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民国成为魑魅魍魉之主[穿书](95)
“就是,有时候人还真奇怪,尽尝试些危险的事情。”胡英俊细声细气道。
简初柒咂嘴:“希望不要有人作死,真的按照这上面的方法去做。”
这报纸对简初柒而言只是一个小插曲,他和沈韶逛了一下午,倒也买了一两身衣服。
回到家的时候,周玉兰指了指楼上说:“小七,桓少爷来了,就在你房间等你。”
“二哥来啦。”简初柒眼睛一亮。
沈韶:“那我回房间了。”
他觉得桓二爷有点可怕,不敢靠近。
“好,晚饭我叫你。”
简初柒拎着新买的衣服蹬蹬蹬跑去楼上,打开房间的门,桓慕珩就坐在小沙发上看书。
他穿着衬衣马甲,马甲是格纹样式,气质便被衬得稍显温和,下面是黑色的西装长裤,沙发略小,一双腿更显修长,无处可放,便交叠起来,书本置于腿上,而脚踝也因此露出一点,脚上穿着棉拖鞋。
他低着头,发丝微微散落下来些,遮挡住眉眼,骨节分明的手掌就搁放于白色的纸页上面。
听见开门声,桓慕珩抬起头,面容俊美,对着来人嘴角勾起,露出一抹笑意。
“二哥,你今天怎么过来啦?”简初柒飞奔过去,扑在桓慕珩身上。
桓慕珩半点不意外,动作自然地放下书,然后接住简初柒,两个人的重量压得沙发弹了弹。
这放在房间里的沙发不大,只有两个人的座位,简初柒扑在桓慕珩身上后便顺势坐好。
桓慕珩道:“过来看你,七七没空去桓家,二哥就过来。”
简初柒嘿嘿笑了两声,眼睛瞥了瞥那本书:“二哥在看什么书?”
“随便看看,似乎是你们学校发的书。”
华阳大学的书籍装订成册,每个学生入学后都会领取。
“啊,学校的书。”简初柒突然想起,他似乎好多天都没有去过学校了。
这书当然也从来没有翻开看过,他都不知道里面是哪些内容。
“七七买的什么?”
“是衣服。”
简初柒把袋子打开,给桓慕珩看。
天气逐渐热了起来,简初柒便买回了薄点的衣服。
这一身衣服还是沈韶推荐的,他瞧着也不错,就买了。
桓慕珩翻了翻衣服,突然道:“七七能穿给二哥看一下吗?”
“似乎没见过七七穿这样式的衣服,若是好看,之后二哥也给七七定做几套换着穿。”
“不用那么麻烦去定做,想穿去买就行啦。”
不过简初柒倒没拒绝试穿的要求,他本来也想穿一下,再下去给周玉兰看看。
桓慕珩坐着沙发上,没有起身。
简初柒拎起袋子,他要在房间里换衣服,首先得把身上的脱下来。
但是二哥不出去……
算了,彼此又不是没有坦诚相待过,换个衣服而已,也不是全脱光。
可还是有点小羞涩呢。
于是简初柒拎着去床边换了。
这身衣服是有点英伦风的背带裤,上身是衬衣,下面是有两条带子的黑色条纹短裤。
这是一整套的衣服,也有长裤,但简初柒选了短的,到膝盖,夏天穿凉快。
简初柒动作迅速,不一会儿就穿上衬衣和背带短裤,然后他坐在床上,开始往脚上套白色的袜子。
这双袜子是店铺老板友情赠送,袜子中等长度,包裹住了小腿。
等换好后,他直接穿白袜踩着拖鞋,走到桓慕珩面前转一圈,问道:“怎么样,二哥?”
沈韶的眼光还是不错的,这身衣服也确实好看,适合简初柒。
不过一穿上,倒是显得简初柒的年龄更小了一点。
他穿的条纹短裤就在膝盖上面一点,露出的膝盖粉粉的,小腿纤细。
“不错。”桓慕珩拉他坐下,又把他的小腿捞起,放在自己的膝盖上:“袜子都没有穿好。”
就只是随便一套,穿得歪七扭八。
桓慕珩细心地为他整理,从脚到小腿肚的袜子抻直。
简初柒动了动脚趾,在桓慕珩的手不小心划过他的脚心时笑了两声。
等袜子整理好,他直接在桓慕珩的膝盖上舒展开两条腿,晃了晃,道:“二哥,你穿过这样的背带裤吗?”
“没有。”
“那要不要穿一下试试,和我穿一样的,这套有长裤呢。”
“七七喜欢的话,二哥就穿。”
“嘿嘿。”
简初柒眉眼弯弯,为什么觉得和二哥在一起这么开心呢,放松又自在。
“二哥,你对我真好。”
简初柒往桓慕珩那边靠了靠,双腿弯折,头枕在桓慕珩的肩膀上,像只依赖撒娇的猫般眯起眼睛。
“因为二哥喜欢七七。”桓慕珩轻声说,同时手抚了抚简初柒的头发。
寻常的一句话,简初柒却听得心里一动。
喜欢?二哥对我的喜欢是什么样子的?
简初柒抬了抬眼,望着桓慕珩。
恰巧,桓慕珩也低下头,两人相互对视。
简初柒突然发觉,他似乎距离二哥太近了些,近到彼此呼吸纠缠。
而被那双深邃的眼眸注视着,他仿佛要被吸进去一样。
简初柒莫名感觉到干咳,嘴唇干涩,于是他下意识地伸出舌头舔了舔。
然后,桓慕珩的目光更加幽暗,他缓缓往下——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周玉兰的声音:“小七,桓少爷,下去吃晚饭了。”
“小七,今儿个娘给你做了红烧肉,还有桓少爷喜欢喝的汤。”
周玉兰声音轻快,含着欣喜。
在这里,她每天都是快乐的,生活无忧,还脱离了简家,哪有不高兴的。
简初柒回神,慌乱地从桓慕珩怀里钻出,道:“哦好,娘,我和二哥这就下来。”
奇怪奇怪,有点不太对劲。
第58章
“好了,今天的读书就分享到这里了,大家还有什么想说的吗?”一位女同学收起自己的书本道。
华阳大学有读书社,是专门让学生交流书籍用的,有了读书社后,一些珍贵的文本也可以向学校借阅,因此读书社的人数不算少,今天参与活动的人就有十多个。
仔细瞧,桓慕琛居然也在其中。
不过他一副闲得无所事事的模样,仰着头,瘫在椅子上,快要睡着了。
他是被朋友林兆拉来参加的,因为读书社里有一个林兆想追的女同学,叫余雪。
桓慕琛反正也闲的没事干,加入进来倒也没什么,毕竟又不需要他自己分享书籍。
桓家的三少爷,谁会逼他去读书分享。
听着别人读,还能催眠,桓慕琛在这里睡觉的质量都好上不少。
今天读书分享后,桓慕琛打个哈欠要离开。
有人道:“大家先别走,也认识好长时间了,不如趁着闲暇时间我们聚一聚,一起吃顿饭怎么样?”
“我家就是开饭店的,虽然算不得什么大饭店,但是味道也不错,我请大家,如何?”
“好啊,不过怎么能叫你破费,大家一起凑凑钱就行了。”
“我同意,都是同窗,聚一聚大家也好更了解一下。”
“可吃完饭时间都晚了,我家有门禁……”
“那这样,谁愿意去举个手,没有空或者不方便的下次再约。”
大家都在读书社相处了不短的时间,因此也愿意去吃顿便饭增进增进感情。
除了零星几个没有举手的人,剩下的都可以参加。
桓慕琛没举手,他不想去。
林兆拉了拉他:“琛少,陪我去吧。”
余雪性格活泼,爱凑热闹,也举了手。
林兆要追她,就也举手一起去吃饭。
桓慕琛:“不去,又不是我追人,陪你参加读书社就不错了。”
林兆是林家的小儿子,上头有大哥和二哥,两人早已参与了林家的生意。
林兆算是老来得子,所以全家人都宠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