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那儿管前任叫室友啊[娱乐圈](95)
但也只能缓解,到了明天该痛还是会痛。
哪怕是徒劳,可只要有一点用,商鹤云就不会觉得是在浪费时间。
程乐颐稍微动了动:“好像是要好点了。”说完又有些不好意思,小声问,“我是不是自讨苦吃。”
商鹤云想笑,但为了活命还是忍住了。
这小东西对自己的认知总是这么清晰。
“人,总是要尝试之后才会知道自己的极限在哪里。”
商鹤云用手指点了一下程乐颐握在手里的矿泉水:“出了这么多汗,多喝水。”
程乐颐听话地乖乖照做。
商鹤云又给他捏了一会儿腿,才开口问:“还要继续走吗?”
程乐颐就是典型的好了伤疤忘了疼,这会儿又觉得行了。
“走!”
之后的路程,商鹤云故意放慢了脚步,把漫长的徒步当成了长时间散步。
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停下来让程乐颐休息,给他捏捏腿,喂他吃点东西,尽可能地把枯燥漫长的山路变得轻松从容。
程乐颐以为自己会很快就放弃,但在商鹤云带领的节奏中他也慢慢调整了自己的心态,哪怕天色渐渐暗下来他也不心急,一步步走得无比踏实。
有喜欢的可以依靠的人在身边,哪怕前路再崎岖也不能阻挠前进的步伐。
蜿蜒的山路仿佛没有尽头,哪怕知道目的地也会时刻感觉到绝望。
总以为是柳暗花明,其实是有一座山头。
堆叠的希望一次次被压垮,直到看见九老仙府的石牌坊,才总算是看见了希望。
晚上七点,商鹤云和程乐颐带着两个摄影师一起抵达了仙峰寺,比费喆说的时间还长了好几个小时。
和白螺寺的凉夜不同,位于半山腰的仙峰寺,晚上可以用冷来形容。
幸好商鹤云提前做好了攻略,带了足够的衣物,在程乐颐说冷的时候立刻就给他穿上。
程乐颐吸了吸鼻子,看着心心念念想要抵达的目的地,心里的重担一下就卸下来了。
刚才还累到吃不下喝不下的人,这会儿肚子已经咕咕叫了。
“饿了。”
程乐颐还没走进房间就拽着商鹤云的衣服喊饿。
商鹤云牵住他的手安慰道:“放下东西就去吃饭。”
程乐颐还想说什么,抬眼就看见了金光闪闪的三个字“财神殿”瞬间两眼放光,如狡兔一样窜了出去,还不忘招呼站在原地的商鹤云:“这可是财神爷,快来拜拜!”
商鹤云笑了,却没有跪下去,而是俯身在程乐颐耳边说:“你拜我可能赚得更快更多。”
程乐颐想到了商鹤云每天坚持给他打款20万的行为,虽然最后他还是退回去了,不过放在这个情景里,简直无法反驳。
住宿是节目组给定下的,是仙峰寺里最好的房型之一,有独立的卫生间,两张单人床上还有新的被子床套和电热毯。
但程乐颐看到的第一眼就是失望。
不是不好,而是太好了。
白螺寺并不是什么富裕的寺庙。
僧寮虽然没有什么奇怪的味道,但也仅仅只能用坚固、干净来形容。
而现在这个房间就真的跟中等宾馆没什么差别了。
来之前,程乐颐有无数想要重温旧梦的想法,也在顷刻间消散了,真是没半点一样。
商鹤云没有错过程乐颐脸上瞬息万变的表情,笑着把人拉到面前来哄。
“每间寺庙都有不同,何况这里更趋向于面向来往游客的旅店,肯定是以舒适为主。”商鹤云语气温柔地说,“你要是想念白螺寺,改天我们一起回去住几天。”
商鹤云不说还好,一说程乐颐就觉得鼻酸。
“我想大师父和两位师兄了。”程乐颐眼眶微红,“不知道他们好不好。”
商鹤云笑着说:“挺好的。”
“你怎么知道?”
“我跟二师兄一直有联系。”商鹤云解释道,“去年师父做了一个手术,是我帮忙安排的。”
程乐颐一听就紧张了:“什么手术,严不严重,大师父怎么样了?你怎么不早说呢!”
“不是什么大问题,就是膝盖积液。”商鹤云说,“师父苦修几十年,走了太多路。”
程乐颐听了就松了一口气。
性命无虞就好,其他都是小事。
“我们回去的时候顺便劝劝大师父吧,苦修也行,时间少一点,季节也别选在冬天。”
程乐颐光是想想就觉得冷,用衣服裹紧了自己。
商鹤云没说话。
对于师父来说,自己的身体远没有苦修重要。
个人有个人的缘法,劝不了,也不用劝。
但眼下他并不想跟程乐颐争论这个。
“去吃饭吧。”商鹤云牵着他的手往外走,“听说这里的斋菜还不错。”
程乐颐一下又觉得饿了,三步并作两步走,小嘴叭叭地问:“是他们自己种的菜吗?有大师兄做的好吃吗?”
“应该没有。”
在这一点上商鹤云和程乐颐有一样的认知,没有人能比大师兄做的素斋更好吃。
“将就吃点吧。”
程乐颐一听也就放下了期待值:“好吧。”
或许是因为放低了期待,反而吃到嘴里的时候觉得还不错。
程乐颐不爱吃素材,曾经还因为没有吃到肉半夜被饿醒。
现在再吃到这么清淡的菜,意外地品出了一丝新鲜。
感叹自己以前在白螺寺的时候,还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
吃过饭商鹤云遇见了寺庙的工作人员,说是茶室8点有品茗活动,问他们要不要参加。
程乐颐摇摇头。
他好不容易爬上山才不是为了参加这种活动,而是单纯想要跟商鹤云忆往昔的。
什么都没有跟商鹤云独处更重要。
商鹤云笑着说:“我们就不参加了,自己到处逛逛。”
“好。”工作人员不忘提醒道,“请不要往后面走,那里有猴群。”
“好的谢谢。”
说到这个程乐颐回想了一下,他们一路走来好像并没有遇到猴子,还以为是他太累没注意呢!
“到底是有灵性的东西,我们这么多人,又没有零食拿在手上,偷袭不划算。”商鹤云说。
程乐颐一想也是,他们虽然是四个人,但前后不远还有其他旅客,猴子要下手也不会挑他们。
但现在身处深山中,眼前是云雾缭绕的层层山峦,在月光下显得格外神秘幽静,背后是灯光通明的庙宇,隐约能听见山上的猴子叫声。
不细究还不觉得,仔细一想还挺让人害怕的。
这会儿没有节目组跟拍,只有他们两个人势单力薄,更加助长了黑暗的嚣张。
程乐颐抖了一下,商鹤云连忙把他抱进怀里:“害怕啦?”
程乐颐原本想说不怕,但商鹤云的怀抱太温暖,他舍不得离开,就用手指头比了一粒米的距离:“就,一点点吧。”
胆小的小雀儿找到了可以遮风挡雨的大树,放下胆怯,安心筑巢。
“看。”
商鹤云腾出一只手指向了天空。
程乐颐顺着望过去,漫天星辰闪烁,让他想起了那一晚小溪边的点点萤火。
那是他此生最甜蜜也曾经最不敢回首的一晚。
幸好,一切还有机会重来。
程乐颐抱紧了商鹤云,再次确认是真实不是梦境。
“商鹤云,我喜欢你。”
18岁时对喜欢的人说过的告白,在高山之巅再一次对同一个人坦言。
不再是模糊的称呼,而是清晰地知道他的名字、他这个人是谁。
不同于那时候的忐忑不安,此时程乐颐的心里只有笃定和欢喜。
商鹤云将轻吻落在爱人的发端。
“程乐颐,我更喜欢你。”
四下无人,只有山谷里的夜风听见了恋人絮语。
如同这山这水一样,亘古不变,连绵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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