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写同人称霸世界(163)
宋肥的友人发出了同样的感慨:“是啊,毕竟,书院给我们发的月例,买书买纸笔就花了不少了,哪里有钱请先生——我去看了一圈,你猜怎么着,告假的人几乎都是家里小有资产的。”
两人说着说着,就看到了不远处没有特意躲藏起来的林稚水,一时语塞,双方睁着眼睛对视了两三息。
林稚水借着阳光的灿烂,冲他们露了一个带着温度的友好微笑:“二位学友,听你们说的……有很多人请假吗?”
宋肥和友人对视一眼,“林兄不知道?”
“嗯?我该知道什么?”
随即,林稚水就从二人绘声绘色的讲解中,知道了前因后果。
他出的那个题目引来了不少人,数堂的人还直说他就是出题人,引来不少学子,有崇拜他的,有不服想挑战他的,还有就是单纯喜欢数学,想试一试的,就连楚斋主都惊动了。
然而这时代的人哪里见过这样的数字推理题,头顶都快挠秃了也没人能想出来。其中有些人不破题就不肯离开,非要想出来不可,还有一部分人看着他们聚精会神坚持的模样,拉不下脸承认自己做不出来,也在书院门口硬撑了一个晚上,所以今天才有那么多人请假,都是体弱,受凉后身体发热,才不得已而为之。
这事儿传出去后,在皇城里掀起了不小的热潮,哪怕到了晚上下课后,林稚水走在皇城大街上,都能听到三三两两的人讨论。
他到了明博府上时,这位纵横家名士正在和友人玩六博棋,收到管家报告林稚水来的消息,立刻将人叫进来,笑问:“要不要和我来一场博弈?”
林稚水:“不啦,明早还得继续学业呢,我新得了一副棋子,留着也无甚用处,明大家应当是喜欢下棋的,放在你这儿才不会明珠蒙尘。”
同时,也是为了感谢他当初忽悠妖族太子的举动。
“棋?”明博十分有兴趣,也没多想,“那就多谢林小兄弟了。”
示意管家将礼物带走——当着客人的面拆礼物,在华夏是一种失礼的行为。
礼物收了,明博想起来今天听到的趣事,眉头微扬,“听说你才来书院,就搞出来一个大动静啊?”
林稚水瞧出他调笑的意味,装作无奈的样子:“我也没想到,他们居然这么有好胜心,能为了一道题执拗整晚。”说完,又忍不住笑了:“不过,这样也很好。”
有好胜心,就能去往更高的地方,钻研更多的难题,在妖族势大的时候,才可以出现更庞大的英才团体。
明博轻咳一声,“有个事情你看看方不方便回答?”
“您请说。”
“就……你的秦朝如今写了多少回了?如果有新稿,能不能给我看几眼?”
“……”
林稚水发出了‘咕咕咕’的转移话题声音,“我这里有新书,准备明日拿去印出来。”
新书?
明博随即追问:“什么样的新书?和上一本差不多吗?”
“不算,上一本是穿越,这一本,我称其为‘重生’,主人公从中年回到少年时,让自己的人生过得更好,遗憾能够补全,荣耀能够更光彩。对了,是写完了全本的。”
明博立刻离开了原地。
引来友人的侧目,心里嘀咕着看来明博是真的很喜欢林稚水的书,要知道他在下棋的时候,哪怕是皇帝来了,都没办法让他离开博弈的地方半步。
而明博激动地走向林稚水,“快,手稿拿出来我看看!”
林稚水:“没带在身上,明日我再送过来。”
明博只好遗憾地叹了一口气,又问:“你发书的时候,可需要我去帮你推广?”
有一位名士站台,哪怕是不感兴趣的人,也会给面子,买回去看个一两页。
林稚水拒绝了他。
“我不需要名人来推广。”少年骄傲地说:“我自己就是名人。”
棋局旁边,友人的表情就像见鬼了一样。
等到人走后,他没忍住对明博说:“这小子很狂啊。”
半晌,没听见声音,友人抬起眼,就看见明博站在灯火通明的地方,远远望着他,那张脸上是满满的意味深长:“我们打个赌如何?”
“赌?”
明博笑了一下,“我赌——洛阳纸贵之景,会重现。”
友人诧异:“你对他那么有信心?你准备私底下插手?”
“不,我不插手。但我也确实很有信心。”尽管他一个字的新稿都没有看过。
明博侧头,看向管家,“对了,把棋拿过来,我看看那小子给我送了什么礼物。”
之前看到漆金盒时,明博就猜到了里面的棋子不一般,真的见着后,纵然是以明博的眼界,也一时失了声。
白玉与琥珀打磨出来的棋子,光润圆洁,在爱棋人眼里,是最好的春|药。
明博爱不释手把玩片刻后,才恋恋不舍地放了回去,转头对友人笑道:“真是个好小子,年少轻狂却又不失本心,为人记仇也记恩。”
让他欣喜的,不是这副棋的价值,而是林稚水的心意。如果他是个铁石心肠的白眼狼,有再大的能力,明博也无法放心。
第111章 天策上将
庄小衣此次升舍试落选了, 她也不气馁,靠自己的数算能力,找了一家店给人做账房, 边攒钱边学习。
旧书已经看完了, 她领到这个月的工钱后,攥着钱袋去了书坊。
那里的老板与她熟识,低着头一边记账, 一边问:“林生写了一本新书,你要买吗?”
庄小衣大喜:“可是林稚水林生?”
“是他。不过, 新书是你从不看的话本……”
庄小衣惊喜的表情慢慢退去。
她不喜欢闲书话本, 更喜欢看有教育意义的故事。
可……这是林公子写的书……
庄小衣因着名落孙山,对于素未谋面的升舍试第一名有着极大的崇拜。她咬了咬下唇, “给我拿一本!”
……
松鹤居作为皇城知名的酒楼, 每到饭点,皆是宾客满座。
一层最中央搭了一座台子, 只比地板高了一臂, 松鹤居特意请来的说书人每日午时便在这儿开讲, 给用饭的客人们带来娱乐。
一桌、一扇、一醒木, 听那“啪嗒”一响,说书人声音洪亮:“今日, 小老儿给诸位客官讲一讲这唐太宗李世民还是秦王时候的故事……”
有食客从他绣着流云花纹的袖口往里摸, 摸出来几枚碎银子,扔到说书人桌上, 打断了他的话:“秦王李世民有什么好说的, 他年轻的事情不都记在史书里了吗?老先生,讲点别的吧。”
若是往常时候,说书人得了赏钱, 也就随了客人的意愿,但今天他却神秘一笑:“客官不知,今日小老儿要讲的是林稚水林公子的新书。”
那食客只是微微怔了片刻,回过神来后,就发现自己已经掉进了一声声交谈中。
“林公子的新书?怎么不写秦朝那本了?还是老先生您看错了,不是秦王李世民,是秦皇政?”
“林公子可威风了,昨日在书院门口出的算题,将一大票学子难住,听说还有一些去问了教课的先生,就连先生也回答不出来呢。他写的新书,我一定要听听。”
“就听这个!他写的秦朝,我那天晚上就听得如痴如醉,真想钻进他脑子里看后续,这新书,也必然不差。”
其他人也跟着第一位食客扔钱,高声嚷嚷:“老先生,就这个,给我们讲一讲林公子的新书!”
而那第一位丢钱的食客,听闻是林稚水的新书,也是面露期待之色。
“好嘞!小老儿就献丑了——话说,唐太宗李世民……”
说书人醒木一拍,娓娓道来的,就是一个精彩世界,听众如痴似醉,楼中渐渐没了其他杂声。
窗外的蓝天逐渐变成了玫瑰色,酒楼里已没几个人了,掌柜的借着黄昏那缕余光,啪嗒嗒地打算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