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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璧(72)
作者:
照破山河
时间:2022-02-08 10:15
标签:
强强
宫廷侯爵
年下
朝堂之上
陈秋台想必也知晓,只要太子登基,他便可一世无虞,陈氏也可保百年荣华。
“那你觉得,太子如何?”皇帝道。
淮王放下勺子就跪下了,“臣不敢。”
皇帝自顾自道:“太子是个心软的孩子,有时候朕在身上能看见皇兄的影子,”他所说的皇兄当然是早病亡的故太子,“都一样心软,可惜太子不如皇兄太多,老三咄咄逼人,他还拘泥着兄弟情义,用人也不是太聪明,明知道朕忌惮世家,但和他舅舅走的也太近了。他没什么心思,太容易被臣子压过一头,他现在就什么都事无巨细地告诉陈秋台,之后成了皇帝难道要陈秋台摄政吗?”
淮王跪地听着,一句话也不敢说。
“老三阴狠,眼界太小了,朕很不喜欢,他的心狠若是能分太子一半就好了。老五性子倒好,是个帅才,要他做皇帝,不过是个守成之君。乔郁嘛,”他本在说他成年皇子们,不知道为何提起了乔郁,“这孩子倒是既有心思又有手段,看似百无禁忌,实际上很会揣摩朕的心思。做人君,气量还是小了些,朕也清楚,他那样的出身,之后又遭遇了那样的事情,性格如此,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身边若有温厚善谏的臣子,也不错,或能成为一代明君。”
就算乔郁十全十美,又和皇帝有什么关系!
“这些孩子啊,”皇帝道:“许是朕教的不好,当年朕的兄弟各个出挑至极,皇兄病逝后,连先帝都难以抉择,还是太皇太后说朕乃是嫡子,理应继承大统。”
皇帝所谓的这些出挑至极的兄弟,都在他继位后,或死或疯或流放或永世留在封地,不得踏出半步。
淮王是贵妃所生,当年皇后病逝后,太皇太后抚养太子,皇帝则在贵妃身边长大,淮王无太多野心,每日只喝酒玩乐,皇帝以为他心思深沉,结果到了最后,还是他捧起玉玺,跪请他早早上位,为先帝料理后事。
多年以来,淮王在他身边并无二心,又因为贵妃的原因,皇帝待这位唯一的兄弟尚算宽容。
“起来吧,再跪下去就凉了。”
淮王站起来,一言不发地坐在皇帝对面吃燕窝。
皇帝见他低头吃东西,突然道:“你皇嫂的手艺如何?”
淮王在皇帝身边已经练就了不论碗里的东西多烫,只要皇帝问话他立刻就能面不改色地咽下去的能力,立刻道:“皇嫂的手艺自然是好的。”
“你皇嫂念着你们夫妻,深宫无趣,朕也知道,”皇帝道:“王妃若是无事,就让她多进宫陪陪皇后,想来皇后最近的心情不会太好。”
淮王怎会不明白他的意思,道:“好。”
燕窝已经冷了,咽下去并不费力。
吃食堵住了淮王要说的话,也堵住了他的一声叹息。
太子如皇帝所说,心软宽厚,比起其他刻薄寡恩或满腹目的与他相交的皇子,淮王更喜欢太子。
喜欢又有什么用?
淮王无声地苦笑了下。
……
回去时不像去时危险重重,车队走水路,极快地回了中州。
乔元二人带回的不仅是叛军伏诛的捷报,还有方氏叛乱的消息。
一时间,中州流言四起。
只是他们回来时正在休沐,两人没有第一时间上朝,令好些人提心吊胆。
乔郁一向对收礼来者不拒,人却一概不见。
元簪笔更是闭门谢客,无论是谁都拒之门外。
“听说理由是水土不服。”管家绘声绘色地给乔郁描述元府中的下人如何拒绝各位官员。
乔郁正在剥桃子皮,银刀一偏,差点割到手,管家看他把桃子皮切得坑坑洼洼,心惊肉跳,生怕他一刀切到手指上,“胡扯,”乔郁把一小块桃子放到口中,桃子汁水四溢,甜酸交织,“他在中州住了二十几年,怎么会水土不服不能见客?”
管家道:“是,好几个人听到这话脸都气绿了,又碍于元大人的颜面,一声不吭地走了。”
乔郁拿他十分生疏的刀工将桃子切成了一朵看起来惨不忍睹的花。
他接过侍女递来的丝帕,将手指擦干净。
“急什么,明日上朝不久都知晓了?”他放下丝帕,“把这个送给元簪笔。”
管家道:“您手边的刀?”
乔郁下巴朝桃子一点,“这个,告诉元大人,本相尝过了,甜得很,叫他也尝尝。”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后面还有五千字(目前看来),但是感觉断章断在这很合适。
明天开学还要出去看房子收拾东西,会很忙,先说句对不起。
第44章
小雪对着乔送来的桃子发呆。
“大人,姐姐这是在做什么?”小雪拿刀戳了戳那个汁水四溢的桃子。
元簪笔不知道在看什么,眉头紧锁了半天,片刻后才回神似的,“不知。”
小雪把桃子送到元簪笔面前,道:“大人心情不好?”
元簪笔摇了遥头。
小雪担忧地看着他的脸色,道:“大人的气色也太不好看了,明日还要上朝,大人还是早些睡吧。”
元簪笔张口欲言,却只道:“好。”
小雪出去,轻轻地关上了门。
元簪笔将信夹在书中。
回到中州,他应比在青州安全许多,事情进展得也算顺利。
元簪笔按了按涨得发疼的头,思绪万千又不知该对说起,末了,只是合上书,将书放回原位。
架子上还摆着许多书,只是太久不曾翻过,书上落了层灰。
元簪笔随手拿起一本,轻轻掸去书本上的灰尘,翻了两页。
其中一篇有三种字迹,其一一板一眼,其二修长风流,其三潦草,似乎只是随手划上去的。
一板一眼的字在词句旁边写道:若奉行言行与性命相悖,择前者?择后者?
那字体修长的人在后面接道:君子正冠而死。
潦草的字体写也极其简单:俩傻子。
元簪笔放下书。
他以为早就丢了的东西原来还在,纸页已经发黄,连墨迹都褪了颜色。
元簪笔站在书架前,元簪缨昔年音容竟历历在目,清晰无比。
他当时一面批注公文,一面为乔元二人解惑,元簪笔似懂非懂,还算认真,乔小少爷则不学无术惯了,几乎要趴在书案上睡着。
“只是信奉道义若与性命相悖,又当如何?”元簪笔问。
乔郁昏昏欲睡道:“那就弃了道义呗,还有什么比命更重要。”
元簪笔忍着拿书卷把他砸起来的欲望。
与乔郁此人在一块,除了误人子弟,还有什么其他作用?
元簪缨则道:“若两厢取舍,性命重而道义轻,倒也不必说是所信奉的道义了。”
乔郁小声道:“迂腐。”
元簪缨朝他一笑,竟也不反驳。
乔郁闷闷地趴在桌上。
元簪缨脾气太好了,好得乔郁借着师长发怒想要回家都不行。
哪怕老师脾气再好,也架不住乔郁的不服管教,可惜元簪缨与前者截然不同,他全然不在意自己是否有什么师道尊严,无论乔郁说什么,他都只点头微笑,说得太过火了,他也不过说两句岔开。
他从前以为元簪缨不过善于高谈阔论,后见对方种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举动,也就勉强算心甘情愿地承认,元簪缨确实配得上他所说的虽千万人而吾往矣这句话。
元簪笔闭上眼。
元簪缨重病时消瘦得吓人,笑起来却依稀有几分当年如同月破层云般的谦谦君子的影子,“我死了之后,你会随父亲回去,对吧?”
元簪笔坐在床边,明知道兄长对他放心不下,却还是缓缓地摇头。
元簪缨咳嗽了一阵,作伪的程度多些,“我知道了,你果然不想要兄长死也瞑目。”
元簪笔低低道:“我不回去,我去老师那。”
“魏帅那也好。”元簪缨点头,“其实边疆要比中州好上许多,大漠风景奇绝,我一直想去,但是公务繁忙,一直没什么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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