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聊遇见去世的老公(49)
宋韵宸是懵的。
他没想到真的会在这里遇到认识的人。
他万万没料到会出现在这种场合,和李四搅和在一起的人。
会是他。
倚靠在李四身边,浓妆艳抹,红唇白裙的男孩,竟然是……
许之恒。
即使他化着妆,宋韵宸也不可能将对方认错。
他窝在李四怀里,身着古怪的服装,看起来笑得很开心,李四边上还有两三个跪着给他倒酒的侍童,嫉妒地盯着唯一被允许坐在沙发上的许之恒。
宋韵宸难以置信地接过傅越时递来的请帖。
眼前只有一段字在飘。
【诚邀您参加……恭喜 李雁翎 与 许之恒 喜结连理。】
“如你所见,这既是宴请,也是他们的婚礼。”
身旁,傅越时缓缓对他说。
“听说是这镇子的风俗,摆酒即礼成。”
宋韵宸呆了会儿。
那种感觉像是受到了欺骗。
他自以为做了件好事,将许之恒带走,却不想这人早在他不知情的时候不打招呼地重新回到了这个他嘴上说着想要逃离的镇子。
转而他忽然觉得失望。
好吧,人各有志,他本也无意干涉。
在残酷世界混迹久了的成年人恻隐之心太少,他仅剩的一点给了那个小男孩,现在看来也倍显滑稽。
这世上到底什么是真是假?
是不是只有他一个人长这么大了还是依然会下意识选择无条件相信别人?
傅越时拍了下他的肩,低道:“别看了。”
宋韵宸垂下眼,忽然问:“你也会骗我么?”
傅越时沉默了几秒,说:“不会。”
这是一场风格诡诞的婚礼。
大家觥筹交错,表面上一派和谐,背地里却窃窃私语。
李雁翎在上座衣冠不整地半坐半卧着,整个人从穿着简直可以用不修边幅来形容。
没过一会儿,他像是突然厌了似的,突然起身离开,接着人就不见了,将许之恒一个人留在那儿。
一大排跪在地上的侍童也跟着李雁翎走了,不知去干什么勾当。
李雁翎一走,那些上前敬酒的客人们也如鸟雀一般,瞬间便散了。
许之恒留在那儿,膝盖并拢,宋韵宸觉得那应该是个表示他有点紧张的姿势。
他被落在那里久了,自顾自玩起指甲。许之恒的长相本是清秀的那种,画着不适合的浓妆,坐着明明是全场最焦点的位置,却好像一座难看的贡品一样,一边备受瞩目,一边遭人嫌弃。
宋韵宸全程都在观察,却觉得自己越发不懂了。
在他的概念里,正常的婚礼怎么可能是这样的。
那,正常的婚礼,应该是什么样的呢?
宋韵宸发现自己约摸也说不上来。
很小的时候,他还曾相信过,结婚是要和自己真正喜欢的人,两人在盛大的庆典中,宣誓携手一生、白头到老。
后来,他本与丈夫感情极好的母亲在他十三岁时毅然离开了宋家,离开了他和他懦弱的父亲,他才知道原来结了婚也不代表一辈子。
后来,他父亲在半年后再娶,带回家的却是个和他母亲容貌相似的男人,父亲让他唤对方“母亲”,仿若一切都那么顺理成章。他放学闯进父亲的卧房,他才知道原来什么爱人都可以轻易找到替代,原来男人和男人也可以做爱。
再后来,他这辈子交换过一次婚戒,也不是同相爱的人。
直到零点时,李雁翎始终没有回来,而那些还在体面社交的客人陆续戴上面具,宋韵宸和傅越时也在廊边各自领到了一副遮住上半张脸的银色假面。
零点的钟声响,好像意味着,这场不温不火、不尴不尬宴会的正餐,终于要上桌了。
会场明亮的灯光全部熄灭,只留下墙边的壁灯,将全场以极微弱、透着暗示与暧昧的萤紫色柔光笼罩。
阴影里,一个个同样戴着面具,端着盘子的侍者走出来。
盘子上隔着一只只细长的酒杯,里面盛着浅粉色的透明液体,看起来像调制好的鸡尾酒一样漂亮。
领头的侍者介绍道:“各位尊敬的来宾,这是我们本月新开发的试用品。大家可以先尝尝,欢迎随时下单。”
跟在他身后鱼贯而出的,是一群穿着低胸连衣裙的女郎,及好些个白净少年。
他们全扮成了可爱无害的动物模样,有戴着猫耳的、兔耳的、熊耳的,个个腰肢柔软,鲜嫩欲滴。
宋韵宸本以为,那些粉色的“鸡尾酒”是送给客人们喝的,却没想到接下来,那些女郎与少年们,便一一端起盘子上的细玻璃杯,当着客人们的面,一饮而尽。
随着这个动作,会场的气氛开始升腾、躁动。
在面具的遮挡下,客人贪婪的目光射向送到嘴边的可口食物,此时会场昏暗的环境成为了最佳的保护色,仿佛昼伏夜出的猎食者在暮色中伸出獠牙。
人似乎就是这样矛盾的生物。
要戴着假面,才敢现出原型;若以真面目示人,便必定极力伪装。
许久不出现的李雁翎不知何时回到了上座,他抓住许之恒的手,在一片惊呼下撕下了许之恒身上的白色纱裙。
他抬手,炫耀似的举起那一截从自己的男性新娘身上扯下的裙摆,笑得狂妄。
“接下来,是甜品时间。”
“祝大家——”
他拖长了语调,慢慢地吐出四个有些令人毛骨悚然的字。
“享用愉快。”
尾音落下,他击了下掌,轻佻地吹出一声口哨。
随即,会场响起韵律高低起伏、曼妙撩人的舞曲。
蠢蠢欲动的客人们已经迫不及待地牵起穿着漂亮连衣裙的少男少女。
宋韵宸强忍着恶心,后退了一步。
一个戴熊耳的少年靠过来,宋韵宸不与人亲近惯了,下意识想要甩开对方,生生凭理智才忍住。
对方笑得灿烂,瞬间整个人软趴趴地挂在他的身上,脸颊上泛着如同微醺的薄红。
宋韵宸熟悉这种状态,刹那明白过来,那粉色“酒”里掺了的,多半是和当初李富给他用的气体类似作用的“助兴物”。
宋韵宸皱起眉,转过头。
紧接着他意识到一件更糟糕的事。
傅越时人没了。
刚明明还在他旁边。
会场太暗,大家都戴着面具,宋韵宸要分辨出傅越时都很困难。
他去哪了?
宋韵宸莫名慌张了片刻,视线来回搜寻。
好在,傅越时并没有离得太远,也许是因为刚才人群骚动,他们便在不知不觉被挤得分开了。
只见才片刻的功夫,傅越时身边已经围满了衣着暴露的“小动物”们。
他本就身高优越,哪怕面具遮住了上半张脸,他浑身仍有种鹤立鸡群、傲不可攀的冷冽气质,自然引人瞩目。
而那个戴熊耳的男孩正叽叽咕咕地往宋韵宸脸边凑,边凑近边放肆地点火。
不确定这会场是否有监控或者李四的眼线,为了避免招人注目引起怀疑,宋韵宸没敢推开身边的男孩,尽量不着痕迹地迎合着。
宋韵宸不再未经人事,更多自愿在叩抠君羊武二四旧零八一久尔比起七年前青涩紧张,他现在早已学会了逢场作戏。
在银行工作,与有钱老板喝酒是寻常事,这种带点“颜色”的社交局,宋韵宸初入行那年去过两次。
他当时长得小,又嫩,刚开始经常被错认成是出来卖的,免不了被人动手动脚。
他多次强调自己是银行的工作人员,被那些老板调侃,说觉得不像。
当时有个老板评价了一句,你这个反应,若不是故意装纯,难不成还是真纯?
对方用一种几乎荒诞的语气说道。
宋韵宸无言以对,突然意识到原来自己根本是个异类。
他在欢场上放不开,拒绝亲密接触,好像一个落后的、守贞的深闺妇人。
不得体,不合群,不像样,也扫了那些老板们的兴致。
于是后来宋韵宸慢慢学坏了。
一张假面下,他用一根手指勾着那男孩的下颌,唇边留有一抹调笑,与对方维持在一个将吻未吻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