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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匣[刑侦](144)
作者:
初禾二
时间:2022-12-08 09:50
标签:
强强
悬疑推理
业界精英
现代架空
三月十号凌晨, 如果王洪强来到东柳街“狩猎”, 他会因为什么原因主动来到这里?
答案显而易见,有身材婀娜的人——不一定是女人,也可能是女性打扮的男人——从他面前经过,假装惊慌奔跑,将他带到此处。
厂房成片,又没通电,两个人想在天黑之前将这一带确认一遍几乎没有可能。季沉蛟一个电话打回重案队,让席晚带一组人过来做现场勘查,又向花在县申请了二十多人进行搜查。
发电机轰隆震响,高功率探照灯将黢黑的厂房照得亮如白昼。现场唯一一个“外人”是凌猎,他那背篓早就不知被他丢到哪里,但手上还拿着一支玫瑰。
季沉蛟指挥现场时,他静悄悄地将玫瑰塞到季沉蛟手里。季沉蛟忙起来没注意到拿着的是什么,楞是将玫瑰当指挥棒,挥了好一会儿才发现不对劲。
季沉蛟无语地看着花瓣都快抖没的玫瑰,唇角抽了抽。一旁的席晚忍笑,“头儿,这创意不错,以后你都拿朵花,我们重案队就有芭芭拉小魔仙了。”
季沉蛟恶狠狠地转身找凌猎,凌猎已经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
搜查持续到凌晨,八号厂房的干涸水池里发现了一具局部进入白骨化特征的尸体。
水池中堆满垃圾和脏污玩偶,尸体被埋在里面,贸然移动也许会让原本存在的线索消失。
重案队费了一番工夫将垃圾清除,安巡就地进行尸检。
“死者曾经被焚烧过,但不是被烧死。”安巡将尸体轻轻一翻,“他是在死后被人放在这里,身下的池面和水池其他部位烧灼程度不同,说明他没有挣扎。而且焚烧过程没有持续太久,组织液化腐烂形成的灰污层还附着在骨骼上。凶手的目的可能只是想抹去尸体表面的痕迹。不过焚烧确实影响了腐败进程,我估计死者的死亡时间至少是在三个月之前。”
这时间与王洪强对得上。
季沉蛟说:“不是被烧死,那死因是什么?”
安巡握着已成灰黑色骷髅的头颅,“枕骨凹陷性骨折,这里可能就是致命伤。”
重要的线索都随着焚烧和腐烂消失,尸骨被送回市局进行进一步尸检和身份比对。天亮后DNA比对证实,死者的确就是王洪强。
时隔三个多月,现场仅有血迹和脑组织残余,没有打斗痕迹。
血迹出现在离水池十来米远的地方,从轨迹看,凶手是在那里将王洪强击倒。王洪强倒地失去意识,凶手又在他后脑补了几下,直到确认他死亡。
之后,凶手用拖拽的方式,将王洪强丢入水池,点火焚烧。
水池中未检测到助燃物,凶手点燃的很可能只是王洪强的衣服。
火焰燃烧得并不猛烈,体表过火之后,凶手拖来水管,污浊的水一下去,火焰先是腾起,不久熄灭。
凶手冲洗过地板,但还是有足迹残存,是一双高跟鞋。
这又与季沉蛟的推断重合了,不过穿高跟鞋的不一定就是女人。
“四十二码的粗高跟,如果是女人,那她身高至少有一米八。而且她是去杀人,通常会穿运动鞋。”席晚说:“男人假扮成女人的可能性更高,高跟鞋是他故意用来误导我们的线索。不过头儿,王洪强和魏旭延的案子真的能并案吗?凶手作案手法完全不同。”
季沉蛟也在思考这个问题。
王洪强的案子之所以会从失踪案变成命案,完全是因为重案队查魏旭延的案子时发现了一条“歪路”。但王洪强的尸体是找到了,除了现场的高跟鞋足迹,却没有提供更多线索。
要并案,就必须确定此前仅作为推断的动机——凶手在惩罚“狩猎”女性的人。
另一位失踪者,二十七岁的邓子安,按照“狩猎”这条思路的逻辑,大概率也已经遇害了,不过重案队还没有找到尸体。
查案不是一蹴而就,再精锐的队伍也需要休息。季沉蛟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时间已过了零点。
凌猎不仅没睡,还正在煮小火锅,“哎呀,我们小少爷又回来骗吃骗喝了,怎么这么会找时间呢?我一煮好你就回来!”
季沉蛟:“……”
深夜吃小火锅太罪恶,但季沉蛟想,凌猎煮都煮了!
两人这回也没把菜端到客厅里,一人端着一个碗,站在汩汩沸腾的锅边,边吃边聊案子。
凌猎说:“网上都在讨论这案子。”
季沉蛟心里有数。“狩猎”女性这一日益严峻的社会问题终将彻底进入人们的视野,这案子要说有什么好处,大约是将一块恶臭的伤疤揭露出来,促使社会更加重视女性安全。
今后魏旭延之类的人引以为戒,至少在一段时间内消停下去。
季沉蛟咬下一口年糕,火候刚好,再煮几秒钟就化了,“网上怎么说?”
凌猎抬起头,“网民的声音和我想象的不太一样。”
“嗯?”
“我以为人人都会声讨魏某王某,但你猜怎么着?”凌猎将手机递到季沉蛟面前,“居然大部分人都在辱骂女性一方。”
季沉蛟立即拿过手机,一条条言辞激烈的评论占满屏幕——
[最毒妇人心!别人只是看了你几眼,你就能杀人!真当社会没有王法?]
[别跟我说什么完美被害人。他们确实不完美,但他们就该死吗?]
[我怎么说?就不该给这些女的生存的土壤!你不打她们,她们就杀死你!]
[严惩凶手!枪毙凶手!]
舆论铺天盖地,虽然也有许多人声讨恐吓女性的行为,但因此杀人却是明目张胆的犯法。
互联网素来是各种声音发酵的前沿,话题已经朝着性别对立等方面不可控地蔓延,所有人都在攻击所有人,有相对理性的声音,更多却是借题发挥,发泄情绪。无尽的谩骂中,好像根本没有赢家。
男人、女人、男权、女权、全都认为自己受伤最重。
席晚作为重案队唯一的女性,向来坚持女人应当独立自强,看到那些辱骂女性的帖子,忍不住回帖:[这关女人什么事?你们男人半夜吓唬女人难道没错?]
马上就有帖子将她骂得狗血淋头。
[有错就该死?你敢说你们女的从来没犯过错?]
[女权就是反社会反人类,望你知。]
“好预曦正立。了,跟人在网上打嘴炮是最浪费生命的行为。”安巡将一杯果汁放在席晚面前,“晚姐,消气,看看你的一群男同事,切莫因为网上那些臭狗屎,把我们打成同类啊。”
安巡是组里的小天使,席晚几口果汁下肚,这才冷静了些,揉着太阳穴道:“奇怪,我居然干得出上网掐架的事。”
季沉蛟一到办公室,就听见席晚这句话。
席晚心理素质非常强大,按说不应该被舆论影响。季沉蛟觉得自己好像抓到了什么,却又不是完全清晰。
他们查到这个份上,看似跳出凶手的圈套,窥见了案件的真相。但这似乎是另一张网。
有一双无形的手在拉扯着他们,躲在暗处的那人似乎乐于看到案情带来的网络乱象。
可是为什么?
一个人精心谋划一件事,必然要达成某个目的。
凶手杀死魏旭延、王洪强是为了惩罚。作恶者死了,但凶手的目的真的达到了吗?
活着的作恶者没有被警示,反倒是男女纷争更加激烈。
季沉蛟闭眼,双手抱于胸前。那么倒过来推呢,在舆论风暴中,哪一方最失利?
毫无疑问,是追求正当权益的女性。
她们就像安巡刚才说的,被大部分声音当做凶手的同谋。
网络思路把一切变得非黑即白——凶手杀男人给女人复仇,你们还为女人发声,你们就是支持凶手,你们就是凶手!
如此一来,正当的述求也变得不正当。从作案手段看,凶手是个心思缜密,善于隐藏自己的人。
他步步为营,难道没有想过,当警方查到“狩猎”这条线上后,会爆发的社会争议?
矛盾感越发强烈,那种被推入另一个网的不安感也更加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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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人记的一个文,好像是论坛体伪直播贴,作者按现实时间来更新的,讲一个男生发帖说自己跟男友交往九周年礼物是一台很破的电脑,然后问大家要不要分手,结果大家看帖的时候觉得他语言跟描述都很不对劲不正常。这个文有人记得叫啥吗
游客 的原帖:
好像我记得里面的评论全部是真人,作者只用了两个号来塑造攻受两个角色,剩下的全是看帖的现实生活里的读者
游客 的原帖:
还有这种文???叫啥名字??
游客 的原帖:
蹲,我也想看
游客 的原帖:
蹲
游客 的原帖:
我也蹲一个
游客 的原帖:
啊我也记得这个文,受被小黑屋关了九年斯德哥尔摩了,而且文是完全跟现实时间一致,中间过年寒暑假什么的也完全一致,估计网站不会搬运吧,这属于真正的论坛体,怎么搬啊。那个作者在CP论坛上写,发评论的读者都是不同的真人把自己带入之后陪作者一起演的。我也想不太起来名字了,估计搜一下九周年或者电脑当关键词能找到吧
游客 的原帖:
嗯?人这么多吗?为什么讨论这部小说的评论这么少啊?我还以为我在单机看文
游客 的原帖:
好像叫,恋爱九周年男友送我一台二手破电脑
游客 的原帖:
青花鱼的文,我记得
游客
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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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莫,楼下看得好快,坐标p23慢吞吞看,确实受是阿豆,先盲目推测攻是给鸡翅的小少爷,还好不是阿雪,看开头,感觉阿雪会很虐(心碎
我抽了回复不了 的原帖:
啊攻不是喻勤孩子
p320
2023-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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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莫,楼下看得好快,坐标p23慢吞吞看,确实受是阿豆,先盲目推测攻是给鸡翅的小少爷,还好不是阿雪,看开头,感觉阿雪会很虐(心碎
我抽了回复不了
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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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莫,阿豆就是文案的不是第一个案子的,哦莫,,,希望不是主角之一,,哦莫就说这个作者一半三个字的是攻,但是主视角一般是受,看半天,,,,果然季是攻
楼下的 的原帖:
阿豆是受的曾用名,我还没看完,我猜文案说的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是说攻是喻家小少爷?挺好看的写的也环环相扣,就是真的太长了!!!坐标237,我以为我快结束了一看下面478页,qaq
游客 的原帖:
喔,245,攻不是喻家小少爷,我再研究研究
游客 的原帖:
完了我好混乱,攻好像是喻家的少爷,而且就目前的线索来看还牵扯到了很多喻家背后的事,到底是哪里看错了救命,看这个真的好费脑细胞
游客
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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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莫,阿豆就是文案的不是第一个案子的,哦莫,,,希望不是主角之一,,哦莫就说这个作者一半三个字的是攻,但是主视角一般是受,看半天,,,,果然季是攻
楼下的 的原帖:
阿豆是受的曾用名,我还没看完,我猜文案说的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是说攻是喻家小少爷?挺好看的写的也环环相扣,就是真的太长了!!!坐标237,我以为我快结束了一看下面478页,qaq
游客 的原帖:
喔,245,攻不是喻家小少爷,我再研究研究
游客
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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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莫,阿豆就是文案的不是第一个案子的,哦莫,,,希望不是主角之一,,哦莫就说这个作者一半三个字的是攻,但是主视角一般是受,看半天,,,,果然季是攻
楼下的 的原帖:
阿豆是受的曾用名,我还没看完,我猜文案说的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是说攻是喻家小少爷?挺好看的写的也环环相扣,就是真的太长了!!!坐标237,我以为我快结束了一看下面478页,qaq
游客
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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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莫,阿豆就是文案的不是第一个案子的,哦莫,,,希望不是主角之一,,哦莫就说这个作者一半三个字的是攻,但是主视角一般是受,看半天,,,,果然季是攻
楼下的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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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头没看懂,还以为主角是阿豆。想了想作者惯例是先讲案子的部分,所以主角应该不是阿豆,,,我再看看
游客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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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叫初禾二,我记得还有个作者叫初禾,这是她小号吗
游客 的原帖:
我也疑惑
游客 的原帖:
是的,我看到了前俩本书里的主角
游客 的原帖:
原来不是心毒心狂的作者吗?我一看,刑侦,初禾(直接忽略二了
游客 的原帖:
是初禾的小号
游客 的原帖:
不算是小号,她被迫把自己大号删了。
游客
202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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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叫初禾二,我记得还有个作者叫初禾,这是她小号吗
游客 的原帖:
这个作者有瓜。
游客 的原帖:
瓜还不少嘞
游客
202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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