吻书(52)
不是说要曝光程总的同性恋人吗,还要扒周先生的资料。
那我们大大方方的承认。
林秘书想想就激动,自己偶像和老板配得要死,光明正大并肩站在镜头前。
画面过于美好,要窒息了。
女人兴奋的在心里冒泡泡,想说经过这件事后要更加努力的工作给公司赚钱,按照程总和周先生的关系,那就约等于是她本人....在赚钱给偶像花!
助理:“姐姐你新闻稿写好了吗?”
女人:“你懂什么,公开这种事情怎么能写新闻稿,当然是要当事人自己来。”
小助理:“程总自己写吗?”
“唔...他大概是要当场发挥吧?”林秘书想到那个场景脸上就不自然的浮出一个痴笑,“你说他们是不是得穿得正式点,啊....我要再给程总发个消息提醒他不要穿得这么黑,要红一点,周先生也是...唔....太激动了.....”
她边说边拿手机开始打字。
助理没去阻止,“那场地的布置你联系好下面的人了吗?还是说要我们亲自来?”
“我们亲自去吧。”女人说。
“这又四舍五入等于你给偶像布置婚礼吗?”小助理忍着笑说,她好像从小到大都没怎么追过星,不知道原来追星是如此.....嗯...幸福?
“对对对,”林秘书发出信息,过了一分钟后才后知后觉的担忧,“你说程总不会觉得我烦吧?可是.....也不知道他看没看到,结婚这么重要的事情,穿着是很重要的。”
助理:“他知道你把这个记者会当作婚礼吗。”
女人瞥了她一眼,“我敢打包单,他是想好了要把记者会当作婚礼,才会让我拒绝那个狗仔。”
此时丹庭二栋之一101。
程豫给秘书发完信息就拉起周先生,说要给他选等下记者会的衣服。
周先生靠在墙上好整以暇的看着程总站在衣帽间前,把衣服一件件的搬出来给他搭配,笑着提醒,“我有专门放西装的柜子。”
程豫背对他,“那西装里面的衬衣也是要搭配的。”
周岚笙:“不是一件白衬衫就好了吗?我很多。”
程豫摆摆手,做了个“nonono”的手势,周先生笑,“怎么了?”
“不要白色。”
“那要什么,黑色?”
“红色。”
程总边说边去在柜子里翻找,“先生你怎么没有红色的衬衣。”
“太骚了,”周岚笙在后面解释,“谁会穿红色的衬衫啊,哦....程小朋友以前最喜欢穿花花绿绿的衣服。”
程豫:“花颜色多好看,显年轻又青春活泼。”
周先生:“那你现在一天到晚纯黑。”
“.....”程豫埋在柜子深处,顿了好一会都没想到该怎么反驳,不禁从里面探出来,无可奈何的回看了眼背后的闲人,“总之就是要件红色的。”
周岚笙:“嗯,你喜欢就好。”他心不在焉地应了句,在后面待得无聊走到客厅去拿iPad,准备再挑几部可以顺便做运动的游戏,不料看到程总随意扔在茶几上的手机,上面屏幕亮起——正是林秘书发的那个提醒程总要穿红色的信息。
“嗯?”周先生诧异,为什么一定要穿红色。
琢磨了会,周岚笙突然笑起。
放下iPad,他悠悠然回到衣帽间,把那个几乎将头部都整个放进柜子里的人拉出来,似笑非笑的开口问,“程小朋友是打算要和我办场婚礼吗,穿红色的西装?”
话刚出口,程豫脸上就出现了难得羞涩,程总喉咙微微一动,回答,“对.....”
周岚笙:“别找了,我没买过红色的衬衣,我们上楼去你家,程总这么骚,肯定买了很多。”
“我的size会不会不适合先生?要不现在去买,”程豫被他拉出衣帽间,急匆匆地提议。
“可以啊,”周岚笙说,“不过我穿着程总的衣服去婚礼现场,不是更好吗?”
他那张脸在灯下顾盼生姿,眉目温柔。
程豫一呆,本能回答,“好......”
他和周岚笙上了楼,慌里慌张地拿出钥匙开门,将人带进自己卧室。
这还是周先生第一次进程总的家,意料之内的全是冷色调,简单又暗透奢华。
“先生要一起挑衣服吗?”程豫问。
周岚笙摇摇头,“你帮我挑吧,”他很少会在穿着上花心思,平时买的衣服基本都是百搭款,全靠脸和身材在撑。而程豫与他不同,这人还是学生那会就天天看时尚杂志,热衷于花大笔钱在衣服上,周先生怀疑他喜欢去酒吧和夜店有一部分原因是在那里可以尽情秀他新买的骚包衣服。
程总忙着找衣服,周岚笙在他卧室里瞎逛,坐到程总床上,余光瞟见一个放在茶几正中间的音箱。
这好像是自己当年送他的那个。
周先生扭头冲另一边喊,“我可以开你的音箱吗?”
“可以!”
音箱随即发出开机的声音,程豫又说,“先生可以打开我手机,密码是我们重逢的日子,190223,我想听你当年在西山脚下给我唱的那首歌。”
周岚笙调出程豫听音乐的软件,果然看到了一个标题叫“先生唱的歌”的歌单,点开后是他的那首《兔子先生》,老实说周岚笙现在都不大记得旋律和歌词,他不禁有点紧张,想说自己年轻那会也太会谈恋爱了,唱一首歌给心上人也能想得出来。
柔和的男声流淌在空气里,虽然能够听出演唱者的羞涩,但也透出一种投入骨子里的温柔,那边程豫不自觉的停下动作,转过头看那个坐在床边红脸的人,纠结了会,还是决定不走过去打扰他纯情的心上人。
周岚笙好几次都想按下暂停键,他还是程豫补习老师那会把自己当作个长辈或者稍微年长些的朋友,虽然那时两人已经生出几分暧昧,但是....现在已经同居、做尽一切亲密事后再次回到当年朦胧青涩阶段的自己。
.....好不好意思啊。
他几乎想要捂住耳朵,顺带掩盖住烧红的脸。
总算熬到那首歌结束,周岚笙迫不及待按下暂停键,在不经意间看到了下面一首歌。
——是暮光之城的AThousandYears,第三部 女主和男主结婚用的背景音乐。
心下一动,周岚笙按开它。
21秒的钢琴前奏,随即而来是低沉的男声。
很轻,又很深情,完全不同于周先生的紧张,演唱者纯熟得似乎已经练习过很多次。
周岚笙眼里的笑都要溢出来,这是程豫的声音。
他将音箱开到最大声,走到衣柜前的程总旁边,“什么时候录的?”
程豫被他拉住手,有些体会到周岚笙前几分钟的不好意思,答道,“先生送完我音箱后的一个星期。”
“为什么是一个星期?”
“因为....那天收完礼物很开心,想了一晚上要怎么回礼,又花了六天时间练习与录制。”
周岚笙笑出声,“那怎么后来没给我?”
“....找不到合适的时候,再加上....这首歌很多人说要婚礼的时候用.....”
周先生摸上他的脸,两人交换了个绵长的湿吻,他说,“那待会不是最好的时机吗?”
三分钟后在公司忙着布置房间的林秘书收到一首歌,是她偶像周先生发过来的。
“你好林秘书,我是周岚笙,等下记者会快结束的时候可以用这首歌作bgm吗?”
女人抖着手按开链接,光是看到那个歌名就已经呼吸凌乱,她捂着胸口听完整首歌,把小助理叫过来,“把....把这首歌给小郭,让她在程总他们讲完话的十分钟后播放。”
小助理扶住女人,“什么歌,姐姐你还好吗?”
“程、程总亲自唱的歌......用在婚礼现场,还是athousandyear,天啊我不行了......”
一个半小时后,程豫和周岚笙走出家门,停车场的司机在等待。
晚上八点整,狗仔在社交网络上曝光了程总和他的同性恋人在奶茶店前热吻的照片,同一时间,AM叫来全城的记者开了场盛大得史无前例的记者会。
两个人身穿暗红色衬衣纯黑色的西装,自信地站在镜头前面向所有人。
“大家好,我是程豫,昨天因为和章羡的事情开过一次记者会,当时有个记者说我没有否认同性恋的传闻,只是就恋人是章羡这个事情做出反驳。今天我再次请大家前来,就是要在这里告诉各位。”
“我身边的人叫周岚笙,他是网络人气作家周先生,也是我的男朋友。”
“八年前的一个下午我们相遇,经历了许多糟糕的事,在今天仍然相爱,甚至更了解彼此。于我而言,他是我愿意用尽生命里每一天来极力等待、爱护的一个人。所有的流言蜚语都是荒谬与无谓的,我身边只能是他,不存在其他人的可能。”
“我想和先生说,不要害怕,以后的日子我都在你身边,不会再有其他人来伤害你。我有很多缺点,也做过一些错事,但会将所有的美好都献给你,并努力在以后的日子让你开心、幸福。”
“我爱你,已经很久很久了。”
周岚笙听着程豫说话,突然想起有句话似乎憋了很久、又一直都没能出口。
于是在泪光中,有四个字铿锵有力落地。
“我也爱你。”
“最后,我想说周先生的《吻书》,讲的是我们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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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