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装深情[快穿] 上(424)
人生在世,谁不想知道自己的来历?知道自己的一切?
或许他已经不在意那两个生了他的人,但他却想知道自己从哪里来,就像他能决定未来的自己要到哪里去。
“谢先生不担心吗?”明杳问。
“担心什么?”
“担心……他们会跟你分享我啊。”
父母到底是一个人很重要的因果,如果真的找到,明杳就未必能放得下,他当然不会离开谢先生,但他的时间精力总要被分薄一些。
“你会吗?”谢先生淡声询问,语气中连疑惑都没有多少,仿佛对这件事已经了然于心,从未怀疑。
明杳心中轻轻叹了口气,有些郁闷地说:“谢先生,你这样,真的很容易让人没有成就感啊。”
“哦。”声音里明显带着些许愉悦,“那我说,我不高兴,不想你关注别人,不想跟别人分享你。”
一抹心安袭来,刚刚明杳有些纷乱的心重新定了下来。
不重要,他想。
这世上没有比谢先生更重要的存在,只要他在,其他人如何,他都可以不在意。
再次望向窗外,他已经重新挂上了温和的笑容,在服务员上菜时说了声谢谢。
明杳点的不多,因为谢先生并不怎么吃这些东西,他对食物没有需求,也没有兴趣,只是明杳让他尝的时候他才会吃一点,也不多。
不过,能够偶尔吃两口,也算是一同用餐了。
他们之间的约会,终究与他人不同。
“想吃哪个味道的冰淇淋?”女人站在窗口,一边看一边问自己儿子。
小孩儿看来看去,什么味道都想要。
“只能要一个,快选。”女人说完还低声嘀咕,“现在一个冰淇淋就要几十,贵的要死……”
“要草莓味的。”男孩儿指着上面说。
他很乖,女人说要一个,那就只要一个。
“能不能四个味道都加在一个甜筒里?”明杳问那个店员。
店员笑了笑,“可以,请您稍等。”
店员动作飞快,没几十秒就做好了,明杳接过,低头看着举着草莓冰淇淋,一脸羡慕望着自己的小男孩儿。
明杳将冰淇淋伸手一递,“要换吗?”
男孩儿看了看明杳手里有四种颜色的冰淇淋,心中想极了。
“算了,这多不好意思。”女人拉着自己儿子,往身边带了带。
明杳微微一笑,“没关系,是我觉得他可爱。”
他跟那小孩儿换了冰淇淋,转身就走了,似乎根本没听到身后那女人对儿子的呵斥。
“吃什么吃?知道人家是谁吗就知道吃?人家把你给卖了,你还在帮忙数钱呢!”
“以后不许收陌生人的东西,也不许跟不认识的人说话知道吗?!”
*
那天的事,仿佛真的只是一个玩笑,在那之后,明杳再也没听谢先生说过有关于他父母的事,他们的生活再次恢复平静。
也就是刚开始时,明杳留了会儿心,后来因为忙碌的工作,早就抛到不知道哪里去了。
他努力学习知识,努力运用知识,努力创造财富。
明明他的金钱欲望并不强烈,但最终,他还是选择了创业,而非单纯的科研。
从工作室,到公司,从什么也没有,渐渐打拼到了别人想都想不到的高度。
十年后,已经被所有人称一声明董,被网友们喊一句明神的明杳才渐渐放缓自己的脚步。
而此时,他开发的智能系统已经入侵了生活中的各个角落。
遇到危险能自动报警的防护手镯,将所有大数据收集整理并做出应对的智能天网系统,能够进行求生营救的各种的机器人,取代人脑的自动驾驶,手机已经更新换代成各种不同形式的智脑……
这些横跨各个行业,参与生活的各方各面的智能系统,都有明杳的身影。
但他并不神秘。
很多人都知道他,知道他在这方面的贡献。
说到底,还是因为创业时为了发展,团队为了打响知名度,将明杳包装成一个网红老板,公司也成了网红企业,还别说,这效果还不错,以至于公司其他人舍不得放弃,明杳那段时间经常活跃在公众面前,以至于到后来低调下来,他的名声依旧在网络上传播。
当明杳有一次在高考作文题目里看到自己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的知名度到了什么程度。
那时,明杳还有些不高兴,因为他觉得这都应该是谢先生的。
在过去的十年里,谢先生帮过他很多,让他少走了不少弯路,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只要问他,就能得到提点。
以前明杳还以为谢先生是个普通鬼,现在他不确定了。
普通鬼能懂这么高科技知识吗?而且他明显感觉到这并不是对方的极限。
有时候,他都觉得谢先生一定是在充满各种先进科技的未来世界待过,否则怎么会懂这么多。
“谢先生,你曾经看到过怎样的世界?”明杳有一回忍不住问道。
谢先生的回答却并不如他想的那样。
“很无趣。”
明杳一愣。
“每个人都是同样的人,每件事都是同样的事,每一个地方都平平无奇,他们都没有颜色。”
明杳已经在脑海中幻想出一个充满科技感的未来星际世界,人和人也不用见面,生活富足,没有烦恼。
但这不可能。
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矛盾,只要有利益的地方就会有食物链。
明杳肯定,对方说的并不是那样的画面。
那是深渊吗?
可深渊,也是有颜色的。
明明有颜色,却被说是没有颜色,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看它们的人眼中没有颜色。
明杳心头微动,一股针刺般的疼痛袭上心头,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呼出。
“谢先生,你不去写书可惜了。”他故作轻松地调笑道,“以你这口才,写出来的内容一定能打动人心。”
“不是已经写过了吗?”
明杳茫然,“你写什么了?”
“情书。”
明杳:“……”
那封时间久远,却依旧被他保存得完好的情书浮现在明杳脑海中。
他不由闭上眼睛,伸手挡了下眼睛,却没能遮挡住唇边明显的笑意。
“那再给我写一封,可以吗?”
“我说过,你想要多少,我就写多少。”
*
“明董,这是您的母校向您发出的邀请,希望您能在校庆那天,在学校里开一场演讲。”
明杳将邀请函接过来,拆开看了看,“我知道了,今天之内回复。”
秘书出去了,明杳坐在办公室内,拉开窗帘,阳光将整个办公室照得透亮。
站在窗前的明杳右手端着一杯咖啡,左臂依旧空荡荡。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曾经他做梦都在想给自己安装上仿生机械臂,恢复另一只手,但当他早就能够做到这一点时,他却又什么也没做。
他没给自己的身体安装任何不属于它的东西。
从前只有一只手,现在依然只有一只。
对于这一点,明杳也想过,最后得出一个答案。
“或许是人越长越大,就越来越不愿意接受新的事物,或是新的人,或是新的环境。”
手臂虽然不是人,也不是环境,但他也不需要了。
弱小的时候,想要伪装出自己的强大和无懈可击。
当真正强大后,却又觉得曾经在意的,其实并没有那么重要。
即便他缺了一只手,也没人再会小看他。
“你要去吗?”谢先生的声音似乎响在耳畔。
明杳随意看了邀请函一眼。
“去的话,算不算是衣锦还乡?”
“算。”
“哦,可惜,我并不是很感兴趣。”
越缺什么,才会越炫耀什么,明杳早已经不是当初被同学们质疑嫉妒的书呆子,也并不将那些事放在心上,也就从没想过要去炫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