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装大佬在修仙界(111)
“嗯,你说的对。我确实会忽视那些跟时间、地点、事件不相关的东西。”庄越很受教训的点头,乖巧的把笔墨都塞回百宝囊。
他捧起那书,返回第一页,打算从头再认真看一遍,免得错过什么。
看他这么听话,沈倾弯了弯眼角,直起一直倾着的身子,低头看自己这本让人狂躁的凡俗小说。
“哎。”庄越用手肘戳了他一下。
“怎么了?”沈倾立刻扭头看他。
打开的书盖在下半张脸上,只露出眉眼,庄越眼睛里闪烁着莫名的光芒:“跟你商量一下,等我们找到了黑色粉末的线索,能不能让我借阅你们正羲宗的传记,抄录一份总结?”
沈倾还以为他要说什么,微笑着说:“这有何难,等事情了结,你想怎么抄录,就怎么抄录。”
“真哒?”庄越双眼更亮,说话都因为过度的兴奋,舌头乱颤。
沈倾只觉得他无比的可爱,胸中一片滚烫,恨不得为他做任何事,“真的!”
“太好了!”庄越欢呼,那册书从他扬起的手中飞了出去。
他站起身,开心的用双臂从头顶伸开,冲着立在中间的书墙,划动胳膊,“这些——都可以吗?”
庄越双眼亮晶晶的看着沈倾,那含着忐忑和期待的目光,让沈倾怎忍心说不。
“当然,可以。”沈倾肯定的点点头。
“嘿嘿嘿。”庄越乐的眼睛都眯起,背着手,看着数座巨大的书墙,像是在看一个宝库。
他还美滋滋的说:“若是让执事知道,我竟然这么能干,一下子收集了这么多的文献,她该得是多么震惊啊。”
沈倾看着他快乐的样子,轻笑着摇了摇头,已经二十六岁的庄越,仍保持着少年时期的孩子气,天真又纯粹。
美完了的庄越收起笑,走过来担心的说:“不过,这样做好吗?虽然以你掌门弟子的身份,应该能做这个主,可是到时候,被你师父责怪了可怎么办?”
“不要紧,师父多半不会怪我。三楼都是一些不重要的东西,你既是都抄录走,也不影响什么。”沈倾说。
庄越单手叉着腰,另外一手放在下巴上,思索了一阵说:“这样吧,等我回去禀了莫师姐,请她出面提出正式的合作。我们可以用上善若水已整理好的史书内容,来交换三楼这些书册的抄录权。这样,明光能获得一大堆资料的补充,正羲也能得到一部相对完整的修仙史料,双赢!”
沈倾想了想,点了点头:“这个办法可行,若是由莫非仙宫主出面,说不定连一些手记,也能允许你们翻阅。”
在八角楼度过了一个白天,虽然黑色粉末的线索还没有影子,还有数百册的书等着看,庄越的心情却因即将到来的一大堆文献,而保持着愉悦。
回去的路上,他还说个不停。
“这么多书,我一个人就是到死也抄不完,到时候肯定要派人过来,到八角楼这边进行抄录。”
沈倾也想象了一下那个场面,上善若水要是派人过来,定是要有一个人负责,执事跟施艺都不太可能,唯有庄越机会最大。
一想到将来,庄越说不定能以此为契机,在正羲常驻,沈倾的心上就跟被小手挠了一下。
俩人回到棠园已经是傍晚,中午因为沉浸在翻书中,也没有专门回来吃饭,而是在附属别的功能建筑的小厨房吃的。
秦岭身为合格的,甚至超越水准之上的管家,提前准备了丰盛的晚餐,还美其名曰,为补偿昨天庄越错过的欢迎宴。
庄越的口味跟喜好,昨天沈倾就告诉了秦岭,所以桌子上一半摆着的都是庄越爱吃的。
剩下一半则是依照沈倾平日里的习惯,以及预测庄越可能会喜欢的本地菜品。
庄越食指大动,胃口大开,冲着沈倾频频夸赞好吃,让深觉早上失礼的秦岭,自觉挽回了些颜面。
吃完饭,消了消食,庄越就打算回房间去了。他这几天都没修炼,今天也该打打坐。
秦岭恭敬的请他留步,“庄少爷,耽搁您一点时间,请允许初曦为您量一下尺寸,也好做新衣。”
庄越这才想起来还有这么一回事,就点了点头,站在那里等着。
初曦就是被安排守门的女仆,是除了统管所有女性仆人的杨嬷嬷外,最能干的一个女仆。她今年已经二十多岁快三十,没有成家,一直保持单身,志向是要成为杨嬷嬷那样的女管事。
“庄少爷,请伸展手臂。”初曦拿着软尺,仔细的测量着庄越的各项身体数据,旁边秦岭还拿着笔墨记录。
因为庄越要量体,沈倾没离开,饶有兴致的在一旁观看。
庄越很配合,让抬胳膊就抬胳膊,他自己也想知道,如今肩宽多少,臂长多少。
为了数字准确,庄越脱掉了外衫,里边只穿着里衣。等初曦忙活完了,庄越撩起袖子看了看,又撩起的裤腿,脸色一下变得愁云惨淡。
第95章 醋意
彻底恢复男儿身过于兴奋,让庄越这时才注意到,自己不仅皮肤白,要命的还没有什么毛。
别说充满雄性荷尔蒙的胸口了,无论是手臂还是腿部,都只有颜色浅淡,又细又短的汗毛,乍一眼看去,跟没长汗毛眼似的!
这让庄越非常的懊悔。
他早就担心,长时间使用千面幻身伪装成女性,会不会产生什么后遗症。
当初皮禺山没说,庄越就猜这堪称神器级别的法宝,大概不会有这么坑人的缺陷。
结果,越怕什么来什么。
万幸的是这缺点只是影响到了毛发的旺盛,并没让少年身的庄越发育走偏。
因为在潜意识里默认了秦岭跟初曦都是知情者,庄越就没怎么顾忌,毫无防备的又是撩袖子,又是撩裤腿。
秦岭跟初曦都看愣了,还是头一次见这么率性直接的人。
沈倾反应最快,扯过他脱下的外衣就罩住了庄越,无奈的看着庄越皱起的脸,“你这是做什么?”
偏庄越还没自觉,硬是把胳膊从衣服底下伸出来,举在沈倾跟前,就差怼在他脸上,“看啊,我的毛竟这么细。”
沈倾不看也得看,庄越的皮肤不是那种不健康的惨白,而是那种透着健康,带着血气的粉白,让沈倾没忍住多看了几眼。
他没觉得毛发不旺是什么问题,把庄越的手臂按下去,“别着凉,先穿上衣服再说话。”
庄越没再继续挑战沈倾的忍耐值,唉声叹气的穿好衣服,“你说,我这体毛这么淡,还能长出胡子么?不长胡子怎么能体现得了男子气概,真是愁人。”
前世庄越可是正经过了几年男生集体生活的,无论是小男孩还是大男孩,小男人还是老男人,始终在意的都是那点东西。
唇边那点毛绒绒,长出来都值得嘚瑟几天,光溜溜不长毛反被笑话成小姑娘,着实让人自卑。
庄越经历过那个时期,难免就对此很在意,万一他真的长不出来,那还能叫男人嘛。
有一句从古说到现代的老话,嘴上无毛办事不牢,可见在某一方面,有没有这些毛,真的会影响人的印象。
不是当事人,根本体会不了他的心情,秦岭跟初曦各自侧过头去避免对客人失礼,功力较浅的初曦更是要使劲咬住嘴唇,才憋得住没笑出来。
他沮丧的可怜,沈倾又好笑又心疼,抚了抚他的背,说:“不会长不出的,寄身术只是遮眼法,形成人眼中的错觉,对受术人并不会造成太大的改变。也许是千面幻身的效应过强,等两天看看,若是还不长,我陪你去找皮前辈。”
“嗯,也只能这样了。”沈倾的安抚让庄越好受了些。
俩人在八角楼待了整整一天,找书找得都有点累了,沈倾没有收回他的手,就着抚在庄越背上的姿势,跟他一前一后的离开。
初曦收拾卷尺和布样没有看到,秦岭的眼中闪过惊讶和深思。
即便是唯一的朋友,主人跟庄越也走得太近,再联想到俩人相处的种种微妙之处,让秦岭不禁产生了个令自己不敢置信的猜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