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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师尊,但开组会 下(246)

作者:宿星川 时间:2024-04-12 10:53 标签:爽文 穿书 强强 吐槽

  吴旻口中的一切,实在是有些太过骇人听闻。
  皇室是火绳,万民是燃料。火中火沿着“火绳”这一锚线贯穿历史,在天下人的体内燃烧,所使用的,是天下人的生命力与灵魂。它燃烧产生的火焰能量,被皇室、监天司与获得皇室批准的气师使用,与此同时,也托起了整个王朝的气运。
  火中火的本体,则是一块光怪陆离的石头。其内部弥漫着不息的烟雾。多年前,人界被各界所奴役。当年的人皇在漆黑的大陆上探索,发现了这块传说中的石头。
  那时的人类虚弱,妖魔横行。人界是六界中的养殖场和屠宰场,拥有旺盛的生殖能力,却手无寸铁,只能被虐杀。人族中拥有力量的极少数者,也只是如黎族人一般的巫。想要拥有力量,只能付出生命作为代价。
  第一任人皇到底是野心家,是理想主义者,还是征服家?这一切都不得而知。总而言之,他最终与火石立下契约,做了交换。人族最轻贱的是生命,最不缺的也是生命。他要用人族万民的生命,换一个人族也能拥有力量的未来。
  而这未来将被维系在方家皇室的命脉——也是所谓的火线上。这条火线将万民的生命串联起来,使火中火能拥有一条核心逻辑,顺着火线燃烧。只要方家嫡系皇族仍然还活着,遵循着命运的火线,这份契约就牢不可破,一直存在。毕竟,上下千万年的整整一界、上亿上万人的性命与灵魂是何等强大的交换条件。火焰是“贪婪”的,会本能地寻求一种“膨胀”。没有什么比这干系更大。
  火中火与方家王朝是一种互相的成就。它们在彼此供养中变得强大无匹。
  然而,契约意味着力量,也存在着限制。当年人皇立下契约时,他只能影响人界,也提到了人界。所以,当一个凡人能够修炼、得道成仙后,她就不再受到火中火的限制。火中火只能作用于凡人身上。但还好,有修仙资质的人很少,凡人却很多,而且在天灾、战乱、疾病中死亡、或会死亡的的凡人总是很多。正是因此,仙界与人界也能相安无事。
  许多凡人因此变得“运气不好”。他们横死、暴病、在灾害中死亡。各地也时有战乱和天灾发生。但这都无所谓。
  如草芥般的人,本来就是会死的。凡人唯一值得称道的点便是生育能力。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不正是如此吗?过去,他们死了也是白死,即使挣扎求生、再活个几十年,最后也不过留下一抔没用的黄土。而如今,他们虽然早死、惨死,但他们托起了王朝的未来啊!
  但有一个人,曾在无意之间威胁到这段利益链条。
  “星火岛。”
  翁行云创造出了能让所有人都修炼的功法。
  而且,她还无偿地、主动地想要所有凡人一起修炼。她在民间有了声望,她在动摇皇室的统治根基……这样的人,是皇室绝对无法接受的。
  这样想来,事情还有些讽刺:许多年前,第一任人皇看见了人界被奴役、被欺辱的惨状,他选择了他的点火之路:他以牺牲天下人的性命为燃料。在那个漆黑的、人族被奴役的年代,最开始的火苗终于在人界燃起。
  而许多年后的翁行云也目睹了人族的受欺,更看见了六界的分化。她也想点一把火——一把不成章法的星星之火。可人界已经选择了方家王朝这把火苗,他们不允许别的火苗存在。
  于是引火烧身,星火岛彻底熄灭。
  或许,第一任人皇也是有过一些真心的吧。在他与火中火的契约中,方家皇室中人的命运、嫡系皇族的魂魄同样被用来做了火绳。死后魂魄燃尽,归于火石之中,再无轮回,也算是一种不得超生。这个男人用一种专制决绝的方式为那时没有出路的人间选择了一条尚有明天的路。只是数千年后,这条路最终成为了把其他人架在绞刑架上烤的火。
  而且或许这份契约的代价不止是契约本身。这些年来人间灾祸的猖獗,是否也和火苗付出的代价有关?
  除此之外,在这样的契约前提下,人皇不得不设置了监天司,让监天司的人来协助守护与使用火中火。初代监天司国师是人皇的弟弟,监天司的国师立誓绝对忠于方家皇室,在方家嫡系命脉被火中火挟持的情况下,他们的存在或许算是一道保险丝,或许也算是一道保护伞。
  火石不能被分割。从它身上切下来的部分一点用都没有。因此宁明昧必须带走整块火石。而且这其中还有一个要命的点:即使宁明昧带走了火石本体,火中火也不能为宁明昧所用。
  除非宁明昧和它建立新的契约,给火中火规定新的燃烧规则与新的燃烧执行人(燃烧之主)(火绳),让火中火找到新的燃烧地点与新的燃料。只有这样,火中火才会认宁明昧为主,并为宁明昧所用。
  而且这还得有一个前提条件:火中火和它的前任契约者(火绳)之间的契约已经终止。
  当初,初代人皇给出的承诺是会付出方家嫡系皇室的整条命脉之火、生命与死后的魂魄,来换取方家嫡系皇室使用凡人的灵魂火能的能力。考虑到他自己的魂魄也在承诺的代价范围内,所以人皇将契约的执行者定为了方家的每一代嫡系皇室。
  ——顺便还把方家皇室的命脉写定,绑在火中火的契约上。虽然这过程中会有许多无辜的皇室早夭、死难者,但也算是一种有远见的千秋万代行为吧。
  也就是说,在方家继承人这个条件上,只要方家还有一个身为凡人(或修为低微)的、可继承皇位的、活着的后裔,这契约就可以继续维持。
  ——这是必要不充分条件。宁明昧在心里将其记下。
  在契约不破除的情况下,宁明昧是没办法使用火中火的。如果宁明昧试图通过攻击的方式硬抢,火中火也会狂燃,使用它的燃料来对抗宁明昧。而偏偏火中火的燃料还是天下万民的性命。
  ——先不说打不打得过的问题。火是取得了,但天下的凡人也都死了,这就是你想要的吗。
  宁明昧因此总结了一下,想要夺取火中火,首先得破除方家和火中火的契约,并在火熄灭之后,在其他人报价之前抢先给出足够让火中火动心的报价,从而获得火焰的使用权。而且想要点燃火中火,需要强烈的点火源。一个合格的点火源应该有挖掘潜力、牵涉足够多的因果,点火之人也要有足够坚定的决心、足够大的影响范围。
  决心这点很好理解——签约意志不够坚定、灵魂力量不够强大,都会被火中火视为无效竞拍人。对于影响范围这点,宁明昧是这样理解的。
  譬如,点火人是个一无所有的人族乞丐,却想要用神族全族的命来点火。那么结果只有一个——
  神族全族:你他爹的是谁啊。
  火中火:笑。
  人族乞丐对神族不能产生任何影响,也与他们没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火中火不认可人族乞丐有操控神族全族性命的可能性,认为契约结果不能达成,于是便不会被点燃。
  但如果把这个人族乞丐换成明珑,她想要用神族全族的命来点火——那么火中火是可以被点燃的,因为火中火认可,明珑是可以对神族全族产生足够大的影响的,她有灭族的能力或潜力。但这也是个很短暂的生意。神族的人是会死的,明珑也是会死的。等燃料用光,点火人死亡,点火的契约也自然地终结了。
  毕竟这世上没有什么是永垂不朽的。否则,初代人皇也不会绞尽脑汁,把方家的命脉也绑在了火中火的契约上,好让一切长治久安。
  除此之外,合同条款也要认真斟酌,别一不小心把自己给点了。宁明昧对破除方式火中火的后果倒是没有什么担忧。等火中火破除、气师消失后,他完全可以用翁行云当年的功法来教百姓们修炼。到时候缥缈峰的领土又可以扩大一片,收取很多补习班费用。
  宁明昧觉得这事儿很复杂。旁人的修仙是杀人夺宝,他的修仙是规则怪谈,而且还是公司竞标。如果他没猜错的话,现在和他一样想要竞标的还有一家,那就是新月教。
  不过新月教如此信心满满,是想到了什么破除方家契约的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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