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骷髅唱歌太奔放了(2)
直到重新回到城市,望着大街上熙熙攘攘的行人,嘿嘿忽然爆发了灵感。
它绿豆大小乌黑的双眼睿智光芒一闪,像个生活在华尔街的精英鸟一样冷静给出了赚钱大计:“主人,当务之急是先赚取第一桶金,有了原始资本可以投资股票炒房再到实体,然后注册个公司争取上市,到时候钱和滚雪球似的,别说买尸体了,您开火葬场都行。”
白锦寅忽略听不懂的部分,只重结果。
他给了嘿嘿一个鼓励的意识波动,听完赚取第一桶金的办法,点头应允。
于是在某个热闹的商场门口,白锦寅找了个空地一站,按照嘿嘿教的话大声喊道:“八哥表演胸口碎大石啦,走一走看一看,没有钱的拿鸡蛋,没鸡蛋的也能看……”
声音明亮,毫不怯场。
转换成骷髅八哥后,嘿嘿不止是获得了重生,骨头在灵魂之火的淬炼下堪比钢铁,表演古装电视中看到的江湖艺人表演的胸口碎大石自然不在话下。
在行人看精神病眼神注视中,嘿嘿飞到地上,翅膀捂住腹部的森森白骨以防露馅,俩爪朝天,白锦寅则是拿块石头在手里掂量,只待人再多些就开始表演。
有人忍不住开了口:“有病吧,这鸟训的真好,不会真砸吧。”
这话一出立马有人附和:“对啊,真要砸死吗?哎小伙子,你虐鸟可不行。”
更多的人加入进来,渐渐民愤四起,甚至有人挽起袖子准备出手制止。
卖艺,失败!
快速离开后嘿嘿有些不安,小声给自己找借口:“这些人管的太宽了,主人,您有什么特长,要不先找份工作赚钱也行。”
特长?
白锦寅默默想了一会,除了召唤骷髅似乎没有别的。
不对,僵尸王美莉娅曾经夸过他歌声宛如山间的溪水纯净动听,不知道这算不算。
嘿嘿给了他肯定的答案:“算啊,唱歌赚老钱了,比卖艺还多。”
似乎冥冥中一切注定,前方不远处,一间霓虹闪烁的门口立着个牌子:本酒吧招聘驻唱歌手一名,要求男性。
一人一鸟眼前一亮。
只是他俩都不知道,这城市的酒吧有一种叫——同志酒吧!
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了不少新读者大大和老读者,开心,谢谢支持。
第3章 初遇
红房子酒吧外观是一幢红色的欧式建筑,看起来很洋气。
老板叫宝宝,性向忽攻忽受,年龄时大时小,不知道是天生白嫩还是后天用的化妆品太多,看起来像个在冷冻柜放了十年的过期元宵,表面光鲜,见光就死。
这几年生意蒸蒸日上,颇有成为全市同志酒吧翘首的势头,宝宝人设随之转变,不再像以前那样见人笑脸相迎挨桌敬酒,每日带着副金丝眼睛端坐在吧台,俨然一副成功人士派头。
然而今晚,他笑的跟朵绽放的白绣球花似的,正在殷勤招待一名挺拔俊朗的年轻男子。
男子叫秦松,熟客基本都知道,此人是个情场浪子,只要来酒吧必定叫上一群人来陪酒,像个逛青楼的大爷般左拥右抱,江湖评论——一点朱唇万人尝,一双玉臂千人枕。
不过还有另外种传闻,据说有次他醉后自言自语,说是相爱多年的男友不知为什么忽然自杀身亡,遵照遗书上的要求,他才每日这般声马犬色,看似活的潇洒得意。
两者孰真孰假无人知,但出手阔卓是真的,只要他光临酒吧,喝到兴致处必定大手一挥,全场的单,他包圆。
酒吧这两年生意红火,和这位爷有直接关系,宝宝自然是感恩戴德,若不是年龄不合适,恨不得抱住大腿叫爸爸。
位置最好的卡座上,宝宝斟满一杯酒递过去:“秦哥,今晚叫谁过来陪您喝酒?”
“算了,看着都眼熟,”秦松接过一饮而尽,把酒杯重重放在桌上,“怎么一个新人也看不到。”
宝宝苦笑,这位爷口味纷杂很好伺候,胖的瘦的,白的黑的来者不拒,甚至有次一位半张脸长着黑色胎记的哥们都得到了他一句‘长的真可爱’的赞美。
然而与之对应的是他喜新厌旧到了极致,不论什么人很少招惹第二次。
日子久了,酒吧又不是火车站,哪里有那么多新面孔,再说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这种一沾即走的行为,即使秦松再钱多人帅,在立志寻找纯洁爱情的人眼里就是个渣男。
没有新面孔这位爷喝起来就不尽兴,不尽兴说不定下次换作别家酒吧。
宝宝愁眉苦脸,他倒是想亲自作陪,或者自荐枕席都行,但人家看不上。
正苦恼时,酒吧大门被人从外面推开,走进一位面色冷峻的年轻男子。
是个生面孔。
同志之间据说有种神秘的电波存在,茫茫人海只需一个眼神就能确定对方是否同道中人。
酒吧经常有异性恋走错的事情发生,GAY海浮沉多年的宝宝凝神望去,半天愣没看出是直是弯——压根就没对上眼神。
这男子不像初次光临的客人那般四处张望,站在那里像个人形雕塑一动不动,震耳欲聋的音乐和嘈杂的人声似乎和他分处两个空间。
发现有新人光顾,不少好奇的眼神纷纷扫来,他似乎有所感抬了抬眼皮。
戴着美瞳老花镜的宝宝看的很清楚,那眼神和人一样冰冷,让人莫名想到深山峡谷中经年不散的浓雾。
够酷,够冷。
宝宝意味深长向秦松看去,不知这人是否符合他的口味,然后,他询问的目光扑了个空。
秦松双眼迷离正对着桌上的空酒杯温柔的笑,压根没有发现酒吧来了新面孔。
宝宝叹口气,以他对秦松的了解,但凡只要露出这种表情,一时半会整个人和傻子没啥区别。
他招招手,示意服务生过去问问情况。
不一会,这人被引过来,服务生声说:“老板,应聘歌手的。”
宝宝有些遗憾,原来不是客人。
他挑剔看向对方,想在同志酒吧做歌手,唱得好是其一,其二长相也要好,视觉听觉都好才是真的好。
片刻后满意点点头,端起老板架子慢悠悠问;“叫什么名字,有没有在其它酒吧驻唱过?”
男子回复他三个字加一个摇头;“白锦寅。”
别说对可能是未来老板的恭敬了,连个笑都没有,让人有些不爽。
但成功人士的人设不能轻易崩塌,宝宝大度挥挥手:“带他去舞台唱首听听。”
白锦寅跟了上去,四周或好奇,或□□裸带着挑逗的眼神像X光般扫来扫去,若是个正常男人肯定能猜出其中意思,但可惜,在骷髅领主白锦寅眼里,男人和女人的差别仅在于谁的骨架更大,更结实。
舞台不是很大,正中间麦克风立杆下放着把木纹色电吉他。
服务生做了个随意使用的手势退下,白锦寅点点头,然后,忽然生起股莫名的熟悉感,眼前的一幕似乎发生过,他曾经站在比这大很多倍的舞台上纵情高歌,台下,数以万计的人为他鼓掌欢呼。
他不由自主拿起电吉他,下意识左手上下滑动,右手快的近似出现幻影连弹,一段激烈奔放的SOLO在酒吧嘈杂的空中猛然响起。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几乎所有歌手自弹自唱时喜欢来段SOLO开场,习惯不同,爱好不同,弹出的曲子自然也不一样,比如蹲坑,看似姿势相似,实则细微之处大了去。
短暂的沉默后,台下口哨和欢呼四起。
宝宝也一样被震撼,身为酒吧老板多少懂一些音律,他高兴的一拍大腿:“看不出这人有两把刷子,秦哥……秦哥你怎么了?”
在他印象中花心大萝卜妖般的秦松痴痴看着舞台,恰好五颜六色的镭射灯扫过,那眼神极深极远,像是有某种克制不住思念呼之欲出,眼角,有晶莹微光闪烁。
应该是他眼花了吧。
半响后,秦松嗓子有些沙哑:“待会他唱完,帮我,帮我把他请过来。”
舞台上,一曲高难度的SOLO技惊四座后,白锦寅陷入茫然中,刚才发生的一切很不真实,不受控制自然发生,就像做过次数太多已经烙在了骨子里,
熟悉的感觉如海浪一波接着一波汹涌而来,偏偏脑中却想不起。
直到下面有人不耐烦喊了嗓子“帅哥,你倒是唱啊,大家等着呢。”,白锦寅才恍然记起站在这里的原因。
他记忆其实记得的歌曲并不多,大都是零星片片雨,最熟的只有一首,既然是应聘驻唱歌手,自然要唱拿手曲目。
白锦寅沉思片刻,像在亡灵界那般望向空中,张开嘴引颈高歌:“ABCDEFG,,HIJKLMN,OPQIST……I CAN MY ABC。”
台下众人:“……”
感觉看到一名芭蕾舞演员上台来了个华丽的亮相,就在以为会是场高雅的视觉盛宴时,他却扭起了东北大秧歌。
第4章 他的头盖骨很好看
来酒吧寻得是乐子,听的是小曲,唱字母歌请出门左拐再右拐去幼儿园。
懵逼数秒,众人醒悟过来想要抗议,却个个张着大嘴没有发出声音。
这字母歌不一般。
确切说,是唱歌的人有些不一般。
他嗓子不沙哑厚重,也不高亢明亮,但却有种难以欲说的奇妙波动能够直击灵魂深处,就像你披头散发起了床,一脸眼屎去楼下买早餐时恰好遇到了初恋情人那般茫然——窝草,我是谁,我在哪里!
字母歌很短,不到一分钟即演唱完毕。
白锦寅看到台下观众的表情,悠然升起股被认可感。
在亡灵界的时候,基本上每天都要唱那么几遍,然而听众都是没有自我意识,沟通水平停留在点头YES摇头NO的骷髅,个个该挖洞的挖洞,巡逻的巡逻,不会有任何回应。
他从来不知道唱歌还会有这种美妙的感觉。
情难自控,白锦寅忍不住开启了重复循环模式:“ABCDEFG,HIJKLMN,OPQRST…..I CAN MY ABC……”
众人:“……”
短暂沉默,众人拿起塑料烟灰缸敲得桌子震天响,再好听它也是字母歌,您哪怕是唱首国际歌也成啊。
宝宝用了毕生功力才没让人设当场崩塌,跑向舞台拉着白锦寅到了下面咬牙切齿问:“哥们,存心捣乱的吧,别告诉你只会唱这一首歌。”
白锦寅皱眉挣脱开,想了想坦诚相告:“这首唱的最熟。”
宝宝:“……”
若不是财神爷秦松在一边等着,恨不得当场轰出去。
“行了,这事待会再说,那里有位金主看上你了,”宝宝压低声音,“人帅钱多,机会难得。”
白锦寅听懂了钱多俩字,欣然前往。
跟着宝宝来到卡座,目光看到秦松的刹那,白锦寅愣住了。
这人穿了件白衬衫,袖口挽得老高,胸前的纽扣不知自己扯的还是别的原因只系了三颗,线条流畅的胸肌一览无遗,他长得十分俊秀,是那种狂野和潇洒并存的复合俊秀,手中拿着空酒杯若有所思,神色颓废,见到白锦寅过来,眼神变得灼灼火热,像两朵骤然亮起的小火苗,让人情不自禁想对着吼上一句:你的大眼睛,明亮又闪烁,仿佛天上星,是最亮地一颗……
然而这是正常人眼里的秦松。
骷髅领主白锦寅看到的却没那么肤浅,而是——深至入骨。
骨骼大而强壮,头骨圆润结实,特别是平整的后脑勺难得一见,若是变成骷髅的话,即使放到昔日数以万计的骷髅大军中,也能称的上是一朵健美的骷髅花。
集强壮和观赏性为一体的骨架,向来是贴身护卫的不二人选。
白锦寅很想上去弹几下试试手感。
宝宝酸溜溜的给两人做了简单介绍,转身默默离开,以他GAY海浮沉多年的经验来看,秦松像是动了心,而白锦寅就不用说了,眼里火花四溅,俩人恰是干材遇烈火,至于会发生什么,随他去吧,就像青春在夕阳下渐渐走远的背影,不是化妆品能够留住的。
白锦寅毫无顾忌继续欣赏美丽的头盖骨,直到听到头盖骨拥有者哑着嗓音问:“开场前那段吉他独奏,你跟随学的?”
“没跟谁学,”白锦寅恋恋不舍收回目光,打量下秦松,想起刚才宝宝说的话,“刚才那人说你很有钱?”
“算是有钱吧,房子车子不缺,”秦松拿起个空杯子倒满酒递过去,“怎么,你很缺钱?”
白锦寅点点头,接过杯子闻了闻又放下;“能告诉我怎样才能快速赚到钱吗?”
秦松笑了笑,复杂的表情散去,拿过白锦寅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可以,不过方式太多了,不如今晚你跟我走,咱们彻夜长谈?”
就在这时,藏在背包里的嘿嘿恍然大悟,通过意识向白锦寅大喊:“我想起来了,难怪总觉得哪里不对,这人看上你了,看样子应该是个攻,主人,他想爆你菊花。”
白锦寅:“……”
亡灵界爱情这东西,三年中他只见过一次。
两个和他一样级别的骷髅领主在无穷无尽的日子中因为太过寂寞走到了一起,但限于自身条件限制只能是灵魂相爱,想圈圈叉叉?硬如钢铁,小如花生米大小的唧唧骨当凶器还差不多。
白锦寅见到的场景大都是俩人森森手骨扣着对方的森森手骨一起采鬼脸菇,情到深处偶尔会用狰狞的大牙花子在对方额头来个纯洁的吻。
来到人间后,会‘呀买碟’叫/床的嘿嘿曾经给他普及过性知识,男男,男女,甚至人兽都有……
除了后者,男男和男女他觉得无所谓,只是或许习惯了骨头架子的身体构造,对嘿嘿说的那种肉体激烈碰撞的方式一时很难接受。
眼前的秦松,大腿骨修长,头骨圆润,倒也符合他的审美观。
他想了想,很遗憾说:“抱歉,我只能接受拉手和亲额头。”
第5章 夜阑静(修文)
秦松活了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么清新脱俗的拒绝方式。
玩矜持或者是欲擒故纵?
他将两人见面后短短的场景在脑中过了一遍,先是眼神直勾勾看着自己,虽然位置有些特殊,不是他半隐半漏的性感胸肌,好像是——发型?
秦松下意识抬手摸摸脑袋,发型师不止一次夸过,说他的发质很好,跟整天拿何首乌当地瓜啃似的,乌黑而浓密。
接着对SOLO跟谁学的问题一带而过,转而问自己是否有钱和请教怎么赚钱。
秦松思索着拿起酒瓶嘴对嘴吹了口,想起刚才的一个细节,白锦寅接过他递过去的酒杯闻了闻,而后皱着眉头放下。
秦松忽然想起养过只喜欢吃葡萄嗑瓜子,会说八国日常语言,会叫/床的八哥,有次家中客人点了支烟,见到红红的烟头好奇凑过来被烟雾呛了口一脸嫌弃飞走的样子。
秦松抬起目光,忽暗忽亮的光影中,白锦寅坐姿板正,眼睛看着——好像是在看他的大腿。
他随意换了个坐姿,左腿随之向右边移动了十公分,果然——白锦寅的脑袋像见到太阳的向日葵跟着转动,依旧在看着他的大腿。
秦松:“……”
发型,大腿,似乎他身上还有很多未被开发的优点。
秦松思维即使凌空劈上九十九个叉也想不到,白锦寅是在欣赏他的健壮的大腿骨和圆润的头盖骨。
默默分析了一会,秦松没琢磨出白锦寅的真实想法,反倒是发现个新问题,如果他不主动开口,或许俩人能这么干坐到酒吧打烊。
他动动被盯了太久有些害羞发热的大腿,接着刚才的话题问:“你说很缺钱,怎么,遇到难处了?”
然后,他看到白锦寅的目光从大腿处抬起,换成了胳膊,声音平淡回答到:“恩,想买件东西,不过不能告诉你。”
秦松只是找话题随口一问,对别人的隐私不感兴趣也没心思听,但白锦寅直来直去硬邦邦的回答让他张张嘴,半天不知道怎么才能把这天继续聊下去。
气氛再度回归沉默,秦松闷闷喝酒,顺便脑袋瓜接受白锦寅灼灼的洗礼,和周围推杯换盏,吆五喝六的热闹喧哗比起来,俩人活像在面对面打坐参禅的和尚。
没一会,秦松不耐烦了,挥手把宝宝叫了过来:“给这位兄弟单独找个桌,消费什么全记我账上……”
话还没说完,就见白锦寅面无表情站起来,用怪里怪气活像鸟学人说话的强调说了声‘撒由那拉’。
就这么走了。
宝宝不解看向秦松,秦松莫名奇妙耸耸肩,他也不知道怎么会这样。
舞台上歌手像个结巴似的在唱首改编过的拿手曲目:“男,男孩,男孩的心,男孩的心思你别……你别猜哎哎哎哎哎,洗刷刷洗刷,伤啊伤,晃啊晃,装啊装……”
有了这么一出,秦松独自喝了会闷酒,兴意阑珊,干脆结账走人。
宝宝殷勤送到门口,财神爷今天看起来玩的不爽,他饱含深情低声吟了首《送秦松安西》,诗曰:劝君更饮一杯酒,出了酒吧无故人。
秦松回敬他一个大大的酒嗝。
走了没一会,微凉的夜风扑面,有人说话的声音断断续续传来:“我想应聘公关先生…..恩,年龄二十五岁……身材怎么样?还行……”
秦松抬眼望去,前方不远处一根电线杆下,白锦寅拿着手机正在通话。
等他走开,秦松过去一看,电线杆上贴着张白纸黑字的广告:急招公关先生数名,包食宿,日结,月薪三万到十万不等,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秦松若有所思看着白锦寅渐渐远去的背影,眼睛忽然睁大,似乎有只黑色的鸟挥着翅膀飞到了他的头上,等到想仔细看,人恰好走到路边大树阴影下倏忽不见。
应该是喝多眼花了吧。
走到路边,秦松招手打了辆出租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