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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种田] 下(173)

作者:迟睡 时间:2023-06-02 10:36 标签:甜文 生子 种田文 穿书

  沈若谢过他,将香包挂在了腰间,“这圆竹笋确实好看,水哥儿你手艺真好。”
  沈水手指扣了扣衣摆,笑起来:“若哥儿你喜欢就好,每年我同阿娘春日里都会去山上挖笋的,明年出笋子了给你家也送一些。”
  “好呀。”沈若干脆应下了,乡亲们的感情就是从你送我东西,我回你东西这般越变越好的,也不是什么贵价的东西收了就收了,之后自家有了什么好吃的再送给他家,这样两家人的感情就会越来越好。
  一听自家哥儿这话吴梅子立刻道:“那圆竹笋新鲜的好吃,焯水之后切成条晒干之后拿去做炖菜味道也很好的,待会儿我给你们装些笋干带回去,每年我们都会晒许多呢。”
  沈若和顾允又谢过,村里几乎家家户户都会晒些菜干。
  冬日里能吃的东西少,所以很多人家都是从春日里就开始准备吃的东西了,三个季节时不时空闲的时候弄一点儿攒起来,这样冬日里就能舒舒服服的猫冬了。
  等吃过饭,沈若就同吴梅子说起正事来。
  “吴婶儿,现在水哥儿要帮着看摊子,每日来回奔波着也累,再加上现在’拉链‘生意火爆,镇上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盯着,每日从镇上运回来的时候我就怕出现什么意外,不太安全。我便想着让水哥儿住到镇上去,您也跟着去,正好还有活计需要你帮忙。”沈若开门见山道。
  吴梅子一口应下:“成,若哥儿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水哥儿在一边点点头,他自然是十分愿意的。
  “我已经在镇上租好了小院,明日就带你们一起过去放行李可好?今夜就收拾些床单被罩、换洗衣裳之类的东西就成,之后缺了什么我直接到镇上买现成的。”沈若说着。
  毕竟在那边也不一定长住,所以家里那些家用不需要搬过去,就是像鬃毛牙刷牙杯这类的东西,也是到了镇上置办新的最好,这样家里和暂居地各有一套,就不用每回来去都要带来带去麻烦。
  吴梅子道:“若哥儿,那我做吊篮的活儿……”
  “我待会儿会去找我干娘说一声就行,吊篮那边现在人手也够了,吴婶儿您就到镇上来帮我做上拉链的活计,还有之后院子里要开火恐怕也得您帮帮忙了。”沈若说着。那工钱自然不会比现在少的,相当于包吃包住,只不过就是换了个工作的地儿。
  “好。”吴梅子直接应下,虽然她不是布艺作坊里的人,不知道若哥儿口中的“拉链”是个什么东西,但是能跟自家孩子一起做事她还挺高兴的。
  沈水也很高兴,自从他娘去做折叠小马扎之后,见天就只能晚上见着人,后来又因着做的又快又好去做了吊篮,那更是忙起来。现在他们能一起上镇上去,在一起做活儿就能经常见着面了。
  当初那件事是水哥儿的一块心病,吴梅子眼见着自家哥儿越来越好了,现在瞧着同顾允和小松同桌吃饭都能十分正常,这可又是多亏了若哥儿。
  这又能做活儿挣钱,又能治病,这种好事竟然都叫他们得到了。
  吴梅子一腔感激之情无处宣泄,只好全都用在了笋干上,拿了个大麻袋给沈若装了老大一袋子。
  笋干虽说晒干之后重量轻了,但是体积大,中间哪怕有空隙那也是一麻袋的重量。
  沈若:“这也太多了,吴婶儿你这是把你家的笋干全给我了?”
  这哪儿能收啊,这可是人家留下来过冬吃的口粮,拿个四五斤不少,十斤都算多了!
  别人给是大方,自己收了那就是没数了啊。
  吴梅子摆摆手,笑着道:“这才哪儿到哪儿啊,村里人不爱吃圆竹笋的多,我和水哥儿啊三五天就去挖一回,而且圆竹笋个头大,咱家晒了许多许多。你就收下吧。”
  沈若瞪大眼睛看向沈水询问真相,得到了沈水的点头示意。
  “那我收下了。”沈若看着这一大麻袋的笋干,盘算起来各种笋干美食,笋干炖肉、笋干炖猪蹄、笋干鲜菇粥……
  只见吴梅子又背出来一袋子,送给了小松。
  小松站在风中凌乱,指了指自己,“我也有份啊?”
  吴梅子道:“嗯,收下吧,你先前说你父母在镇上住着,恐怕晒菜干都没地方,这些笋干你带去给他们分一分,自己也留一些。”
  小松感动极了:“谢谢吴婶儿。”
  吴梅子这些日子几乎是将小松家底都给打听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了。他的年纪同自家水哥儿正合适呢。人家虽然还是奴籍,但是已经在攒钱赎了,那以后不就是普通老百姓了?
  她这边同小松说着话,另一边沈若则拉住水哥儿的两只手,温声道:“水哥儿,你有天赋,做的那些东西都有些许的灵气,这是别人求也求不来的。你要是愿意,空闲时候便跟我一起画图样吧。”
  沈水被捧得熏熏然,他感觉自己好像在梦里一样,喃喃道:“若哥儿,可是我不会画画。”
  “你不会没关系,我可以教你。”教学就是要将自己脑海中浮现的画面用笔描绘出来,这一点其实看起来简单,实际操作却很难,因为没有经过锻炼的手根本就不听大脑的使唤。
  要是没有经过练习就能直接将脑海中浮现的画面画出来的,那真就是老天爷追着给喂饭了。但是大多数人都是有一点绘画的天赋,这就需要经常性的练习,只有这样熟练之后才能画出满意的画作来。
  沈若就是经常练习的那类人,有的小孩子透视从小就会,但他是到高中时期才学,原本就比别人落了一步,但是他够努力,除了学习的时间,其他大家玩乐的时间他都用来练习绘画了。那些画满素描、速写、色彩的纸张叠起来估计能有三米高。
  因为热爱,所以才能坚持。
  沈若从沈水家的那些小细节当中看出了他对那些图样的热爱,看起来不比自己少。
  沈水激动地无以复加,条件反射般地揉了揉耳朵。一副他是不是幻听了的样子。
  沈若失笑:“我说我可以教你,听清了吗?”
  “嗯!”沈水一双眼睛亮晶晶地看向他,激动地两只脚不由自主地在地上踏了踏。
  “那、那我可以喊你师父吗?”沈水迟疑了一瞬问道。
  这回轮到沈若愣了下,他竟然又忘了要跟人学手艺学东西,那都是要拜师的。因为他觉得自己会的这些东西其实不值一提,因为人家有天赋,他存了点培养的心思,就直接提了自己可以教。结果他先前才收了个秋哥儿,这会儿水哥儿也要?
  顾允在一边看见了沈若的表情,嘴角微微上扬。上一回秋哥儿拜师的时候他不在,后来才知道的,这一次他亲眼瞧见了。
  好久之前夫郎同自己说起过他上辈子的那个世界,那里的人学东西很快,不仅能在学校里面学习,在一个叫“网络”的东西里面也能学到知识,那里面包罗万象。他想要学什么,找一找,就能找到许多人分享的内容。那里的人对于“师父”的观念没有这里强,但是所有人都可以是自己的“师父”。
  可夫郎觉得习以为常的事情,放到现在那就是改变人一生的事情。
  一个人一生只能拜一个师父,可师父却不仅仅可以只有一个徒弟。
  沈若对上沈水期待的目光,实在是说不出拒绝的话,于是——
  “好,那你就当我的二徒弟吧。”沈若拍拍他的手,说道。
  沈水正要喊,就被沈若打断了,“我们既当朋友又当师徒,你还是像往常一般喊我就是了。”
  就是秋哥儿,他的大徒弟,也被他勒令喊自己名字,而不是喊“师父”。这个称呼听起来太显老了,而且叫别人听见了太高调。
  沈水激动地捂着嘴,点点头。
  沈若心底轻叹口气,他真的只是想发挥一下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将自己的会的东西传承下去并且发扬光大,但是他还真没起过收徒弟的心思,就是看人家有天赋,脑子聪明,就想着去点拨一下,把自己会的教给他们。
  顾允在一边看了许久了,夫郎还是牵着人家的手不放,虽说是个哥儿,但他心里也有点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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