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契合(ABO)(48)
屏幕上是落昙镇西隅的地图。
在雅闻一条街中段,开业三个月的红莓西点屋有名字,开业九个月的谭氏古法印染坊也有名字,而开业将近两年的青果客栈却只有空荡荡的一块矩形,还被旁边鹊桥客栈和鱼之乐客栈的名字盖住了一半。
“唔……”何岸低下头,咬了咬自己的笔尖。
好吧,离及格似乎是有点儿距离。
他的心思郑飞鸾了然于胸,挑了挑眉头问道:“是不是觉得在宣传上花钱属于歪门邪道?酒香不怕巷子深,只要把客栈做好了,往OTA平台上一挂,自然会有客人来的?”
“嗯,有一点儿。”
何岸小声应答,脑袋埋得低低的。
郑飞鸾笑了起来:“你记住,宣传也是‘做客栈’的一部分。零宣传不是谦虚,是你‘没做好’,名实相副的宣传才是正道。”
何岸点点头,又往笔记本上添了几行。
郑飞鸾心里还盘桓着一个由来已久的看法,碍于身份问题一直没敢说,这会儿手指轻敲吧台,考虑了一阵子,终于开了口:“其实,青果客栈还有一个比较大的麻烦,就是戴逍。”
“戴逍?”
何岸猛停了笔。
郑飞鸾生怕他误会,立刻解释道:“我不是针对他这个人。我是指,戴逍的性别并不适合当客栈老板。”
“为什么?”
“因为Alpha天生压迫性太强,而客栈是一个消遣放松的地方。像戴逍那样剃个寸头还成天把纹身露在外面的,起码要吓走一成客人。你让他套件长袖,生意都能好转不少。”
“但是,你也是Alpha啊?而且……”何岸竖起手指,指着西点屋慢悠悠转了一圈,“这儿也是消遣放松的地方吧?”
郑飞鸾:“……”
“你的信息素还是九级,比戴逍吓人多了。”
伶牙俐齿的,一点也不给老师面子。
郑飞鸾被自己的话绑上了火刑架,尴尬地杵在那儿烤了一会儿,临到快烤焦了,也没想出来该怎么拆何岸的招。
倒是何岸,唇角噙着轻快的笑,笔尖在纸上跳动,将关于戴逍、纹身和长袖的内容都记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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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晴冷的下午,他们一站一坐,在吧台边聊了很长时间。
偶尔有客人来到店里,指名想喝郑飞鸾做的咖啡,机敏的收银小妹就会主动挡下来,将单子派给另一位咖啡师去做,以免打扰了老板的私人时光。
两个人聊着聊着,话题不再限于经营客栈的小细节,时常发散开去。
如果往深了走,郑飞鸾就给何岸讲解一些经济学知识,往广了走,就讲几个发生在久盛的案例,真实而有趣。他懂得多,言谈沉稳,又足够耐心,何岸听得兴味盎然,手掌大的笔记本连翻了四五页。
自从离开渊大,何岸就再也没有体会过以极高的效率在短时间内获取大量知识的感觉了。比起一个人在书海里大浪淘沙,有前人领路无疑要舒服得多。
而且,教他的人还是郑飞鸾。
何岸沉浸其中,那些滋生于情爱的痛苦记忆都在交谈中悄然隐去。仿佛他依然是渊大的普通学生,而郑飞鸾也依然是多年以前,坐在学校报告厅舞台上的那位Alpha先生——要大清早捧着学生证去排队,焦急地踮着脚尖数前方密密麻麻的人头,排半天才能领到一张票,才能挤在无处下脚的过道里亲眼看他一眼的Alpha先生。
何岸从没告诉过任何人,那是他短暂的大学生涯里最开心的一天。
现在,他似乎巧合地达成了当年的夙愿:与郑飞鸾近距离地面对面坐着,他把学业上的疑惑问出口,郑飞鸾便循循善诱地给予解答。
不谈情,不说爱,只讨论那些最理性客观的内容。
因为即使是在少年怀春的梦里,他也不敢奢求能得到郑飞鸾的爱。他只敢想到这一步,然后如履薄冰地走近,忐忑地停在红线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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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飞鸾和他恰恰相反,完全醉翁之意不在酒,每一句正儿八经的话背后都在盘算能加多少分,每一个人模人样的表情都在给未来的谈情说爱之路铺砖。看到何岸眼中多了几分耀眼的生机,他就觉得过不了多久,自己就能把人抱回家了。
可是逐渐的,何岸脸上显出了倦意,反应远不如最初那么雀跃了。
有时候正写着字,握笔的手指会蓦地一紧,僵上那么两三秒钟,眉头也跟着皱起来。笑容像被雾气遮了,明明唇角有弧度,眉头却总是舒展不开。
大概是聊久了,所以累了吧,毕竟一堂课满打满算也才四十分钟。
郑飞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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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台上映着淡淡的暖红余晖,咖啡杯见了底,浅碟里只剩下了一层糕点屑。铃兰乖乖巧巧坐在高脚椅上,先舔了舔手指,再舔了舔嘴唇,假装自己什么都没偷吃。
“我……我该回去了。”何岸合上笔记本,装进了衣兜。
“好,我送你们。”
郑飞鸾没有挽留何岸,今天独处的时长已经创下了记录,事情要一步一步循序渐进地来,不能急,也不能逼。
何岸点点头,弯腰去抱铃兰。
第一下或许是姿势不对,居然半途脱了手,没抱起来。他微微一愣,又试了一次,这回幸好没出岔子,顺利把二十多斤的小丫头抱了起来。
郑飞鸾绕出吧台,亲自将他们送到了红莓西点屋门口。
“再见。”何岸朝他温柔地笑了笑。
“再见。”郑飞鸾说。
他站在门口,目送着父女俩走过小石桥,跨进青果客栈的大门,这才转身返回店里。但他不知道的是,刚离开他的视线,何岸脸上的笑容就消失了。
代之以紧咬的牙关,泛白的唇色,还有愈渐痛楚的神情。
何岸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体力正在迅速流失,他跌跌撞撞回到卧室,赶在发抖的胳膊彻底失去力气之前把铃兰送到了床上。
浑身都虚得厉害,背后浮出了一层潮湿的冷汗。他闭着眼,一手撑住床沿,一手捂住胸口,努力想要缓和那种烧心的感觉——半封闭的西点屋里,随着时间推移,Alpha信息素在空气中积少成多,终于凶恶地包围了他。
郑飞鸾不是故意的,他知道,可难受也是真的。
那晕眩的感觉仿佛注入了血管,被失速的心脏泵向身体各处,快速扩散,变得越发汹涌。
他终于挨不下去了,夺门冲进卫生间,双腿一软,重重跪倒在马桶前,惨白着脸色把刚才咽进胃里的咖啡与糕点全吐了出来。
第五十四章
四月,小镇多雨。
阴云像织在天上的千层蛛网,既粘又厚,拨不开,吹不散,接连几天都没出一次太阳,倒是动不动就泼下来一场雨。
雨天生意冷清,郑飞鸾站在吧台后,百无聊赖地望着对街发呆。青果客栈大门半掩,许久无人进出。粉墙湿了青苔,摆在墙根的一排矢车菊左右摇曳,被雨珠砸得点头哈腰。
自从三月末的那次长谈后,何岸再也没带铃兰来过西点屋。
郑飞鸾很想念他们。
他无数次自省了那天的表现,把记忆中说过的话逐字逐句拎出来挑毛病,想找出自己做错了什么,却一无所获。他甚至确信,何岸离开时的情绪并没有不愉快。
所以,是在那之后发生了什么吗?
郑飞鸾正想得头疼,忽然,客栈门内出现了一个小小的人影。
是铃兰。
她提着小裙子,在门槛后头左挪两步,右挪两步,似乎打算出门。那木槛子足有半尺高,她矮豆丁一个,怎么抬腿也迈不过去。可她就像有什么急事,铁了心地要出去,居然弯下小腰,抱住门槛,右腿努力往上扒拉,脚背一勾,屁股再一撅,整个人就那么晃悠悠趴在了上头。
这姿势,重心一个不稳就会滚下来。
郑飞鸾怕她出事,匆忙扔下手头的东西冲出去救她。没想到小丫头英勇无惧,说翻就翻,一秒钟也不耽搁。郑飞鸾刚踏上石桥,她就在对面“啪叽”摔了个满分的屁股蹲儿,还笨拙地滚了一圈。
“铃兰!”
郑飞鸾心都抽紧了,三步并作两步奔过去,伸手扶她起来。
她却跟没事似的,拍了拍弄脏的小裙摆,还没站稳就想迈步子往外走。然而雨帘如瀑,屋檐底下只有巴掌大的一块干地,郑飞鸾知道她先天不足,跟何岸一样是常规病号,哪儿敢放她出去淋雨,立刻给抱了起来,问她:“你要去哪儿?”
“找……爸爸……”
铃兰努力比划。
郑飞鸾便抱她进去找何岸。然而庭院空凉,卧室也锁了门,只有程修一个人在客厅值班,抱着一台笔记本,正焦头烂额地给客栈写宣传稿。
郑飞鸾就问:“何岸呢?铃兰找他。”
程修从键盘上抬起头来,一脸的晕乎:“应该……在午睡吧?”
“房门锁着。”
“锁着?”程修一呆,挠着头发迷迷糊糊想了一会儿,突然张大了嘴巴,“啊!我想起来了,他去香袖街买花了!”
话音刚落,他又一拍脑袋跳起来,脸上写满了卧槽:“完了完了,下雨前去的,没带伞!”
没带伞?
郑飞鸾凝眉算了算,这场雨少说也下了半小时了,那就是说,何岸被困住了?
窗外雨声渐密,程修匆忙扔掉笔记本,从客厅进门处的伞架上抓了一把伞就要去接人。冲进雨里还没跑多远,他猛地来了个急刹,又是一拍脑袋:“戴逍去买灯泡和油漆刷了,也没带伞!”
郑飞鸾:“……”
程修紧急掉头,奔将回来抓了第二把伞,然后就盯着双伞双待的僵局,陷入了“应该先去接谁”的愁苦思考中。
“分工合作。”
郑飞鸾从他手里抽走一把,在头顶“砰”地撑开,抱着铃兰大步踏进了雨中。
“等、等等!”程修在后面作尔康伸手状,“谁接谁?”
郑飞鸾头也不回地跨出了大门。
程修维持了那个滑稽的姿势三秒钟,脑海中闪过一幅郑飞鸾雨中接戴逍的画面,立刻触电般把手缩了回来,觉得自己真是问了一个智商突破天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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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袖街有一家小啾花圃,是何岸常去买花的地方。
郑飞鸾知道那儿。
他的Omega生性浪漫,还有些挑剔,不喜欢那种固定搭配、商业感浓郁的花束,只喜欢去镇边的花圃里亲自剪一束最好看的。果然,郑飞鸾刚转过街角,就见何岸抱着一束黄白相间的雏菊站在花圃门口,一边等着雨停,一边逗弄笼子里的大绯胸鹦鹉。
“何岸!”
郑飞鸾远远叫了他一声。
何岸扭头看来,见到郑飞鸾与铃兰,先是露出了几分讶异的神色,然后就笑着朝他们招了招手。相距五六步的时候,他不顾落雨,抱着花一溜儿小跑过去,低头钻进了伞下。
铃兰眉飞色舞,张开双臂扑向何岸,芬芳的雏菊就顺势入了郑飞鸾的怀。
郑飞鸾接稳那束花,笑道:“她等不到你回来,刚才差点自己跑出门找你,还好我逮住了。”
“真的吗?”何岸惊喜地问铃兰,“这么想爸爸呀?”
铃兰咯咯笑起来,露出几粒莹白的乳牙,在何岸脸上“吧唧”亲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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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雨埋山,空巷水急,伞下自成一方天地。
三人沿着湿滑的石板路并肩缓行,偶尔一阵风起,卷了雨水迎面袭来,郑飞鸾便压低伞沿,把伞往何岸那侧倾一倾。回客栈的道路长且曲折,也格外宁静,只有铃兰咿咿呀呀,搂着何岸的脖子零星说几个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