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的大哥(28)
挨着车窗坐下时,路边基本已经没别的车了,原本站在树下的人也早已不见。
车开到半路,天就黑了。
林蓝揉着太阳穴呢喃:“今天不错,那些老家伙还挺好对付的,明天咱们再在附近转转就回吧。”
车正行驶在山道上,过了一个岔口,司机哎呀一声,猛然道:“这荒山野岭,天都黑了,怎么还有人走……”
车内几人同时朝前方看。
路道上,穿着黑色冲锋衣的男人正往前走着,听到车声立马回头,在车即将靠近时,招手拦车。
林蓝看清了人,忙道:“我认识,快停车!”
车一停,男人靠近,人站在驾驶座的车窗外,眼睛却往后座望去。
林筝早就惊得说不出话来,直接石化当场。
韩霁山在林蓝的询问声中淡淡说:“司机下午有事先走了,我本来想路上打车,出了些意外,迷路了,手机也没电。”
林蓝:“……老天,你这是走了多远?”
韩霁山摇头说不远,又问:“我能上来吗?”
林蓝无语一秒,笑道:“瞧您说的,我还能把您扔这里?快上来!这么冷的天,别冻坏了……”
只有后座是空余的。
林筝恍然回神时,韩霁山已经打开车门,利落地弯腰进来。
他扭开脸,能感受到一股冷气随着男人一同靠近,那股淡淡的气息被山间的松香替代,若即若离。
林筝嘴唇微动,下意识问:“冷不冷?”
车里开了暖气,韩霁山偏头看他,摇头,唇角提起不易察觉的弧度,黑色短发下的耳尖也微颤地飘起一抹红。
坐在副驾驶的林蓝问:“小韩总,等会儿我们到了,让司机送你到县里行吗?”
“谢谢,不过……”那张深邃的轮廓藏在暗处,余光看着林筝,眼睫闪动数下,语气却一如既往地没有起伏,“我明天还要在附近爬山,准备在落花村歇一晚。”
“落花村?我也在那儿……咱们这是顺道了!”
车子重新行驶,彻底走出山道后,路过一个小卖部,林蓝要去买些忘带的生活用品,司机趁机出去抽烟。
车内只剩两人。
林筝坐车从来不跷二郎腿,此时却觉得周围变得逼仄,舒展不开似地双腿交叠。动完腿,手又觉得不自在,明明不渴,忍不住伸过去拿了瓶矿泉水。
沉默突然被打破:“你那天的话我想好了。”
林筝:“???”
……那天是哪天?他又说什么话了?
被暖气熏热的脑袋瓜子只剩空白和迷茫。
“你想养狗,可韩洺不是一条好狗,别的人……也不好,”男人神色认真,说着绝不该从他口中漫出的荒诞话语,死死盯着林筝,像是一条恶犬忽然拿绳子给自己套上,汪汪汪猛扑着要跟人走那样急不可耐,“筝筝还想养吗?我会学习。”
一瞬间,外面的鸟叫声无限放大,脚步声也无限放大,就连车内的呼吸声都变得振聋发聩。
胸腔鼓动,血液急速流动,好像世界在这一刻要毁灭了。
手上的矿泉水从掌心歪出去,可没砸出响声。
韩霁山伸手稳稳接住了。
第21章 当年没把他直接抢过来,……
“筝筝还想养吗?我会学习。”
小时候林筝被同学拉着看恐怖片,里面总会有女鬼在床头出现,对着主角幽幽喊着“还我命来”,由于冲击力太大,他每次看完都有一段时间被吓得神志不清,总觉得耳边有女鬼对他重复那句话。
现在“你还我命来”被韩霁山那句话替代。
林蓝和司机上车,没注意后边侄子的不对劲。
到了地方下车,发现侄子脸上有些憋气似的红,她惊讶:“中午喝的酒现在还上头呢?”
林筝仿佛从一场梦里醒来,软绵绵地下车:“我……我困了。”
“跑了一天,能不困吗?快进去收拾收拾睡……”林蓝说完转身,还想问韩霁山住处,结果便见对方跟着自己侄子往小楼里走。
进去问了看房的老太太,才知道说韩霁山今天中午就入住了这栋小楼的三楼……
“太闲了来这儿体验生活吗?”低声吐槽一句,林蓝回了屋。
累了一天,大家都早早睡了。
然而,二楼的某间屋子里,灯光始终亮着。
林筝把头蒙在被子里,一下又一下地用脑壳撞击枕头。
手机时不时震动,他起初还会露出眼睛去瞄一眼,后来发现全是群里的闲聊,脑袋彻底缩进被子里,开始了与恶魔的对抗之战。
对抗得非常兴奋!
这时,敲门声轻轻响起。
鞋子都忘了穿,他跳下床就跑过去开门。
韩霁山站在门外,手上拿着一盒暖贴,抬手时注意到他光着的脚,蹙眉:“怎么没穿鞋?”
此时的林筝已经被恶魔主宰,很有脾气:“我喜欢不穿。”
对方一顿,沉默地看了他片刻,把暖贴递过去:“这边比较冷,用得上。”
“有空调。”林筝挺倔,就是不接,“韩大哥,还有事吗?”
接下来,足足有五秒的寂静。
五秒很短,可林筝却觉得这五秒长得可怕,他快要现原形了。
“你先等一下。”韩霁山突然开口,留下这句话转身就走。
……果然,不会有白来的狗狗。
林筝落寞地掩上门,坐回床上叹气。
两分钟后,门再度被敲响。
林筝懒懒歪在被窝里,没精打采:“门没关,有事进来说。”
然后,便看到韩霁山端着一个木盆跨进来,上面冒着热气,把那双均匀有力的双手蒸出一层小小的水汽。
“……”
韩霁山一进来,发现林筝以一种极其古怪的姿势坐在床上,双脚露出床沿外,身子缩在被窝里,睫毛频频闪动,有些毛茸茸的。仰头看他时,眼里先是诧异,然后变成迷茫,在他将木盆放在床边时,那双澄明的眼睛忽然变得纠结起来。
韩霁山把毛巾放在一旁,试了试水温:“不烫,泡完脚再睡。”
林筝脑子只剩空白。
回了神,他一言不发坐起来,竟连客套的话都没有,眼睫忽闪着垂下去,慢慢把脚伸进水里。
温度正好,没一会儿就把水里雪白的脚丫泡得红润起来。
脚趾很短很圆润,在水里有些亮晶晶的。
韩霁山垂眸看着。
林筝突然想逗狗狗,抬脚晃了下,晃出些许水来,还要再晃,小腿被攥住。
抬眼,韩霁山正一动不动凝视着他:“车上的话……是不是吓到你了?”
林筝立马不晃腿了,他低下头,像是做错了事又不得不继续做那样心虚:“我……”
韩霁山等他说下去,唇线抿成一条直线。
声音小得像蚊子:“我……我养你,不过养不起的时候就不养了。”
其实本来想说包养,可又觉得那两个字对韩霁山而言,似乎过于滑稽。
还是有些害怕眼前的男人,可当时在车上听到那句话时,林筝不得不承认,他有些动摇了。
恶魔筝几乎把他的灵魂拽起来抖动,嘻嘻嘻地在耳边说:为什么不要呢?养狗狗和谈恋爱才不一样,狗狗不会离开你,而且这大狗狗很好看,很威猛,很……很有你一直具备的硬汉气质!!!摸起来会不会很爽呢?
林筝已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了,等再度抬头,韩霁山不知何时蹲下,拿着毛巾给他轻轻擦脚。
“!”林筝近乎惊慌地缩回一只脚。
男人耐心地去擦另一只,这次握得很紧,他耳垂飘上可疑的薄红,似乎竭力忍耐着什么,一字一句说:“你养得起。”
这一晚,林筝做了半宿的梦。
梦到了灰灰,还梦到韩霁山。
梦里奇幻极了,他居然和韩霁山一起遛灰灰,季节是在秋天,他穿着运动服在前面追狗,身形颀长的男人一身灰色风衣,淡淡笑着走在他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