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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渣O想重生(11)

作者:林啸也 时间:2022-02-19 10:43 标签:ABO 破镜重圆 甜宠 狗血 重生 互宠

  陆廷鹤眼睛亮了亮,郑重的拉住他的手:“你说的算数吗?娶回来就是我的了。”
  “当然算数啦!不过你要努力一点,” 祝挽星看了看脚下的泥土地,有些小嫌弃道:“我以后不太想住在这儿,你把我娶到大城市去吧。”
  陆廷鹤点头说好,板着的小脸上露出一些坚毅来,郑重的承诺他:“我不会让你跟着我吃苦的。”
  童言无忌,包括祝挽星在内的所有人都没把这场儿戏当真,只有田间不算肥沃的泥土轻轻承载住了陆廷鹤一路走来洒下的所有血泪,每年春天都努力的拔节疯长,结下累累硕果,护送着年幼的陆廷鹤一步步实现梦想。
  “原来我们那时候就见过……” 祝挽星把脸埋进膝盖里,手掌紧握成拳,“陆廷鹤知道是我……”
  未竟的话混着眼泪一起憋回心底,祝挽星的脑袋里一片混乱:陆廷鹤前世是什么时候认出来的?真正在一起之后?还是刚上床时?或者从一开始见面就知道……
  他早就应该想到,陆廷鹤虽然看上去温和有礼,但眼里也绝不揉沙子,自己前世可以说是风流成性劣迹斑斑,陆廷鹤为什么还非要和自己在一起?除非……
  “他认出我了。” 祝挽星红着眼睛喃喃自语:“他从一开始就知道我是小星星。”
  所以才会百般谦让,体贴至极,可以假装什么都不在乎,但祝挽星那时候就只想耍着他玩……
  “哥……” 他低喃一声阖上眼眸,把浓郁如泥削骨的悔恨吞进口中。
  “怎么一直不告诉我……”
  *
  祝挽星没有上飞机,而是掉头去了火车站。
  要去县城只能坐火车,然后换乘两次大巴,最后步行 20 分钟才到祝挽星这次的目的地——清水村,也是陆廷鹤小时候生活的地方。
  他从昨天下午到现在水米未进,只吃了两根能量棒,到村口时已经有些头重脚轻,但好在基金负责人提前通过气,村长早就等在门口接他。
  小村子里的人不算热情,但也绝不冷血,几乎每家每户都对陆廷鹤有过一顿餐食的恩情,尤其是村长,陆廷鹤小时候大部分时间都住在村长家。
  祝挽星知道陆廷鹤以前过的难,但没想到会难成这样,睡觉的矮棚只有一张破旧的吊床,四面都是敞开的,夏不遮雨冬不挡风。
  听村长说他小时候吃不饱饭,村里人也不是总能记着他,小陆廷鹤就自己摘了山上的果子去县城里卖,县城离村子有好几里路,他必须起的特别早才能赶上早市。
  果子结的少,他不好抢村里街坊的,只等大人摘完了才爬上树摘高处的果子,踩滑掉下来好几次,肩膀上的一块疤就是这么留下的。
  小孩子禁得起摔打,但禁不住饿,他每天天不亮就去摘果子,走一个多小时赶到县城,一口都舍不得吃,只等着换了钱分给经常送饭给他的叔伯,有一次回来的路上低血糖晕倒了,过了好久才被村长找到,身上的钱也不见了。
  祝挽星安静地听村长讲陆廷鹤小时候的故事,一言不发地望着远处结满果子的山,他不敢细想陆廷鹤是怎么一步一步走到今天的位置,只记得前世刚见他的场景。
  清冷古板的Alpha和酒会格格不入,身上却从始至终都带着一股骄傲和温和,有些人就是傲骨天成,真就像是庭中鹤,但也禁不住恶意蹉跎。
  “那小鹤谈对象了吗?” 村长夹着烟卷问,“他总是操心给咱村里修路搭桥的,一点不着急自己的事儿,他现在可不小了,要是在村里连娃娃都有了!”
  祝挽星被问的一愣,下意识碰了碰小腹,陆廷鹤从来没有进入过他的生殖腔,说是结婚之前不想给祝挽星太多束缚,现在想来是怕自己受到终身标记的牵绊。
  “廷鹤工作忙,没时间想这些。”
  “啊,这么忙呐。” 村长发愁的叹了口气,把老烟管磕在地上倒出烟灰,“那他有喜欢的人吗?”
  祝挽星怔愣两秒,低头默了默,“没有。”
  “这个孩子,真不让人省心!” 村长眯着眼睛吸了口烟,眼尾处的纹路像是山脚下的田陇,“哎!他不会还在找什么猩猩吧?”
  祝挽星起身的动作顿住,不敢置信的问:“您刚才说…… 他在找什么?”
  “这我也说不太好啊,应该是那个浑身毛的大猩猩吧,反正他从小就经常念叨,要好好学习,好好卖果,长大了去找什么猩猩。”
  村长说着又猛砸了口烟,怒其不争道:“哎你说那个大猩猩有什么好看的,先把婚姻大事定下来啊,等他成了家生了娃,再想去哪儿看猩猩不行啊……”
  “不是……”
  祝挽星在心底小声默念:他要找的不是猩猩,是星星,祝挽星的星。
  耳边村长的念叨还在继续,混着烟雾的声音顺着风飘进祝挽星的耳朵,他呆愣的盯着远处的大山,混乱的思绪跌宕起伏如连绵的山脊,心弦刚平稳了不到一刻钟又再次跌入谷底。
  他前世到底做了些什么……
  两次自以为好玩的招惹陆廷鹤,却都没给他善终。
  第一次给年幼的陆廷鹤编织了一个不切实际的梦境,把他拉出泥潭,第二次又亲手将这道梦境打碎,把他推入深渊。
  十岁那年,陆廷鹤大概是触发了所有厄运才碰上他。


第9章 录音
  夜幕悄然而至,隐在暗色里的山峦缄默不语,只舒展开臂膀把这块不算肥沃的土地围拢其间,挡住外界所有喧嚣,就连山间的风都显得静谧温柔。
  让人不禁遐想这样的水土会养出怎样强大又内敛的人。
  祝挽星躺在招待所的小床上翻来覆去的摊煎饼,他赶了一天的路,头疼的厉害,早上吃的止疼药慢慢失效,身上的伤口就开始犯劲儿,疼得睡不着。
  他也不再勉强自己,坐起来裹好风衣,从招待所的柜子里翻出一个塑料手电筒,试了两下还能用,他就直接把手机扔床上了,拿着小电筒往外走。
  明明同样是一天二十四小时,山间的节奏却比市里慢的多,好像连太阳的东升西落都延迟了几分,六点钟的时候太阳就已经落山,可天色却到现在还没黑透。
  明天就要离开了,他想趁着月色再看看这座大山,走一走陆廷鹤走过的路,运气好的话没准还能找到陆廷鹤小时候经常摘来卖的果子。
  村里没有路灯,夜间认路只能靠头顶的月亮还有手电筒里微弱的光束,看不太清,再加上小路上坑坑洼洼不少,两边还有伸出来的树杈,祝挽星这一路走的不算容易,哼哧哼哧爬到半山腰时已经累的气喘吁吁。
  下半身隐秘地方的酸胀也开始作祟,每走一步都会磨到红肿的腿根,就在他心里已经打起退堂鼓时才终于找到了那种果子。
  那是一种绿色的小青果,鹌鹑蛋那么大,四五个挤在一起,看着很讨喜,但结果子的树很高,他一个大人都得仰头才稍微看到树梢,不知道小陆廷鹤是怎么有胆子爬上去的。
  想到陆廷鹤小时候都舍不得吃,摘完就紧赶着去早市卖,祝挽星心里疼得酸胀,踩着树根摘了几串,刚装进口袋身后就传来一声呵斥:“哎!你谁啊!谁让你摘果子的!”
  祝挽星吓了一跳,不等转身就闻到一股烟草味的Alpha信息素,他心里一紧,慢慢转回头。
  “抱歉啊大哥,我不知道这果子有主,这样我照价赔给您行吗?”
  祝挽星一边说话一边打量面前的人,中年男人,体形魁梧,穿的衣服很破旧,身上还沾着油污,张开嘴就露出一口带着烟渍的黄牙,还不停的朝他释放信息素。
  “赔?你拿什么赔啊?”
  男人拿着手电筒照到他脸上,借着光束看到他后颈乱七八糟的咬痕和指印,嘴角暗暗挑了上去。
  祝挽星连忙拉起衣领盖住脖子,手心里已经出了一层冷汗,他刚才只顾着找果子忘了时间,天色已经暗了不少,半山腰上一个人也没有,下山的小路还被男人占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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