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宝灵眼(34)
其一理似坚冰,名曰清刚,其二曙似朝日,名曰扬文。
曲风站在那里,看到徐迩突然间用一种梦幻般的眼神看着自己,好似自己现在就是一朵花一样,看得曲风觉得全身冷飕飕的。
“北子,我身上有什么东西吗?”哥们,你别这么看我,这个跟我没关系啊。
“手上的东西。”陈知北指了指曲风抱着的那堆废铁。
“哦,”曲风点点头,那后好奇地看了看自己手里的东西,自然是发现了有个刀柄松动了,露出了里面的东西,看起来还很锋利。
“我去,这是要拍武侠小说吗?”看到腐朽的刀身里面,竟然藏着东西,曲风大叫了一声。
徐迩小心翼翼的走了过去,将那把被掩藏起来的锋利兵器拿了出来,小心的拿在手里。
细看匕首之上,有着细细的类似花纹一样的纹饰,但是可以看不并不是后天可会上的去装饰品,而是在打造的时候就出现在的刀身上的。
徐迩抚摸着刀身,眼前就会浮现一个魏晋时期装扮的武士,从君王手中接过匕首,并把它郑重的别在身上,随身携带,每当遇到战事,都会将其作为信念一样的放在身上,和他一起奔赴战场。
突然间,徐迩想到了什么,连忙拿着匕首跑到窗台旁边,可惜已经是下午五六点钟了,太阳即将下山。徐迩尝试性的将匕首对着太阳的余晖照了一下。
没成想,只有那一点余辉,竟然真的和匕首身上的花纹起了变化,发出耀眼的光芒,犹如手中捧着一轮小太阳。
曲风在徐迩身后揉了揉眼睛,“错觉吧,刚才竟然以为小二手里拿着一轮太阳一样。”
说完,凑到徐迩身边,仔细看着那把匕首。
徐迩将匕首递给曲风,“小心点,看多了对眼睛不好。”
曲风接过匕首,仔细的打量着刀身,“我说呢,这是利用了一种反光折色原理吧?看着可真漂亮,你说古代人可真是厉害,竟然能造出这样的东西来!”
“这也是偶然形成的,同一批两把匕首,各不相同。”徐迩也觉得古代人真的很神奇,虽然这种现象不是特意去追求的,可是却非常的让人震惊。
“真的?另一把什么样?”曲风听到徐迩这样说,好奇地问道。
“另一把叫清刚,据说看起来就像是冰一样寒冷锋利。”说到这里,徐迩来了劲头,“于铄良刀,胡炼亶时,譬诸鳞角,靡所任兹。不逢不若,永世宝持。利用卫身,以威弗治。匕首二,其一理似坚冰,名曰清刚,其二曙似朝日,名曰扬文。”
“这就跟生孩子似的,一对爹妈生的,性格也是一点都不一样啊。”曲风费力地听完徐迩掉的书袋,半天才憋出这样一句话。
“可以这么说。”徐迩似模似样的点点头。
陈知北站在一旁,作为在这里对曲风最了解的人,陈知北可是知道,曲风之前就是因为读书不成才去当的兵,最近之所以念了点书,是因为这两天新认识了一个女语文老师。
没成想,就这两天的接触,既然能让曲风真的听懂一点古文了,真是可喜可贺。
“清刚和扬文都是我国古代十大匕首之一,和大名鼎鼎的鱼肠啊、徐夫人匕首同列,而且啊,这是魏朝时期的制品,你看看,有将近两千年的历史了,这匕首上面一点锈迹都没有,一看就是削铁如泥的宝器。”
“削铁如泥?”曲风一听,眼睛亮了,将扬文匕首放到陈知北手里,四下转了一圈,拿起一把武士刀中的一把,抽出刀鞘,双手平举,对陈知北说:“来来来,咱俩试试,看看能不能断了。”
“那是能卖钱的。”陈知北摇摇头,“过两年拿去上拍,让日国的大款,给我送点钱。”
曲风一想也对,这刀一看就是好东西,断了确实有点可惜。
“那该用什么做实验?”
“那木头吧,那东西坏了不心疼。”徐迩指了指箱子里的空匣子,“不太硬,又能试验出锋利度。”
说着,就将一个长条匣子拿了出来,双手举起,正对着陈知北。
“握住了。”陈知北看了看木匣子,举起匕首,眼神锐利。
“嗯。”徐迩回应,眼睛直直的盯着对方的右手,看着扬文匕首。
唰的一下,陈知北的手臂下挥,只见红光一闪,陈知北收刀入鞘。
徐迩双手举着木匣子,就刚才那一下,徐迩看着匕首下落,一身冷汗就下来了。
“砍到了吗?”看着一点没有什么变化的木匣子,曲风喃喃问道。
徐迩回过神,发现手臂有些麻,双手收了回来,然后愣住了。
木匣子分成了两半,看起来就像是原本两个木匣子拼在一起的一样。
“天啊,这简直就是男人的终极梦想啊。”曲风窜过来,双手抚摸了一下木匣子上的刀痕,然后看看陈知北手里的扬文,“兄弟啊,商量一下,那什么钻石我就不要了,新婚礼物也算了,把这匕首借我玩个十年八年的,我就死而无憾了。”
“没门。”陈知北指了指匕首,“我的。”
曲风恶狠狠地瞪了陈知北一眼,转过头看向徐迩,“小二,哥对你这么好,你不能让哥抱憾终身啊,匕首借我一段时间怎么样?”
徐迩有点为难的看着曲风,“曲哥,我们说好了,放兵器的那箱子,都是北子哥的,放书画的那箱子,是我的,放珠宝的那个箱子,谁喜欢这就拿走。匕首是北子哥的,我,我也做不了主。”
曲风一听,徐迩竟然这次站在陈知北那边了,很是失落的扑倒在沙发上,捂着胸口,装作被打击的样子。这个姿势若是女孩子来做的话,很好看、很养眼、很能激起男人的保护欲,可是曲风是个男人,一个身高一米八十多将近两百斤,脸上有刀疤的汉子。
“沙发塌了是要赔钱的。”陈知北凉凉的补刀,然后一副不忍直视的别过头去,“回魔都借你玩几天。”
“几天?”曲风赖在沙发上不起来,觉得时间有点短。
“直到你结婚。”陈知北下套。
曲风一听,恨恨看着陈知北,“你这是要挖我的心啊。”
到底是结婚重要,还是匕首重要,对于一个当过兵喜爱冷兵器,即将三十岁没娶上媳妇,正看上了一个品质极高的姑娘的男人来说,是一个非常痛苦的抉择。
“成交。”老婆还没追到手呢,先把匕首拿在手里再说吧。
曲风一个鲤鱼打滚站了起来,拿起陈知北举起的扬文匕首,兴奋地亲了一口匕首,“谢了兄弟,我就不打扰你们两个了,明天见。”
说完,躲过陈知北挥过来的拳头,逃到门口,一个飞吻转身,“拜拜。”
“滚。”
徐迩看着两人的互动,笑得摊在沙发上,半晌才止住。
1号那天,徐迩跟着陈知北拿着国旗和香江的紫金花旗子,跟着人流上街,一起参见了这个被国人期盼了百年的盛会。
到处都是人,热情的互相打着招呼,和你说话,发现你是大陆人,更是热情地把自己手里的旗子、食物、花环堆砌在你的身上,否则好像就无法表达心里的激动。
徐迩也很开心的和这些不认识的人一起欢呼,这是所有国人都会记得日子,能够亲身参见这个盛会,在这时间站在这片土地上,徐迩觉得,这比自己捡到大漏还要开心。
可是过了这一天之后,陈知北和曲风就忙了起来,刚开始的时候,晚上还能一起吃的饭,等到没几天,两人就全都不回酒店住了。
曲风在证劵公司那边租了一个房间,两人和几个雇佣的助手住在那里。
原本徐迩想要一起住过去,自己住在酒店实在是浪费,可是陈知北却不同意,觉得自己几人租的房子里,什么都没有,只是一个工作的地方,徐迩还是住在酒店比较好,冷了热了有人管,渴了饿了有人伺候。
可是徐迩觉得,大家都在忙,只有自己在香江闲逛,好像自己就是一个吃闲饭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