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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神敲了阎王门(37)

作者:浮白曲 时间:2021-09-03 04:27 标签:甜文 强强 灵异神怪 天作之合

  阿多尼斯专注望着他:“你比鲜花好看,戴在你头上,花朵也失色了。”
  维纳斯害羞地低下头。他还是个未成年的爱神,却已经感受到了心动的滋味。这是初恋?还是早恋?反正他被阿多尼斯的温柔打动了。
  夕阳西下,温柔的晚风吹起维纳斯的金发。阿多尼斯坐在一块大石头上,用七弦琴弹奏出动听的乐曲,口里唱着歌。
  “我心爱的少年,金色头发比阳光还要灿烂,碧绿眼眸比湖水还要清澈,容颜堪比一幅世界著名的油画,眸中秋水胜过林间晚风的温柔,此刻他正认真望着我……”
  维纳斯听得如痴如醉。
  直到暮色四合,他才骤然惊醒,急匆匆站起身:“我该回去了。出来太久了,会被发现的。”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
  阿多尼斯停止弹琴,神色流露出遗憾:“下次再见。”
  维纳斯恋恋不舍道:“我很快会找机会再出来的!你应该不会离开塞浦路斯吧?”
  阿多尼斯金色的眼眸充满温和与包容:“只要你吹响海螺,无论我在哪儿,都一定会来找你。”
  维纳斯点点头:“一定要等我!”
  阿多尼斯一直将他送到海岸边,维纳斯一步三回头地走进海里,冲阿多尼斯挥手告别。
  阿多尼斯站在日落的沙滩上,含笑静静望着他。他望着维纳斯钻入海底,海面上最后一丝涟漪消失不见,仿佛这儿从未有人来过。
  最后一缕阳光沉入海平面,昼夜交替,阿多尼斯陷入阴影,神色晦暗不明。
  唇角的弧度一点一点收敛压平,丝毫没有笑意。
  金色双眸眼底浮现的温暖褪去,注入冰蓝深海。
  属于凡人的朴素服饰化为神圣华丽的神袍,蓝色代替金色渐渐爬上发梢。
  高贵的海皇伫立在海岸,蓝眸望着蔚蓝的大海,发出一道低语。
  “我已经等你一百年了,亲爱的维纳斯。”
  _
  海神的神性分为极端的两面。
  大海时而宁静祥和,时而波澜壮阔,因此波塞冬的性格里也藏着截然不同的两面。
  他有时很温柔亲切。他的圣兽海豚就象征海神的温和,可以为人类带来风调雨顺的气候,又能使农民五谷丰登,被称为丰收之神。他是亚特兰蒂斯的保护神,是渔民海员的信仰,是海洋的庇护者。
  他又很偏执暴戾。他手持三叉戟可搅动风云,愤怒时能引来风暴、海啸、地震等灾难,能制造出可怕的海怪,骨子里充满野心与好战。
  过去的几百年,因为迟迟不能完成找到一个完美情人的执念,波塞冬的神性更多被偏执暴戾占据。而现在,他找到了维纳斯,就重新露出安宁平和的一面。
  两百年时间对神明不算漫长,可波塞冬才不可能错过维纳斯最重要的成长期。奥林匹斯山是宙斯的神域,海神与冥王不便涉足。没关系,他不能上山,可以让维纳斯下山。
  海皇是所有水域的统治者,波塞冬命令水泽仙女故意告诉维纳斯那条河流可以通往山脚,从而引维纳斯偷偷溜下山。波塞冬化身为凡人阿多尼斯,压制住暴戾,只留下温柔的神性,在塞浦路斯岛上与维纳斯设计了一场巧遇。
  这是波塞冬多番调查后定下的方案。
  首先凡人身份可以放松维纳斯警惕,让维纳斯隐瞒他的存在。如果用海皇身份直接接近,维纳斯转头就会告诉奥林匹斯神,那儿毕竟才是维纳斯熟悉的神。这么一来,那些奥林匹斯神就会严防死守,不让维纳斯下山,他就没办法和维纳斯培养感情。
  其次,人们对于初恋情人的幻想,大都是温柔体贴的美男子,而不是强势霸道的偏执狂。前者可以成为心动对象,后者大都成了心理阴影。
  波塞冬对自己的属性有清晰的认知,果断封存了冷戾一面,只留下温暖。藏起来的那面等维纳斯成年后,再用成年神的方式告诉他。
  两面都是真实的他,所以也不算伪装,只是没展现出全部本性而已。
  维纳斯现在还小,不能成为他的童年阴影,把爱情扼杀在摇篮里。


第27章 蒙混
  维纳斯回到奥林匹斯,走进自己的宫殿,在镜子前细细欣赏。塞浦路斯是他诞生的圣岛,岛上花朵大都是白玫瑰。阿多尼斯将白玫瑰编成花环,戴在维纳斯的金发上,使得美神看上去愈发光辉圣洁。
  维纳斯舍不得将花环摘下来。他施法将白玫瑰定格成永恒,让它们永不枯萎,这样就可以永远戴着。要是别的神明看见,也只会以为他是从自己的花园里摘的。
  好想明天就去见阿多尼斯。情窦初开的美神迫不及待。
  才刚刚分开,维纳斯就陷入了思念。
  但明天要和赫菲斯托斯去河边散步,后天还要去和阿瑞斯骑马。
  噢,这两个打扰他谈恋爱的家伙。
  维纳斯在梳妆镜前坐下,单手托腮,一脸不开心。
  他也很喜欢赫菲斯托斯和阿瑞斯这两个朋友,可谁让他现在更爱阿多尼斯呢?见色忘友是爱神的天性。
  _
  相较于维纳斯的兴致缺缺,火神殿里的赫菲斯托斯在万分紧张期待地为明天的约会做准备。
  赫菲斯托斯站在镜子前,不断变换着身上的服饰,力求挑出最好看的一件,明天以最英俊的姿态出现在心上人面前。
  好不容易看中一件华丽鲜艳如火焰的红衣,赫菲斯托斯感到满意,唇角弯起来,红眸里浮现起笑意。
  但很快,他看到自己脸上的火焰胎记,眸子瞬间黯淡。他眼睛垂下来,笑容也淡了。
  打扮得再好看有什么用,他生来就长了一张丑陋的脸。
  他怎么敢照镜子。
  赫菲斯托斯一反常态总往美神的玫瑰花园跑的时候,奥林匹斯山的神明也是惊呆的。
  “他竟然舍得出门了?他不是从来不和其他神交流的么?”
  “除了三位处女神,没有神能够逃脱美神殿下的魅力。他也垂涎美神殿下的美貌吧?恕我直言,简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就是,那么多英俊的男神和美丽的女神都在追求美神殿下,他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就不说那张脸了,美神殿下难道会看上一个瘸子吗?”
  各种难听和轻蔑的奚落,赫菲斯托斯已经听惯了。他原本已经做到不那么在意的。他在奥林匹斯向来是边缘性人物,他认为相貌乃天生,谁都有权利追求爱情,以貌取人是很可耻的行为,那些神的心灵远比他的容貌丑陋。
  可现在,望着镜子里半残的脸,赫菲斯托斯感到前所未有的无力与自卑。
  他拿出一副自己打造的黄金面具,覆盖在自己的右眼上,遮住半边胎记。这样镜子里的火神就变得妖孽俊美,丝毫不逊色于奥林匹斯第一美男阿波罗。
  ——这个美貌排行榜并没有把美神算进去,毕竟让美神来和其他神比美是犯规的,他应该坐在裁判席。
  赫菲斯托斯当然没有上榜资格。神明都长相不俗,在一群美人里,相貌平庸就已算得上丑陋,何况他脸上有那么大一块胎记。他总低着头,很少有神明愿意正视他。
  也就没有神明会注意到,赫菲斯托斯本身的五官极其妖异惑人,如果没有这个胎记,至少秒杀英俊的战神阿瑞斯。
  可惜没有如果,他天生容貌残缺,还有后天的腿脚残疾。他命运如此,就连宙斯也不能更改。
  就算戴着面具,静立在镜子前可以欺骗自己,一走路就会暴露自己跛腿的事实。
  维纳斯不在意,他自己却很在意。
  如此不完美的他,怎么配得上完美的维纳斯呢?
  火神抬起眼,阴郁的眸底,涌现出一阵强烈的不甘心。
  _
  第二天,维纳斯来到河畔,赫菲斯托斯已经早早等在那里。
  “你来得真早。”维纳斯看到赫菲斯托斯脸上戴了面具,赞叹道,“你的面具真漂亮。”
  赫菲斯托斯说:“那我也给你打造一个。”
  “赫菲斯托斯,我只是想夸夸你,你不用什么东西都每样给我来一份。”维纳斯好笑道。
  赫菲斯托斯望着维纳斯头上的白玫瑰花环:“你的花环也很漂亮。”你更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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