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百货(146)
看上去似乎是朝好的方向。
他的母亲不用每天都干那么多活了,她的手渐渐重新变得柔软,声音变细,头发高高盘起,穿上了干净的衣服,他们甚至有钱租了一个小房子,虽然破旧,但它的确能够遮风挡雨。
但米瑟的母亲也不再像过去那样总是把他带在身边了,多数时候,她都会让米瑟去外面做工,不让米瑟呆在家里。
这似乎没什么问题,因为米瑟总要学着养活自己的,他还小,在外面做工虽然没有钱,但别人也会愿意像喂小狗一样给他一点饭吃。
有的时候米瑟没有那么多工作,他也会听话地呆在外面,等到了母亲规定好的时间再回家。
那时候的米瑟喜欢夜晚,夜晚意味着柔软的床铺、香甜的面包,还有热腾腾的肉汤,而母亲会像从前一样把他抱在怀里,哄他安睡。
米瑟记得很清楚,那段日子他的母亲总是告诉他,要做一个善良的人,要对生活抱有热情,要对命运充满期待。
米瑟懵懵懂懂,并不知道母亲为什么要这样说,因为他已经在充满希望地过着每一天了,后来再想,也许这话从一开始就不是对米瑟说的,而是对她自己吧。
米瑟十岁生日的时候,母亲特地抽出了一天的时间,带他出去玩。
他们已经有了一些存款,不多,但休息一天是足够的。
米瑟开心坏了,他还隐约记得一些自己更小的时候的事,但后来他的确再也没有体会过那样的快乐。
一开始他们只是在街上逛,什么也没有买,就已经足够让米瑟高兴得像要飞到天上去了,直到米瑟看到了一家百货商店,他朝母亲投去了渴望的眼神。
米瑟的母亲犹豫了一下,但最终还是笑着点了点头,他们走进那家店里,花掉六个铜币,给米瑟买了一个带着果酱的面包。
米瑟没有办法形容自己当时的快乐,因为那已经是一个孩子能拥有的最幸福的心情了,他把面包分成两半,和母亲一起吃掉了它。
然后就在回家的路上,一辆装满货物的马车撞倒了他的母亲,从她的大腿上碾了过去。
米瑟不明白,为什么命运总是对他如此苛刻,就好像他生来就欠了什么债,只要稍微过得好了一些,就一定要被立刻摁在地上,把自己的幸福和快乐通通吐出来。
米瑟从来没有见过那么血,他的母亲呻吟着,像一只已在屠夫刀下被割破了喉咙的母羊,只剩下无用的挣扎,而那辆马车已经绝尘而去,没有任何人下来看他们一眼。
周围的路人渐渐围了上来,他们都说,她已经活不了了,但米瑟根本无法理解他们的话,他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把他的母亲背到了背上——他那么矮小,女人的双腿几乎都拖在地上,大腿扭曲着,米瑟根本不敢多看哪怕一眼。
也许是有人帮了忙,米瑟用自己最快的速度找到了医生,医生告诉他,治这样的伤,需要先支付两个金币的诊金。
两个金币,照理来说他们是有的,但当米瑟把母亲的荷包掏出来数了一遍后,才发现他们只有一个金币,十九个银币,还有六个铜币。
还差六个铜币,米瑟想,我为什么要吃那个面包呢?
周围的人慌忙散去了,六个铜币用来购买最便宜的食物,可以充作一个家庭三天的口粮,更何况这个女人根本不是两个金币就能治得好的。
没有人愿意借钱给一个十岁的孩子,医生也并不准备大发慈悲,米瑟只好跪在地上,一遍又一遍地数着那些钱,期望是自己数错了,其实在哪个椅角省晃里还藏着六个铜币,可以换回他的母亲。
米瑟曾经做过类似的噩梦,永远算不对的数字,永远数不清的面包,这就像是一场噩梦,无论怎么数,总是差了六个,等到女人的呼吸逐渐变得微弱,米瑟的神情也麻木了。
他失去了自己的母亲,因为一个该死的面包,因为一个该死的意外,因为这该死的命运。
现在想来,他后来对金钱的吝啬,大概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吧。
但无论如何,米瑟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
第121章
一个十岁的孩子当然是留不住那些钱的,他被人打了一顿,抢走了钱,但勉强保住了母亲的尸体,在郊外挖了个坑,将她埋了。
等米瑟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第三天,但那已经不是他的家了。
母亲的死讯很快就被知道,房子的主人前来讨要租金,米瑟没有钱,于是被赶了出去,只能像条小流浪狗一样住在别人家的房檐下,或是稻草堆里。
好在天气不算太冷,米瑟又知道有地方可以做工,换一口饭吃,勉强活了下来。
但人是没办法单纯为了活下来而活下来的,无论如何,一定有什么想要做到的事才行。
米瑟那时候的想法简单又天真,他想找到他的父亲。
虽然这个男人并没有在他短暂的人生里存在多久,但他是他的父亲,是像母亲一样的亲人,无论如何,米瑟得找到他。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米瑟便一直在为了这个目标奋斗。
米瑟一个人的第一年,他的勤劳打动了作坊里的师傅,对方想要收他做学徒,但有人指认米瑟偷了作坊里的东西,他因此被赶了出去,差点饿死街头。
米瑟终究没有饿死,而是幸运地找到了另一个可以工作的地方,虽然过了半年多,又因为类似的事情被赶走了,但还有其他地方愿意收留他。
三年间,米瑟几乎要习惯了这样的事情,他到处奔波,居无定所,总归是磕磕绊绊地长到了十三岁。
虽然十三岁的孩子也不大,但米瑟终于有拿到工钱的资格了,他开始打听自己父亲的消息,也有了些眉目,只是那个地方有些远,他还得更加努力工作才行。
操蛋的命运当然不会放过他,米瑟换过三次工作,攒下来的钱被人偷过一次,抢过两次,自己弄丢过一次,直到十五岁的时候,才终于勉强把钱存够了。
但当他高兴地走在路上,计划着如何去往另一个城镇时,却看见了一个病得奄奄一息的女孩儿。
米瑟很珍惜自己赚来的钱,他想,我还想去找父亲呢。
米瑟在那里站了一会儿,把所有的钱和女孩儿一起带给了医生,自己重头开始。
大男孩儿拿到的工钱当然比小男孩儿多,而且十五岁的米瑟已经学会和人打架了,可不是什么人都能轻易从他手里把钱抢走的。
这个年纪正是人类最顽强又最具有生命力的时候,不论失败多少次,都能毫无畏惧地再站起来,米瑟就像─株野草,生机勃勃地驻扎在命运为他准备的盐碱地里。
长势似乎还不错。
十六岁的时候,米瑟终于再次攒够了钱,这一次,他顺利地去往了他父亲所在的城镇。
在甩掉他和他母亲这两个拖油瓶后,米瑟的父亲如愿以偿地和那位贵族小姐结婚了,他毕竟有些经商的本事,同时也长了一张英俊的脸。
米瑟的长相有六成是自他那里遗传来的,米瑟的母亲把自己最好的那部分给了孩子,组成了剩下的四成。
米瑟找到了那位贵族的庄园,把自己拾掇了一番,乖巧地等在了路边。
他其实没有多大的指望,十岁的米瑟想和父亲一起生活,但十六岁的米瑟已经懂得了很多事情,他只是想看看自己的父亲,再和对方寒暄一番。
他甚至不会告诉他母亲的死和自己这么多年来吃的苦,他只是想和对方相认,如果能有一个拥抱,或者一句鼓励,那就更好了。
没有也没关系,米瑟又想,只是说上两句话就好了。
米瑟等了两天两夜,终于见到了那个男人。
米瑟对父亲的印象其实并不深,但他一眼就将对方认出来了,也许是因为他们身上相似的那部分,也许是因为某种父子间的感应,总之米瑟知道,坐在马车里的那个男人就是他的父亲。
米瑟看着他的侧脸,激动坏了,少年大叫了一声,却不知道该如何呼唤对方,他不记得对方的名字,当然也不能叫他“父亲”,那会给他带来麻烦的。
最终,米瑟只能叫道:“霍华德先生!“
这是那个贵族家的姓氏。
男人听到声音,朝这边看了过来,随后愣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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