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土匪小夫郎(57)
事情闹成这样,已经不是刘成和莫老财两家的事,而是刘家一族和莫家一族两个姓氏之间的事了。
上河村就是刘姓和莫姓两个大姓组成的,面子上不能输了去。
两姓混战,最后到刘成的夫郎力竭而死,刘家人也没能成功将莫大带去沉河。
刘家彻底将莫家记恨上了,莫家也对于引起纠纷的莫大很是不满。
无形之间,莫大成为了众矢之的。
开始时,莫老财这个当爹的,哪怕心中不满,还会看护着点。
但后来,新媳妇儿给自己生了个儿子,莫老财就开始无视起莫大的处境。
彼时,莫大也才刚刚两岁。
两岁的莫大瘦骨嶙峋,看上去就是一个营养不良的孩子,一双眼睛尤其大,圆熘熘的黑眼珠对着人时,别说还真有一种叫人毛骨悚然的感觉。
莫李氏,也就是莫大的后娘,在生下自己的儿子后,更是变本加厉。
对于年仅两岁的莫大非打即骂,从来不准让莫大上桌吃饭,莫老财对此全然忽视,心里眼里只有小儿子。
小小的莫大,才两岁就要在饿得肚子绞痛时自己想办法,吃吐,吃叶子,生吃蟑螂老鼠……
只要是能填饱肚子的,莫大都往自己嘴里塞。
就这样,莫大竟也磕磕绊绊活到八岁。
到莫大八岁之后,发生了一些事,导致莫大的处境是更加艰难了。
因为上河村涨水了,淹了不少田地,隔年老皇帝还驾崩了,本就风雨飘摇的大景朝立即动荡,虎视眈眈的外族顿时起兵,朝廷来了一次强行征兵……
种种加起来,无疑加深了解莫大是个妖孽的事实,对莫大更加没有好脸色。
还有人曾经试图私底下将莫大丢进河里喂鱼,只是莫大命苦也命大,硬是自己从河里爬出来了。
这之后,村里都流传出莫大这妖孽越来越厉害了,已经不是丢进河里就能除了的。
这样的恐慌,倒是叫莫大过了几年清净日子,至少再没有人敢当着他的面指指点点,骂他妖孽,也没有人敢拿石头砸他,拿脚踢他,推他下河……
而且他还大了一些,饿了也不用像小时候一样吃土,他至少可以跑到山脚下拔野菜吃,看到蚂蚁窝,还能加个餐。
只是,六岁的他,也不能像以前一样到处找吃的,还要干活。
小小的人开始洗全家人的衣服,开始种地,开始砍柴,开始……
这样的日子过得飞快,在村里人的无视和爹后娘的压迫下,莫大长到了十四岁。
十四岁,是莫大人生的第一个转折点。
这一年,战乱了几年刚刚停歇的边疆战场,再起战事。
这一年,朝廷再次强行征兵。
这一年,莫大被后娘强制顶替自己十二岁的弟弟,上了战场。
第67章 军营,落草为寇
因为征过一次兵,那年大景朝皇帝新下圣旨,一户两丁征一丁,十二岁一丁。
意思就是,一家里有两个以上的十二岁以上的汉子,便要被征兵一个。
这确实是一个“生女犹得嫁比邻,生男埋没随百草”的时代。
莫老财家,正正好处在这个线上,莫老财的大儿子莫有福,便是刚好十二岁,莫老财家刚刚达标,需要出一丁进军队。
莫老财家都靠莫老财种地养活,自然不可能把莫老财送去当兵。
莫有福就更不可能了。
莫有福名字全称听起来好像是没有福的样子,当时他是真真正正的有福之人。
自他出生起,到十二岁,家里从来没有短过他一分吃的,明明在农家,却被养得白白胖胖,和县城里的少爷比也不为过。
而且莫老财还送莫有福去读书了,虽然没读出个什么,但也是识字的人。
这样的莫有福,莫老财一家怎么可能把他送去当兵。
最后,想出叫莫大顶替法子的,还是莫李氏。
而这一提议,全家通过,甚至全村通过。
莫大十四岁,还是一个哥儿,按理说怎么也不可能顶替得了汉子上战场。
但全村上下都想着让他离得远远的,睁着眼睛说瞎话,仗着莫大黑不熘秋连孕痣都几乎看不出,就说他是莫老财家的小汉子。
征兵的官员虽然对于莫老财家竟然把唯一的儿子送去当兵有些疑虑,但上河村上下都这么说,官员也没管,直接带走了莫大。
十四岁的莫大,已经不像是几岁的时候不知事了。
他知道现在的自己是要去干什么,也知道自己是冒名顶替,他只要对着那些官爷说出来,他肯定就不用去了。
但是,看着生活了十四年的地方,看着那些熟悉的人一个个翘首以盼他离开,看着自己的爹没有来送自己最后一程,莫大沉默着离开了。
他想,也许离开,才是对大家都好的。
弟弟的书上说,为人父母天下至善,为人子女天下大孝。
为什么,在他身上就不是呢?
莫大识字,他的弟弟虽然学习不好,但是书多。
莫大有偷偷去听弟弟背书,然后偷偷翻看弟弟背的书,借此认识了不少字,也懂得了许多道理。
他想,他这次替弟弟当兵,权当还了自己爹一条命,从今往后,他就不欠他爹什么了。
莫大离开得很潇洒,没有其他人想的那么悲凉,甚至,他是轻松的。
到了战场,莫大更是豁出性命去拼,去闯,去杀。
他骨子里就有股血性,不然也不能将自己从两岁没人管开始,养到十四岁。
这样的莫大,哪怕身体瘦弱身材矮小,也吸引了不少和他或是同龄或是稍稍长几岁,或者还要年幼的人靠近。
因为莫大表现得比起一般汉子还要狠绝,哪怕他眉心有一颗若隐若现的红痣,也没有人觉得他是哥儿。
甚至,认他当老大的人都觉得,莫大眉心的那点红,是因为莫大杀人太多,血液溅到他额头,久而久之形成的一道消不下去的血痕。
毕竟,莫大太过坦荡,连稍稍的遮掩都没有。
就这样,莫大以一届哥儿的身份,用了四年时间爬上了从三品指挥同知的位置。
其实,按照莫大的不要命和功勋,成为将军也不是不可能,但……
大景朝是真的上上下下都烂透了,军营里也一样。
莫大的功勋,有近乎一大半被总兵的儿子占去了,将那个废物草包送上了正三品的指挥使的位置。
眼看着莫大的地位越爬越高,总兵儿子慌了。
他绝对不能叫莫大再往上爬,万一把他贪占他人军功的事抖出去,哪怕他是总兵的儿子,也绝对活不了。
总兵的儿子杨元义还有几分脑子,没有自己动手,而是告诉了自己的爹总兵杨兆兴。
杨兆兴当时想要拍死自家儿子的心都有了,但是好歹是自己唯一的儿子,杨兆兴只能给自家儿子擦屁股。
他是总兵,人脉地位都比莫大高得多,很快就想到送莫大去死的办法。
只是,这需要莫大部下大约四五百人一起送死,杨兆兴犹豫了没多久,还是下了命令。
只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杨总兵要对莫大下手甚至要让莫大连同他手底下的兵一起送死的事还是露出了些风声。
多数人是冷眼旁观,没有帮一把的打算。
一个总兵,一个指挥同知,一个是家族庞大有人支撑,一个就是农家子爬上来的,帮谁不是很明显的事吗?
唯有一人,因为和莫大是好友,不忍心看莫大送死,在莫大出任务的前一天晚上找上莫大,将事情告知了他。
那个人,就是老马。
老马原是军营里的军医,在一次莫大受伤过来疗伤时,意外发现了莫大的哥儿身份,因此心生爱慕。
也是因为这个,老马才( ? ? ?)会冒着生命危险,向莫大告密。
虽然,莫大从一开始就拒绝了老马,但老马为人很是实诚,完全没有因此而由爱生恨,反而更是欣赏莫大的为人。
莫大在知道前因后果之后,断然不可能伏诛。
但任务在即,也没有太多时间给他安排,决定冒险叛逃。
老马得知莫大的打算,当机立断决定跟着莫大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