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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佬他怀了野狗崽[重生](30)

作者:中意意呀 时间:2024-10-22 08:12 标签:生子 重生 豪门世家 万人迷 年代文 古早

  于是从那时候郑秋白就知道,这世上没有绝不透风的墙,也没有能值得他托付秘密的存在。
  也从那时候,他习惯对流言三缄其口,他明白只要自己坚持挺直脊背,不被那些风言风语摧弯腰、低下头,不亲口承认,那流言就只是流言,绝没有人能真正洞悉他真正的秘密。
  面对霍峋溢满专注的瞳仁,郑爷少有大脑空白,想不出周全的话来应对,最终忍不住轻咳一声,扭头端起一杯香槟凑近唇角。
  倘若这时候能来个人为郑爷解围,那无论是谁,郑秋白都会发自内心感谢。
  老天爷似乎听见了郑秋白的焦灼心声——
  “秋白。”
  这声音耳熟,耳熟到郑秋白宁可退回前一秒扭头对霍峋承认自己是个‘残疾’,也不希望老天派叶静潭从天而降扮演‘救星’的角色。
  “秋白,好久不见,谢谢你今天过来。”上次在叶聿风生日宴上穿着还显出几分廉价的叶静潭今时不同往日,人靠衣装,定制的手工西装一上身,还真能看出几分前世养尊处优久了的公子哥风采。
  哪怕是在刚刚的小客厅,跟一众真从小众星捧月养出来的少爷小姐落座一处,他也不显得半点落魄局促。
  郑秋白有点牙酸,这难道就是男主角的独有光环吗?
  他生分刻薄地打起招呼:“叶先生,好久不见,还得恭喜你得偿所愿,这叶宅终于能算是你的家了。”
  上次已经见识过郑秋白的牙尖嘴利,这次叶静潭苍白的脸上并没浮现愠怒,他只是静静地盯着郑秋白,眼眸黑沉沉的,翻涌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终于,他开口:“秋白,按道理,你该叫我小叔。”
  这话耳熟,上辈子叶静潭也这样讲过,在郑秋白向他表明心迹时,他就是这样冷冰冰地划清界限的。
  换个有廉耻心和自尊心的人,兴许已经跑远远的了,可这话对恋爱脑癌晚期的郑秋白毫无用处。
  因为他们之间常有这样的事,上辈子的叶静潭,的确是恋爱脑发作的郑爷死皮赖脸用命追到手的,而他对叶静潭的爱,似乎也随着后面的一桩桩一件件彻底消磨殆尽了。
  又或者,那原本就不是属于郑秋白的爱,而是属于叶静潭所在的原著世界强加的爱,它的来去,都不是由郑秋白说的算的。不然,那份爱怎么会那样无厘头,无厘头到叫郑秋白都好似换了个芯子活着。
  郑秋白轻蔑勾唇,“叶先生,哪有这样的道理,我可不是叶家小辈,您还是别在我面前抬辈分了。”
  倘若叶静潭真这么心痒难耐想炫耀这个热乎到手的叶家小叔身份,不如等着叶聿风到场。
  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也是一个户口本上的亲叔侄。
  “从上次见面我就想问了,你似乎很不喜欢我。”叶静潭并不想和郑秋白将关系闹僵,毕竟当年叶长流的遗产划分,是将属于立人集团的股权给了叶聿风,而属于叶长流个人这些年在燕城打拼下来的人脉,几乎全都转手赠予了郑秋白。
  金玉庭,不单单是个高档会所那么简单。
  郑秋白的态度代表了金玉庭的门槛。
  而在叶静潭原本的计划中,不属于叶家的郑秋白应当是和他统一战线的存在。
  这份底气来的莫名其妙,以至于他到现在都无法适应郑秋白在自己面前的刻薄。
  “如果不是因为聿风的缘故,那请问,是我什么时候得罪过你吗?”
  叶静潭的态度莫名软化,和上辈子他倨傲时的样子比起来,更是判若两人,郑秋白都要觉得他被下降头了。
  不过,叶静潭态度是好是坏,又和他有什么关系?
  “讨厌一个人还需要理由?”
  讨厌一个人不需要理由,哪怕这辈子的叶静潭还没有展开他的算计,也没有将郑秋白当做棋盘中的棋子一般操纵,甚至有着上辈子从未有过的主动。
  但那都更改不掉郑秋白一个保留两辈子记忆的人,对他天生趋利避害的厌恶。
  这是自保。
  也是有些跟头,摔一次就够了。
  “走了。”这话是郑秋白对一旁默不作声的霍峋讲的,他率先迈开步子,绕过站在眼前的叶静潭,头也不回。
  “他是谁?”霍少爷回头看了一眼,发觉叶静潭还站在那个无人的角落,没有任何动作。
  他还是第一次见狐狸似的郑秋白这样不给一个人面子,连笑都欠奉。
  “叶聿风的小叔,也就是叶叔叔的弟弟,不过,是外面女人生下的私生子,今天这场晚宴就是为了将他认祖归宗。”
  郑秋白向霍峋简单介绍了一下这其间的人物关系,想着叶静潭和霍峋上辈子为了他也算成了杀红眼的仇人,不遗余力抓对方的把柄,应当很熟才对。
  不过叶静潭是怎么认识的霍峋?
  当年霍峋早早就不在内地做生意了。
  而叶静潭过手的项目,更没有哪些是和港湾的风投机构有所牵扯。
  他们两个之间,应当没有重叠的社交和碰面的机会,更不存在郑秋白一个忘记霍峋的人会去给两个人牵线搭桥,所以他们应当是并不熟悉彼此的陌生人。
  可死前叶静潭在提起霍峋的种种时,却如数家珍,他了解霍峋,如了解自己的商业敌手一般。
  敢开车闯进叶宅与叶静潭对峙的霍峋,也不像是第一次面对那个疯子。
  “你们不认识?”郑秋白狐疑开口。
  “我当然不认识他。”霍峋跟郑秋白如出一辙的轻蔑,别说这里只是燕城,就算是在京市,叶静潭这等私生子也没有资格跟霍峋攀谈交往。
  叶静潭身上带着那股劲劲儿的傲气,也叫方才谈话时被忽视的霍峋觉得莫名其妙。
  郑秋白不知道是上辈子有什么蛛丝马迹被他不好使的脑袋遗漏了,但,“不认识最好。”
  *
  晚宴正式开始,来往的客人聚集在宴会厅的中央,四周的灯光渐渐暗淡,只余留舞台中央聚光灯大亮。
  台上活跃氛围的是当前在娱乐卫视最火的金牌主持,嘴上的俏皮话接连不断,逗的台下的看客前仰后合,他下台之后,就有热门的女歌手登台一展歌喉。
  豪门的晚宴场合,总缺不了这种助兴的东西,但压轴出场的东西不同,西装革履的叶静潭和叶老爷子一起走到台前时,宾客间对台上舞女歌手的评头论足的窃窃私语烟消云散。
  不过这并不妨碍众人在叶家之外,已经将这这一出舌根嚼烂了。
  大约只有和叶老爷子年纪相仿的创一代会觉得家中的大儿子死了,还有个外面女人生的男孩能认祖归宗是件值得得意且庆幸的事情。
  这场宴席,叶老太太一直称身体不适,迟迟未下楼登台。
  而在叶老爷子满面红光地讲出:“静潭是我流落在外的儿子,现在他回来了,自此我的身边又多了一把贴心的拐杖!”台下的观众仍旧给足面子鼓起掌来,面子上的礼貌和分寸给到了位。
  叶静潭站在台上矜持地接过话筒,说起一早拟定好的发言稿,感谢叶家,感谢叶老爷子,感谢来宾,礼貌绅士的样子,仿佛接受过良好的精英教育。
  和霍峋找了个角落喝茶的郑秋白自始至终举着手机,让这偌大宴会厅里的声音毫无余漏地落进另一个人的耳朵里。
  果不其然,话筒那头的叶聿风恼火了,“他讲话真恶心!”
  “你的恶作剧不要牵连我。”郑秋白挂断电话前适时割席。
  “我可不是恶作剧,我那是给他送大礼!”
  “你不怕他闯祸?”霍峋抱臂坐在郑爷身侧,虽然他还没见过郑秋白这话筒对面的兄弟,但是脑海里已经大致能脑补出一个没什么脑子的冲动傻帽。
  “他闯祸也没关系。”郑秋白支着下巴道:“再说,就以他的本事,能闯出来大祸,我都要佩服他。”
  “你和他关系很好?”虽然郑秋白讲着割席的话,行动上可还是站在叶聿风这头。
  “你觉得呢?”
  “我觉得你大概不会和这样鲁莽不计后果的人做朋友。”这样的定时炸弹,按照郑秋白的性格怎么可能放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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