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复苏后我穿越了(248)
他们像很久没见的同学,讨论起哪里的火锅店好吃。
人与人之间本应该这样,不可能因为一些小事而你死我活非要做出什么去打脸踩在脚下。
说起来林行韬都是天道了,王熙臣也是华国的精英,他们的格局绝不会局限在微不足道的私人恩怨里。
而林行韬之所以与王熙臣之间关系这么融洽,却也有他知道了当初自己在大学里打架是谁帮他的原因。
当时他和篮球队的人起了些冲突,现在想来真的是非常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当时的他直接冲了上去。
在一片尖叫和劝阻声中,他被打青了脸颊,对面三个人却被齐刷刷地放倒在地。
那不是一件可以用检讨解决的小事,风波是在王熙臣的帮助下平息的。
林行韬连检讨都没有写,虽然本就错不在他,但的确是他先动的手。
说实话,林行韬还以为是外公那边有人帮他了。
现在想想,王熙臣进湳大,未尝没有林行韬的关系。
毕竟现在的富二代都在国外念书,林行韬小时候考上清华北大的理想其实也很难抵得过在家长们在国外捐一栋楼,更别说很多富二代是真的优秀。
如果林行韬一直都是赵家的孩子的话,他应该会和王熙臣成为不错的朋友——
就像银匙之门里看到的赵略一样。
赵略踏上王熙臣来接他的车,对着车外窥视的视线毫不留情地表达了自己的厌恶。
[兴许有了家世的支持,他便毫不留情地表达了对于被窥视的厌恶——即便他并不知道窥视从何而来。]
在这一点上,赵略与王熙臣分明是很像的。
“你……不讨厌赵家吗?”在其他人关注起不远处解放碑上方的焰火时,王熙臣突然轻声问出口。
林行韬将兜帽抬起一个微小的弧度去看焰火,答非所问:“我喜欢这种大家一起看焰火的气氛。”
太阳刚刚下山,双庆这座钢铁森林染上了一层幽幽的蓝色,而骤然上天的焰火给错落有致的高楼大厦点缀上明媚的橙色。
灯光升火,浅月沉珠。
岸边一片金黄。
随着一声呼啸,觉醒者们纷纷飞入天空,或是扑入流离的暖色,或是去捉辉煌的火花。
[双庆你好,世界你好。]大屏幕上的这些字引起了人们的欢呼声。
“我爱华国!”
“我爱地球!”
“我爱你们!”
“哈哈哈——”
居然也有人说“我爱林行韬”,林行韬发誓他真的听见了。
真的是声闻于天,林行韬倚在栏杆上大笑起来。
他不讨厌外公家。
尽管因为他妈妈那一辈的事情而对赵家有过怨气和不满。
但从银匙之门里看到赵略的那一刻开始,他便开始放下心里的怨气。
赵略是真正的贵公子,就算是赵家本来的子弟都没有他受到的关爱来得多。
在那个世界里,提起赵家公子,没有人会想到他赵略本该姓林。
他的舅舅更是在他成年的时候送了他一辆奢侈到不敢想象的跑车。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赵略十八岁时的玩具,是无数人想之又想又不敢想的梦想。
赵略的一生,便是一整个巨大的梦想。他在赵家得到了足够多的亲情。
而在这个世界,林行韬也知道自己的外公为可能不会觉醒的自己准备了镇国神物。
——不管是对女儿和外孙的补偿还是什么,林行韬都不会再去讨厌那个与女儿相拥落泪的老爷子。
[他们也许生疏了多年,但隔阂渐消。]妈妈想要亲情想要回家,林行韬难道要和赵家对着干让妈妈伤心吗?
只是林行韬与从小长在赵家的赵略不同,他所有的一切都是靠自己得来的,他不会和赵家过于亲密。
哦除了那套妈妈赚钱买给他的房子。
“在想什么?”姬舜难得有了点疑问,许是觉得林行韬现在的表情有些不同寻常。
——我在想普通的凡人才会想的事情,心里这样想,林行韬嘴上却说:“在想你刚才买衣服的样子。”
——
林行韬说好带龙王去买衣服,花的的确是他的钱,但衣服是交给龙王自己选的。
姬舜刚刚根据林行韬舅舅的穿着选好白西装,他转向林行韬,准备询问一下怎么穿,结果就看到一名穿着青衫的年轻男人几乎要跳起来。
“你还要他帮你穿吗!?”叶飞宇忍不住惊愕地喊,“你自己动……穿!”
叶飞宇说完后自己也出了一头的汗,同时他又有些骄傲。
他刚刚对着龙王很凶地喊了诶。
他又不由想起林行韬作为始皇帝归来时,自己曾经给林行韬买衣服的场景。
在看到林行韬将购物袋交给龙王拎的时候,叶飞宇的脑子里冒出一个似曾相识的感想:
[六国美女会不会也跟着复苏跟在陛下身边啊。还有赵高李斯什么的。到时候他叶飞宇难道只能辘辘远听了吗。]
我叶飞宇难道是个送衣服的工具人?
作者有话要说: 所以不写打脸和极品亲戚啦(其实我不喜欢那些,我喜欢大家都好好的)真要有那种打脸的话,也是林行韬亲生父亲那边的。
叶飞宇:
富二代(叉)
工具人(勾)
姬舜:
龙王(叉)
小林家的龙男仆(勾)
第221章 灵气复苏(四一)
一轮巨大的铜铸物, 四条锋锐笔直的钢条将之分割成不规则的九块。即便隔得很远,你都能感受到无与伦比的炽热和威压。当你将手掌小心地摊在铜铸物的旁边,你会感到有奸笑的恶魔伸出火舌舔舐你脆弱的皮肤。
恶魔的舌头有着尖尖的小刺, 你忍不住咬了下自己的舌尖, 那里仿佛被恶魔的恶意所贯穿, 麻痒在你吸入一口浓烈的腥味时爆开,窜到脑子里。你连忙缩回手, 不安疑惑地打量着眼前这个造型古怪的铜铸物, 它不是那种年代悠久的造物, 从那光滑至极的圆壁就可以看出。
不时有手臂和腿试图攀登上圆壁,但你很快就发现,那些其实是被猩红的翻滚的液体所冲上来的断肢残臂。咕嘟咕嘟,仿佛注意到你的视线,不可名状的液体翻滚得更加厉害,从那些不断冒出又破裂的气泡中你隐约窥见了更多更血腥的尸体。
扭曲、绝望、悲惨,恍惚间你想起了古代的斗兽场, 搏斗与厮杀以取悦斗兽场外不可名状的存在。猩红的液体吞噬了祭品,即将完成这邪恶的仪式。终于, 一层诡秘的白雾遮住了你的视线, 你的喉咙鼻子的黏膜被这样的白雾所腐蚀。
你握紧了手中长长的武器,然后你看见在你左手边的同伴。你从他原本平静的双眼中看见了狂热, 而他的嘴唇竟沾染上了诡异的血红。你忍不住了,你要抓起武器对抗一切。
武器戳向了那些浮沉的尸体,颤抖着, 腰处的部分抖到了你的嘴边。
“张嘴,吃啊。”这是恶魔的低语。
你被魅惑一般张开嘴,吃下了腰片。
——叶飞宇用筷子夹起锅子里的腰片吃了下去。
“好麻,嘶。”
脑门上立马冒出了汗,他连忙囫囵咽了下去,喉咙都要被烧掉了。“吨吨吨。”清凉的酒水入喉,缓了一会儿他才看向出声的王熙臣。
在决定吃火锅后,叶飞宇、王熙臣、姬舜、林行韬四个来到了白象街的一家火锅店。
“微微微微辣。”叶飞宇朝服务员捏了捏手指,指腹间的距离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但是林行韬却不容置疑地说:“上九宫格,特辣。”
等服务员走了后,他仿佛是在安慰不安的叶飞宇:“九个格子每个味道都是不一样的,就和鸳鸯锅一样。”
叶飞宇信了他的邪。
说好的天不欺人善呢?
九宫格只有一个味道,特辣!这个特辣还不是一般的特辣,是双庆的特辣!都说其他地方的微辣是象征性地放一点辣,而双庆的微辣是象征性地少放一点点辣。所以双庆的特辣是能要人命的。
不会吃辣又想吃辣的叶飞宇一口下去得喝一瓶凉啤才能缓过来。
他们难道不觉得辣吗?叶飞宇打量着其他三个。
他知道自己的表哥王熙臣很会吃辣。王熙臣正在拿一片番茄沾着干辣椒往嘴里塞。一口下去,番茄的汁液红得像血,火辣辣的汁水顺着嘴唇流下,王熙臣不顾自己火红的嘴唇,冷笑道:“其他人做得到吗。”
叶飞宇惊了。
在他的对面,龙王也在一下一下地往嘴里塞着麻辣牛肉。龙王的嘴唇也变得一片片红艳艳,原本苍白的皮肤也泛起薄薄的红色。但他并没有停下动作,脸上也没有表现出喜欢和不喜欢的样子。
在龙王的旁边,林行韬摘了帽子,正用筷子搅拌着一个装满了辣椒的碟子,鱿鱼、虾滑、毛肚,随意一抖,便是簌簌落下的辣椒。
叶飞宇凝视着林行韬将它们放进了嘴里……他真的吃了!脸没有红,神情也没有变化,连隔着雾气呼出的气息都有一种浅淡的冰雪气息。
王熙臣和龙王做得到吗!
林行韬看了眼叶飞宇面前空荡荡的碟子,露出和王熙臣分外相似的笑容,说:
“——是不是玩不起?”
这句话一下子说懵了叶飞宇,连闷头吃肉的龙王也抬起头,一边看着叶飞宇一边接过林行韬的筷子开始帮他夹菜并慢吞吞地搅拌。
叶飞宇做得到。
叶飞宇颤抖着手,开始按照龙王的方法调料猛吃。
不知为什么,他心里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过了一会儿,他已经感受不到自己嘴唇的时候,耳边除了鼓荡模糊的热气终于有了点别的声响。
“哆。”是林行韬的指节敲在桌子上的响声。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只有叶飞宇在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