。路哥儿已然魔怔了,满脑子只有一个想法,毁了这张脸就好了……
叶君书看到这样的路哥儿,心疼得一抽一抽的,哪还顾得了生气不生气,连忙上前蹲下身子将路哥儿抱住,不住地安慰:“可别说这些不吉利的话,哥哥还在呢,什么死不死的?大哥这不还好好的站在这里吗?乖,别哭了啊……”
路哥儿不停地打嗝,泪眼朦胧的,只依稀能看到叶君书的面容轮廓。
叶君书握起路哥儿的手,摸向脸颊,轻声道,“你看,是热的,路哥儿,大哥不会有事的。”
路哥儿渐渐止了哭啼,不时抽泣一下,心情慢慢平复下来后,他抹抹眼,哑声道:“对不起……”
叶君书轻柔地替他抹泪,“路哥儿,你这是怎么了?告诉大哥,莫让大哥担心,好吗?”
“我……我做了个恶梦……”
叶君书凝眸,耐心的等着路哥儿开口。
路哥儿不自觉抓紧叶君书的手,哑着声音断断续续道:“我梦到三年多前我得了急病,病得很厉害,辗转卧榻半个多月也不曾好转,大哥为了照顾好我,无暇顾及五娃六娃,就将他们送人了……
我的病断断续续到入冬才好转,大哥没有时间开课换粮食,所以日子过得很清苦……但是日子还是过得下去,也没受什么委屈……
后来我们出孝了,没多久就听到消息说收养五娃六娃的那家生了个儿子,此后五娃六娃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大哥听闻后想把五娃六娃接回来,但是对方怕落人口舌,不肯将弟弟还回来,我们只得私下照顾弟弟们。
那时大哥一直想考上秀才,想让我们日子好过点,便时时去讨教功课……有次大哥带我和二哥去县城……就在大哥去办事的时候,我就被那个二爷直接掳走了,二哥为了追回我,当场就被打到了头,不治而亡……
……大哥想讨回公道,想要带回我,可是县令大人判二哥是冲撞贵人,死有余辜……大哥求助无门后就想去告御状,但是路上遇上劫匪,被乱刀砍死……”
路哥儿至今还记得,那个嚣张的二爷不屑地对他说出这个噩耗时那副倨傲嘴脸,他浑身发颤,两眼发红,仇恨的种子在骨血里长出参天大树。
温热的手掌覆上路哥儿的眉眼,叶君书越听就越平静。
“勤哥儿呢?”
“……大哥将勤哥儿送去舅舅家,但是舅姆,怕惹祸上身,直接将勤哥儿送到二爷的府上……”
路哥儿无声哭泣,抖着唇道,“我不知道勤哥儿发生了什么,只知道他没两天就没了……他本可以躲过这一劫的……”
他好恨啊!他无法原谅,舅姆竟会做出这种事,就算是怕麻烦,直接将勤哥儿送去其他地方也好,起码能活着,但为什么偏偏亲自送到已经杀了他两兄弟的刽子手手上……
他最无法原谅的,就是自己,一切祸患的源头……大哥才十五岁,二哥才十二岁,勤哥儿才六岁……人生还没开始就没了……
他们几兄弟,最终只有五娃六娃还活着,即便后来收养他们的那家人也怕招惹麻烦,将双胞胎送回叶家村,性子也变成怯怯地,沉默寡言到似乎没有存在感,起码还活着。
也幸好,后来有位好心人收养了他们,教他们读书识字,练武学艺,总算有个好结局。
叶君书缓缓将路哥儿抱进怀里,他道,“傻孩子,梦和现实都是相反的,你看,五娃六娃没被送走,没被虐待,性子古灵精怪的,养得也白白胖胖,有时可闹人了。
你没在县城被掳走,小山没死,大哥没死,勤哥儿也不会死。”
“真……真的吗?”路哥儿不敢置信。
“当然!”叶君书看着他的眼睛,坚定道,“相信大哥,我们都会好好的。”
他揉揉路哥儿的头,顺顺及肩的头发,“往后,可不能再做傻事了。你若是毁了脸,那不是更惹怒那些人吗?”到时恼羞成怒,反而更加麻烦。
最重要的是,在这个相貌有点瑕疵就是十分丑陋的年代,这张脸若毁了,那么这个人的一生也算是毁了,叶君书怎么舍得,路哥儿将来活在别人异样的目光下?
路哥儿默默点头。
第43章 第四十三章
路哥儿一大早闹的这一出, 可把叶君书吓到了,他怕自己一个没注意,路哥儿就又想不开,再做傻事, 便时时放在眼皮底下才能安心一点。
此时此刻, 叶君书哪里还不知道, 路哥儿所说的噩梦,其实就是上辈子发生的事。
如果他没有现代的记忆融合,如果路哥儿当时病情危急没有醒来,那么几乎百分百的可能, 双胞胎最终会送人。
然后事情就如路哥儿所说的一切发展……
叶君书肯定了一件事,在他两份记忆融合的那天, 路哥儿重生了!带着前世的记忆重活一世,回到他重病难愈的那天。
如此一来,路哥儿表现出来的种种违和之处就能解释的通了,叶君书之前也有过疑惑, 只是一直没有去深究。
如此不同寻常的奇事,如果不是亲身经历,即使说出去也没人信。叶君书总不能无缘无故就问路哥儿,他是不是带着前世的记忆吧?
然而他是怎么知道这种离奇古怪的事?难道他要说他也拥有两世的记忆吗?
当然不会,多出的那份记忆, 可以说是他唯一的金手指,叶君书这辈子都会烂在肚子里,谁也不会说。
再者, 他的记忆和路哥儿不一样,万一他误会他不是自己的亲大哥而是占了他大哥孤魂野鬼怎么办?融合了两世的记忆,叶君书早就把他们当成自己的前世今生了。
他也曾疑惑过,自己为何会有如此际遇,如此想来,前世的叶君书应该是死得太惨,太不甘心,然后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们都重生了。
前世的叶君书应该是死不瞑目吧?作为长子,有负父姆所托,只能眼睁睁看小山凄惨地死去,连个公道都无法讨回,路哥儿……
还有件事叶君书一直很在意,路哥儿从头到尾都没说到自己如何,真的是只字不提。但是他想,背负着害死兄弟的罪恶感,路哥儿一定活得很辛苦,而且结局也不太好……
叶君书想想就十分心疼,死去的人一了百了,活着的人最是痛苦,路哥儿到底经历了多少磨难?
他和路哥儿在同一个时间重生了,只是不知出了什么差错,他觉醒的是现代的记忆,路哥儿是前世的记忆。
叶君书想到,怪不得原身留给他最大的执念,不是去考科举出人头地加官进爵,而是护好弟弟们,让他们平平安安长大。
他原以为这样的愿望很容易达成,然而实际上却并不容易。
他被这个小县城平静祥和的表象给蒙蔽了。他忘了,这是个尊卑分明的封建朝代,士农工商,阶层分明,平民百姓的命不值钱,奴仆的性命更不是命。
仅仅一个冲撞贵人的罪名,就能把人活活打死,老百姓敢怒而不敢言。
自古民不与官斗,贫不与富争。叶君书无比清晰地认识道,自己正处于社会的最底层。
他无权无势,如何护得了弟弟们周全?
叶君书看向路哥儿。
他们的阿父阿姆,长得都不差,而他们兄弟几个,颇得遗传。他五官肖父,轮廓线融合了阿姆的柔和,属于俊逸型,小山则完完全全像阿父,长得比较粗犷,性格憨实。
勤哥儿相对来说比较平凡,只隐约看得出有几分阿姆的影子,可能由于刚学说话那段时间对他关注不够,显得反应迟钝,有点傻傻呆呆的。
双胞胎还小,暂且看不出什么,全身上下都是白白胖胖肉肉的,只是他们的底子不差,只要不长歪,颜值也差不到哪里去。
而路哥儿,是他们兄弟里长得最好的,不仅融合了阿父阿姆的优点,甚至青出于蓝胜于蓝,将所有优点优化了好几分。
路哥儿的五官很精致,组合起来总有种说不出的气质味道,粉雕玉琢的,带着点婴儿肥,可爱得让人忍不住想抱回家。
等以后长大,颜值完胜现代无数小鲜肉。
叶君书没到外面看过,不知其他地方的哥儿如何,但他知道,整个县城里,还没有哪家哥儿比他家路哥儿更出色的。
如果路哥儿被不怀好意的人盯上,他根本没能力护住,就好比现在……
“大哥,你把我交出去吧。”路哥儿知道大哥的烦恼,他也想了很多,思来想去,路哥儿做出一个相对来说最有利的决定。比起让哥哥们又受到伤害甚至死去,他宁愿自己一个人受罪。
叶君书已经将昨天的事和路哥儿说了下,这么短的时间内要想出个好的应对方法,无疑在为难人。
路哥儿看大哥不时露出凝重的表情,就知道他还没想到办法,他想,牺牲他一人,让哥哥弟弟们平平安安的,他是愿意的。
叶君书捏捏他柔嫩的小脸,“说什么傻话,大哥是这样的人吗?”卖掉弟弟苟且偷生?他还有脸活在这世上吗?
但是要如何才能渡过这个难关?
叶君书的脑中有什么想法一闪而过,但没来得及抓住。
孩子们已经在屋里屋外玩闹,叶君书现在拘着他们不让出门了,有大哥在身边陪伴着,五娃六娃几个也不愿意出去,时不时要过来黏一下叶君书。
叶君书看到孩子们天真无邪的笑脸,沉重的心情微微放松点,他想守护的,就是这样的笑容。
叶君书不敢想象,若是这些孩子落得上辈子那样的下场,他会不会发疯?
实在不行,只能走下下策,跑路了。
叶君书望着安静地坐在一边的路哥儿,就连侧脸看着都那么可爱,幸好没被毁掉。他辛辛苦苦养得白白嫩嫩的小白菜,绝对不能被畜生给糟蹋了……
等等!
叶君书突然灵光一闪,他猛地站起来,心绪一阵翻涌。
怎么会没想到呢?!
既然是路哥儿这张脸引来的灾难,那就毁去这张脸就好了!
只是他想的那种毁去,不是早上路哥儿那般直接用刀划伤这种简单粗暴且会留疤的伤口。
叶君书想起前两年他跟着李叔到森林深腹时,他曾不小心碰到过一种十分特别的草。
他沾到那种草的那些皮肤,起了一块块斑斑点点的类似荨麻疹症状的红疙瘩。
李叔称呼这种草为类疹草,并不常见,甚至十分稀有,且只生长在这种深山野林人迹罕见终年没有日光的山缝处,除了一些见多识广的大夫或许会听闻过,寻常人根本不知道也不认识。
这种草引起的皮肤症状不痛不痒,只是看着有点恐怖,为此他那段时间都不敢露出手臂,手背也包得紧紧的,怕吓到孩子们。
幸好这个症状半个月后就慢慢消退,且没留下任何后遗症。
叶君书欣喜若狂,他一拍额头,之前怎么没想到呢!
有了思路,他心里迅速算计如何才能让对方相信路哥儿是真的得了急性荨麻疹,而不是他们为了推诿才这么做的。
上位者多是疑心病重,直接告诉他们肯定不行的,还会惹来怀疑,叶君书的脑子飞快地转动,一个个演算推翻又重序。
即使这么做可能会惹得对方恼羞成怒,但比起坐以待毙,叶君书还是想赌这份可能,只要有超过五成胜算,他就敢一试!
“路哥儿,大哥想到办法了!我这就进山一趟,你们就在家里哪儿也别去,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