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大义凛然[快穿](84)
毋庸置疑的天才,让人惋惜的天才。
因为他是一个瞎子。
三岁一场大病,夺去了原随云的眼睛。至此之后,无论他表现得多么出色,所有人都会在赞叹之后惋惜他瞎子的身份。久而久之,光风霁月的少庄主就多了蝙蝠公子这一层身份,在海外建造了蝙蝠岛,成立了江湖人闻之色变的销金窟。
南宫轩会知道这个,是因为他也曾去过那销金窟,卖过他当初从神水宫偷来的天一神水。
蝙蝠岛是一个能够让人肆意释放内心黑暗,忍不住沉沦,越陷越深的地方。几乎是只要去过一次就很难摆脱,就像是母亲用来控制手下的那些莺粟花。只不过一个靠的是对人心的侵蚀,一个是以药物来控制。
没有人说话的时候会避讳一个才一岁多的孩子,南宫轩自然而然地听了萧园下人的墙角,旋即震惊地发现,他这辈子的兄长之所以跟无争山庄有上了牵连,是因为在车队停在祁县一家客栈的晚上,他出手救下了被贼人掳劫的原随云。
合理推测,致使原随云一场大病的根源是这一次的绑架,人现在提前救下来的,那场导致原随云失明的大病就这样跨过,那原随云岂不是不会再失明?
不会失明的原随云会不会成为蝙蝠公子他不知道,但他清楚的是,未来二十年里,待得原随云长成,他必然是这个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高手之一,鉴于上辈子他失明状态下还修成了诸多绝技,武学资质之高,南宫轩生平仅见。
正暗自感慨未来又发生了一项改变时,南宫轩敏锐地感觉到了臀部的异样。他霍地转过头,葡萄似的大眼睛近乎不敢置信地瞪视着身后的原随云。而原随云正若无其事地收回刚戳了一下南宫轩屁股的手指,见南宫轩瞪圆了眼睛看过来,原随云讪讪一笑,还不忘评价道:“弟弟的屁股上好多肉。”
弟弟的屁股上好多肉……
屁股……
好多肉……
“呜哇——!!!”
一声震天的嚎叫声自房中响起,嘹亮的响声几乎掀翻了屋顶。
小原随云显然没有经历过这种情况,被南宫轩这么一嚎,吓得直接从床上翻下去,好在一旁有乳母在,连忙扶住了无争山庄的小公子。
不好意思,他还小,所以控制不住自己的本能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南宫轩这般想着,更加卖力地嚎了起来。而一旁的南宫灵被同胞兄长这么一嚎,顿时跟着呼应起来,开始大哭起来。
原随云几乎是逃出了南宫兄弟所在的后院,从此他对孩童这类生物避而远之,未尝不是今日他们兄弟俩的功劳。
萧明晟人在前庭,后院南宫轩那一嗓子他都听得清清楚楚。他不禁嘴角微抽,就说他是不是一个取名大家!
什么南宫轩,有萧别豪这个名字贴切恰当吗?
他这二弟从来干打雷不下雨,偏生一嚎,老三就跟着大哭起来,老二欠缺的那点眼泪都被他补了过来,萧明晟也不知该说什么好了。
说真的,官府真该给他颁一个大宋最佳兄长的牌匾,他带着两个熊弟弟真的是太不容易了。
好在他有钱,好在他雇得起人照顾他们。
慢慢地吐出一口气,萧明晟一脸淡定地看向一旁的两人,道:“两位的来意我已经知晓,说句实话,萧某连夜带着两个弟弟来到这太原府,就是为了避开家父的安排。”萧明晟的态度十分诚恳,“天峰大师,你佛法高深,当世圣僧,只是萧某实在对青灯古佛不感兴趣,也不想舍了这满头的烦恼丝。”
萧明晟对面那个须眉洁白的蓝衣僧人双手合十,口诵佛号,道:“小施主有慧根,可惜与佛无缘。”
萧明晟满意点头,复又看向另一个身形高大,穿着粗布衣裳的男人,道:“任帮主,你的来意我也清楚,我也不怕告诉你,我父亲找你比武的时候已经受了内伤,临终前他将小轩和小灵托付给你也算是一番拳拳慈父之心……”勉强算是,私心终究太多,只是萧明晟不好多说什么。
顿了一下,萧明晟继续道:“你是当世英雄人物,小轩和小灵跟着你生活自不会埋没。”
萧明晟恰当的恭维让任慈微微涨红了脸,他连连摆手,道:“小公子说笑了,任某只是一个粗人,当不得你口中的英雄人物。”
“任帮主过谦啦。”在天枫十四郎告知萧明晟自己的打算时,萧明晟虽不愿按着他安排的路子走,但也派人搜集了一些任慈和天峰大师的资料。
不得不说,无怪天枫十四郎会盯上他们两个碰瓷,无论是本身威望、身后势力以及本身武功,这两位都是当世翘楚。若得他们教导,再顺利继承他们手中势力,他们兄弟便能够掌控了大半个中原武林。
这些江湖势力最终是冲着谁去的,萧明晟心知肚明,并没有纵着那位的打算。
“只是,小轩和小灵年纪还小,还没有定性,无论是拜师习武还是其他,我觉得都得看他们自己的意思,你说呢?”
作者有话要说:#这才几天,怎么过去进程就不一样了#
#我勒个去,原随云,你的爪子往哪里放,合着不知道我萧别豪的实力是不是#
#反正我还小,这脸可以暂时不要#
#竖起你们的耳朵都给我听好了:呜哇哇——#
#原随云:救命!#
***
莺粟=罂粟,宋朝的诗词提起这花的时候都用莺粟,应该是这个时期用名就是莺粟。
有关朝代:李寻欢是明朝人,应该没跑。但楚留香传奇发生的年代没有明确标注,这里就私设成北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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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双魂07
“公子说得有理。”任慈愿意收养南宫兄弟,原是因为他误杀天枫十四郎后心中愧疚, 又怜他留下孩儿无所依靠。可万万没有想到, 天枫十四郎的长子年纪不大却是行事有度, 自己置办下了一番产业,还跟无争山庄有了交情, 根本不必他出面庇护。若是执意收养南宫兄弟,反而不美。
一旁的天峰大师也看出萧明晟态度坚决,他微微一笑, 似是玩笑一般道:“贫僧方才听着, 那位小公子的……哭声倒是与我佛有缘, 颇有佛门金刚狮子吼的风采。”
萧明晟嘴角微抽,道:“大师说笑了。”
天枫十四郎死在了任慈的手上, 他临终之时, 一求任慈照料一双幼儿, 二便是焚其身躯, 骨灰则洒在山涧中,随风而去。
萧明晟并没有对天枫十四郎的选择评价什么, 求仁得仁, 不过如此。
只不过, 萧明晟看着千里迢迢赶到太原的任慈和天峰大师, 忽然意识到他就这么带着弟弟们离开了凤阳府, 不仅让这两位扑了个空,还让他们这段时日不间断地寻找他们的踪迹……这事儿做得不地道啊。
送走了任慈和天峰大师后,萧明晟叫来管事, 吩咐他做些事情。
莆田少林寺那边,多捐些香油钱,帮着少林寺修葺一番。而丐帮这边,萧明晟左思右想,脑海中莫名跳出了“物流”二字。
萧明晟摸了摸下颌,隐约明了其中含义,合作一番,倒是能够达成双赢。
干了。
一切都是为了日后富贵闲人的美好生活。
等南宫轩知道南少林方丈天峰大师和丐帮帮主任慈来过萧园,坐了一阵就离开后,他顿时就想起了兄长带着他们连夜离开凤阳府的用意。所以,这就……翻篇了?
父亲用性命换来触碰中原武林两大门派势力的机会,就这么被兄长给放弃了?
虽然论感情,南宫轩前后两世对天枫十四郎都是趋近于零的。但现在,他也不禁同情天枫十四郎一刻钟。
计划得再好有什么用,执行人拒绝配合,什么都白扯。
他这位兄长可不像是他,那么听话地按着父亲的路,入了少林寺,做了一个清风雅韵的和尚。
……看起来清风雅韵的和尚。
将捐香油钱和跟丐帮合作物流一事交给了手下人去办后,萧明晟还特意去了一趟南宫轩和南宫灵住着的小院。他挨个拍了拍他们的脑袋,一脸慈爱地道:“不要太感谢哥,谁叫我是你们哥呢。”
直让南宫轩嘴角抽搐。好在南宫轩行事警惕,不吝舍了脸皮装普通孩子,萧明晟对他们兄弟的关注度又不算高,暂时就没有发现南宫轩身上的异常。
时如流水,转眼便是半年后。
入冬后的第一场大雪,整个萧园覆盖上了厚厚的白雪。萧园的下人们将通行的小道收拾出来后,剩下的地方就留着观景。
萧明晟倒没觉得这雪景有哪里好看,但那晚换过来的李寻欢却是眼睛一亮,欢呼一声冲进了雪地上。
萧明晟嫌弃三秒,却还是唤人过来在院中的树枝上挂着灯笼,然后屏退了所有人。
于是,萧明晟继续嫌弃李寻欢的幼稚,一边蹲下身卖力地滚雪团,堆雪人。
两人合力,很快就堆出了一个跟他们身量相当的雪人,就差为这雪人安一双眼睛了。
这是李寻欢最喜欢的步骤。
他其实并不喜欢堆雪人,他喜欢的是为雪人安上眼睛的这个过程。有如画龙点睛,平凡庸碌的东西因为这样一双眼睛而有了生命,这是李寻欢所喜爱的。
李寻欢其实是一个喜静的人,喜欢在自己的天地里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安安静静,不被人打扰,也不需跟人分享。与萧明晟换魂是一个意外,超出了他所有的认知,以至于在他猝不及防间就跟他分享了十分私人的东西。
他的身体,他的秘密,他的喜好。
意外地,这个感觉不错。
终于,冬天到了,下雪了。
轮到了李寻欢最为私密喜好。
李寻欢用力地抓住那两颗他费心挑选出来的煤,又黑又亮的煤。就如同进行一种神圣的仪式,李寻欢用力地握了一下手中的煤,然后递给了萧明晟,道:“给你,阿晟你来给它安上眼睛吧。”
萧明晟看了李寻欢一眼,伸手拿起其中一块煤。他审视着眼前雪人圆圆的脸蛋,将这块煤按了上去,道:“一起。”
一起。
李寻欢看着手心里仅剩下的那一块煤,没留神地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来,他的眼中满是愉悦的神采,大声道:“好。”
李寻欢仔细地比量着萧明晟按下“眼睛”的位置,仔仔细细又小心翼翼地为雪人安上了最后一只眼睛。
然后,李寻欢拉着萧明晟后退了三步,欣赏地看着伫立在雪地中,有着一双又黑又亮眼眸的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