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好让主角爱我了(5)
“我看不见!我的眼瞎了,心也盲了,你呢,你没有张嘴吗?爱我为什么不说?爱我很让你丢人吗?”
池小天有个坏毛病,他吃饭尤其喜欢开电视追剧。鸡汤面才做好,还很烫,他边吃边吹,双眼目不转睛盯电视,被烫的呲牙也没舍得挪开屏幕。
有些孩子气的笑容灿烂鲜活,很单纯的美好。
沈纵想抽烟,但睡袍里没有。
他摸空后按压了下指腹心里的躁动才勉强平歇:“在吃什么?”小年轻吃得很香,看得他也有点饿了,随意坐到池小天沙发上,“分给我点。”
多加点鸡的鸡汤面味道鲜美,煎的焦黄的鸡腿肉还被贴心的剔了骨,外酥里嫩,好吃到流汁。池小天有点护食:“不要。”
他嘴唇被烫的艳红,“你要吃再让厨房做。”
沈纵挑起了眉,他掐了下池小天的鼓起来的腮帮子,两指间一团软肉滑腻:“住我的,穿我的。”他的声音很性感,笑声微哑,“一口面都不舍得分给小叔?”
高特助贴身服务沈纵的,才踏进门就看到叔侄俩温馨的背影,一高一矮的依偎在一起,看着他八岁小外甥都嫌狗血的言情剧。
他当下心里就有些复杂。
池小天被说的有些不好意思。
他脸被热气熏的红扑扑的,睫毛抖了好几下,做足了心里抗争才依依不舍道:“那分给你点好了。”
沈纵笑了下,非常英俊。
池小天被美色迷了下眼,清亮的瞳孔专注又认真。
妈妈,沈叔叔笑起来好帅。
沈纵发现了,他笑意加深,声音温和:“小天喜欢男人还是女人?”
干嘛突然问这个?
池小天眼神开始游移,他低下头,耳朵又开始发热,声音很低:“男人。”
宋宜。
他喜欢宋宜。
沈纵喜欢池小天的青涩和腼腆,这个人要是之前被碰过了,他一定会很生气。但池小天应该没有,池成应该还不允许池小天碰男色女色:“好孩子,乖。”
他轻抚池小天的背,教育道,“没必要害羞,喜欢男人也很正常。”
池小天眨了眼,没吭声。
他心道你要是知道我喜欢宋宜的话可能就不这么想了。
那碗面还是叔侄俩分吃了。
沈纵发现池小天喜欢吃肉后特意把肉都夹走,就给池小天留下两颗脆生生的小青菜。他喜欢看小年轻敢怒不敢言,委委屈屈可可爱爱的模样。
池小天还想再叫,被沈纵阻止了:“晚上七分饱就好。”
那碗面分量很实诚,他手掌贴了池小天已经有些鼓的肚子,“吃多了积食。”
池小天还是怕沈纵,就噘了下嘴表示抗议。这时气氛很好,他迟缓的脑子终于聪明了一回:“小叔。”
他家的事。
沈纵不想提,他的神情又变得冷淡,用眼神示意等候已久的高特助过来,高特助也很识趣:“老板,您和宋先生约定的时间要到了。”
他微笑道,“该出发了。”
一名A大的学生把简历投到了他们公司,是一个短视频软件的雏形,很有发展前景,当然,要是只有这点沈纵也不会亲自接见,主要是沈纵欣赏人才。
沈纵喜欢锐气上进的年轻人。
池小天要说的话又被迫打断。
他呆了下,露出了一点茫然。
沈纵已经起来了,他很高,尤其是对于还坐在沙发上的池小天来说,池小天不得不仰望着沈纵。
“我得出去一趟。”
男人的下颚线锋利,不笑的时候显得格外冰冷沉郁,“小天不用等小叔,等会就刷牙先睡吧。”
池小天畏惧着这样的沈纵。
他垂下脑袋:“……哦。”
沈纵只是瞟了一眼池小天就去换衣服和高特助一起出去了。
他们约得时间是晚十点。
沈纵一走,这沈宅就是他池小天的天下了!池小天不是个老实的人,他刚扭了下准备嗨,系统的声音就插了进来:“这里有摄像头。”
它数了数,“一共一百三十二个,全方位无死角。”
池小天一僵:“?”
“有人会在自己家里装摄像头我理解,但一装一百三十二个?”他倒吸一口气,“沈纵真的变态。”
系统忽视池小天对沈纵的评价:“你稳着点。”
池小天只好继续假装沮丧,一直到洗脸刷牙上床用被子盖头才开始嗨。
他拱在被子里掏出手机:“要不要看点刺激的?”
大晚上?刺激的?
系统鄙夷道:“你真龌龊!”
“龌龊什么?”池小天一边问,一边点开了单口相声,很快就笑得抖跟得了帕金森一样,“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上坟烧报纸——糊弄鬼呢?哈哈哈哈哈哈。”
系统:“……”
大晚上看相声?
是挺刺激。
*
*
谈话很顺利。
年轻人不卑不亢,说话条理清晰且很有逻辑,既有野心,也有与之相配的头脑。这让沈纵想起了曾经在拼搏的自己。一点猩红,烟雾缥缈,男人英挺的五官有些模糊,他双腿交叠,将西装裤都撑得鼓了起来,强势、森冷,铺面而来的荷尔蒙。
但在交谈的时候抽烟是很不礼貌的行为。
宋宜不喜欢烟味,他颦了下眉,对沈纵的初印象降低了点,这是个足够傲慢的人,当然,沈纵也有资格傲慢,到他这般地位,不必在委屈自己伏低做小了。
理解是理解,不喜欢是不喜欢。
沈纵是个敏锐的人,他察觉到了,但不在意,他瞥了眼宋宜的资料报表,起身把烟摁灭在烟灰缸里:“你这个项目我也有人在做。”
见宋宜似乎要发怒,他拿起搭在椅背上的外套,笑声微凉,“别以为是我们抄袭了你的创意。我还不屑这么做。”
宋宜来沈氏就是因为相信沈纵不会欺压新人。
他告诫自己平复下来:“证据。”
沈纵抽出文件柜里的一沓资料扔给宋宜:“随便看。”家里的小东西看来是伤心了,哭好几个小时了。他不想表演伯乐识千里马这场戏了,哪怕他认为宋宜很有前途。
宋宜翻看资料查看了几眼,资料数据比他做得专业和详细的多,推广方案、推广达人,他的想法还是雏形,沈氏这里已经是个成熟的方案了。
他紧绷的手指逐渐放松,歉意道:“打扰了。”
沈纵其实是个很有魅力的人。
他有魄力,又不失大方:“你的条件我都答应,合作继续。”宋宜还年轻,现在都这么有眼光,未来也不会差,他愿意提前投资。
宋宜有些惊讶,更多的还是感激。
他毕竟还是个学生,还有着单纯的执拗:“不用。沈氏的方案已经很成熟了,有我没我都一样。很感谢沈先生愿意跟我聊这么久。”鞠躬,深深的弯下腰,“我不要分红,沈先生让我参与这个项目就可以了。”
这就是沈纵欣赏年轻人的原因。
他没回头,只是摆了摆手:“不白送。就当你欠我个人情。”
人情?
这时的宋宜还不明白什么叫人情债最难还,沈纵的形象在他心中伟岸高大。缓缓的吐出一口气,他自言自语:“这就是知遇之恩吧。”
沈纵对他是有知遇之恩的。
高特助跟上沈纵,主动询问了声:“谈好了?”
他知道宋宜还是学生,看到宋宜他就想起来自己的大学时代,怀念道,“这个点回去宿舍门肯定已经锁了,宿管大爷可凶得很啊。”
不过这个点学生一般就不回去了,回去了肯定会被记晚归。
原剧情里沈纵和宋宜相谈甚欢,沈纵邀请宋宜回沈宅住了一晚。
现在沈纵没这个心情了,他心里有点烦,从发现池小天躲在被子里哭就一直燥的慌。不只是因为池小天哭,更因为他控制不住自己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