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帅了万人爱【快穿】(324)
当初雪原共患难,几乎是同生共死的友谊,埃里克赛不想要错过一个过命朋友。
这一次遇见迪恩并不是意外,埃里克赛公爵的眼线早就打听到了夜鹰会出现在花都城的拍卖会上,他过来是就是为了找到夜鹰。
而且他拍下的每一件拍品,本就是准备送给迪恩的见面礼。
只不过他没想到的是迪恩竟然会主动找到他。
虽然并不是因为知道了他是谁的缘故,只是单纯想要和他做一个交换。
“你说这些东西都是给我的?”
迪恩惊讶无比,看着将那份拍卖得到的拍品清单递到自己前方的锟发男人。
他没有伸手去接,只是看着上面的一大串东西,就觉得沉甸甸的。
能不沉甸甸吗?这里加起来可是上亿的钱了!
换成钞票,那绝对是沉甸甸的一座小山了!
迪恩深深知道这东西很诱人,但是这东西的价值太高昂了,他不敢伸手接过。
接下来谁知道以后万一埃里克赛一个翻脸,叫他还钱,他拿什么东西还?
把自己卖给他做手下估计也要累死累活做好几年也可能是十几年才能挣到这么多的钱。
埃里克赛公爵的手僵在半空中好一会儿了,看见迪恩没有丝毫要接下来的意思,他没有一点不悦。
伸手拿起一旁刚刚脱下的衣服,准备穿衣服。
“帮我拿一下。”埃里克赛说着,又把那份清单往迪恩怀里递过去。
迪恩顺手就接过了,并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妥。
等到埃里克赛穿上了衬衫,刚刚扣上了几个纽扣,迪恩才觉得有点不对劲。
这个手感不对劲,然后低头一看,他的指纹竟然已经落下了。
那份清单不是纸质的文件,而是一个电子屏幕上显示出来的。
迪恩接下来的一瞬间,他不经意碰到的指纹已经留在了屏幕上,屏幕自动录取了他的指纹,然后现在清单上的一切东西,都已经划到了迪恩的名下。
迪恩:“……”
这样送人东西的方式正式猝不及防啊!
这算什么?美色惑人?
迪恩承认,当埃里克赛说要穿上衣服的时候,他分神了,只是多看了看男人漂亮的身躯和肌肉:
一看就出事情了!
果然浩叔说得对,美色误人。
美人计什么的最最可怕了,防不胜防啊!
"好了,东西都是你的了,就不要再拒绝我的心意了。我希望和你成为朋友,这些东西对我来说不值一提,但是他它们能够帮助你。物尽其用,这是对它们的尊重,你收下了也是对我的尊重。
迪恩点点头,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和富豪做朋友,那就是不要他的东西就是不给面子。
迪恩也拿起一边的衣服穿上,还没有扣上扣子就听见外间有不小的动静。
“嘭”的一声,房门被踹开了。
房间里,埃里克赛公爵和迪恩都是衣衫凌乱
第378章 小狼狗的主人(二十七)
季骁尧接到陈浩的电话之前,一直在陪饶听南打游戏。
就像是寻常普通的哥哥带着弟弟一起玩电脑打游戏。
套房之中的每一个房间都配了一台电脑,季骁尧把陈浩房间里的那一台电脑搬到了他和饶听南的房间里°·
两台电脑并排着,他和小孩儿肩并肩坐在一起,靠的很近,能感受到彼此身上的体温。
“哥哥,这个怎么才能控制好?”小孩儿控制着一个人物,不是很熟练地前后左右移动着。
“你看我怎么控制的。”
季骁尧示范了一遍,灵活修长的手指在键盘上极速飞舞着,就像是钢琴家正在演奏一曲华美的乐章。
白皙的手指和纯黑的键盘形成鲜明的对比,清脆的敲击声一下下不仅是撞击在饶听南的耳膜上,更像是直接撞入心底。
饶听南的脑海中闪现一些模糊不清的画面,记忆深处有谁也是这样指尖舞蹈,在键盘上翩翩起舞,每过去一分一秒,一串串代码从那人的手中诞生。
那人用双手,用十指创造了一个精神世界,一个科技帝国。
季骁尧自知他的手速过快,对于刚刚接触这款电脑游戏的小孩儿而言应该是有不小的难度,再一次放慢了速度,再一次示范给饶听南看。
“看清楚了吗?只是一个游戏,随便玩玩就好,控制不熟练也没有关系,我带你的飞。”季骁尧见小孩儿呆愣愣的模样,还以为是被他的手速震惊到了。
饶听南顿了一下才点点头,认真说道:“看清楚了,我不会拖哥哥后腿的。”
季骁尧原本以为这只是小孩儿出于好胜心理才会这样说,结果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饶听南控制人物的各种操作时时刻刻都在飞速进步着,还没长大的小手掌在纯黑色的键盘上飞舞,噼里啪啦不断快速敲击。
季骁尧看着这比起成年人小了很多的小短手夸张的移动和手法,看了一会儿都觉得有点累得慌。
他怎么给忘记了,自己的爱人无论年纪大小,那也必定是人中龙凤,这么简单的电脑游戏又怎么会难住他。
只是原本是想打个游戏让小孩儿高兴开心,娱乐一下,怎么现在小孩儿这模样简直就是像在完成一项伟大的事业。
还是只许成功不许失败的那种伟大事业。
"好了,不打游戏了,休息一会儿。”季骁尧抓住小孩的小手,轻轻揉了揉因为快速有力敲击键盘变得微微发红的指尖。
他能隐隐感觉到,小孩儿的手指尖带着一点不明显的颤抖。
饶听南的手指确实都在发酸,毕竟他刚才手指使出的力度还是速度都超过了一般的成年人。
很快这种轻微的酸胀消失在温暖柔和的揉捏之下。
给他轻柔按摩的那双大手十分温暖,指腹上带着一层薄薄的茧子,白皙的十指上仔细看过去,其实有一道道不是很清晰的淡淡伤疤。
雇佣兵对自己的手十分地重视,一般绝对不会让双手受到一点伤害,一旦双手受伤,那很可能会影晌到用枪用刀,从而大大减弱作战能力。
如果双手受伤严重,那就会直接改变雇佣兵今后的职业生涯,双手不灵活了做雇佣兵那就是自寻死路。甚至有很多的雇佣兵就是因为在危险至极的任务中伤到了手,所以才会丧命。
饶听南看着季骁尧手指上那些浅淡到看不清楚的细小伤口,心里密密麻麻地像是被小蚂蚁噬咬着。、这么漂亮干净的一双手,怎么可以受伤?
就像是这个人一样,干干净净的,他的世界怎么可以是充满了混沌和灰色?
饶听南想要带给他光明。
给他喜欢的哥哥一个全新的人生。
“哥哥,我带你回家,我以后会保护你的。”饶听南忽然说道。
季骁尧惊愕抬头,目光从小孩儿圆润可爱的小手指头上转移到小孩儿郑重沉稳的小脸上。
“你想起来了什么?你记得自己的家在哪里?
季骁尧震惊的不是小孩儿说要保护他,他的爱人每一世最大的野心就是将他占为己有,拢在羽翼之下,明明知道他并不是一个善茬还是把他当做手里心的宝,一直捧着不让任何人碰到伤到。
他震惊的是饶听南说要带他回家,他深知爱人每一世都不会有之前几世的记忆,所以饶听南就算是想起了什么,也大概是关于现在这个世界的身份背景。
前世的时候,他到死,饶听南都没有想起以前的身份。
花都城的催眠大师不是吹的,那些被刻意封存起来的记忆几乎没有人能够想起来。
像饶听南年纪尚小就被催眠的小孩子基本上对于过去没有一点的印象。
但是人的潜意识和行为习惯能够映射出很多细节。
季骁尧前世就觉得饶听南不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即便是没有记忆,那些从小到大养成的礼节涵养没有消失。
真是因为那样,季骁尧前世一直没有找人解开饶听南的催眠,就让他幼年时期的一段记忆缺失着。、季骁尧那时候也是自私的,他害怕饶听南想起了真正的家,从而放弃他离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