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灾之重回末世前(242)
田鼠相当的受欢迎,比慕白预期的还要好。交换的价格生生涨了一倍,可没两天,全部都卖出去了。市场这东西,饱和了就不好了,差不多等了半个多月,慕白才拎着几块换到的玉和几个兄弟,骑着三轮车往以前的雷家村现在的万安村走去。
水库的水经过一个冬的大雪,加上入春后地下水的上涌又恢复了以往水位,这也算是一个奇观了,每年都会枯竭,每年却又会恢复,这几年都是这样,相当神奇。
雷萧坐在水库边上钓鱼,姚子清就在他身后一片树荫下铺上野炊垫和小五睡大觉。气候刚刚好,有那么一点热,但是树荫下微风一吹,偶有斑驳的光阴洒下,简直不能更舒服。
现在村里家家户户都忙着趁现下气候好,赶紧种地,还有围墙要建,一个人恨不得掰成三个人来用。也就是雷家,人多也就算了,人家粮也多,雇得起人,帮着建围墙,帮着种地,简直就跟以前的地主大老爷似的,就差没有直接将土地外租了。
眼红的人相当的多,可是眼红又怎么样,每次他们家去林子里总能够有所收获,哪怕收获一只兔子,那也是肉啊,更何况人家那只肥狗,可是连野猪都能咬死的。
猎到一只野猪就能逍遥舒坦的过上十几天。现在的野猪也不知道是吃什么了,长的别提多大了,简直跟曾经的野牛有的一拼,夸张的令人乍舌。可是野猪长大了,危险也就更大了。
有一群去林子里狩猎的小年轻,仗着人多,忍不住往林子深处走了一点,真的也没多少,大概百来米,结果好死不死的遇到了野猪。
那可怕的獠牙当场就戳死了一个人,二十来人,最后活着回来的只有十五个。就连去山里收尸都还是马辰带着小五和村民去走的一趟。
五个人全都给啃的面目全非,很明显不是一头猪的杰作。那段时间姚子清他们家几个在山里猎杀了三十多头野猪,也不知道其中有几头是吃过人尸的,反正那些猪他们家都没有碰过,全都拉到镇上去交给程辉了。
三十多头猪,每头都有数千斤重。可是程辉现在手下有上万人,均摊下来也没多少。不过那些天好歹油水厚重了一些,每个人都能吃到好几片肉。
对外,程辉说这是感谢众人踏实勤恳辛苦工作的回报,所以自掏腰包跟村民交换了这么多肉,希望大家能够吃好一点,补充一些油水。总之内含的意思是,跟着他好好干,绝对有肉吃。
本来程辉给他们工作,管他们饭食,已经让人死心塌地的跟着他了。现在一点代价都没出,将人心笼络的更加稳固了。
有些村民心里不舒服,因为雷萧他们家有时候猎捕的东西比较多,一家子吃不完,总会分一些给村里,这次野猪杀人他们大肆围剿了那么多猪,那么多肉结果村里一点都没分到,全部给了出去,心里舒服才怪。
不过这也是部分人的想法,好多人都知道,其中也不知道哪一头猪是吃过人肉的,想要下口,真的要一点心理负担。给出去也好,这种肉不吃也罢。
水库周边也有一些人捕鱼,现在三个村子相当于合并了,所以这个水库里的鱼三个村子都有份,这些鱼也不知道都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只要水库的水位上涨了之后,这些鱼就出现了。
有些是很常见的草鱼,有些是从来没有见过的鱼种,双眼退化的很厉害的那种。村民猜想,也许这是地下存活下来的鱼。有人尝试过,鱼肉异常美味,并且没有毒性。为了避免过度捕捞,村里还是控制的很厉害。想要过来捕鱼自家吃可以,这个不受限制,想要捞鱼出去卖也可以,但是要上交粮食,相当于是变相购买。
离雷萧不远处有两个十来岁的孩子,也坐在岸边钓鱼,可是大概没什么耐性,不时的拉起杆子看一看。要不是水库比较深,他们恨不得都直接下水去徒手抓就好。
水面的浮漂被拉动了一下,雷萧手一提,一条差不多两个成年人巴掌大的草鱼就这么上钩了。那两个孩子看的眼睛都直了,那可是肉啊,他们一下午一条鱼都没收获呢!
雷萧将鱼放进水桶里,水桶里已经有三条了,四条差不多够了,于是开始收拾场地。一回头,看到自家的两只睡的香甜,眼中的笑意闪过。将东西放到边,也坐到垫子上靠着树,拿起四儿手边的书看了起来,等着他们自然睡醒。
小五耳朵动了动,但是依旧闭着眼睛没有任何动作。
雷萧过来的时候,姚子清就醒了,只要在外面,哪怕二哥在旁边,他警觉性也很高。等二哥坐好之后,姚子清直接翻了个身,滚了半圈,就滚到了二哥身边,将脑袋搁在二哥腿上继续睡。
雷萧看了眼天色,还早得很,也就由着他去了。
那两个小孩看了雷萧半天,见他好像不打算继续钓鱼,纠结了半天才小心翼翼的挪动位子,慢慢移到雷萧刚刚坐着钓鱼的位子,大概觉得这里比较好,能够钓的上鱼吧。
等姚子清彻底睡好,伸着懒腰起来的时候,那两个小孩依旧毫无所获。姚子清看了他们一眼,就将水桶挂在小五的脖子上了:“走了,回家!”
姚子清他们和慕白的人前后脚,慕白前脚进门,姚子清和雷萧后脚就进来了。慕白一点也不客气的往桶里瞄,笑眯眯道:“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啊,今晚吃鱼吗?”
南天也睁大眼睛一脸渴望的看着姚子清,好久没吃鱼了,好久没有吃到新鲜肉了。今天来就是抱着吃大户的想法来的,一定要吃够本才不负此行!
雷朗笑着将小五脖子上挂着的桶拿了下来:“昨天猎到一只鹿,鹿肉早上才处理好,一直腌制到现在,打算晚上烤肉的,正好这几条鱼处理一下煮个鱼汤解解腻”
跟着慕白过来的几人眼睛顿时比灯泡还亮!烤肉!人生最爱没有之一!
姚子清见慕白来了,就让小五跑一趟,去把方锦雷还有陆学奕叫过来吃饭。陆学奕已经跟着方锦雷捉了半个月的田鼠了,因为方锦雷那儿有现成的笼子,地方也大,所以那些小田鼠干脆都养在一起。
松峰也跟着去捉了几次,可是毕竟读了一辈子书,小时候连树都没爬过,让他种地还好,到处掏窝,一整天没收获不说,地里的事情也都落到父亲一人身上。总的下来也算是得不偿失,于是田鼠这事儿也就没有继续参与。
他们在山洞里面住了小半年,而去又经常一起打牌,关系好的很。方锦雷和陆学奕都决定给他几只公母田鼠,以后生了崽子再按照数量的还过来就好。
不过姚子清手里正好有几只没有被小五咬死的兔子,干脆直接将那几只兔子丢给松峰,看能不能养活,要是可以繁殖,又是一项技术。
欠外人人情还不如欠自家人的人情,所以兔子松峰没有推辞,最后还是通过请教一些长辈才了解一些养兔子要注意的事项。光是如何分辨公母都花了几天功夫。也是打算养兔子之后他才知道,看似无害的兔子居然会吃兔崽子。一些生产之后的母兔子,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会将刚刚出生的小兔子吃掉。这个认知可是让松峰大跌眼镜。
因为兔子还没有养成,现在也只是刚刚将小五咬出的伤口养好,也没法交易,至少要等到第一批繁殖了之后才行。而且中午也送了一些鹿肉过去,所以晚上就没有去叫松峰文珊他们过来吃饭了。
陆学奕跟方锦雷是一起过来的,刚好两人都在清理田鼠的窝。陆学奕一进来就忙着询问慕白交易的情况。
慕白笑道:“买的人不少,头两天就卖光了,不过这个东西也不能天天都卖,所以我才缓了几天过来的。而且你们是公母一起卖,现在还有些市场,等过段时间那些买回去繁殖了之后,估计市场就没那么好了”
陆学奕不在意的挥挥手:“咱们又不是目光短浅的人,那些买回去的估计也就是冲着口粮,就算想要发展这个事业,能有多少人?整个镇子几十万人口,而且等到镇子彻底发展起来,人口会更多,不会没有市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