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门爹妈抱错崽[穿书](9)
莫嫣摇了摇头:“不,不是这样的,你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但是你和这个家庭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你出生的那天开始,你的一言一行就代表着其他的家庭成员。你要实现自己的理想,没有问题,但你不能自私地只想着自己!”
“我……”
“爸爸和妈妈都很爱我们,我们在享受这份爱的时候,也要承担起责任。你讨厌互相攀比,可是我们生活的环境就是这样。因为我的腿,和你的体型,妈妈一直被别家的女人在背地里取笑。就算我们不想做虚荣的人,可也无法抵抗别人歧视嘲笑的眼神啊!”
“可是……这和我跟沈凌做朋友有什么关系呢?”
“我们所处的社交环境有它的规则,用一个比喻,我们这些人属于一个黑猩猩族群,沈凌作为一个普通人,生活在另一个黑猩猩族群。两个族群互相不来往,在文化、教育、意识形态方面都有很深的隔阂。我们的财富和社会地位都来之不易,所以不会轻易和沈凌的族□□友甚至通婚,因为这不会带来任何好处,反而会动摇我们已有的阶层地位,是会被嘲笑的。你懂吗?”
看莫飞一脸懵懂的模样,莫嫣解释道:“举个例子,你觉得一个大学毕业生会嫁给一个小学文化的普通男人吗?一个体面的公务员会娶一个相貌普通的服务员为妻吗?”
莫嫣这么举例,莫飞忽然就懂了!沈凌和这些人压根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强行把沈凌拉进来,他会不知所措,而这些人则会觉得奇怪和不舒服。就像大学毕业生嫁给小学文化的普通男人,她的同学们可能会觉得她脑子出问题了,莫飞如果非要跟沈凌做朋友,其他人也会觉得他脑子有问题。
莫飞又想到一点,原故事世界里,沈凌跟纪文修在一起后,就被其他人接纳了,没人敢取笑纪文修脑子出了问题,因为纪文修和他背后的纪家处于这个社交圈的顶端。用比喻来说就是黑猩猩族群的首领。
也就是说,沈凌如果想进入他们这个群体,就得到纪文修的认可。
这也就是为什么邓杰会让沈凌参加酒会,他的目的背后是纪文修。
“我知道了,那如果沈凌也是纪文修的朋友呢?我和他交朋友是不是就不会被嘲笑了?”
“没错,可是纪文修又不是脑子出问题了……”
“那就行了!”莫飞展颜一笑,又问莫嫣:“姐姐,你最近不是想学古筝吗?”
莫嫣怀疑地看着他:“该不会跟沈凌有关吧?”
“是啊!沈凌的妈妈古筝特别厉害!平时也有在高中教音乐的!请一个家庭教师总不妨碍什么吧?”
“这个事你要去跟妈妈说,她答应就没问题。”
虽然过程不是莫飞想要的,但他至少达成了目的。
莫飞离开琴房,来到文迪房间前。
文迪房间里有几个人,都是年轻美女,穿着职业装,一个在给文迪准备衣服,另一个给她化妆。
“妈,你要出去吗?”莫飞走进去问。
文迪看了他一眼,可能还在气头上,对莫飞冷冷淡淡的:“对。”
“我有点事想跟你谈谈可以吗?”
文迪看模样想拒绝。
莫飞走上前,撒娇般在她身边转来转去,像只快活的小鸟一般啾啾喳喳:“妈,你今晚真美!你的皮肤好像在发光!”
文迪被他逗笑了,白了他一眼,说:“我等下要去梧州,你爸爸在那边等我,有个活动需要他带夫人出席。你有什么话,跟我在飞机上说吧。”
莫飞等文迪收拾好,一行人出了宅子,让司机开车到停机坪。
上了飞机,终于没有其他人了,莫飞坐到文迪身边,诚恳地对她道歉:“妈,今天的事很对不起,我不该那么对你说话的。”
他是真心诚意向文迪道歉。要当好一个家庭的女主人,不是仅仅打理好家务事就足够的。尤其是对于莫家这种豪富之家,孩子是否体面,女主人在社交场合是否得体,能否给丈夫带来助力,都是需要文迪操心的地方。因为莫嫣的残缺和他的肥胖,已经让文迪饱受诟病,但是她对两个小孩的爱没有减少半分。
身处这个表面光鲜的圈子,她也有身不由己的地方。
文迪眼神带着责备,问道:“哦?怎么就想通了?不是觉得妈妈趋炎附势吗?”
“我不是那个意思。是我错了,我知道妈妈都是为我好,想让我交厉害的朋友,以后可以帮到我们家。不过我觉得英雄不问出处,沈凌是个值得结交的人。纪文修也拿他当朋友的!”
飞机遇到了小型气流,机身有点颠簸。待这一段气流过去了,文迪才慢慢考虑着开口:“纪文修跟他是朋友?”
“是的!”莫飞想把自己知道的都告诉文迪,取得她的信任:“妈,你不要跟别人说哦!纪文修对沈凌有好感,以后他们两个说不定会在一起!”
文迪是个头脑清醒的女人,不会在背地里传话,尤其是说纪家的小话,而且比起纪文修居然是个同性恋,更让她震惊的是纪文修居然会看上沈凌。她跟莫飞说:“纪文修是认真的吗?纪家是从来不允许子孙跟普通人通婚的。”
“我觉得他是认真的。既然纪文修对沈凌有好感,我跟沈凌交朋友应该没问题吧?”
文迪思索着点点头:“你可以跟他搞好关系,但不要太亲昵了。”
莫飞终于松了一口气,笑起来,又道:“沈凌的妈妈古筝特别厉害,得过好多奖。姐姐不是刚好想找个古筝老师吗?妈,你觉得让沈凌的妈妈来做姐姐的老师好不好?”
文迪沉吟片刻,问莫飞:“这是谁的主意?是不是沈凌请你帮忙了?”
“没有,是我自己这样想的。”
“好吧。你让沈凌妈妈把简历发给朱莉。”朱莉是文迪的助理。
莫飞跟她撒娇:“为什么要发给朱莉姐姐?直接给你不行吗?”
文迪无奈,只得点头:“好吧,你让她发给我。”
莫飞搞定了这事,不由得欢呼雀跃,文迪看了他一眼,无奈地笑着说:“你啊,真怕你被人骗。”
“不会的!沈凌是很好的朋友,如果你见到他,你也会喜欢他的。”莫飞试图在文迪面前多为沈凌刷刷好感,毕竟他和沈凌迟早是要换回来的。
飞机很快到了梧州,莫振生派了车来接文迪。文迪给了张卡,让莫飞四处去逛逛,如果累了就回家,她和莫振生今晚不回去。
莫飞以前的双亲打工的城市就梧州海,又来到这座城市,他心情有点复杂,带着人在路上随意走走。
超市还开着,莫飞带着人,在超市里随意逛逛。以前他也经常跟着奶奶晚上逛超市,买打折蔬菜。
莫飞走到冷饮专柜前,看了一眼酸奶,有点忍不住,拿起来看了一下热量,有点犹豫,转头看一眼跟着他的两个佣人,问道:“我请你们喝酸奶,你们可以不要跟我妈讲吗?”
一人走上来,看了一眼酸奶的热量表,笑道:“少爷,这包酸奶的热量是72千卡,您跑步半个小时才能消耗掉。”
莫飞想起被私人教练支配的痛苦,扭曲着一张脸放下了酸奶。
他问两个佣人:“你们觉得我最近有瘦下来吗?”
“瘦很多了!您如果继续坚持下去,到下个星期五就能换一批新裤子了!”
莫飞从两人的马屁中得到了些许安慰,调转方向,往另一边逛去。
在蔬菜水果区游荡的都是家庭主妇,莫飞四下里看看,见到一个老太太推着车正在挑蔬菜,忍不住说:“阿婆,你拿的那把红薯藤有点老。”
阿婆抬头看他一眼,有点不服气:“阿婆我买菜几十年了,你比我还厉害?”
莫飞走过去,指着红薯藤的头尾:“这种红皮的红薯藤,顶端和末梢颜色比较深的都很老,叶子有涩味,扎嘴,不好吃。”
他又在剩下的几把红薯藤里挑拣一番,拿出一把放到阿婆的推车里:“这把比较好,红薯叶子也很嫩,用点油盐炒一炒就很好吃。”
“红薯叶还能吃?阿婆要是中毒了就赖你哦!”
“当然能啊!我以前和奶奶经常吃的。阿婆你是哪里人,是不是没有吃红薯叶的习惯?”
阿婆将信将疑,把莫飞挑的红薯藤装进塑料袋里,对他说:“我还要买土豆、胡萝卜、花菜。”
莫飞帮她挑了新鲜的,那阿婆拿去称了重,又抓住莫飞:“你既然都帮阿婆买了菜,那好人做到底,送阿婆回去啊!”
第九章
莫飞反正也没事做,就让两个佣人来帮忙拿菜。那阿婆老实不客气地拍他一下:“干嘛要别人拿?你来拿嘛,正好减肥!”
莫飞于是帮她拎着菜,出了超市,问她:“阿婆,你家远吗?”
远的话就让人开车送她。
“不远不远!就在这附近!”
超市旁边就是个广场,不少市民在广场上纳凉。阿婆吆喝一声:“老头子!回家了!”
一个穿白背心的老大爷抱着一条博美走过来,裤腰后头还别着一把蒲扇。
小博美见了人就叫唤,老大爷连忙抱住它,叮嘱:“文文,你别动!地上很脏的!等回家再让你下来。”
阿婆一把抱过博美,也放进莫飞怀里,说:“老头子你别累着,这种事让年轻后生做!”
莫飞身后两个跟班看不下去了,一个说:“少爷,要不要我帮你抱狗?”
一个说:“少爷,我帮你拿菜吧!”
他们把少爷两个字叫得很重,似是唯恐这两个厚脸皮的老头老太太不知道莫飞是个身娇肉贵的富家子弟,搞得莫飞有点尴尬。
老太太果然说:“哦哟,原来是个富家少爷,不敢要你帮忙了!”
老头子抱过狗,老太太拿走菜,两个人转身走了。
莫飞觉得这老太太有点事多,可看两个老人家都上了年纪,跟他奶奶差不多,东西也挺重的,又动了恻隐之心,追上去说:“还是我帮你们吧!”
他接过菜,抱着狗,跟在俩老身后。两个佣人没办法,只得跟着他。
那小博美倒也安静,只是趴在他身上,吐着舌头,口水都流在莫飞的衬衣上了。
莫飞闻着狗身上的味儿,呼哧呼哧喘得比狗还厉害,走了半个小时,脸涨得通红,衬衣全黏在他后背上,终于到了俩老人家住的小区。
“到了。”莫飞露出喜悦的笑容,正要把狗放下,老头喊了一声:“别别别,地上脏。”
“那我给你们送上去吧。”莫飞眯着眼睛,叫了一声:“那个,小乔,给我擦下额头,汗要流眼睛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