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都在我脚下[快穿](160)
是那种集合激动难耐、热情高涨、大快人心与崇拜仰慕的情绪于一体的疯狂。
他们根本不会谴责手段残暴,毫无人性的杀手,只会不断地为这个不知名的杀手讴歌和赞颂。
“干得漂亮!”
“好极了!实现了我对LTP所有的暴力想象。”
“希望我们的世界可以多几个这样的英雄。”
“他不是什么罪犯和杀人狂,看到了吗?他杀的全是该死的最恶臭的LTP,与其说他是杀人狂,不如说他是正义之士,见义勇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客,甚至是英雄。是的,他是英雄,他杀死了那些畜生,就等于保护了孩子,他是孩子的保护神!”
“听说对于那个网站,各国警方已经开始合作准备捣毁了,但是我还是期待第三个。”
“同样期待第三个,靠警方?有屁用啊,靠他们抓到之后关个一两年放出来继续危害社会吗?这些ren渣就该死,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第三个,期待第三个!”
“我国警方已经和棒子国的警方联手调查这两个畜生的案子了,警方一直说什么就算他们是LTP,也不应该被动用私刑,我呸,要我知道这两人是这样的渣滓,我也分分钟拔出我四十米的大刀把他们砍个稀巴烂。法律?法律有用吗?法律保护了那些被伤害的无辜的孩子吗?法律给了这些受害者公道吗?没有,法律在保护该死的罪犯。”
“法律不能保护我们的孩子,那么我们自己来保护我们的孩子!”
“对!我们自己保护我们的孩子!”
在类似言论甚嚣尘上的时候,理智的网友们已经纠结到食不下咽了,即使他们一遍一遍地强调——“你们这样的想法很危险,法律虽然存在不足的地方,但是这也绝不是杀人狂杀人的理由,不论对方是不是LTP,不论法律对这些犯罪行为的惩戒力度有没有达到公众们想要的程度,法律就是法律,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如果法律的尊严可以被挑衅,那么法律的公信力度会大大打了折扣,我们的秩序就会遭受破坏,为了图一时之快而造成无序的暴力的狂欢,这是你们想要的吗?”
也有些有着公信力的相关人士企图要力挽狂澜:“我希望大家可以理智一些,虽然我也很认同这些LTP应该遭受惩罚,但是这绝不是动手杀人的理由,无论如何,杀人就是犯罪。我们要冷静下来,仔细地思考一下,就算那两个LTP该死,可是谁又能保证他杀的人就是绝对该杀的人呢?现在人人都在叫嚣着第三个为什么还不出现,那么谁又能保证第三个也是该死的LTP,就算第三个是,第四个是,那么第十个呢?第一百个呢?如果他杀了无辜的人,而已经麻木的我们,却还在为他的行为而狂欢,你们不觉得这非常可怕吗?”
这些看得更高思考的更多的人忧心忡忡:“我真的很担忧,昨天晚上整整一晚上没能睡着,我最害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在受害人的身份被曝光后,公众认为受害人死有余辜,反而将杀人犯捧上了神坛,在这种失去了理智的狂欢当中,马上就会出现一些模仿者,毕竟人类生而慕强,血腥武力暴力都是人类最原始的追求,当模仿犯罪的人越来越多,我们的秩序就乱套了,我们谁能保证,所有被杀的人,都是该杀的呢?”
然而理智的人总是少数人,多数人依旧狂欢地等待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
而公众们期待的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第六个第七个……第二十三个,通通如期而至,不曾失约。
对与错的界限已经模糊,强烈的道德意识冲破了法律屏障,人们迎来了压抑过后的狂欢,他们早就想让那些该死之人死无葬身之地,如今,终于有人实现了他们心中的渴望而出现了。
毫不留情地惩戒恶人,就像是神灵一样出现了,带着万丈光芒,要将一切罪恶都灰飞烟灭,这如何叫民众不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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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被全世界民众称为“儿童保护神”的同尘君,正骑着自己改装后的自行车,载着绑着小马尾的姑娘在别墅区中转圈,小姑娘怀里还抱着一只金毛小狗。
“叔叔、叔叔,为什么他们都看不到你呢?”温明逦欢快地仰着脸吹风,顺便问。
同尘君沉吟了一会儿,一本正经地说:“因为他们太笨了,只有聪明的孩子才能看到我。”
金毛犼没能忍住,笑了出来,桀桀个没停,而温明逦对于这句话深信不疑,并且非常骄傲地抬高了小脑袋:“那元宝是最聪明的孩子!”
艰难地把怀里的金毛犼举了起来吹风,大声又笃定地说:“静静也是最聪明的孩子!”
逛了一圈,同尘君去停车,温明逦抱着金毛犼进屋子,路过那群保镖的时候,忍不住露出了怜悯的小眼神,有模有样地摇了摇头:“太可怜了。”
保镖:“???”
温明逦认真地点头,有爱地鼓励:“没关系,就算不聪明,也可以更加努力,加油!!!”顺便挥了挥毛茸茸的狗爪子。
保镖:“……”小姑娘今天,怎么有点怪怪的。
同尘君宛如主人一样优哉游哉地晃进了温如瑾的书房:“和光,今天要我去杀人么?”
他嘴里说着“我去”,但是他从未亲自去,蝼蚁罢了,挥挥手送点煞气就足以让他妈生不如死了。
温如瑾没有回头,看着窗外宁静祥和的天空,仿佛看到了那即将被他连根拔起的罪恶,以及,因他而滋生的——无序。
第131章
由于在现实生活中,法律总是距离尽善尽美有着难以跨越的鸿沟, 在那些突破人类底线的罪恶肆意伤害无辜者的时候, 尽管法律和法律的执行者们已经给出了惩戒,但是大多数时候, 这些惩戒比起犯罪者对无辜者的伤害显得苍白而无力, 甚至有些可笑。
法律总是无法给出受害者以及旁观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于是人们心中渴望出现一个超级英雄, 可以识别出犯罪份子, 并且毫不犹豫地给出最严厉的惩戒,直接终止他们继续作案的可能。
这样的渴望, 从古至今从来没有断绝过。古时候, 人们将獬豸奉若神明, 因为獬豸可以轻而易举地判断出谁是罪犯,并且以角将其撞死,无故施害于人的罪恶之徒的死亡, 才是对受害者最大的宽慰,所谓杀人偿命不过如此。
直到现代社会, 人们对于这个犯罪成本低的社会依旧心怀不满, 并且渴望“獬豸”之流的出现, 于是有了无数超级英雄的影视节目, 拥有特异功能的超人、身披铠甲的勇士、嫉恶如仇的修士, 仗剑天涯的侠客……
超级英雄以各种各样的形态出现过, 或者是獬豸之类的神兽, 或许是披风招展的超人, 或者是铠甲凌冽的勇士,或者是劫富济贫的侠客,可是不论他们的形态如何变化,都在反映这一个亘古不变的遗憾——对罪过之人的惩戒,远远达不到民众心中的及格线。
以至于冤屈不得声张的苦痛无限延伸,贯穿古今,失去亲人的悲痛伴随活着的人一辈子,死者可能遭受非人的折磨,人类打心底里是认同同态复仇法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虐杀他人的罪犯被安乐死,在受害者和旁观者看来尚且可笑和不平,倘若废除死刑呢?再表现良好一点,就能减刑,甚至重返人类社会,隐藏在普通人中,随时都有再次作案的可能。
圣人有言:“不患寡而患不均。”
在废除死刑的国家,连环杀人之后的杀人狂魔尚且不用付出生命的代价,这无疑是最不公平的体现,是那些死去的生命太过卑贱,还是这条腥臭的烂命高贵万分?
在众人愤懑抵达了极点的这时候,有人宛如圣母一般降临——“原谅吧孩子,世界是充满爱的啊。”
原谅NMB!
这是大多数人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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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在这个映射着各个世界同样问题的小说世界中,温如瑾成为了一个“超级英雄”。
为他执行的人被称之为“儿童保护神”。
可是温如瑾清晰而明确地知道,他从来不是对地,他在犯罪,是的,尽管对这些低级位面的法律有着诸多不满,但是让温如瑾觉得自己犯罪的并不是违反了法律,而是打破了秩序,造就即将出现的混乱。
秩序有多么重要,他比任何人都明白,他在自己原本的世界,一生都在和“秩序”两个字打交道。他的出生,就意味着打破旧秩序,而在毁灭了旧秩序之后,他又将其一生奉献在为“新秩序”的开疆拓土和日常维稳之中。
没有任何一种秩序是完美无瑕的,不论制定秩序的人想得有多么完善,总会有顾及不到的地方,总会有难以下定论的点,所以秩序是需要不断完善的,秩序的完善之路永远都不应该停歇,而作为秩序的直观表现,法律同样。
毕竟几十年前的人没有想到,现在的人动辄拥有上百万的资金,所以破坏了价格高昂的公共设施之后,用几十年前2000元赔偿为上限的法律来裁决,显然是不合理的。同理,曾经的孩子大多发育速度远远不如现在的孩子,以年龄为界限判断其是否应该负责,显然有些无力。
正如同现在的人们无论如何也不会再遭受“梳洗”“车裂”等等古代酷刑一样,刑法是应该与时俱进的。
可是这个社会的法律更新换代实在太慢太慢了又太难太难了,它早已远远落后于整个社会的发展,并且迟迟不愿前进。
纵观人类的历史,温如瑾发现,每一次秩序的巨大飞跃都是人类以自身无数的鲜血淋漓浇灌而来的。商鞅变法时,于渭河边上一日处决七百余人,渭河化作血水,人们哭嚎不止,律法的威严却就此确立了。一部反映现实极端罪恶的电影改变了一个国家的法律,终于提高了对伤害女性和残障人士的惩罚,并且废除了“可以酌情减轻惩罚”这一条,是电影改编了法律,还是电影背后的鲜血淋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