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刚拿到第一份工资时,因为我下班时那家蛋糕店都关门了,就利用午餐时间买个蛋糕放在公司冰箱里,打算带回去孝敬父母。结果被公司前辈分吃了,我很气愤,上面都写了名字的,结果她们说没看见,以为是老板买给她们的,还说吃了又怎么样,不就一个蛋糕吗?说了很多难听的话,我都气哭了,合着还是我不对,现在回想起来都很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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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令人生气了,这就是明摆着欺负人
游客 的原帖:
哦 吃了的让他们赔钱 不然你就发疯
游客 的原帖:
虽然不太好不道德,要我肯定气不过。赔钱还好,要是不赔,我过段时间肯定回去学做蛋糕,在放点见不得人的东西(蝾螈啥的虫子啥的,没毒),带过去,贴张纸条写上名字写上不要吃。不是爱吃么,多吃点,不就一个普普通通的蛋糕嘛,材料不普通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