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进abo世界里我成为了万人迷(34)
迟砚寻皱了皱眉头:“在这里,还是叫我队长,要么叫我名字。”
“砚寻哥……”沈书愚顿了顿,不情不愿道:“队长。”
迟砚寻这才收回了目光,他继续道:“我们接下来尽量不要分开,这里面太大了,分开很不容易聚上,所以不要乱跑,知道吗?”、
沈书愚用力的点了点头:“放心吧队长,保证完成任务。”
说完他还给迟砚寻行了个军礼,他的模样本来就好看,这样故作严肃,还有些说不出的可爱。
林徐一笑着道:“真可爱。”
沈书愚瞪了他一眼:“闭嘴。”
他一个一米七五的冷血汉子,可爱这个词用不到他的身上!
林徐一做了个封嘴的动作,不过等迟砚寻接着说话时,他还是忍不住凑到沈书愚耳边说道:“但你真的是我见过很不一样的Omega。”
刚过完,自己的脑袋就被人掰正了,沈奚礼的语调没什么温度,他道:“认真听队长讲话。”
沈书愚看向沈奚礼,啧,不亏是主角,这么早就开始维护上了。
他也干脆认真的听迟砚寻说话了,以至于错过了两道有意无意落在他身上的视线。
第四十二章
迟砚寻说了一大堆作战计划过后,又看了看平板,他道:“现在,我有一个提议。”
他道:“看平板,这些小队原地不动,应该也是在安全屋内,现在天快黑了,按照以往的经验,黑夜的危险程度更高,为了避免在黑暗中淘汰,很多队伍都会等天亮之后再赶路。”
温嘉翡道:“你是想说,等天黑了,我们就出发?”
温嘉翡是个话少的,冷不丁说出一句,惹得大家都看向他,他抿了抿唇,又安静了下来。
迟砚寻点了点头:“是的,所为高风险高回报,能参与生存战都是能力强者,我们队伍。”
迟砚寻的话顿了下,他目光轻轻扫过沈书愚,才重新开口说道:“我们队伍相比起其他队伍来,可能需要另辟蹊径,才能拉高胜率。”
沈书愚依旧眨了眨眼,就当作没听明白迟砚寻的话中话一样,反正在剧情外,他只要当个迟砚寻的舔狗就行,他点了点头:“砚寻哥哥说得对,我同意!”
沈奚礼嗯了声:“没问题,我等会探路。”
迟砚寻看了他一眼,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他嗯了声:“好。”
沈书愚倒是挺明白迟砚寻的欲言又止,毕竟在他的视角里,他作为队长,自然要以身作则走在最前面,但他同时也拥有一颗细心敏感的心,知道沈奚礼刚才中毒之后拖了大家的后腿,现在需要一些事情来证明他的能力。
就是可惜,这点敏感之心,原主是完全没有感受到啊。
不过今晚,倒是有一个他作妖的剧情点,因为连夜赶路,原主作为一个Omega根本吃不消,吵着闹着要迟砚寻背他,但迟砚寻并不吃他这一套,反而关心沈奚礼累不累。其实只是正常的队友之间的询问,迟砚寻也问了其他人,但因为沈奚礼出众的外表,在原主眼里,就是迟砚寻对沈奚礼就是不一样。
这点不一样就铺垫了后面一系列的作妖,明明他们队伍是稳赢的冠军组,硬生生被原主搅和成了,非常悬念的一组,直到他被淘汰过后,他们才乘胜追击,最终得到了冠军,原主也算是躺赢了一次。
沈书愚心里默默叹气,他其实从进来的时候就知道自己中途要被淘汰,但他真的太馋那台机甲了,他觉得那台机甲就是为他而设置的!
现在进入剧情,沈书愚只能在可惜中把自己淘汰掉。
大家对这个都没什么意见,毕竟早一点到达终点,他们也要轻松一些。
迟砚寻看了一眼手腕上的表:“对下时间。”
这个表也是主办方发的,上面出了可以看时间,还实时监控着每一个人的血条,好在,大家的血条都是满的。
“现在是五点三十六分,大约两小时之后,天黑下来,我们轮流休息,七点半准时出发。”
大家没什么问题,沈书愚自然没什么问题,迟砚寻很快就分配好了大家看守的时间,唯独没有沈书愚。
沈书愚指了指自己:“队长,我呢?我不用换吗?”
“不用。”迟砚寻道:“你的时间我来守。”
他没法将全队会不会淘汰这件事在沈书愚身上赌,而且他是Omega,多休息一些,等会他们走夜路时,体力也好点。
沈书愚立马星星眼:“队长,你真好!”
迟砚寻被看得有些不自在,他挪开眼:“你们休息吧,时间到了我会喊下一个守屋的。”
温嘉翡在迟砚寻安排休息时间的时候,已经默默地将一旁的新军床全部撑开了。沈书愚也不客气,挑了个最里面的床,躺下之后侧着身就睡觉去了。
林徐一瞧着他这么利索的躺下休息,忍不住笑了声,他道:“小少爷,可真自觉。”
沈书愚举起一只手挥了挥,示意自己听见了。笑话,有人帮他守,他当然乐意了,他今天背了两个人,简直要将他累麻了,两小时,够他恢复精力了。
迟砚寻已经拿着椅子走向了门外坐着,兢兢业业的当起了守门员。
温嘉翡躺在了沈书愚旁边的新军床上,他微微侧头,看着沈书愚因为微微低头而露出的后颈。
腺体被阻隔贴贴着,感受不到他的味道。
温嘉翡压低了声音,他道:“沈书愚,阻隔贴撕下来等会再贴吧。”
沈书愚没有搭理他,温嘉翡等了一会儿,才听见隔壁传来了缓慢的呼吸声,沈书愚已经睡着了。
温嘉翡一直抿着唇,再得知沈书愚已经睡着了给不了他回答过后,盯着他被遮住的腺体看了好一会儿,才缓慢的闭上眼。
闭上眼,脑海里却是今天中毒过后沈书愚将他背起的模样,下一秒,这个场景和当时在巷口,他被人背起送去了医院。
他真是疯了。
温嘉翡睁开眼,再次对上了沈书愚后颈,不过这次很快就挪开了。沈书愚一个只会仗着家世欺负人的Omega, 背他离开,其实也是为了他的砚寻哥哥。
毕竟他要是不做出反应,就该是受了伤的迟砚寻背他了。
真是真爱,为了迟砚寻都能做到这一步,尽管迟砚寻并不喜欢他。温嘉翡面无表情地重新闭上了眼,但话说回来,沈书愚这一段时间,确实变了很多,就好像,变了个人一样。
两个小时后,沈书愚被林徐一喊醒,外面的天已经黑了,大家得趁着月色出发了。
沈书愚迷迷糊糊地,怀里就塞了一把手枪。
他低头看了看,又抬头看去,大家都在往自己身上塞武器,再看见温嘉翡擦拭自己的短刀时,他清醒了些,将自己的包打开,沈奚礼塞给他的刀拿了出来。
他喊道:“沈奚礼。”
沈奚礼抬起头看他,沈书愚就将刀子朝他抛了过去:“自己拿着。”
沈奚礼稳稳地将短刀接住,刚才沈书愚一直没有还给他,他本来都以为是沈书愚在离开的过程中丢掉了,没想到被他塞进了包里。指腹轻轻摩梭着刀柄,看了几秒,他将刀放回原处:“谢谢。”
迟砚寻看了他一眼,沈书愚也看了他一眼,他扬了扬下巴:“知道了。”
心里却嘀咕着,和他道谢干什么?真是奇怪的主角!
第四十三章
夜晚很安静,并不像外面的生活区一样,热闹繁华,参天大树一棵一颗紧密的连接着,将仅有的月光也拦得细碎。
手电筒的灯光在林中时隐时现着,沈书愚麻木地盯着前方,沈奚礼拿着手电筒走在最前方,为了防止大家因为夜晚视线受阻,依旧采用了他们在迷雾森林里的老办法,捏着绳子走,他身后是林徐一和何鸣越,温嘉翡站在了他前方。
沈书愚低头睨了一眼自己的手表,他们从安全屋出来之后,已经走了差不多两个小时了,他有点累了。
好不容易走到了一处略为空旷的地方,他正要开口提议休息一下,却正好看见迟砚寻左右看了看,随后问道:“你们累不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