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民国成为魑魅魍魉之主[穿书](94)
长久不怎么去看青梅和他的孩子,再加上两人衣着脏乱,脸颊凹陷,瘦了不少,青梅嘴里喊着那个流浪儿是他们儿子的名字,沈父居然没有认出来,也把这个流浪儿当成他自己的儿子了。
青梅当时病得很重,卧床不起,精神不正常,但有时候还是清醒的。
她观察着沈父,见他竟认不出自己的亲儿子,于是惨笑一声,让沈父带走流浪儿。
“你就把我们的儿子带走吧,我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活不长了。”青梅临死前拉着沈父叮嘱道:“好好对待我们的儿子,记住,好好待他。”
之后,青梅又单独与流浪儿说了些话。
沈容沣道:“她说,等她死后,偷偷把她的骨灰与她的儿子葬在一起。”
那个流浪儿就是他,在侥幸救下这个女人后,她将错就错,也给沈容沣找了一处容身之所。
两人生活了一月之久,沈父才终于找来。
那时,青梅的孩子早已被火化了。
“再后来,他和沈夫人外出做生意,设计了一场意外,让我去救他们,好让我顺理成章的进入沈家帮他。”
“但沈夫人是个好人,而他、他在外面还有另外一个家。”
“什么意思?”简初柒听这一曲三折的故事入了迷,忍不住问道:“除了他的青梅,他又找了别的情人?”
沈容沣冷笑:“对,我这个便宜父亲有一个弟弟,他的弟弟身有残疾,不能人/道,不过外人并不知晓。”
“于是他就为他弟弟娶了一个漂亮的老婆,这女人就是他的情人,还为他又生下一个儿子。”
沈容沣承认自己不是一个好人,最开始,他贪图安逸的生活,不用在外面流浪,不用再吃不饱穿不暖,所以他认下“沈容沣”这个身份,成为沈父的儿子。
再后来,他更加不想走了,不想离开沈家。
沈母是个好人,他不想沈母死后,沈家被沈父霸占只是其中一个很小的原因,更多的则是因为沈韶,他的少爷,他心中起了肮脏贪婪的念想。
他是下贱的命,觊觎本不应该属于自己的东西,可却忍不住……
他为了沈母和沈韶,暗中与沈父作对,破坏不少他的计划。
沈父不是傻子,次数多了,自然也能够察觉出来。
不过,他想不到沈容沣根本不是他儿子这个可能,只觉得沈容沣野心大了,居然也想和他抢夺沈家。
这个儿子不听话,不受控制了,但没关系,他还有另外一个儿子。
“所以现在我和他在争夺沈家,韶韶离开绥城也好,留在那里毕竟不太安全。”沈容沣道。
“那沈韶的母亲……”
沈容沣神色黯淡道:“沈夫人确实是病重去世。”
从前沈父是想要暗中谋害沈夫人,不过都被他挡了回去。
但沈夫人的病也确实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
在交待好后事后,她便撒手人寰。
“我想,沈夫人也未必没有察觉到什么。”沈容沣眼神闪了闪。
因为她在离世前,是抓着沈容沣手把沈韶托付给了他。
桓慕珩:“你有把握得到沈家?”
“有,但时间不会短。”
“我可以让陈三过去帮你。”
沈容沣诧异:“桓二爷想从沈家得到什么?”
如果有桓家帮忙,那他更有把握完全夺回沈家。
可桓二爷又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怎么可能毫无代价的帮他。
桓慕珩摩擦一下手指,瞥了眼沈韶,半晌开口:“还没想到,就当你沈容沣欠我一个人情。”
沈容沣:“?”
“好,如此便多谢二爷了。”
陈三:嗯嗯?他们爷怎么就突然想帮沈家了?
第57章
沈容沣来了上海又离开,这回他是与陈三一起回去的。
而沈韶则还留在简初柒的家里暂住。
正巧他还从来没有出过远门,到过除了绥城以外的地方,便想在上海好好逛一逛。
出来的匆忙,他连白猬、小碗一家的窝都没有拿,那是沈韶亲手敲的木头小房子,可大可好,他还在里面铺了软布,做了小滑梯,幸好沈容沣离开前说会派人给他送来,目前就只能先委屈白猬、小碗它们一家住在用布垫好的小窝里,这个小窝也在沈韶的房间。
简初柒看他为照顾刺猬忙个不停,亲自动手布置小窝,心道沈韶虽然对沈家的生意一窍不通,但在其他地方,尤其是动手能力上还算不错,亲力亲为,格外用心,怪不得小碗一家子喜欢他。
简初柒又瞅了瞅他带来的行李,问道:“你就带了这点衣服?”
沈韶:“我拿不了更多的,除了衣服,还得拿小碗它们的零食。”
他当时胸前背了一个包袱,后面也背了一个包袱,这些东西对他来讲已经又多又重。
之前沈韶从未独自一人出过远门,这次自己来上海,即便有白猬暗中保护,却也吃了点苦头,到上海找人时还饿着肚子,倘若不是碰巧被陈大遇上,估计沈韶找去简家还得吃个闭门羹。
“那你要不要去买点新衣服?”简初柒问。
沈韶摇头:“不了吧,我哥说会派人把衣服给我送来。”
“哦。”简初柒道:“但在上海,衣服样式可多,想起逛逛吗?”
“好啊好啊,那也可以。”沈韶点头:“我要带着小碗一起去。”
简初柒:“白先生要不要也一起出个门,我认识两个成了精的狐狸,大家同行,你们交流一下,说不准能够获得什么经验,这俩狐狸还是姐弟。”
沈韶惊讶:“上海这地方竟然有妖怪,是狐狸变成人了吗?”
简初柒点头。
白猬则是震惊,这年头动物精怪想要化为人形可是非常不简单。
不过若是狐狸,那倒也好理解,在五仙里,狐狸一向拔尖,反观他们刺猬,却是垫底的。
但一来却是来俩,可见这两个狐狸的厉害。
“他们来上海做什么?”白猬不禁问道。
诸如他们这些很少有来大城市的。
一是不如在山林里自在,二是大城市总比小地方来的乌烟瘴气,对修行无益。
简初柒笑道:“你亲自去看看就知晓了。”
白猬产生好奇,便也跟着一起去了。
然后到达报社,白猬:“……”
怪不得人家能够修炼成人形,这狐狸比他有文化。
胡英俊和白猬交流了一番,约定晚上继续后,便开始忙工作。
简初柒见他把一摞报纸抽出来放在另一边,就问这是要做什么。
胡英俊:“这些是要被销毁的报纸,也不知道是哪个人投稿,上面见内容新奇就给登报了。”
“我觉得不妥,用了一点小法子迷惑主编,让他下命令把没有发行出去的报纸销毁。”
嗯?这报纸上到底是什么内容,居然让胡英俊对他们主编用上法术了。
简初柒拿了一份翻翻看:“……见鬼十法?”
怪不得呢,这种东西怎么能登报,还真是见鬼了。
沈韶探个脑袋,疑惑:“有什么不妥吗?”
“自然是极为不妥,大大的不妥。”简初柒放下报纸,手指点着上面见鬼的十个方法,道:“虽然老话讲信则有,不信则无,但你若是通过一些媒介模糊了生与死的界限,招来鬼魂,那么就算不信,鬼也会纠缠着你,直到把你生气磨尽,最终吓死或被鬼害死。”
“啊?难道按照上面的这些方法做,真的能见到鬼吗?”沈韶抱紧小碗问道。
白猬则跳到报纸上,拜托胡英俊给他念一念。
待胡英俊说完,白猬道:“不一定能见到,但这些方法也可以算做是招来鬼魂的媒介了,就看你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做这些事情。”
“要是在不合适的时机用了某个方法,比如午夜时分或者阴气极重的地点,那真有很大的可能被鬼缠上,唉,这种东西不发行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