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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音乐之王[重生](129)

作者:莫晨欢 时间:2019-12-04 10:13 标签:强强 重生

  “被仇恨蒙蔽了心”的德兰轻轻哼了一声,小声说道:“兰斯特竟然和爱娜联手进行演出了,这两个家伙真是太坏了,他们想靠这种卑劣的方式获得胜利?!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戚暮低笑道:“但是他们确实演奏得很不错。”
  高大直接的瑞士小伙眼睛一瞪:“小七,你怎么能这么夸我们的敌人呢?!你们华夏不是有句话……诶是怎么说来着?反正就是什么不说自己好话,反而去夸敌人,这样是很不对的!”
  戚暮抬眸想了想:“涨他人士气,灭自己威风?”
  德兰用力地点头:“没错,就是这个!兰斯特这家伙太可恶了,知道自己没办法超过你,就要带着爱娜一起来!哼,他们两个联手肯定会让评委感觉更出色的,真是太卑劣了!不行,小七,我们也来合奏,我们一起打败他!”
  戚暮颇为无语:“……你这次演奏的也是《春天》?”
  德兰一下子蔫了:“不是……”
  戚暮哭笑不得地看着这个浑身上下散发着“好难过为什么我没选择《春天》”的瑞士小伙,他轻声安慰了对方几句后,德兰便满血复活地又开始咒骂这群“卑劣”的小人了。
  这次戚暮抽签的顺序比较靠后,因此当小提琴系的大多数人——包括德兰——都进行了自己的演出后,他才出场。
  这个时候几乎所有的学生都进行过了自己的表演,评委和观众们的注意力也不再全部集中在舞台上。
  这样的情况对于任何一个演奏者来说,都是非常不利的。甚至如果水平差点的话,评委都不会耐心地将他的每一个音都听完,只会草草地给一个普通的分数。
  但是当戚暮拿着自己的小提琴上场的时候,舞台下原本略显嘈杂的声音却忽然地静住了。包括十位评委在内的所有观众都认真地看着这位“声名赫赫”的黑发青年,舞台下也传来细微的讨论声——
  “这就是戚暮?”
  “听说他的水平很不错啊,不过上次伦敦爱乐给他抛了橄榄枝,他倒是拒绝了。”
  “嗯,我也听说了这件事,不过好像这次也有很多乐团是专门为他而来的,不知道他的水平到底怎么样啊……”
  ……
  这些低声议论的声音,并没有扰乱戚暮的思绪。
  在明亮的舞台灯光下,他淡定沉着地将小提琴架在了肩膀上,正打算提起弓、还没动作,忽然便听到观众群里传来一阵倒吸气声,甚至有人直接发出了感叹——
  “上帝啊!那是……那是谁?!”
  听着这样古怪的话语,戚暮惊讶地抬头看向舞台下方,只见这些刚刚还议论个不停的观众们此刻纷纷将视线集中在了他身后的方向,各个双目圆睁,仿佛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
  戚暮的心中陡然有一种奇怪的预感浮现,当他转首看过去的时候,视线在触及到那个男人的时候猛然顿住,刚举了一半的琴弓也僵硬在了半空中。
  “那是奥斯顿·柏特莱姆先生?!!!”
  
  第一百二十五章
  
  宽敞高耸的音乐厅舞台被七八束明亮的聚光灯打亮,在这样耀眼的舞台上,一个俊秀漂亮的青年正将一把小巧精致的仿制斯式琴架在自己的肩膀上,但是他却没有拉琴,反而是转首看向了三角钢琴的方向。
  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提供学生进行测评的钢琴是一架九尺的贝森朵芙三角大钢琴,这样一个庞然大物傲慢霸道的横在舞台的中后方,几乎需要三四个中年男子才能挪动。
  因此,在其他学系的学生进行演出的时候,这架钢琴便安静地摆放在那里,只有等到测评结束,才会由工作人员将其移开。
  宽阔的音乐厅里安静得连一根针落地的声音,都可以听见。所有人都瞪大了双眼惊讶地看着那个坐在钢琴后的男人,仿佛不敢相信自己到底看到了谁。
  而对于戚暮来说,就已经不是“惊讶”可以形容了,而是——
  惊骇。
  前一秒他还认真地准备着演奏,但是下一秒、他一个转首,便看到了这个本来应该在千里之外的男人!
  给戚暮惊诧的时间并没有多久,只见闵琛抬起右手食指,轻轻放在了自己的鼻前,然后再指向了呆怔着的青年。
  这样一个简单的动作让戚暮倏地明白过来,在全场的寂静中,两人相视一笑,接着戚暮果断地转过头,下一刻——
  低柔悠扬的琴声便从琴孔里倾泻而出。
  小提琴的声音就仿佛是一汪暖暖的温泉水,将秋日里的萧瑟驱散开去,铺开了一张春日美丽的画卷。那琴声轻快柔美,每一个音符的跳动都是极其轻松的,好像有精灵在琴弦上舞动。
  伴随而来的,是钢琴清越温和的回音。
  贝多芬的这首《春天奏鸣曲》,是一首钢琴与小提琴的合奏曲。戚暮在一开始练习的时候就只准备了第一乐章和第四乐章的演奏,一段是轻快的快板、一段是悠扬的回旋式,美妙动人的琴声双重奏响,在宁静的音乐厅里回荡。
  这是一段钢琴与小提琴的低声私语,两者温柔地回应着对方的声音,宛如一对密友、又好像一对情侣,充满着勃勃的升级和澎湃的热情,将春天的气息传播给观众,让所有人都感受到仿佛春风抚摸般的温暖。
  舞台上,青年白皙修长的手指被灯光照亮。那灯光实在太过刺目,让台下的人无法看清那手指的动作,只能听到流水般的琴声不断地响起。
  而在戚暮的身后,闵琛的动作完全被钢琴庞大的身躯挡住。他神情淡定地垂眸望着手指间的动作,时不时地抬首看向不远处的青年,那目光柔和包容,被黑色的钢琴琴板遮挡住,让普通观众无法看清。
  小提琴忽然低声奏了一句,钢琴便低低地回了一声;小提琴忽然激昂地舞动起来,钢琴便顺着它的步子,欢快地奏起了乐。
  曾经有人这样评价过贝多芬的《春天奏鸣曲》:“这首曲子并没有太高的难度,也没有多么晦涩难懂的感情,但是如果想要让小提琴的声音与钢琴完美地融合在一起,那么这场演奏……一定排练了很久。”
  而如今,台下的观众们也都是这样地认为着的。
  他们欣赏着这样一出优美委婉的演出,为那琴声而赞美,有的甚至眼前都浮现起了独属于春天的绿色。虽然没有说出口,但是很多人的心中早已不约而同地想到——
  『这首《春天奏鸣曲》,一定排练了很久的吧?』
  任何一首乐曲,只要是有两个以上的人演奏,那必然是要提前经过排练的。即使是节奏和旋律完全一样,在经过事先的排练前,合奏的双方也无法保证自己是否能够与对方的音乐融合。
  比如这个时候小提琴声应该稍轻,让钢琴吟唱低缓的旋律;又比如那个时候小提琴应该急促一些,让钢琴赶紧地追赶。
  没有事先排练过就达到这样顶尖的水平?
  说出去连德兰都不会信的好吗!
  但是……只有戚暮和闵琛自己知道,这样一曲近乎完美的《春天奏鸣曲》,是他们之间的第一次合奏。
  然而就好像真的曾经在一起演奏过上百次一般,当闵琛忽然按下一阵和弦时,戚暮立即心领神会地加快了自己的速度,而当戚暮猛然间用改编的跳弓演绎出一段音节时,闵琛默契地以滑音对应。
  明明这首曲子已经被戚暮改了几个小部分,但是就算是中途出现了这样的变故,男人也能非常自如地将其承接下来,并且在原本改善的基础上,更为突出了小提琴高昂优美的音色。
  当全曲进行到最后一段和鸣时,场下的众人早已被这互相对唱着的琴声所鼓动,而等全曲结束后,当第一声“Bravo”出现后,从未有过的热烈掌声轰然响起。
  到这个时候,在一片雷鸣似的掌声中,终于有人倏地清醒——
  “刚才……我好像真的听到了春天的溪水声啊!”
  “没想到居然是《春天》啊,真的让我看到了一场美丽的春天啊!”
  “这首曲子已经完全演奏出了学院之上的水平,就算是放到世界一流的交响团进行演出,都完全没有问题吧?!”
  ……
  当然,也有人的关注点与这些纯粹欣赏的观众截然不同——
  “居然是由柏特莱姆先生给这个戚暮合奏?”
  “这也太荣幸了一点吧,这哪儿是合奏……我怎么觉得这个小提琴的琴声甚至隐隐地比钢琴更为出色一点?小提琴完全是这首曲子的主角啊!”
  “柏特莱姆先生刚才好像刻意用了伴奏的样式,但是没想到真的有一个这么年轻的学生,能够拥有与柏特莱姆先生合奏的气势啊!”
  “这也算是一种气场吗……?”
  ……
  一般说出这种话的,都是世界各大乐团的成员。他们今天特意来到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的测评现场,为的就是发现好苗子、收纳进自己的乐团内,吸收新鲜的血液。
  很多人在戚暮开始演奏前还想着是不是要邀请他进入自己的乐团,但是当他们看到那个男人忽然出现在了钢琴后、甚至和这个青年合奏了一曲《春天》后,他们恍然大悟——
  “原来早就被柏爱收去了啊?那我们还抢什么啊!”
  当然,真的是没有人想要再抢了吗?
  在“柏爱首席指挥就站在舞台上、神情淡漠地看着台下众人”的情况下,纽约爱乐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胡克先生“胆大包天”地向舞台上的青年递出了橄榄枝。
  难得的是……
  戚暮居然没有婉拒!!!
  青年看着舞台下仍旧是一脸大胡子的故人,又是觉得好笑、又是觉得无奈。拒绝的话他并没有说出口,但这并不意味着戚暮真的就要接受纽爱的邀约,只不过戚暮没有想到纽爱这次派来的竟然是小提琴首席胡克先生,碍着人情面子在,他不好直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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