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开书坊 上(159)
宋凌霄把事先准备好的《银鉴月》样书拿出来一份,递给郑九畴。
郑九畴好奇心起,翻开《银鉴月》:“宋公子果然效率高,这才多长时间,又做出新书了,我一定要仔细拜读拜读。”
宋凌霄压住《银鉴月》的封皮,对他说:“你现在先别看,等我和梁庆走了你慢慢看,看完再做评论,不要被里面的内容吓退。”
郑九畴一听,好奇心更盛,听这个“银鉴月”的书名,似乎与他的《金樽雪》是同一类型的书,郑九畴甚至怀疑,是不是有人看了他的《金樽雪》,所以起了一个可以对仗的书名来呼应。
在亲妈眼和自恋方面,目前郑九畴仍无敌手。
既然是同一类型的作品,会有什么内容,能把他吓退呢?
宋凌霄的这种说法,不仅没有消减郑九畴的好奇心,反而还激起了他很强的胜负欲!
什么,竟然有一个同类型作者,会把已经成名的前辈吓退!不要开玩笑了!
宋凌霄虽然已经两个月没见到郑九畴,但是,当郑九畴眼中燃烧起浓烈的胜负欲时,他那种熟悉的感觉又回来了。
是的,这个英俊的帅小伙,坐拥美娇娘的人生赢家,他还是当初那个会为了莫名其妙的事情杠上的多血质青年!
“对了,最近你有什么新点子吗?礼部的崔主事,好几次派人来问我,《金樽雪》的作者有没有新作品可以在邸报上连载。”宋凌霄笑眯眯地问道,关乎凌霄书坊的赚钱大计,他总是能够如春风拂面般温和。
郑九畴抓了抓微微长出些毛刺的下巴,抻了抻下颌骨,咽了口唾沫,说:“我夫人她倒是有不少故事,想让我写出来,但是我觉得没什么意思,如果宋公子你对这类主题感兴趣,我再跟我夫人商量商量。”
宋凌霄一听到“我觉得没什么意思”,就知道药丸,郑九畴这种体验派的天才作者,只能写好他觉得巨有意思或者巨虐的内容。
文章憎命达,在郑九畴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现在只有希望他会试落榜了……不对,开个玩笑。
宋凌霄和梁庆坐了一会儿,见郑九畴一切都好,创作方面也没什么进展,便准备撤退。
宋凌霄跟郑九畴约了个时间,到时候和崔主事一起吃顿饭,郑九畴应下,将两人送出状元宅。
……
陈燧那边删改大长篇《银鉴月》工作量很大,一时半会没有完工,暂且不提。
宋凌霄到了约定的日子,在东南城区的曲池苑摆开饭局,邀请崔主事和郑九畴粉丝见面,崔主事当天打扮得十分精神,头戴蓝色匹缎帽,脚踏描金陈桥鞋,一身挺括的蜀锦长衫,一看就是精心准备过的。
大兆的官员薪俸少得可怜,崔主事这一套约莫就是他衣柜里最奢侈的门面了。
另外一边,郑九畴穿着惯常穿的松江布白衫子,头戴逍遥巾,书生打扮,隐隐透着富贵,他的头面收拾得也十分干净,身上还透着一股香梨味儿,一看就是被李釉娘精心拾掇过,只是他眼睛下面隐隐显着青灰,显然是熬了大夜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空空如也、柳如的营养液分别+20,明矾。、绿卿的营养液分别+10,冽慕初、霜降的营养液分别+1。
第57章 是臭鸡蛋还是神作?
宋凌霄将两人延入座中。
这曲池苑不光是个豪华客栈, 还是个豪华酒楼,如今宋凌霄他们吃饭的地方就设在一艘两头尖尖中间宽的月亮船上,只不过船只不是在水上漂,而是在精心构造起来的园林之中陈设着, 周围还有回环的小桥栏杆、亭台水榭, 打造成一副江南水乡图景。
在这种地方吃饭, 自然是花费不少钱, 不过这一次是宋凌霄请客,他正好也想谢谢崔主事,帮助他们凌霄书坊扩大了名气,得到了官方的认可。
宋凌霄先把郑九畴和崔文互相介绍了一下, 然后开始在旁边端茶倒水, 活跃气氛。
崔文是礼部里的主事, 讲话做事还是比较能叫人舒服的,郑九畴就不一样了,郑九畴是一个怕生的青年,三年的乞丐生活加上两次落榜,让他在正经的官员面前特别的自惭形秽,但是他又有一种才子的自负, 觉得自己属于鬼才,在写小说方面特别牛逼。
所以, 郑九畴说话的时候,就一会儿自卑, 一会儿自负,搞得气氛非常不自然,还好崔文是真心喜欢《金樽雪》,两人聊起剧情来, 言语又融洽起来。
“郑先生的笔法确实厉害,寥寥几笔便将双彩袖的婉转情深勾勒出来,崔某把末尾那一段,两人重逢时的情节,看了许多遍,连纸页都搓皱了,说来惭愧啊,崔某也不是什么少年人了,仍然眼眶子浅,会为这种大团圆结局流泪。”崔文忍不住擤了擤鼻子,抬起眼来,十分诚挚地说,“感谢郑先生给了这对金童玉女如此美满的结局,崔某听说,当初《金樽雪》是没打算写成大团圆结局的,那就是一大憾事了,幸亏郑先生高抬贵手,才成全了这对璧人。”
郑九畴微微一笑,没有说话,他很喜欢被读者吹彩虹屁,每一次都有新鲜的体验,说实话,他写《金樽雪》的时候真没有想那么多,只是觉得胸口堵着东西,不吐不快,自从《金樽雪》面向大众,各种身份、经历的读者读过《金樽雪》之后,就会从各种意想不到的角度去解读这部作品,使《金樽雪》中隐藏的、郑九畴下意识写出来的东西,也如丝线串珠一般,颗颗分明地串起来,捧到明显的地方。
而郑九畴作为制造这些珍珠的贝母,会再一次回味他的厉害之处,寻找当初创作的感觉,并再一次对自己的天才产生深刻的共鸣。
崔文猛夸了一番郑九畴之后,忍不住就要把话题往他这次来找郑九畴的目的上引:“听说郑先生刚考完会试,一定会金榜题名了。”
“不敢不敢。”郑九畴连连摆手,说实话,这个事儿,他还真的有点心虚……
崔文笑了笑:“郑先生客气了,只是崔某有一件事十分好奇,不知道该问不该问……”
“问,但说无妨。”郑九畴心情不错,豪爽地说道。
“崔某看见郑先生似乎有些疲倦,是不是最近在忙新书?”崔文十分婉转地旁敲侧击道。
宋凌霄暗想,那你要失望了,他压根没有写。
“唉……”郑九畴的脸上突然飘来一片阴云,“实不相瞒,我之所以这副憔悴模样,实在是最近看了一本……奇书,夜不能寐,辗转反侧所致。”
宋凌霄一个激灵,看向郑九畴。
崔文也十分好奇:“是什么书,能让郑先生也啧啧称奇呢?”
郑九畴看向宋凌霄,说道:“是凌霄书坊准备推出的一部新书,前日里,宋公子拿给我看,现在还没正式出版,所以不好向崔主事透露内容,不过,郑某可以打包票,这本书……非常奇特,非常……奇特。”
郑九畴竟然词穷了。
宋凌霄听他连说两个奇特,不知道他是夸还是骂,心脏顿时提了起来。
崔文其实并不介意新书是谁写的,只要有意思,能提升邸报的阅读量,那他都愿意采用,尤其是和宋凌霄这么好说话的坊主签契书,他是不介意多签几分的。
于是,崔文也竖起了耳朵。
郑九畴深吸了一口气,说道:“看完这部作品之后,我才知道,原来自己写的根本不叫小说!”
郑九畴刚看《银鉴月》的时候,感触就像宋凌霄预想的那样,他感到莫名其妙、枯燥、乏味,不知道这个紫皋哭哭客到底想说什么,流水账一样经营细节、美食、园林描写,让人搞不清楚主线在哪儿,主角也是个非常让人生厌的人物——王东楼,放在郑九畴的小说里,那肯定就是个衬托主角英明神武的反派炮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