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雪人(4)
“嗯?”念筝愣住,救命稻草一般攥住他的手,“我以为你死了!”
“没有。”男人撑起自己上半身,他只有一条腿受伤了,应该能走一点,念筝忙把自己的肩膀撑在他手臂下,歪歪扭扭地扶他起来。
男人借念筝的力走着,土路蜿蜒,抬眼望去皆是土黄和黛青,混着残雪的一点白。
也许因为象征着母亲的土地在这里占了绝大多数的面积,太阳显现出格外浓厚的母性光辉,浓重的橘和黄,填满了土地以上的所有颜色。
“为什么这么怕我死了?”
念筝被压得弯了腰,脚步重重踉跄,闻言依旧低着头,声音很小,“我再也不想看见别人死了。”
卫生所的医生说男人的腿折了一条,脑袋上是被东西砸的,外伤尚且不提,更严重的是男人他不记得自己叫什么,是谁,从哪里来。
可他看着淡定得过了头,只说自己什么都不记得。
“你再好好想想!”念筝比他还着急,脸皱着,“你想想你从哪来的?”
“我真的不记得了。”男人坐在简陋的铁架床上,仰着头看他一脸焦急,觉得好笑,抓一把他的手臂,“我饿了。”
“嗯?”念筝有点没缓过神,顺着他的话问道:“你想吃什么?”
“都行。”男人很好说话。
“要不,你先上我家住着。”念筝给他买了俩包子,坐着看他吃,皱着眉头像在思考艰难的问题,“我家就我一个人。”
——
回去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卫生所大夫借给他俩一个铁皮手电,微弱的光晃悠在漆黑的夜色里,天上月明星灿。
念筝肚子叫了声,忙活一天,从送老太太下葬到去卫生所,一口饭都没吃,他感觉不饿,只是肚子自作主张觉得饿。
旁边的男人搭着他的肩膀,一瘸一拐,看了一眼念筝,从西服兜里掏出剩下的一个包子。
“我不吃。”念筝摇摇头,看他一眼,问道:“你真一点不记得了么?”
“嗯。”男人应了声,脑子像一张白纸,闭上眼白茫茫一片,什么都抓不住,什么都想不起来。
念筝不再说话了。奶奶走了,但是又来了一个人,时间地点都像是奶奶亲自送来的一样。
“今天是冬至,你要是实在想不起来自己叫什么,我就叫你冬至吧。”他说。
他害怕一个人,很害怕。
第4章 04:异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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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人冬天烧炉子,往往在厨房和睡觉的屋中间建一个小屋。因为挨着炉子近,密封性又好,这个小屋就是整个房子里最暖和的地方。
“你的伤口不能碰到水,我给你烧点热水擦擦。”念筝忙活着烧一大锅开水,舀到铁桶里兑点凉水,脚步沉沉拎过来,用毛巾给冬至擦身子。
小屋没窗,房顶上悬着光秃秃一个灯泡,刚打开还不太亮。冬至依靠着床头,念筝在床边放了凳子,方便他腿伸直。
男人垂眼看着他,自从卫生所回来,念筝对他到了小心翼翼的地步,跟对待易碎的玻璃容器一样,见他如此殷勤到讨好的地步,大约是明白了,易碎的是念筝那颗怕他离开的心。
柔软尚好的衬衫料子下是结实胸膛,念筝的手指不小心碰到,只觉得硬。终究不好意思,也怕他冷,所以只把怀敞着,没有全脱掉。
“好……好了……我帮你擦……”怎么一张嘴变成了结巴,念筝懊恼。
毛巾在热水里涮了又涮,他突然有点不好意思干这活了。可都是男人,又没什么。他说不上来,但冬至是病号,只得硬着头皮下手。
毛巾很烫,擦着很舒服。念筝手不敢重,一只手扶着肩膀,一只手轻轻擦拭。粗糙毛巾擦过凸起的喉结,分明的锁骨,越向下念筝的动作就更轻,不敢也不好意思使劲儿。
冬至勾着嘴角看他通红的耳尖,他手没伤,上半身也好着呢,却心安理得地让人家给擦。还好意思仰着一张俊脸提要求:“能把衬衫全脱了么?湿了我难受。”
“哦,好。”念筝有求必应,连忙放下毛巾,把被水沾湿的衬衫脱了。
男人整个上身露出来,肩膀宽阔平直,腰却越收越窄,结实肌肉下的两道线隐入裤腰,念筝突然觉得这屋有点太热了,热得他冒汗,待会儿得去撤掉一块蜂窝煤。
又拧过一遍水,念筝擦过腹肌,留下湿热水痕,在麦色的皮肤上不甚明显,热意却源源不断地散发,蒸腾着他的脸。毛巾下的触感不真实,他实在忍不住,偷偷用指背碰了碰,见冬至没反应,复又用指尖小心翼翼戳了下。
“干什么呢?”被抓包了。
念筝慌张抬眼,声音小得像蚊子,“啊?啊,好硬。”
冬至只笑不语,拿眼掠他乱飞的眼神和泛上耳根的红晕,让抬胳膊就抬胳膊,让低头就低头。
腿上就更不敢细致擦了,念筝几乎是闭着眼随便抹了两把就连忙走出去把水倒了,哐当一声打开厨房门,先手忙脚乱地撤掉一块蜂窝煤。
“好热好热。”他拿手忽扇着,额头上竟出了一层细汗。
衣服都脏了,得换。可念筝的衣服大小都不合适,打开盛放衣服的木头箱子,里面只有奶奶的大花棉袄,紫红的底,上面百花齐放开得漂亮。
冬至:……
“明天我给你去集上买男式的,将就一晚。”念筝挠挠头,大眼睛睁得圆又无辜。
冬至妥协。
晚上冬至就在这个暖和的小屋睡觉,半夜被伤口疼醒,听到里屋传来压抑的啜泣,声音虽小,却能听出伤心。
他望着空荡荡的天花板,身下的褥子绵软暖和,睡不着,闭上眼是奇形怪状的黑白光点,疼得像有人扎他脑袋。里屋的哭声并不让他觉得嘈杂,反而安心。
据说冬至是全年白日最短,黑夜最长的一天。漫漫长夜,两个人各怀心事,隔着墙壁和门板,无人提及安慰,但终究有人作伴了。
第二天,念筝起个大早,陀螺一样忙活着做好早饭,喂好鸡,给炉子换蜂窝煤。推开门,乡村独有的混着炊烟和土味的湿冷空气铺面而来,念筝裹紧棉衣,迎着白茫雾气赶集去了。
挎着大包小包回来的时候,觉得路太长了,怎么还不到家,在路上看到和冬至差不多身量的男人都要屏住呼吸看一看,生怕冬至走了,而他并没有理由让他留下。
那块银表,他不能拿,一是贵重,再一个这没准是唯一能证明冬至身份的东西。昨天晚上给冬至擦身的时候塞到他褥子底下了,他有私心,希望冬至晚点发现,晚点走。
大门推开,把手里东西放地上先往屋里跑,进屋看见桌子边上坐着个男人在喝粥,顿时放下心来,眉眼弯得极开心,裹着一身寒气给冬至添点小咸菜,再返回去拿东西。
冬至看着张合的门,低头无奈笑笑,十七岁的孩子遮不住心里想的东西,自以为掩饰得挺好,其实就在明面上摆着。
两个人不言不语地一起过起日子。村里房子都有个很大的院子,天气好的时候,冬至就被念筝扶出来晒太阳,怕他觉得无聊,就给他看看好玩的。
到墙角破掉的缸里找完整的干掉的蛇皮,拿手捧着凑到冬至眼皮子底下让人家看,人不想看还要追着人家跑。在院子里点上一堆柴火,在中间埋上几个红薯,过上一会儿就能得到喷香的烤红薯,撕开棕褐外皮就是焦甜薯肉。
屋檐下住着叽叽喳喳的幼鸟,他爬上梯子看了看,因为怕鸟妈妈闻到自己孩子身上有陌生气味不能碰,便向院子里的冬至细细描述这幼鸟毛没长出来,有点丑。被说丑的小鸟叫得更厉害,甚至要扑扇着脆弱的翅膀啄他,他就讪讪爬下来,背着手找别的好玩的。
不管是什么不值一提的小玩意儿,他都带着昂扬的精神向冬至介绍。
希望他能多感受到一点乡村生活的乐趣,这个院子里的乐趣。希望这里的鸟叫虫鸣,青烟红日能把这个异乡人留下。
冬天的太阳虽然总像裹着布,但在下午两三点的时候很暖,风也几乎静止,念筝窝在院子中间的躺椅上昏昏欲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