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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三+陆小凤传奇]妖秀娘(44)

作者:千千石楠树 时间:2018-11-02 22:44 标签:穿书 武侠 剑三 原著向 陆小凤 江湖恩怨

卖扇子和伞纯粹是因为门派特色,粉色和红色也是同样道理。
不换店名是因为取名废,想着反正做不了多久也就懒得换了。
至今没有自报家门同以上道理。
以上所有,用一句话可以完美总结。
——有钱,任性。
这里就不得不提八月初一的那天他经历了什么了。
他叫齐修,他本来有一个旅游大业想要完成,毕竟点卡还有起码一个月的时间,然而,系统又一次跟他开了一个玩笑。
和陆小凤分开不过两天,他不过是睡了一觉,做了一个梦。
梦里面,他家电脑径自运行起了剑三的游戏修复,查到了性别bug(?)一枚,然后自动修复启动。
启动的结果在第二天一早非常直观的显示在了镜子里。
镜子里是一个男人,虽然唇红齿白,模样清秀可他绝对是个男人。
低头看着自己领口开得特别下的对襟,再看了看镜子里男人头顶发冠上那两把熟悉的小扇子,齐修激动地握紧了拳头。
迫不及待打开人物面板,齐修呆住了:打……打不开……
背包和商城倒是还在,瞄了一眼商城通宝,齐修再次呆住了。
那体服账号一般的通宝数,那随便穿的成衣,还有随时可以兑换的金。
人生圆满!
齐修没有换衣服,也没有换头发,作为一个七秀,哪怕是妖秀,秀坊里那位唯一的秀爷也是心口朱砂。
如今居然有机会能够和孙飞亮同模,齐修表示:绝不换衣服!绝不给秀爷丢人!
摸索了两天,发现技能可以瞬发,攻击力如同boss,冰心和云裳之间不需要再切心法之后,齐修努力绷着脸,他表示绝对不可以咧开嘴,绝对不可以把这张脸笑成白痴样!
在苦练了几天气质,实验了几把技能之后,齐修带着点满的金手指神行来到京城。
用金子直接砸下了一家铺子还有一处院子。
只要他愿意,齐修表示他可以买下整条街。
显然,他开店的目的从来不是赚钱。
微笑着望着面前好意提醒的老人家,齐修道:“多谢您啦,玉伯……”他开店的目的,正是这位玉伯的东家。
合芳斋的东家有一个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名字——西门吹雪。
但却从来没有人知道这个无人不知的人居然会是一家糕点店的东家。
从背后的架子上取下一把红伞,作为糕点的回礼,齐修笑得神秘:“不过,我卖的东西可从来就不是伞和扇子啊~”
被称为玉伯的老人愣了愣,知道再问下去便要唐突了。接过了红伞,老人家在告辞前想起了自己还不知道齐修的名字。
“对了,还不知道小哥儿你叫什么名?”
齐修微笑道:“你就叫我秀爷吧?”
特么好不容易成了真秀爷了,他是真的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啊啊啊啊!正好他也不能用自己本来的名字,齐修表示:就叫秀爷刚刚好。
可惜这个世界的人并不懂得秀爷的特殊意义。
玉伯:“……”他是头一次见到有人这么不客气让别人称自己爷的啊。
这少年郎看起来可不像这种人啊?
后来,来串门的其他邻居们同样得到了“秀爷”这么个称呼。
这就造成了,从这一天开始,齐修的店里再没有邻居上门了。
谁特么乐意叫你这么个小年轻叫爷的?!
八月十五,中秋,圆月如银盘高悬,院子里的枫树都已染成朱红,枫树底下的石桌上摆着一盘月饼,两个柚子还有一壶秋露白。
桌子上有两只瓷杯,薄薄的杯壁竟将月光都透了过去。
月光下,石桌旁,一人黑发红衣,眉眼带笑向着枫树的枝头挥了挥手。
从那树顶之上,一人一袭白衣,身形一展,足下凌风,轻若鸿羽,翩然而至。
仙人之姿,丰神如玉,来人正是白云城主——叶孤城。
三日前,叶孤城与西门吹雪见了一面,然后将决战的日期改到了九月十五,而地点也从紫金山之巅改在了紫禁之巅。
齐修笑道:“我以为你不会来。”
叶孤城深深的看着他,没有说话,眼前的人总是给他一种陌生又熟悉的感觉。
这个人很神秘,他第一次出现在叶孤城面前的时候,叶孤城正在和西门吹雪说要推迟决斗的时间。
西门吹雪问:“为什么?”
紫金山已经被一大群江湖人围了个水泄不通,说真的这场面西门吹雪也不喜,可他知道这不是叶孤城说要推迟决斗的理由。
按照西门吹雪的性格,他本不会去过问理由,可是对方是叶孤城。
与他亦对手亦知己的叶孤城。
他希望对方如果有困难的话,他能帮上忙,因为那样,他们的决斗才能没有遗憾。
静静地望着西门吹雪,叶孤城没有回答,因为他并不想骗他。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人撑着一把红伞施施然走了过来,停在了他们中间。
“因为……他早已与我约好,有生之年,我与他终有一战。”来人如是道。
西门吹雪冷冷地望着他:“你在求死?”
在西门吹雪看来,这样一个一身红衣,背着一把大扇子,连剑都不在身上的人根本不是叶孤城的对手。
齐修笑道:“不,我在求生。”
西门吹雪只是看着他。
齐修补充道:“求叶孤城之生。”
这下,就连叶孤城的目光也锁在了他的身上,叶孤城很好奇这个人的自信是从何而来,他又需要他来求什么生。
“九月十五前,叶孤城都不会死。”西门吹雪转过身,算是默认了齐修的插队。
西门吹雪很聪明,他已猜到了齐修知道什么他不知道的事,而这事,恐怕攸关着叶孤城的性命。
叶孤城望着西门吹雪的背影,由心底生出了一种惺惺相惜。
“紫禁之巅。”叶孤城道。
得到叶孤城更改后的决斗地点,西门吹雪提脚,离开得毫不拖泥带水。
月圆之夜还是月圆之夜,紫金之巅变成了紫禁之巅。
立在一旁,齐修的目光暗了暗,道:“我在求你之生,你却在送自己去死?”
叶孤城瞥了他一眼,背着手道:“你不是要与我决斗?”
齐修有些生气,叶孤城之前给他的信里曾经透露了一些事,可他没想到叶孤城为了白云城真能做到这种地步。
齐修道:“八月十五,月圆之夜,京城羽衣坊,恭候大驾。”
叶孤城问:“决斗?”
齐修道:“喝酒!喝完再打!”
为了保证身体随时都是最佳状态,叶孤城从不喝酒,他也从不熬夜。
可齐修居然约他喝酒。
按道理,他本不该接受。
叶孤城回答:“好。”
如果人生注定短暂,那么偶尔的妄为也没什么不好。



作者有话要说:
emmm写写改改的开了头,折腾了好久_(:з」∠)_
很明显的洗白城主从第一秒开始。
金手指已经点上天了,齐修完全放飞自我中……
秀爷的形象参考了百度图片,咳咳,其实很想用妖娆来形容秀爷露的胸还有那细腰,不过想想亮哥,我qaq要形象!
写的时候,一直自我催眠:这货只是同模齐修!不是我亮哥!
我尽力了,轻拍_(:з」∠)_





      第59章 第二章 哪里都错了
关于秋露白的做法,流传下来的说法有两种,一种说是收集秋露酿酒,一种说是秋露时节的冬酿酒。
齐修并不懂酒,选择秋露白来接待叶孤城,纯粹是觉得这酒的名字适合他。
齐修觉得,像叶孤城这样的人,就该同世外仙人一般,不著世间尘污。可偏偏,白云海外,红尘依然。
“欲问芗林秋露。来自广寒深处。海上说蔷薇,何似桂华风度。高古。高古。不著世间尘污。”
当酒杯盈满的时候,杯体上刻着的词投射在了石桌上,那是宋代芗林居士的《如梦令》。
叶孤城刚刚碰到酒杯的手顿住了。
“你到底是谁?”
这种好像什么事都知道,又无时无刻不在劝他收手的风格实在太过熟悉。
齐修笑道:“我说过有生之年,我们终有一战……此话非是作假。”
不是假话,那么他是谁,已不必再问。
只是他的模样……叶孤城的视线落在他大敞的对襟上,他是男子亦非作假。
叶孤城浅浅尝了尝杯中的酒。
很清,很冽,带着回甘,并不似想象中那般难喝。
齐修一脸期待的望着他,这是师父第一次喝酒吧?他太有面子啦!
没有碰杯,没有敬酒,对着月色,一壶秋露白,两个人,一个喝得安静,一个自顾自的开心。
酒罢,风过耳,梧声寒。
叶孤城仗剑立于庭中,对着齐修淡淡道:“出剑吧。”
点了点头,齐修自背后抽出双剑。
只一招,叶孤城的眼睛便亮了起来。
齐修的招式出得很快,他招式的强度也高了许多。
提气轻身,急速后撤,叶孤城竟已摸出了齐修的攻击距离。
蹑云逐月追上,再补个蝶弄足冲到他的身后,齐修反身又是一个剑破虚空,没有了cd,不需要补剑舞的感觉简直不要太好。
一掌拍在齐修肩膀,叶孤城借力凌空一翻,人在空中,剑破却依旧落在了他的身上。
只一招,便叫他内腹一荡。
叶孤城的眼睛变得更亮,他的嘴角甚至微微的勾起。
齐修的肩膀依旧被他牢牢擒住,叶孤城凌空反身送出一剑,齐修帝骖相救不及,剑入肩胛之后,帝骖生效。
齐修乘机迎风回浪,后跳二十尺,转头就是王母回血,剑破上手……
此战最后,若以最终的受伤程度来论是齐修赢了,若以受伤次数论,则该算叶孤城胜。
望着拿着把小扇子在那里摇着给自己治疗的齐修,叶孤城神色莫名。
这样的治伤手法已不是常理可以解释的了。
等到叶孤城的血条满了,流血buff也没了之后,齐修笑着蹲到了打着坐的叶孤城的面前,放了一把红伞到他的手上,然后道:“师父,让我帮你吧?”
叶孤城淡淡道:“帮我什么?”
齐修道:“帮你……促成叶孤城的消失啊……”
叶孤城眼中终于现了波澜。
他果然知道!
八月二十三,陆小凤到达京城的时间比小说里写得要早上了许多,但与小说中一样,他最先找上的人依旧是李燕北。
“三年不见,陆小凤你这是终于想起我这个朋友了?”见到出现在自己每日散步必经之路上早餐店里的陆小凤,李燕北大笑着坐到了他的对面。
喝着咸菜豆汁,吃着猪头肉,陆小凤满足道:“嗯,但我最想的却不是你。”
李燕北道:“你最想的难道是豆汁?”
陆小凤点了点头,道:“第一想念的是豆汁,第二是炒肚,尤其是蔡仙居的火烧炒肝,还有润明楼的搭鞑火烧和馅饼周的馅饼。”
李燕北道:“我呢?”
陆小凤笑道:“本来吃饱了我就该想到你了。”
李燕北反问道:“本来?”
陆小凤颔首道:“本来。”
李燕北道:“那么现在?”
陆小凤道:“现在我想让你帮我找一个人。”
李燕北问:“女人?”
陆小凤苦笑道:“也许是男人。”
李燕北不解地望着陆小凤,他在等陆小凤解释。
陆小凤当然得解释,让人帮忙找人,如果连要找的人是什么样子都不知道,那别人还怎么帮你找?
可一想到齐修之前说过的,等他再回来的时候,他可能会变成男人,也可能还是女人,陆小凤就不知道该怎么跟人形容他了。
陆小凤道:“如果是女人的话,他应该穿着一袭白裙,头发可能是白发也可能是黑色,额角也可能绘着一枝梅花。要说特征的话,他的脸很美,他的气质也绝对让人一眼就能注意到他。对了,他的背上应该背着一对剑。如果是男人的话……也许那对剑还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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