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棘(50)
可假如他不和林余晓结婚,然后呢?最终不还是要找到另一个合适的人在一起吗?他是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是循着那条在众人看来无比正确的人生轨迹一步步走到今天的。难道他要因为自己心里的那点别扭放弃本就规划好的人生吗?
杨臻抓了抓头发,把钢笔随意地丢在桌子上,墨迹散开,弄脏了王小星刚刚放在他桌子上的文件。
杨臻之前不曾关注过于铭远是否主动给自己发信息这件事,当他开始计较起来的时候,他就发现于铭远的冷淡并不是他的错觉。
这种冷淡很刻意,且有一定的规律可循。于铭远不会主动分享近况,但是隔一段时间会发来一些不疼不痒的信息,比如“早安”,“今天下雨了”,“伦敦的猪肉好难吃”之类,这种冷淡循序渐进,似乎是为了给杨臻建立耐受一般,从一天一条变成两天一条,最后变成一周一条,他好像是用这个来证明自己一切如常,对杨臻的冷漠只是太过忙碌的缘故。
杨臻冷眼瞧着,努力在记忆里翻找,却始终找不到于铭远这样做的原因。
杨臻没再主动联系过于铭远,于铭远偶尔发来的信息他也没回,他和于铭远的对话框就此沉寂了下来。杨臻赌着一口莫名其妙的气,但于铭远对这一切毫不知情。
很快两周的时间就过去了,杨臻和林余晓之间的事情尚无定论,林余晓从公寓又搬回了自己家。她在公司里遇上了杨臻,会很客气地打招呼,但不会再趁着公事在杨臻的办公室逗留,只为和他聊一下午饭或者晚饭吃什么。
好在平时他们就有意隐藏,因此这种不尴不尬的气氛并没有引起大家的注意。
杨臻现在独自住在清平区的公寓里,林余晓搬走后,整栋房子显得十分冷清。
这种冷清使他猛然想起于铭远刚刚从这里搬出去时他的心情。
那时他一直失眠,经常折腾到半夜两三点才能睡着。直到林余晓搬进来,失眠的情况才有所好转。
但此时,杨臻在他睡习惯了的大床上辗转反侧无法入睡,房间里只开了一盏床头灯,昏黄的光铺满整间卧室,杨臻翻了个身,视线落在那盏灯上。灯的形状是一只猩猩,面目很狰狞,灯泡安装的位置也很诡异,在猩猩的两块胸大肌上。
很丑,它并不符合杨臻的一贯审美。
但这是于铭远从某个地方出差回来带给他的,具体是什么地方他不记得了,只记得是个落后的小县城,连高铁都没有,因此连这种手工艺品都做得十分粗糙。
杨臻掀起被子坐了起来,他盯着那盏灯看了一会儿。已经用了三年多,猩猩头顶的毛发已经有些掉色,林余晓搬进来第一天就试图把它丢掉,但杨臻想来想去还是把它留下了。
林余晓住在这里时吸引了他的大部分的注意力,杨臻看不见这些细微之处于铭远曾经存在过的痕迹。但此时,当这栋房子只剩下他一个人,那种难以言说的孤独感开始悄无声息地从心口往四肢蔓延。
很奇怪,即便林余晓向他提了分手,但这段时间以来,他想起最多的还是于铭远。
杨臻没对任何人说过这些事,可他觉得如果再不找人聊一聊,他马上就会像个过充的气球一样爆炸。
杨臻约了李硕出来喝酒,李硕还带上了他的男朋友。
庄鑫烁今年才23岁,大学刚毕业,不知道两个人是怎么勾搭上的,一晚上杨臻都在看着他们俩眉来眼去。
“行了吧,眼神勾勾搭搭的,要不要给你俩就地搭个床啊。”杨臻斜了俩人一眼。
李硕刺了他一句:“我跟你这种没有性//生活的三十岁男人没什么好说的。”
“去你大爷的。”
李硕一脸八卦:“你最近怎么了杨总,郁郁寡欢,失魂落魄的。”
杨臻把前不久发生的事儿跟李硕大概讲了讲,李硕越听越震惊,等到杨臻说到林余晓提出分手后,李硕怪叫了一声:“林余晓要跟你分手?你俩不结婚了?不是,铭远为什么要刻意疏远你?你是不是感觉错了?以我对他的了解,不能够啊。”
杨臻不耐烦地回他:“你问题怎么这么多,我都快烦死了。”
李硕的眼珠子在眼眶里转了一会儿,他慢悠悠地喝光了一杯黑啤,拍了拍杨臻的肩膀:“所以你现在这状态是因为你觉得于铭远疏远了你,不是因为林余晓要跟你分手?”
杨臻叹了口气:“我觉得大部分原因可能还在远儿身上。”
“哦,那你这状态看起来不像是被林余晓甩了倒像是被铭远甩了啊。”
“滚蛋,不会说话你就闭嘴。”杨臻耸肩,把李硕的手从他的肩膀上甩了下去。
“我不知道他怎么了,出国读书肯定不是他说的那个原因。至于林余晓,我还没想好,就算不是林余晓也会有张余晓,李余晓,都一样,没什么区别。”
李硕细细思索了片刻,看着杨臻往肚子里灌了满满两杯酒,才语气认真地开口道:“你别跟林余晓结婚了。”
“嗯?怎么?”
“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为什么林余晓和于铭远长得有点像?或者我换个问法,你为什么会和一个跟于铭远长得像的人谈恋爱啊?”
--------------------
等你小子自己琢磨明白黄花菜都凉了……
第44章 我喜欢他
“你什么意思?”
“我再说得直白一点。”李硕语气肯定,”你喜欢于铭远。”
“你在放什么屁,我是直……”杨臻下意识地反驳,但当李硕的这句话在他的语言系统里转了一圈,他理解了“你喜欢于铭远”这句话最浅显的含义后,他好像被一记重锤狠狠击中了,整个人变得茫然又无措。
杨臻:“他……他是个男人。”
李硕夺走杨臻手里的玻璃杯,放在桌面上,用眼神示意庄鑫烁把杯子倒满。
“你先别考虑性别,咱就只说于铭远这个人,你好好想想,你喜欢他吗?”
“我插句话啊,”庄鑫烁凑了过来:“我喜欢李硕,所以我无时无刻不想知道他的消息,在和他分享我的生活的时候,也希望他对我有所回应。臻哥,你这不就是坠入爱河了吗?”
李硕没羞没臊惯了,他在庄鑫烁的脸蛋上嘬了一口:“乖宝。”随后又重复了一遍:“你这不就是坠入爱河了吗?”
杨臻颅内嗡嗡作响,一直没想明白的那个问题的答案在此刻轰然清晰。
杨臻是一个习惯遗忘过去的人,几年前吃过的某家店菜的味道,说过的话,做过的事,他的记忆总在更新,因此某些陈旧的,不太重要的东西他丢得很快。
但此刻,杨臻开始回忆他和于铭远之间相处的一切细节,竟然发现它们被妥善地摆放在脑海中的某处,崭新如初。
于铭远拿着他的工作室计划书毫不犹豫地点头说好时他心脏突然加速的跳动;秦湘追求于铭远的那段时间里他整日没来由的烦躁;为了帮他减轻负担,于铭远走出舒适区主动去参加一些乱七八糟的酒局;他醉酒回家后,永远温热的暖胃饭食。
十年的时光里,杨臻心动过无数次。
但他总会找到牵强的理由去解释那些心脏不正常的悸动。
再后来,他遇见了林余晓,杨臻第一次见到林余晓时,就觉得林余晓看起来十分面善。尤其是那双眼睛,无论是双眼皮的褶皱还是眼尾上翘的弧度都恰到好处,那一瞬间,他不可否认,他确确实实被那双眼睛打动了。
但那年夏季阳光炽烈,梧桐枝叶繁茂,无数碎片式的光影落在那个男生身上的时候,他也曾被那双同样好看的眼睛打动过。
因为他喜欢于铭远,所以在见到和于铭远长相有几分相似的林余晓的那一瞬间对她产生了好感,所以在结婚的这个问题上反复犹豫,所以当林余晓问她是不是无法和于铭远相提并论时,他的第一反应是于铭远无人能比。
他太迟钝,少年时第一次牵起女孩子的手,杨臻就从没想过自己会喜欢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