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情[快穿](176)
言景则直勾勾地盯着这个叫“修”的男人,莫名地觉得这个男人很顺眼。
不过他很快就清醒过来。
他会这样,应该是受了原主的影响!
他清心寡欲这么多年,在小世界看到一个人就想人家当他的伴侣,这不正常。
但……他真要受了原主的影响,应该会恨这个人,怎么会觉得这人特别顺眼?
毕竟,原主在部落里最恨的人,就是这个修了。
原主一直觉得,自己的母亲既然是强大的剑齿虎,那他应该也能觉醒出同样的兽形,结果呢?原主迟迟觉醒不出兽形,倒是修,早早地就觉醒成了剑齿虎。
原主嫉妒地不行,在修还没有加入狩猎队的时候,比修还小了几岁的原主,总去找修的麻烦。
当然,原主那时候还小,找麻烦的手段也就只是扔一把土,冲出去吓修一跳之类。
修还往往不会被扔到吓到。
等后来修年纪渐长,实力越来越强,原主就不敢找修的麻烦了,但心里对修的恨意,却一天胜过一天,尤其在虎春喜欢上修之后。
原主是真心喜欢虎春的。
虎春比原主大一岁,原主十五六岁的时候,就已经喜欢上了虎春,但那时虎春心里只有修,为了修拒绝其他所有的男人,整天追着修跑。
原主心里能不恨修?
至于原主为什么到了自己的父亲去世才开始追求虎春……这一来,是他父母还在世的时候,他端着架子,做不出那种追在别人屁股后面跑的事情,二来,则是虎春那时候,放弃了修,开始接受其他人的示好了。
虎春前前后后追了修三年,修一直不肯和虎春结为伴侣,甚至连和虎春一起钻树洞都不愿意,虎春就放弃了,开始和其他男人来往。
当然,她依然会每天试一下给修送食物。
指不定哪天修答应了呢?
反正她还没跟别人结成伴侣!
原主就是见到虎春和别人在一起,才去追求虎春的,他大晚上在虎春的树洞口睡,也是为了拦着别的男人,不让那些男人进虎春树洞。
当然,他压根拦不住就是了。
原主过得真的很失败。
他怕死其实不是什么大问题,但认不清自己,就是个大问题了。
言景则暗叹了一口气,努力移开视线,不去看他们部落的族长虎修,改为去看狩猎队其他人。
跟在修身后的狩猎队的人,全是身强力壮的男男女女。
兽人的身体普遍很强壮,身体素质也不错,他们部落里最年长的老人是一个女性,她现在已经八十岁了。
但因为出去狩猎稍有不慎就会遇到危险,整天在部落里待着,运气不好也可能会生病,因此很多人年纪轻轻就会去世。
而就算没有早死,一般人到了五十岁,也不会再去狩猎——他们的身体吃不消。
原主的父母当初都五十多岁了,依然参加狩猎,这样的人其实很少见。
此时,狩猎队大部分人都是人类形态,但也有人是兽形的——在一群人中间,有一只身上背了两个箩筐的牛,那箩筐里放着的,应该是猎物的内脏。
“好多肉啊!”石头朝着一个女人冲过去——那女人是他的母亲。
石头的母亲笑了笑,从身上摸出一个小果子塞进石头嘴里。
石头就一边吃果子,一边看着狩猎队的人把身上的猎物放下。
按理这个时候,族长虎修应该会出来说几句话,然后就该分肉了……但今天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虎修低着头,竟然有点走神。
“族长,是不是要快点分肉?天要黑了!”那头背着箩筐回来的牛变成人形,对虎修道。
这个兽形是牛的人,名叫牛果,他已经三十岁了,有过伴侣,但伴侣去世了,现在他独自养着两个孩子,还要分一些食物给他还活着但已经没办法工作的父亲……他挺着急的。
“我马上就分。”虎修这才回过神。
他快步走到部落中间,大致看了看肉量,然后就拿着石刀开始分肉。
他们今天设下陷阱,捕猎到了一头体长六七米的剑龙,算是大丰收了!
他将最好的肉,还有内脏中的心和肝脏挑出来,先分给狩猎队的人。
狩猎队的人,最少的也拿到了十斤肉,像他这样在跟这头剑龙作战时出了大力的人,除了分到二十斤肉以外,还能分到这头剑龙的部分心脏肝脏。
狩猎队的人拿到肉,心满意足地带回自己的树洞,接下来就该分部落里会平均分给每个人的肉了。
他们这儿,有一种果树的果实非常坚硬,将之撬开,把里面的果肉吃掉,就会出来一个果壳。
部落里每个人,都有一个果壳,这会儿虎修就让人把剩下的肉撕碎,平均放到每个果壳里。
此外,采集队采到的植物,也会尽量平均地放在每个果壳旁边。
分完之后,孩子先上来选——如果是刚出生的孩子,那就由孩子的母亲或者其他抚养人来选,等孩子们选完,再由老人或者因为伤残不能参加狩猎的人选。
最后才是狩猎队的青壮年去选。
狩猎队的人都分过肉了,对这分法没有意见,整个部落,唯一对这个分法有意见的,就是原主了。
原主想早点去选,但他其实是青壮年,按理要最后选。
以前原主每次都会闹一闹,赶在狩猎队的人选之前去选,但言景则没有他这么厚的脸皮。
他一直等到最后,才过去拿自己的肉。
他过去的时候,虎修盘腿坐在中间,正在摆弄他面前的肉。
他正当壮年,兽形还是庞大并且适合捕猎的剑齿虎,每次狩猎,出力都最多,分到的肉当然也最多。
这会儿他面前有差不多二十斤的肉和一颗篮球那么大的心脏。
言景则看看虎修面前完整的肉,再看看自己那个果壳里七零八碎,大概只有两斤左右的碎肉内脏,意识到两人的差距有多么大。
他正要带着自己的肉离开,这时,他面前坐着的虎修,突然抬头看他。
虎修的眼神很锐利,明明他坐在那里,矮了言景则一截,但依然给人一种睥睨天下之感。
不过言景则没感觉到压力,就是觉得……他身上的肌肉线条很漂亮。
他以前曾去过现代世界,虽然他不曾了解人类社会,不曾主动去学人类社会的知识,只当了两年动物园的棕熊,修补完世界就离开了,但他见过形形色色的人。
当时有些人会刻意锻炼自己的肌肉,把自己的肌肉练得非常大,但虎修的身材不是这样的。
虎修的肌肉并不隆起,但可以看到修长漂亮的肌肉线条,上面交错的伤疤更让人知道,他的肌肉充满了力量。
言景则朝着虎修笑了笑,这才带着自己的食物离开。
他的身后,虎修一直盯着他。
虎修觉得自己今天有点奇怪。
他突然有了……跟人钻树洞的冲动。
那个人,竟然还是部落里最没用的……盐!
不过,盐虽然没用,但真的长得很好看,他是部落里最白的,皮肤也是最好的,身上的肉一看就软乎乎的,抱起来一定很舒服。
他今天狩猎回来,一看到盐,就觉得自己的心“砰砰”直跳,很想把自己扛着的肉送给盐……虽然他没有这么干,但后来走神了。
他觉得自己应该是从小没跟人钻过树洞,憋不住了,才会这样。
他分了很久的肉,好不容易调整好自己的状态,但盐刚才来他这里拿肉的时候,朝着他笑了!
他又想跟盐钻树洞了!
虎修收回视线,对自己这情况很不解。
他怎么会喜欢……一个男人?
在部落里,并不是每个男人,都能找到愿意跟他在一起的女人的,有些男人就会选择和男人在一起,这并不奇怪。
但这真的是极少数,只有弱者才会这么干!
而且他们一般还是短时间里这么干,一旦有女人愿意和他们在一起,他们就分开了。
就他们巨虎部落……以前有过依附男人生活的男人,可现在一个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