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穿书都是冤种(132)
此人不仅在钦天监工作过,曾经还是非常出名的天师,虽告老还乡,但钟离瑾找上对方的时候,看到这位七十几岁的老人即使白发苍苍也身体格外健硕,寄住在张道人那里时,甚至连当时的钟离瑾都打不过这老头。
见沈珏对这位张道人有浓烈的兴趣,钟离瑾便说得更详细了一些。
当时他去拜访那天,一进院子,就发现桌上已经摆好了茶水甜点,对方甚至早就给他打扫了屋子出来。
张道人说,自己其实还不到退休的年纪,不过因为算到今后京中的运势,最终选择了归隐。
因为钟离瑾注定改变当下的局势的,张道人在算出钟离瑾的存在之后,连夜就告病跑掉了。
道法讲究一个自在随心,这事儿他说出来吧,钟离瑾可能就要被皇室早早抹杀。但不说出来吧,容易把自己憋坏,影响道心。
钟离瑾会改变这个时代,甚至造福千秋。可他是外姓,杀戮心重,皇室一旦知晓,定然不会留他。
不过钟离瑾的命格突然改变之后,倒是没有原本那么重的杀戮之心了,张道人这才愿意见他,否则钟离瑾是绝对找不着这个人的。
大概是受靳瑜的影响,不然,如果是原本的钟离瑾,恐怕真的会为了保守自己的秘密将对方灭口。
张道人自然是算出了这点,才允许钟离瑾找到他。
在听出对方已经知道自己的情况之后,钟离瑾无比兴奋。因为他知道自己找对人了。
他也没和对方拐弯抹角,说出了自己的诉求。
钟离瑾报出了曾经靳瑜的个人资料,以及李思晚、靳书意的相关信息,甚至是苏煦……他必须查清楚。
自己都能在这副身体里觉醒,那对方是不是也会来。
张道人根据命格算出靳瑜和钟离瑾几乎完全重合的命格,而李思晚和靳书意,重合度更高,这两个人竟是同一个人。
经过了海量的推算之后,张道人终于找出了这个世界和靳书意最为接近的人的命格,正是当今皇室的十六皇子——沈珏。
虽说沈珏和靳书意的命格目前还有一定的差别,但钟离瑾本身就是个例子,在靳瑜的记忆觉醒之后,命格发生了变化。
因此沈珏很有可能也会觉醒靳书意,也就是李思晚的记忆。
钟离瑾的手几乎是在颤抖,原来对方离他这样的近!
更让他感到愉悦的是,苏煦的命格竟然完全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只是张道人在算完命格之后咦了一声,将自己的发现说了出来。
“你给的这个人,虽说命格和你截然不同,但你看……”张道人拿出了两张纸,上面画的东西,钟离瑾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多少也能看懂一些。
然后他发现,靳瑜和苏煦的命格,几乎是镜像的。
更让他感到不爽的是,这两张命格的图,似乎能够拼到一起,成为一张完整的图案。
但不论靳瑜还是苏煦都三魂七魄完整,不存在两个人是同一个灵魂分裂出来的情况。
钟离瑾觉得方向错了,他怎么可能和苏煦是同一个灵魂分裂的,不如说是事事相对更为恰当,对方做什么,他们都相互看不顺眼。
只是玄学这东西,更多的是看个人解读,靳瑜的这个例子太特殊,就连张道人也无法随意定论。
“还有一个问题……”
沈珏听这些内容简直像是在听天方夜谭,钟离瑾竟然是用算命格的方式将他会在这副身体里醒来的事情算了出来。
真是五千年文化博大精深,搞得他都想学一学。
“这些也就听起来有趣,实际上,观星象算八卦,千变万化的内容根本学不到头,而且枯燥无味。若是窥探了天机,恐怕还会将命折进去。”钟离瑾从来不会限制沈珏的想法,甚至不论沈珏想做什么,都会支持。
但他不想要对方受到伤害。
“那我随便看看。”沈珏也不是真的一定要学,只是暂时有点儿感兴趣,甚至觉得好玩。
“你算出来了我之后呢?”
钟离瑾缓缓和他讲后面的事情。
他大概有一定的猜想,沈珏来这个世界,应该是背负这某个任务的。这点在曾经的靳书意无底线地帮助靳瑜和苏煦,甚至讨厌谢泽承却拼了命也要将人从车里拉出来,以及比他还先预测到车祸的发生将他救下来这些……
“那之后我还看过一些网文,你这样子,倒是像绑定了个系统。”
沈珏:“……………………”
giao!
这家伙竟然真的能猜出来!
于是钟离瑾让张道人帮他算算沈珏的使命是什么,张道人神秘一笑,说是帮助他平天下。
张道人当时给他的谶语便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钟离瑾是要收服天下的人,让全天下向他称臣。
难怪沈珏刚穿越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剧情完成度就已经到百分之六十了。
虽然他并没有参与这部分,但系统检测到这些剧情都是钟离瑾为了他而提前完成的,破例将积分结算给了他。
沈珏拍了拍钟离瑾的头:“辛苦了,帮了我很大的忙。”
青年心照不宣地对他笑了笑,然后凑过来:“那夫君要给我奖励吗?”
沈珏:“……”
这小子怎么一天到晚净想着那点子事啊!他倒不是不想,主要是,实在有点折腾人。对方这个年纪,本来就是精力最旺盛的时候,而沈珏又体弱,真真的每次都要给他折磨得半死。
可他一对上那双亮晶晶的眼睛,想着对方这么多年的等待和付出,又好像这么都说不出拒绝的话。
沈珏几乎是整整一个月,都没从寝殿踏出去。
就连生的那点病,也拖拖拉拉了一个月才好彻底。
早秋就已经开着的地龙烧得更烫了。
等沈珏的病彻底痊愈之后,钟离瑾就带着重臣们南下,去了南方的行宫。
史书记载的南蛮之地,是最先被钟离瑾给开发出来的,如今这边已经相当发达了,虽然本地人的习惯不是几年就能改过来的,但因为这边的气候实在宜人,经济发展又快,食物充足,倒是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定居。最先定居的那批都已经富起来了。
他们没忘记是什么人给他们带来的财富,让本快穷困潦倒的他们比祖上最发达的时候还富有。
于是南方的行宫修建得异常豪华,甚至宫里都没出什么钱。
钟离瑾让人们拿得到利益,以此收买人心,让百姓心甘情愿、主动上交。他改良了许多种植养殖技术,就连最底层的乞丐都饿不死了,谁还有心思去反..动,搞钱都来不及!
在这边,令沈珏惊讶的是,他还吃到了不少南方特产的水果。历史上这个朝代还没引进的植物,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了餐桌上,甚至是连咖啡都喝上了。
“商队已经传来辣椒的消息了,正在和对方谈条件。”钟离瑾和他解释道。
其实很多食物,在这个时代早就已经出现了。但发源地并不会让这些食物的种子流出。
就像是土豆,这玩意儿最开始的名字是叫马铃薯,而这个名字的由来……是因为当地人不让商队外带,所以商队把土豆给塞进了马的身体里,随着马铃摇响,送来了这种植物,所以才起的这个名字。
沈珏:“……”
手里的炸薯条突然变得不香了是怎么回事。
因着这些作物有一部分暂时还没培育起来足够多的种苗,所以大部分都只能在皇宫里才能吃到。
但沈珏坚信,要不了多久,这些作物就能普及,让大晋的子民不仅能吃饱,还能吃得多样化,甚至不是逢年过节才能吃上点油星子。
沈珏特别喜欢听钟离瑾和他讲这些,简直比书里的描述还要更加有趣。
“南方四季如春的也就这么一小片地方,等开春天气暖和了,再带你到处逛逛。”
沈珏不会怀疑对方做不到,但钟离瑾每天这么忙,哪里有时间陪他游山玩水。
二人正聊着,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便走了进来,同他们请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