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级无能力者的回归(31)
牧瑰反问:“打不到猎物的时候呢?”
金墨奇怪道:“外面到处都是变异生物?”
牧瑰笑笑不说话。
青鉴道:“先做起来再说,这个做起来,以后有很长一段时间不用经常打猎,也挺好的。”
顾疏问:“你们说的腊肉是什么?”
金墨:“啊??”
苍剑声把图片调取出来给他看,解释了一下。
顾疏看起来有些明白了,但是很新奇,似乎他是真的第一次见这种东西。
把工具跟调料全都凑齐了之后,他们找了个酒店厨房,也只有大酒店的厨房足够大,可以存放下这么多肉。因为找不到专业的腌肉的机器,他们只能自己亲手上。
然后画风就像脱缰的野马一样跑偏了。
苍剑声用他那利落的玩转兵刃的功夫开始给禽鸟剃毛,给鱼刮鳞。
青鉴拿西瓜刀面无表情地将禽肉分割切块,鹰九戴着面罩和手套宰鱼。
顾疏在望冬青指导下称调味材料分斤数,牧瑰亲自动手腌肉,金墨帮他一起做。
封薄明用光学习如何将肉烤熟。
“天呐!怎么会这么难?”
一直很耐心的封薄明也忍不住发出哀嚎。
他眼前的那块肉又化为了焦灰散落在地上,这已经是他糟蹋掉的第24块肉了。
“这是一个很好的练习。”牧瑰笑道,“你要好好控制光的温度,以后烤肉全靠你了。”
金墨问:“为什么非要学怎么烤?直接点火水煮不行吗?”
牧瑰往肉上肆意泼盐:“不行。目前大气压没有大变化,水的沸腾温度最多不过100摄氏度,细菌和寄生虫一定程度上也变异了,你看那些放在外边的水果和肉,它的腐化速度很快,就是因为这个。”
金墨:“啊!这个………那岂不是大多数东西都没办法吃了?怪不得你之前说最好不要随便吃野生动物。”
“后期有研究证明,寄生虫和细菌对高温度的耐受性也提高了,目前情况下只能油炸和烤,温度高一些,假如随便水煮野生动物或者生吃,你的内脏很可能会被寄生虫掏空。”
他前世见过不少。
“啊啊啊!别说了,你这么说我都不敢吃了!”金墨狠狠地砸揉手中的肉块。
“不过不用太担心,环境在变化,人也会适应环境而变化,异能者的体内环境也在变异,大概过不了多长时间就会适应,也能更好地杀死大多数寄生虫和病菌。”
鹰九正宰鱼,用钳子把鱼肉内蠕动的一连串寄生虫拽出来:“我怎么感觉这些虫子也能吃?看看,全都是蛋白质。”
青鉴露出了敬而远之的眼神。
牧瑰笑道:“处理得好的话,倒也可以。但是大多数变异寄生虫里面带着毒素。最好还是别吃。水果里虫卵孵化出来的幼虫可以吃,不过不保证完全没毒。”
金墨:“谢谢你们啊,我现在一点都不饿了。”
青鉴:“我有点想吐怎么办。”
顾疏:“阿湫!”
第14章 乐观主义
他们这次落脚在公交车候车室, 因为这边是公园,旁边又有景区,公交车的候车室修得非常宽敞舒适。
就是清除满地尸体血污花费了一段时间。
墙和玻璃足够厚, 门是智能自动的,但似乎只要有望冬青在,似乎就没有他们打不开的智能锁。
当然他们也能砸门而入,只是那样就居住地防御力就会削弱了。
他们在酒店花了两三天的时间处理肉,然后带到公交车停车场风干, 仓库里有夏日用的大电风扇也搬出来加快风干。
为了防止变异动物抢食物,他们还得守着这些肉干。
各种变异动物闻着这肉味都来了。
“我觉得我们这是自己找死......”青鉴无力地反对。
别人都是能躲则躲,能藏则藏。
他们反其道而行之,竟然搞这些吸引变异动物。
牧瑰则是翘着二郎腿坐在座椅上:“正好给他们训练, 如果连这点都处理不了,接下去还怎么走?”
青鉴看着封薄明、金墨、苍剑声的背影, 虽然这几日相处下来,他觉得他们的实力是真的很不错了,但似乎在牧瑰看来, 他们还远远不够,还需要锻炼。
青鉴:“假如, 我是说假如,他们体力耗尽, 或者, 数量太多,没办法对付,怎么办?”
牧瑰身体前倾, 十指交叉搁在膝盖上,笑起来:“那不是还有我吗?”
青鉴一愣, 然后想起了他的异能,一时哑然。
因为牧瑰从来没用过他的异能,所以他一直都没当他是一个异能者。
牧瑰悠然道:“我的准则是,能不用就不用,等他们到真的极限再说吧,人总是能在极限中突破自我,他们会变得很强的,不用操心。”
青鉴狐疑道:“你该不会单纯就是懒吧?”
牧瑰笑眯眯撕下一块封薄明事先烤好的禽肉递给他:“吃?”
青鉴接过来,后知后觉自己又被他给堵嘴了。
“真难吃……”
“什么调料都没有自然不好吃,将就先吃着吧,之后有时间我来给你们做烤肉。”
金墨、封薄明和苍剑声三人换班不断击杀着靠近腊肉的变异动物,牧瑰则坐在座位上时不时指导他们几句,主要是对前两者。
青鉴抬头还是能看见看见牧瑰身边八尊大神,感觉心慌,就跑过去和鹰九聊天去了。
这时,顾疏走到牧瑰身边。
牧瑰拍了拍身边的座位:“正好,我也想问你几件事。”
顾疏坐下后,认真地盯着他的正脸看。
牧瑰奇怪地道:“怎么?不然你先说?”
顾疏摸着下巴自言自语:“我应该不会认错,我见过一面的人都不会忘记的,而且你的特征这么鲜明,而且才过了几天.......”
牧瑰:“为什么这么说?”
顾疏直勾勾地看向他的双眼:“我们在3月31日中午见过一面,你真不记得了?”
牧瑰愣住,随即皱眉:“你是说你在3月31日中午见过我?”
准确来说不是黑发的“牧瑰”,而是这个身体原来的主人。
顾疏道:“我和苍一开始还很奇怪,你为什么看起来像根本没见过我们一样,我一开始以为你根本没看清我们俩的脸,但我后来想了一下,你有看我们的脸,你的记忆力应该不如我好,但是,这才几天,不可能完全不记得。”
记忆力?
牧瑰直接问道:“我们是怎么遇见的,提醒我一下?”
顾疏:“也不是大事,我和苍走在街上,我和他说话,没看前面,然后就和你撞上了,我手里的东西,啊,对,咖啡,泼到了你的裤子上,你看起来很急脸色还挺难看的,但是似乎赶时间,我道歉和赔礼都没搭理就跑走了,你上了车,我们也追不上。”
当时一个粉色头发,左耳三只金耳环的男人那用那双好看的眼睛狠狠瞪了他一下,给了他相当大的冲击。
牧瑰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他其实没太在意原主车祸这件事。因为他当时认为再去追究也无济于事了。
但这下,顾疏提出来的这些,让他能构建事件的全貌了。
当日刚下病床的时候,他没仔细看自己身上的装扮情况,但在家里更换衣服的时候,他能看见自己裤脚上的咖啡污渍,但他也没去深思这东西。看家里的陈设,原主应该是比较爱干净的,连私人画室都整理得很干净。
他还记得原主的课表上,下午是有安排的。
原主有自己的车,原本是无人自动驾驶,结果因为身上倒了东西,车上又没有更换的衣服,下午又很快有课,就需要快点开车回去换衣服,无人驾驶比较慢,于是换了手动,紧接着,意外发生,就出车祸了。
一系列惊人的巧合。
牧瑰感觉自己脊背上有些发凉。
顾疏问他:“你真的不记得?”
牧瑰缓缓地把视线上移:“......不,我记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