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部落(基建)(99)
他无奈,只能拿过一旁的蒲扇一边扇风,一边在北煦身边躺了一会儿。
直到北煦再次陷入深眠,他才起身,就着陶盆里融化的冰水洗漱后,出门开始了跑步锻炼。
夜练后,江盛黎吃了第一餐,是两个热乎乎的蒸红薯和一大碗咸菜肉汤。
与大伙一起吃完饭,他就跟着种植组的人去了田地。
南瓜、红薯和茄子已经可以收获了,种植组的人已经连续忙了三天,今天是最后一天,把剩下的果实全都采摘后,种植组就可以歇息一段时间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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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肉末茄子
“博稻, 你派人挑几箩筐的茄子去炊事班,今天的午餐吃「肉末茄子」。”
博稻是种植组的负责人,闻言脸上立马绽放出笑来, 惊喜欲狂的应道:“是!”
这些日子来,他们除了肉, 吃的菜都是用细盐腌制过的酸菜。
虽然酸菜也很好吃, 尤其是其嚼劲和口感是新鲜野菜所没有的,搭配着烤肉、肉汤等来吃的时候,尤其解腻和开胃。
但天天吃他们还是想吃些其他的, 所以当江盛黎说午餐是「肉末茄子」的时候,所有种植组的人都欢呼雀跃起来,连作物的收尾工作都做得尤为兴高采烈。
来到炊事屋,江盛黎拿了个小南瓜削皮、挖瓤、切块后用小火煮着。
随后又选了几个茄子给炊事班的人做「肉末茄子」的示范。
“茄子切条放在陶碗里, 用盐巴腌制直至变软, 之后用清水过滤一遍,将茄子拧干水分。”
江盛黎动作娴熟地将茄子拧干后放在一旁的陶碗里备用,而清洗茄子的水将会留着给部落的牲畜用。
这种有盐的水对它们来说, 能够补充体内流失的盐分,比起部落的洗澡水更得牲畜喜欢。
炊事班的负责人——舒唤望着江盛黎挽着袖子起锅烧油的模样, 忽然觉得他们的首领真是个完美的兽人。
什么都会做, 长得高大健壮,外貌也是不可多得的帅气迷人, 简直就是兽神本神了。
要不是自己已经有了舒衣, 而首领也已经有了伴侣, 他一定会失去理智地去追求首领。
不, 舒唤轻轻摇了摇头, 不只是他, 怕是整个部落都会为争夺成为首领的伴侣而大打出手。
“想什么呢?看着,肉末倒入油锅后炒出香味,之后可以放点姜末和剁碎的辣椒调味,最后放入茄子一直翻炒至熟就行了。”江盛黎说着,一边放盐,一边拿出陶碗将炒熟的茄子盛进去。
“哇,好香啊,首领,这就好了吗?”舒唤看着江盛黎放在灶台上的陶碗。
里面的茄子已经吸满了油脂和辣椒,看着透亮反光,几乎能够想象一口咬下去那种汁水爆满口腔的鲜美滋味。
江盛黎点了点头,自己用筷子品尝了一下,想了想对舒唤道:“茄子在炒之前,你可以用水煮熟,这样之后下油锅就不用翻炒太久,我这个肉末有点炒老了,你自己可以适当调整一下,还有中间的一些麻烦步骤,若是忙不过来就不用做了,例如用盐巴腌制,若是没时间就直接切好放进锅里煮,然后混着肉末一起炒。”
毕竟部落的人太多了,像他做的这份完全用动物油脂炒出来根本不可能实现,所以做大锅饭的时候,加水是毋庸置疑的,既可以让食物看起来更多,也可以节省油脂。
“是!我知道了。”舒唤也跟着江盛黎学习了不少炒菜了,炒菜的一些基本要领还是懂的,所以一点就通。
“嗯,帮我把菜放进木匣子里。”江盛黎说着,去看了看另一个锅里煮沸的南瓜。
南瓜已经煮得用筷子一戳就烂,连着煮南瓜的水也变得黄灿灿的。
江盛黎将南瓜连同水一起盛了出来,用带盖的大碗装起后,让舒唤将今天煮好的牛奶拿了过来。
他手动捣碎南瓜,直至捣成泥后加入牛奶拌匀,一份香甜甘糯、又有营养的南瓜牛奶羹就做好了。
“首领,这个看起来好细腻啊,可以做给婴儿吃吗?”
舒唤在一旁看着江盛黎亲手亲为,自然知道这份早餐肯定是那位的,但看着眼前这份奶香浓郁又带着南瓜淡淡的甜香的吃食,他不可抑止地咽了口唾沫,心想,这味道一定很好。
只是可惜部落羊奶有限,更别说首领今天还是用的牛奶,这连部落的婴儿都没得吃,一般人更是吃不着。
江盛黎闻言微微一顿,说实话,南瓜牛奶羹补中益气、滋阴润燥,他只想着给屋里的那位大猫弄,还真没想到部落里去,更是将部落的小孩婴儿忘得一干二净。
此时听见舒唤的话才反应过来,这南瓜牛奶羹确实可以给婴儿食用。
只是部落的牛奶有限,煮出的南瓜牛奶羹根本不可能平分给部落所有的婴儿。
俗话说「不患寡而患不均」,他宁愿这东西他自己享用,让部落的人觉得这是他作为首领理应能独自享用的特权,也不希望做出来后因为分发不匀而造成人心涣散。
“不可以。”他摇了摇头,将南瓜牛奶羹放入木匣子里后,对舒唤道,“部落牛奶有限,不够分。”
“不能用羊奶代替吗?”
“不行,羊肉大热补虚,南瓜补中益气,两者相克,不能同食。”江盛黎不知道羊奶能不能混合南瓜吃,但羊肉是万万不能与南瓜一起吃的,而羊奶与羊肉同源,他可不能冒这个险。
“哦,是,首领,我会谨记的。”羊肉不能和南瓜一起吃。
舒唤虽然觉得可惜,但也觉得自己幸好询问了一下,否则之后酿成大祸就糟了。
“嗯,今天我拿了牛奶,羊奶那份就不用给我留了,你拿去给舒衣喝吧。”舒衣是舒唤的孩子。
舒唤眼睛瞬间睁大,满脸掩藏不住的欣喜:“是!谢谢首领!”
江盛黎点了点头算是回应,随后提着饭箱离开了炊事班。
此时天空早已经彻底暗下,江盛黎举着一盏油灯一路走向了自己的屋子。
屋里,北煦像往常一样,醒着却又没醒,正呆愣愣地望着天花板,这个过程至少要持续五六分钟。
江盛黎将屋里的油灯点亮,在两盏油灯的照射下,屋里瞬间明亮了起来,他将装食物的木匣子放在桌上,走到床边俯身亲了亲起床后会发愣的大猫。
“起来了,懒猫,再不起我就要动手了哦。”
“唔…嗯…”
睡醒后的北煦是一天中最乖的时刻,只要不弄疼他,他几乎没什么反抗力,任由江盛黎做什么他都会乖顺地应下。
就连平时喜欢伸出锋利指甲来威慑的爪子,在这个时候也像似忘记了自己还有这么个利器一样没有了一点攻击性,反倒被江盛黎叠着按在了头顶。
“起不起,嗯?”江盛黎亲得气息急促了些,轻柔地黏着对方的唇齿摩擦,随后阵地转移,一路向下。
北煦喜欢赤着睡觉,这就方便了江盛黎每天起床后在他身上种下一个个「草莓」,当然,他最喜欢的,还是在北煦胸膛上盖两个戳。
“唔恩!”北煦似乎被咬疼了,眼中的雾气褪去,终于变得清明起来。
他注视着眼前的脑袋,感受到胸脯被咬,想也没想就抬手去推:“江盛黎!起开!”
“醒了?”江盛黎抬起头,也没多挑逗他,主要是他自己不能再挑逗下去,于是利落下床,将木匣子里的肉末茄子和南瓜牛奶羹拿了出来,“醒了就快起来,吃完饭和我一起去巫医那边一趟。”
听说荒涯他们带回来了十个感染者。
北煦撑起身体,低头看着自己满身的痕迹皱了皱眉,这么多印记,他不穿衣服都不行。
该死的混蛋!他抬头狠狠剜了一眼江盛黎,心想,这人就是故意的!每天都要来这么一遭,趁着他刚醒意识没有回笼就可劲在他身上弄出这些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