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势欺兄(9)
他坐得远,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看见了人群的骚乱,急匆匆赶过来确认叶璨的安全。
“没事。那边有个男的……”叶璨说着看过去,就在他和叶自明一问一答的这几秒,那中年男人被几个见义勇为的年轻人制服按倒在地,医院的保安也从外面冲进来,局面控制住了。
叶自明上上下下地看了一圈叶璨,确实毫发无损,他松了一口气,揽住叶璨的肩,“你没事就好了。走吧,哥哥和你一起去拿药。”
两人一起往输液大厅外走,闹事的中年男人也被保安压着转移到外面,那男人嘴里犹自叫骂不休,出了大门,他奋力转头往回看,本来是想看他的儿子,但意外看到了并肩走在一起叶家兄弟俩。
就是这一眼,男人仿佛看到了什么不可置信的东西。
“舟岸!”中年男人大声喊道,“舟岸!等等,你们放开我!舟岸!!!”
“怎么了?”叶自明察觉到他揽住的叶璨的身体有点抖,还以为弟弟被刚才血腥暴力的场面吓到了,不由有些后悔为了贪图一点关心而带着叶璨来医院,轻声安抚道,“没事的,别害怕,哥哥在这里。”
叶璨脸色苍白,僵硬地看向叶自明英俊的脸,紧紧攥着叶自明的衣角说:“……嗯。”
人潮如织的医院里,只有叶璨一个人知道那男人在喊谁。
叶璨这个名字是叶广继在他七岁那年起的,就连叶自明都不知道,在那之前,他还有个名字。
——舟岸。
第十一章 牵手
一直到叶自明的点滴顺顺当当地挂上了,叶璨仍然心神不宁。
他不认识那个中年男人,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对方可以一口报出自己小时候的名字,但他很确定对方是在喊他。他们的眼神对上过一秒,虽然叶璨飞快地移开了目光,但这一眼足够让他确定了,那个陌生男人认识他。
或者说,认识曾经的他。
但这怎么可能呢?叶璨拼命回忆七岁之前的事情,想知道自己是不是见过他,但那时候他太小了,后来和叶自明在一起的生活又太过鲜活多彩,衬得幼年更加暗淡无光,那段记忆早就模糊不清了,除了每天见面的生母,他很难回忆起任何人,也好像没有什么人给他留下足够他记到现在的深刻印象。
就算这男人十几年前是认识他的……又怎么会认出现在的他呢?难不成自己长得和小时候太像,能一眼看出来?
一双冰凉的手覆在他的手上,叶璨从胡思乱想中回过神来,叶自明轻声问:“还在害怕吗?”
叶璨不满道:“谁怕了?要不是你来找我,我本来要冲上去英雄救美的,都是你害我错失良机。”
他一边嘴上嫌弃叶自明,一边把脸埋在叶自明的肩上。
他有些惶然,急切地需要感受贴近叶自明的实感。叶璨上了中学,真正开始懂事的时候,有很长一段时间都很自卑——他渐渐开始意识到私生子究竟意味着什么,自己的母亲对别人的家庭造成了什么样的影响,以及在他年幼的时候,偶尔会带着年轻男人们回家过夜的母亲究竟是什么品行。
他进入叶家之前,他的母亲给他灌输的所有念头都是那样市侩恶毒,幼年的叶璨并无从分辨好坏,但后来叶自明教导他什么是君子的品格,什么是涵养和素质,他受到了真正良好的教养长大,才明白生母是多么低劣。
这一切都让他自卑。叶家大少爷是多么完美啊,而他却是受着那样不堪的教育,从那样肮脏的环境里出生长大的,幸好叶自明什么都不知道。
叶璨中学时学习很努力,别的富家子弟长到那个年纪已经开始学着出入娱乐场所了,叶璨却天天追在叶自明后面问题目,叶自明为此还很欣慰弟弟的好学,只有叶璨自己知道,他这样努力,是想要变成一个更优秀的人,一个配与叶自明比肩的人。
现在叶璨刚刚本科毕业,毕业设计已经被北美一个颇有名气的软件工作室看中,项目已经投入开发。他比百分之九十九的同龄人都要优秀,本以为自卑早已离他远去,可今天在大庭广众之下忽然被叫出曾经的名字,叶璨惶然不知所措,下意识地靠近叶自明,怕他忽然想起来自己是一个低劣的、破坏了他家庭的女人所生的私生子,怕他洞悉自己的童年天天被母亲耳提面命着谋夺叶家的财产。
原来这自卑一直刻在他骨子里,从不曾离开他。
叶璨心烦意乱,看看认出他的都是些什么人吧,一个打护士的人渣!他不知道那个中年男人什么来路,也不愿意去想,只想贴着叶自明汲取安全感。
叶自明只当他在害怕,越发地心疼,更加轻柔地哄他:“是哥哥不好,下次不会让你一个人走了,不要怕,哥哥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你的……”
他边说边轻轻拍着叶璨放在扶手上的手背。被他拍了这么几下,叶璨忽然觉得叶自明的手凉得过分,这才反应过来叶自明覆在他手背上的是正在输液的那只手。
“挂着水你还乱动!”叶璨回过神,低声责骂道,“别动了,等会儿针歪了,还得麻烦护士给你再扎一针。”
“好。”叶自明答应着,果然没再乱动。
这个时候,应该把自己的手抽出来才对……叶璨想着,转过头去看叶自明的侧脸,叶自明仿佛察觉到了他的目光,也微微侧过脸来看向他,对他温柔地一笑。
叶璨被这温柔击中了,明知这温柔成分不纯,仍然一心只觉得叶自明比世界上任何男人都英俊。这个他隐秘爱慕着,又深恨着的男人,正将手覆在他的手上,只要他不主动抽出手来,他们就能一直维持这个姿势,简直就仿佛……仿佛是一对亲密的恋人。
“我的手是不是有点冰?”叶自明用右手探了探自己的左手,发现确实很冰,随即就想移开。
电光火石之间,叶璨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他飞快地翻转过手腕,手心向上和叶自明十指相扣,叶自明惊讶地看过来,叶璨觉得自己的耳朵一定红了,他祈祷叶自明别注意到,竭力镇定地装作训斥说:“叫你挂水的时候手别乱动,你怎么跟小孩一样不听话?挂水的那只手就是会很凉啊,大惊小怪。好了,我抓着你,现在不要想动了。”
叶自明确实没有注意到叶璨红透的耳朵,他眼里只剩下了十指相扣交握的两只手。大概是怕压迫血管,叶璨抓得并不紧,只是松松地扣着,他的手似乎比自己的小一圈,但也修长而骨节分明,任谁看了都知道这是一个成年男人的手。
他们有多久没牵过手了呢?在叶自明的印象里,自己牵住的总是一只小小的手,小的时候叶璨是很喜欢被他拉着手的,可是叶璨长成青少年以后,就慢慢不再需要他牵着手了,他很高兴叶璨长大了,但隐隐也有些失落。
弟弟长大了,总是要疏远的。每一对兄弟都是这样,长大成人,各自成家立业,各自过上自己的生活,不可能永远像小时候一样亲密地成天腻在一起。叶自明知道这些都是正常的,也努力地适应了,但是他心底的某一个角落随着时间的推移,缓慢滋生了阴暗的念头。
要是弟弟永远和他在一起就好了。要是弟弟永远只喜欢哥哥一个人,永远依赖哥哥,永远离不开哥哥,就好了。
弟弟实在太好了,长得好看,学习成绩好,心地善良,又乖又有教养,没有哪里不好的,而他却居然动了这样的念头……难得的,叶自明向来引以为傲的自制力有点不够用了,他看着那双十指交握的亲昵的手,明明知道弟弟只是对生病的他动了恻隐之心,还是按捺不住内心阴暗念头的疯涨。
永远这样就好了,只要把叶璨关起来,哪里都不让他去,是不是就每天都可以这样牵着手?
“小璨,你今年……已经二十一岁了。”
叶璨有些奇怪叶自明怎么忽然提起这个,嗯了一声,“怎么?”
“等下个月的生日一过,你就到法定婚龄了。”叶自明看上去很冷静地问,“你有什么想法吗?关于结婚。”
叶璨僵住了。有什么想法?当然有了,他从高中的时候就幻想着能和自己的哥哥上床,他太有想法了。
说出来怕是叶自明要当场拔了输液针然后打死他。
虽然他现在除了工作和打游戏,最大的生活目标就是致力于气死叶自明,但是这种话,哪怕用开玩笑的口吻说出来,他也是无论如何都不敢的,只能粗声粗气地说:“关你什么事!”
“父亲不在了,长兄如父,我有义务提醒你,婚姻是很慎重的事情。我不希望你出去随便找个乱七八糟的人带进叶家,一定要谨慎择偶。”
被暗恋多年的对象教导择偶观念,叶璨心里五味杂陈,说不出来是苦是酸,就是没有甜。他反问叶自明道:“你都已经二十八岁了,结婚这件事,你是怎么想的?”
叶自明比叶璨大了近七岁,他注定要在叶璨之前成家的。叶璨一直都知道,但是一直拒绝深入去思考这件事,反正叶自明看上去暂时没有成家的打算,他也就乐于逃避,小心地守着自己心里那点隐秘的旖思过活。
但人总要面对现实的,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既然叶自明挑起了话题,叶璨准备借机问个明白。
“我?”叶自明微微一怔,没想过叶璨会这么问,“我目前没有结婚的计划。”
叶璨说:“可你总要结婚的。像你这样的身份,结婚肯定就是找人联姻吧,东泠就林家最大了,你会找林家的女人吗?”
“不会。”
“那你肯定也是要找个大家族的女人。”
叶自明深深看了叶璨一眼,这次没有否认:“我是想找一个大家族的人。”
这还是叶自明第一次明确地告知叶璨他的婚姻计划,叶璨早有心理准备,真正听到了还是觉得痛苦不已。他喜欢的男人明明正和他十指相扣,嘴里却说着要和别人结婚的话……
“我和你不一样,我只会和我喜欢的人在一起!”他宣布一般地朗声说,狠狠瞪了一眼叶自明,不知道自己在赌什么气,“我宁可一辈子不结婚,也不会为了什么别的目的去和别人凑活。”
“你的婚姻观是正确的。”叶自明肯定道,他有些烦闷,但没有带到脸上,忍着不快和苦意不放心地叮嘱,“但是挑女朋友的时候一定要学会分辨,首先要看对方是不是真心对你……”
叶璨越听越生气,咬牙道:“用不着你来教我怎么挑女朋友!我已经……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第十二章 陪护
有那么短短的一瞬间,叶璨觉得似乎在叶自明眼里看到了某种阴沉暴戾的情绪,还没有等他来得及反应,那情绪就消失地无影无踪,叶璨再定睛去看,叶自明又是那个神情巍然不动的大少爷了。
好像只是个错觉而已,但叶璨不知为何记住了那一瞬间的战栗,直觉危险。就在不久之后,他此刻的直觉被印证了,只可惜现在的他并不能预知未来,几秒之后就被叶自明的话吸引走了注意力,任由这莫名的感觉消散了。
“你现在还很年轻,还是要多观察,不用这么着急定下来。”
“定下来?”叶璨古怪地说,“不可能的,他对我没这方面的意思。”
叶自明心里已经暴躁得翻江倒海,他缓了两秒控制住自己的情绪,皱眉问:“你在单恋?”
“是啊。本来我和他是……朋友。”叶璨知道自己简直是在贴着危险的边线走路,以叶自明的洞察力,只要他一不小心就会暴露,他斟酌着措辞慢慢道,“他对我很好,我喜欢上他了,后来才发现他这个人别有用心,我就不太想喜欢他了……但是喜欢这事吧,能控制得住的就不叫喜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