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修仙之叶辰(344)
等离开了魔谷,他要一一挑战!
常青神情亢奋,满眼期待。
看着这样的常青,百临觉得对方活的很鲜活。
“我们现在去哪里?”移开视线,百临看着脚下的山,看着脚下的树,看着头顶的云与眼前飞过的鸟。突然不想看常青了。
他的笑脸,他的眼眸,他的肆意,比今天的太阳光还要刺眼。
“后面的人都甩开了,我们回去找叶辰他们。跟着他们一起有好吃的!”
想到两人做的饭,常青馋了。
当即,常青掉头往回走。
常青知道自己就在距离叶辰两人不远的地方绕圈,所以并没有想过自己有可能会摸不回去。
然而结果就是,他们竟然迷路了。
饶了好久,常青都是按照来的时候的路线往回走的,却怎么都找不到叶辰的阵法。
在天际彻底黑暗下来的时候,常青不得不接受一个事实。
“我们迷路了,先下去找个地方休息吧。”
常青看了眼一直一句话不说,但是神色有些憔悴的百临,后知后觉的咳嗽两声,不好意思的道:“一下午没吃,你饿了吧?下去之后我去给你找点吃的。”
常青开始盘算吃什么。他连烤肉都不会做,要不然就找点果子吧。
这么一个弱不禁风的人,只吃果子会不会饿得晕过去?
常青一边想,一边下意识的盯着百临看。
百临觉得他好像看懂了常青的神色。
“……有什么吃什么就好。”
“啊?哦。那我看看有没有果子给你摘点吧。”
下去之后,常青没有将百临一个人留下去找吃的,他发现这里可能有些诡异,怕把百临一个人留下,到时候可能会走散,所以走到哪里都带着百临。
两人打算先在这里过一晚上再说。
……
“那两个人怎么还没回来?”叶辰办完事就等着两人回来了,结果一直没等来。
白瑾猜测道:“他们不会是迷路了吧?”
“还真有可能,有常青在,应该不会出事。”叶辰眯起眼睛,常青一直在隐藏实力,真正的实力未必比他们弱多少,所以最大的可能怕就是迷路了。
“今晚先休息吧,明天我们去找找。”
……
第301章 雷系元素
关于静林的传闻很多,不过最让叶辰感兴趣的是一处雷泽区域。
据说在中围的一处地方有一片雷域,那里时时刻刻都有惊雷落下,充斥着浓郁的雷属性元素。
找了两天,也等了两天,依旧不见常青与百临的身影,叶辰干脆不找了,带着白瑾去了雷泽。
静林里什么人都有,两人去了并不惹人注目。
这里的确有一处雷泽。
属于雷电的力量让叶辰浑身舒畅沸腾,毫不犹豫地迈入,叶辰欣喜的发现,这片雷泽是有属性的。
五雷之体,叶辰目前只得到了至水神雷,巧的是这里的雷就属于水属性,将雷电之力缓缓纳入身体之内,叶辰观察着丹田里至水神雷的变化,变化很细微,观察许久之后,叶辰才确定,的确是在慢慢变粗,不过这个过程需要的水属性雷很多。
发现这个之后,叶辰便在雷域中打坐,专心吸收起来雷电之力。
叶辰的丹田经过几次改造之后,自然是与一般人不同的。
小土的到来,使得丹田处被五行圆盘蕴养,与之前筑基之时,五雷圣体初步觉醒时产生的五雷阵盘形成一大一小包裹的关系,五行之力在最外围,将五雷阵盘与丹田蕴养在最中间,三者处于相互哺养的关系状态,让叶辰吸收灵力的速度变快了三十倍。
若是将五种至上神雷与五行灵精都收集齐,速度会更快。
白瑾是木属性,雷电的力量对于世间万物都有着很强的破坏力,所以白瑾没有跟着进去,而是加了一个魔谷的佣兵小队去做任务去了。
对方需要一个医师,白瑾便装作医师加入了队伍。
这个佣兵小队打算去三十三魔渊抓捕一头魔龙鹿,魔龙鹿据说也有龙族血脉,王族魔龙鹿的内丹中有属于龙族的精血凝聚,虽然一只魔龙鹿王族的内丹中最多只会有一滴属于龙族的精血,但是这一滴聊胜于无,对于任何修士来说,龙族的精血都能够帮助炼体,所以对于王族的魔龙鹿,几乎所有修士都是趋之若鹜。
魔龙鹿数量倒是不算少,不过一般都是普通的魔龙鹿,王族魔龙鹿繁衍要更困难一些。
叶辰一直有在炼体,炼体的方式有用兽血炼体的,也有用特殊的功法炼体的,叶辰一直都是在以雷电之力淬炼身体经脉,兽血用的少,但是如果遇到合适的,还是会用。
白瑾打算帮叶辰找点能炼体的好东西,所以在听到魔龙鹿的时候,立刻就决定加入这个佣兵小队。
魔龙鹿的身上除了那一滴龙族精血之外,鹿角与鹿皮以及鹿肉、鹿筋都是炼体的好物,不过普通的魔龙鹿只有鹿血与鹿筋才能炼体,而且效果也没有王族的魔龙鹿好。按照叶辰现在的身体强度,白瑾打算直接为他猎来王族的魔龙鹿!
……
“谨弟,我看你一整天都没怎么吃,是不是不喜欢吃烤肉啊?”
傍晚时分,刚刚吃过晚饭,众人打算在这里休息一晚,明天继续赶路。
白瑾本来闭上眼睛在休息了,旁边突然坐下一个人。
是佣兵小队的队长,一个长着胡子的高大男人,男人的年纪估计不小了,不过修士只要脸上看起来年轻,那就不会老,这个小队的队长看着就比较年轻。
“合展队长。”白瑾微微含笑打招呼:“我倒不是不喜欢吃烤肉,只不过暂时没什么胃口。”
这些人烤肉并不像叶辰那样要经过腌制,并且在做之前会处理的干干净净,打干净血沫,在烧烤的过程中还会涂抹好几层不一样的调料,叶辰做肉的时候步骤多,处理的又干净,所以做出来的肉总是很香,但是这些人烤肉就简单粗暴多了,只是将猎物扒了皮,然后用溪水大致的洗一洗,就直接烤了,调料也很简单,只能尝的出来盐的味道,而且烤肉因为没有提前处理血沫的原因,不但吃起来味道有一丝古怪,闻着也有股血腥气,白瑾都不用闻,只要看过了烤肉的做法就已经没有了任何胃口了。
跟着这群人出来也快两天了,白瑾可是一口肉都没吃过,好在他的储物戒里满满的都是各种吃的,饿不着肚子。
合展看着白瑾,笑着道:“你是不是不习惯吃大老爷们烤的烤肉?像你这样的公子哥出身,从小锦衣玉食惯了,也难怪你吃不习惯咱们烤的肉。没关系,明天我去抓个厨师回来,专门做饭给你吃,你想吃什么,就让他做什么。”
闻言,白瑾婉拒:“不必了,我身上还有干粮,干粮吃没了也可以吃辟谷丹,我们还是早些去三十三墨渊吧。”
魔谷这个地方有很多危险之地,已经被发现的深不可测的深渊都被叫做墨渊,魔谷成立至今发现的墨渊有一百多个,他们要去的是第三十三个。
“那怎么行?”合展对于白瑾的话不赞同:“我们都是粗人,一两顿不吃没关系,你不一样,就这么定了,明天我就去抓个厨子来,至于三十三魔渊,你也不要着急,大概再走七天就到了,我这只蜈蚣赶路的速度可是很快的。”
合展的肩膀上趴着一只小蜈蚣,别看它小小的一只,其实本体足足有两米高、五米长,赶路的速度的确很快。
对方似乎是将他看成了弱不禁风的少爷一般。
不知道为什么,白瑾觉得身边这人给他的感觉很不舒服。
礼貌的挂着浅淡的笑容,白瑾再次婉拒:“合展队长不必麻烦,我只吃的惯家里哥哥做的饭菜,别人做的我都吃不习惯,还是早些赶路要紧。”
“这样啊……”白瑾不想说话的意思已经表现得很明显了,但是合展就像是看不见似的,依旧坐在白瑾身边:“你家里还有个哥哥呢?你哥哥还会亲手做饭给你吃吗?那你们感情可真好啊,什么时候咱们兄弟们也跟你哥哥认识认识吧?往后就是一家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