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星时刻(40)
南乙你都没跟我说这么多话!不是我才是你偶像吗??
南乙你别搭理微笑哥了
不是你怎么也笑了?
那个红毛金丝熊呢?能不能把微笑哥弄走啊!看在你之前也是我粉丝的面子上……
[不烬木排练室]里:
程澄(怨念脸):我也想去隔壁看秦一隅,但是我怕被乐不思蜀的uka气死(咬牙切齿)
[食堂]:
严霁带着迟之阳和碎蛇三人组在小超市采购完两大袋零食,走到柜台拿出钱包。
“帮我结一下帐谢谢。”
碎蛇:哥哥真好(感激涕零)
迟之阳(立马学习):哥哥真好!
(谢谢大家对疯乐小剧场的收看,今后大概率也会不定时发布在作话(如果你们喜欢的话))
第21章 玉兰花树
对于这个分组, 迟之阳表示强烈抗议。
但这是节目组的决定,在客厅众多机位的监视下,他也没办法真的撒泼打滚, 只能想别的办法。
“我们能不能轮换着睡?”迟之阳头发被他抓得乱七八糟, “一三五我和小乙睡, 二四六换回来。这样公平吧?”
秦一隅冲他微笑,一本正经问:“那能不能一三五你叫我爸爸, 二四六我叫你爸爸?”
“你!”
“怎么了?”秦一隅眨眨眼,“这不公平吗?”
迟之阳咬牙切齿:“秦一隅……”
“怎么了嘛,我是按照你的方法来的呀。”
两人正吵着, 南乙不知从哪儿拿来两个小面包, 一人嘴里塞了一个。
世界瞬间清静了。
“也没有第二个分组的盒子了 。”严霁对迟之阳耸了耸肩, “如果你实在不想和我一个房间, 我也可以在客厅睡的,反正沙发也很好啊。”
迟之阳立刻把面包拿下来解释:“我不是这个意思……”
可真行。
南乙差点笑出声。
“因为我小学时候就跟小乙睡,习惯了。”迟之阳小声说。
“小学?你们认识这么早?”严霁问。
“住楼上楼下。”南乙说, “迟之阳经常来我家吃饭,一起写作业,晚上没事儿就留下来睡觉。”
秦一隅阴阳怪气道:“真幸福啊。”
迟之阳道:“闭嘴吧你!”
严霁点了点头, 道:“没关系的,我以前加班也经常睡沙发。”
“不用!”迟之阳受不了别人委屈自己, “谁让你睡沙发了!这又不是加班,就算只有一张床我也不会让你睡沙发的!”
吃着面包的秦一隅悄悄冲严霁比了个大拇指。
严霁抿开笑意, 顺着动作看到他的手, 顿了顿, 还是开了口。
“一隅, 我一直想问, 你脖子上和手上的纹身有什么特殊意义吗?”
意义。
不知为何,秦一隅听完的第一反应是看向了南乙。
这简直是身体对大脑的叛变,根本没经过同意,也搞不明白原因。
莫名其妙。
他选择先说手的部分。
“以前上高中那会儿,我特别爱睡觉,经常换着地儿打瞌睡。其中我最喜欢、睡得最香的地方是一间自习室,就在我们学校艺术楼琴房隔壁。”
“那间教室的窗户特别大,被窗框分成好多格。窗外有一棵被养得很好很大的玉兰树,比颐和园乐寿堂那两棵还漂亮。每年春天开花儿,那面窗户就跟下雪一样,雪白雪白,风一吹,明晃晃的。”
他的形容尤其生动,南乙几乎能看得到画面。
但他转念一想,或许不是因为这描述,是因为他真的亲眼看到过。
花开得太好,雪白雪白,明晃晃的摇动着,桌上、墙壁上全是绰约的阴影,整间教室变成光影摇曳的游泳池底。
像梦。
“夏天的时候花就全落了,只剩下满树绿油油的叶子。”
他笑了笑,看向其他人:“你们不觉得玉兰树很有趣吗?开花儿的时候不见一片叶子,等树叶满得没处长的时候,又一朵花都没有了。”
他的视线瞟向很远的地方,变得很空,陷入回忆中。
“我总感觉,这世上的很多人、很多事儿,就跟玉兰的花和叶子一样,明明就在一个地方,但始终见不着面儿,就这么错过了。
就这两年吧,我老梦到以前,梦到那间教室、那扇被花塞满的窗户,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一种暗示,所以就干脆纹到了手上。”
也盖住了车祸留下的伤痕。
迟之阳听着这些话,眼睛却不住地往南乙身上瞟。
作为发小,他很清楚南乙和秦一隅同在一所中学。南乙的书桌上有幅素描画,是那扇玉兰花窗。他看到过,是南乙画的。
这难道不是共同的记忆吗?他试图用眼神暗示南乙,让他也加入这个话题。
这样不就能拉近关系了?
可南乙一言不发,看上去像个一无所知的局外人。
他并不想揭晓这段共同的“过去”。
秦一隅的声音围绕着,落入耳中,南乙陷入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里,变得愈发沉默。剩下的字句不再入耳,很模糊,忽远忽近,直到秦一隅开始说起脖子上的纹身,他才又听清。
“这个是德语,sternstunde,你们看过《人类群星闪耀时》吗?序言里茨威格把人类历史上那些戏剧性的、具有重大转折意义的时刻叫做sternstunden,群星闪耀的瞬间。或者换一种翻译……”
他说着,目光落在南乙的身上。那双总是笑着的眼睛裹着一丝狡黠。
无端的胜负心开始作祟,秦一隅隐去了那段只有自己知晓的闪电般的相逢,仿佛在玩转瓶子的游戏,将瓶口调转,对准了南乙,想看看他到底会是什么反应。
没有人知道,我纹下这行字,是因为你。
但我想让其他人知道,你起这个乐队名,是因为我。
“恒星时刻。”
但事情的发展根本不是他想象中那样。
严霁竟然是这其中唯一为此感到惊讶的人,但由于他个性本来就温吞,因此连惊讶都显得过于波澜不惊。
“原来我们的乐队名是这么来的啊。”
非常寻常的一个反应。
这让秦一隅的成就感大大降低。
迟之阳耸耸肩,道:“当时我看到小乙填表的时候就猜到了。”
用偶像脖子上的纹身命名自己的乐队——明明是只有死忠粉才会做出的致敬——可决定这么干的人却酷得离谱,没有一丝羞赧,也没有慌张。
他取下眼镜,抬起手,修长的手指穿过黑色发丝,拢起一半的头发,扎了一个半马尾,开口时,语气也很平常。
“一时想不到特别合适的,德语单词容易拼错,这四个字刚刚好。”
也太淡定了。
越是这样,秦一隅越是感兴趣。
这人明明一副冷心冷情的样子,又是哪里来的非他不可的热情。不,这不是热情,南乙跟着俩字儿压根不沾边。
这是执念啊。
他终于找到一个勉强合适的词汇,却又不得而知其动力和原因。太好奇了,好奇到光是和这个人待在一块,光是这么一动不动盯着他,都觉得好有趣。
于是,在两人回到卧室独处的第十二分钟,南乙终于忍受不了这种长时间的注视,无法继续假装视而不见,他将衣柜门合上,转身靠在门上看向秦一隅。
“你是有什么话想说吗?”
话?秦一隅皱了皱眉。
他有一肚子话,但一时间找不出任何一个,就像正好端端抛着一大堆球的小丑,猛地被打断,一个球没抓住,懵在原地。
南乙稍稍歪了一下头,好像在问他,到底是想干什么。
“对了。”总算想到一个。
秦一隅开口之前,四处排查了一遍,确认卧室里的确没有任何摄像头,才开口:“那些上门讨债的混混,是你找人帮我教训的?”
对于机位的分布,南乙早就找工作人员确认过,卧室里的确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