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人设选好了,但是没入戏怎么办(170)
可是这个主意,明明是夏小希想到的。
他说只要让一些人去追求苏云清,然后再传出那名青年生活-浪-荡,招蜂引蝶的传言,这样不算是冤枉了对方。
只是拥有如此行径的人,必定要被赶出部落,以正风气。
“我、我就和他说一会话,可以吗?”王雅凡恳求道。
沈游遗憾地摇了摇头,“实在抱歉,我不能拿小希的身体来冒险,你过段时间再来吧。”
说完后,他便将房门关上。
王雅凡站在院子里,手足无措,空口无凭,不可能指认夏小希什么。
这一次,他的名声,算是彻底的黑了!
夏家的房间中。
夏小希正在吃着切好的水果,他一边用洁白的牙齿,细细地咀嚼着脆甜的果肉,一边和舅舅抱怨道,“都说好朋友,要互相帮助,结果雅凡没把事情办好,却想着把责任推给我,真是太让人心寒了。”
沈游一边削着水果皮,一边笑道,“别生气了,刚好有这么个机会,让你看清了身边的这一位朋友,及时止损,不是挺好的吗?”
夏小希一想也是,总比等到以后再认清,到时候还吃了大亏要强。
他微微舒展开眉眼,低头喝了口专门熬制的-甜-奶,道,“舅舅说的没错,这件事情就不和他计较了……只是苏云清都在部落里边一年了,连点错处都没有,肯定是因为心里有鬼,所以一直这样小心谨慎。”
沈游将削好了皮的水果,放在了夏小希面前的碟子里,缓缓开口道,“不用着急,纸包不住火,他总会露出狐狸尾巴,耐心等待便是。”
夏小希点了点头,他都已经在心里盘算好了,要怎么处置苏云清,又要怎么惩罚唐越了。
当两人都觉得,这件事情还需要一段时间,来静静守候,却没能想到,转机和惊喜,来得如此之快。
炎夏部落位于荒山的东部,因为部落成员勤劳能干,又强悍勇猛,所以一直以来,都可以实现自给自足。
除了需要和过往的商队交换一些日常用品外,他们很少同外界接触。
在这个荒兽横行的时代,能够活下来就很不容易了。
但是当人类在某一个方向得到了满足的时候,就会想要再往前一步试试。
不断进取的精神,正是炎夏部落能够壮大至今的动力。
夏族长见这几年部落的发展日趋完善,心里的想法也不禁活泛了起来。
他之前就听过路的商队提到,在荒山的另外一边,存在着许多大大小小的部落,它们有的十分繁荣,有的却濒临灭亡。
只要是有人口聚集的地方,就会有贸易发生。
炎夏部落里边有不少完好的兽皮、上等的肉干,还有苏云清制作出来的各种珍贵药丸,这些都是可以拿去交换物资的商品。
平日里低价卖给行商,虽然方便,但是由于收购的数量不多,所以换取的物资也不多。
想要做大生意,还是得亲自跑一趟市场才好。
夏族长将这件事情,和部落里边的成员们一说,很快就通过了表决。
他们派遣一支负责交易的队伍,和商队一起翻越荒山,穿过沼泽,来到了另外一处广阔的平原地区。
这件事情听起来简单,但是对于要带上大量货物的炎夏部落的人来说,并不容易。
就连同行的小商队,也大开眼界,见识到了炎夏族人的强悍之处。
他们在抵达平原后,却发现一开始想去的地方,被狂族给攻占了。
于是,炎夏部落的人只好跟着小商队一起,转而去到了一座非常大的城市之内。
“这里其实是狂族部落的主领地,因为他们的实力强大,所以就地建城。”
小商队的人好心地介绍道,“你们的货物可以拿去交易区买卖,只要缴纳一些场地费用就行。”
炎夏部落的人不仅体格强健,头脑还聪明。
他们在狂族的城内停留了一个礼拜,就已经摸清了交易的套路,不仅顺利将货物卖出了不错的价钱,还得到了一些将来的订单。
沈游也在外出的队伍里边,他本意是想看看那些药丸子,是不是真的能卖出价格来。
免得苏云清联合小商人一起蒙骗部落族人,好让他们把苏云清给高高捧起,当神医来崇拜。
结果沈游没有想到,那些药丸在用一些方法展示了效用后,竟是很快就被抢购一空。
而接到的后续订单中,又有不少正是冲着这药丸子而去。
沈游微微眯起双眸,心下懊恼之余,也无计可施。
但很快,他就打听到了一个消息。
一个即劲-爆,又有用的消息。
狂族的少主秦妄,在两年前,走丢了一名童养伴。
据说是自己跑掉的,这让秦妄发了很大的一场火,并且下令在整个平原处搜捕,但是到了今天,都一无所获。
那名童养伴的名字,正是叫“苏云清”!
沈游在听见了这个好消息后,整个人都激动得不行。
这意味着什么?
苏云清竟是一名行为不轨的逃奴。
他有了解过,在狂族部落里边,童养媳的意思,并非是指在成年后,就要明媒正娶的伴侣,而是给长大了的少主,当做平时发-泄-的对象来使用。
如果能够讨好秦妄,那也许将来可以捞到一个男妾的资格。
如果技术不行,伺候不周,那只能成为家庭里的苦力,好好服侍两位主子。
这种从小就捡来饲养的孤儿,是走了大运,才会被选中,成为按照狂族习俗,配给新生儿的童养伴。
平日里包吃包住,待遇很好,只要干些砍柴挑水、生火做饭、打扫家务、养殖种地等活,也不用外出狩猎,就和吃白饭的一样。
并且在需要的时候,顺便充当一下用来吸引荒兽的诱饵,也没什么大不了。
沈游觉得苏云清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不仅不懂感恩,任劳任怨,竟敢一走了之,不顾主家。
如此看来,狂族未免太憋屈了点,秦少主根本就是养出了一只白眼狼。
幸好,这件事情,让他给发现了!
沈游借着交易的空隙时间,找到了狂族人的城主府,通过报上一些信息,顺利地见到了秦妄本人。
那是一名身材高大,肌肉强壮,皮肤黝黑的男人。
他梳着一条长长的辫子,在辫子的尾端,还绑入了几根强韧的皮丝。
当沈游走进那间宽敞的大房子之中时,正看见秦妄赤着上身,握住那条长长的辫子,充当鞭子来抽打着一名跪在地上的肤白青年。
那名青年的背部已经被抽出了道道血痕,叫声虚弱得几乎听不见。
沈游站在一旁,没有靠近,眼角的余光扫了扫房中的场景,颇有些触目惊心。
这应该就是以后苏云清的下场了,他心里想着,面上神情不变,非常规矩地朝那名男人行了个刚学会的礼节。
秦妄甩了几下辫子,把上面的血迹给弄掉,而后随手绕着脖子几圈,把辫子尾端挂在胸前。
他一脚踹开那名气息奄奄的青年,坐在了首座上,眯着眼看向沈游半响,才慢慢地开口道,“你是说,曾经见过我的那名童养伴”
沈游轻轻点了点头,道,“不仅仅是见过,我甚至还知道他的下落,可以说出非常明确的位置。”
“你能确定,那是苏云清吗?”秦妄似乎见多了这种拿个消息,就过来骗取赏金的人,他不紧不慢地喝了口茶,道,“欺骗我的下场,你不会想要了解。”
沈游气定神闲地站在那里,不亢不卑地回复道,“苏云清,身材高挑,容貌清秀,但是身体孱弱,并且擅长医药,我说的对吗?”
秦妄这才正眼看了过来,最后那一点,并非是透露出去的公开信息。
他单手托着下巴,靠在高大的石椅上,道,“他在哪里?”
沈游没有故作玄虚,而是非常直白地道,“就在我的部落里,一年之前,他逃难来了炎夏部落内,并且通过坑蒙拐骗,成功和部落里的一名战士,结成了伴侣。”
他的话音刚落,秦妄就摔下了手中的杯子,砸碎在了地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