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我曾是个大人物(50)
明明可以分家、一家四口和和美美地过小日子,却为了大伯一句“桑娃儿考上一定会报答叔婶”的谎话,他父母勒紧自己的裤腰带,供奉大侄儿云桑去私塾读书,连自己的一双儿女都顾不上,明显都是被大房一家描绘的愿景给洗脑了。
上辈子云娇娇经历过后宅的磋磨,两世为人后,她也算是彻底明白了,大房一家子明显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不然云桑明明是一个注定要面朝黄土的农家子,却被养得十指不沾阳春水,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而她一个黄花大闺女,却天天纺织刺绣、补贴家用,什么脏活累活都要干。到了出嫁时,连一笔拿得出手的嫁妆都没有,而小弟云清更是从小受尽压榨,大字不识几个,注定是劳碌命。
对比结局,这一切更像是一场笑话。
两个老实疙瘩为了供奉别人,让自己过得半生清苦,最后云桑也没考上,不,应该说考上了,可病秧子没那个命享福,一切荣华富贵都化为泡影一场空。
随着他去了,整个云家的灵魂根也没了,真真是讽刺至极。云娇娇扬唇冷笑。
再次重生的她知道上辈子很多事,知道云桑这个备受家人期待的病秧子注定会早夭,会被科举考试熬得油尽灯枯,一个将死之人,有什么资格接受全家的供奉?
同时她也知道自己未来会如何的不幸福,所以这辈子她要努力改变,远离前世花言巧语将自己蒙蔽的丈夫,戳穿大房一家伪善不慈的真面目,再怂恿自家愚昧的父母分家,改变他们被压榨的命运,为自己多做筹划。
想到这里,云娇娇又回过神,努力在河岸边间搜寻。如果她记忆没出错的话,应该就在这附近才对。
当朝凤帝是一名励精图治、野心勃勃的帝王,他一生立志于收复前朝版图,而他弟弟萧恒和其所率领的骁勇善战的青狼军,是他手中最锋利的一把刀。
有对方征战南北,凤帝才能好生生在京城垂拱而治。可没想到边境势力在萧恒进京路途中种下埋伏,萧恒受了重伤,失忆流落民间,经历了不少虎落平阳被犬欺的事。
直到上辈子被云桑那个病秧子捡到,将其带了回去,才有了一个温饱之地,对方也因此对云桑格外感激。起初见他皮肤黝黑、满身风尘,云家没人把他当回事,都把他当做一名山野村夫或者落难匪贼,直到进京了,才知道此人竟是权倾朝野的威远大将军、当朝的齐亲王。
云桑也从此平步青云,这本是一场极极好的机缘。
可惜那个病秧子命中注定有一死,无法把握住,这辈子就让她来吧。
很快她就在河岸边发现了那个男人,她暗暗打量对方,男人长得极高大伟岸,臂膀的衣衫已经被划破了,露出勃发的肌肉,脸庞上一双修长的剑眉斜飞入鬓,锋锐冷峻的眉眼之间有几分睥睨之感,透出一种令人心惊肉跳的威压。
云娇娇呼吸一窒,差点透不过气,她想了很多。
这萧恒哪怕衣衫破败、失去记忆,可这种见惯风雨的凌人气势,看上去也远不是普通人,上辈子的她怎么没发现呢,还成天对人家横挑鼻子竖挑眼,喂人家吃粗糙的红薯稀粥,白白便宜了云桑。
这一次她绝对不会那么傻,她会无微不至地照顾对方,让对方把自己当做救命恩人。
想到上辈子她随云桑进京城,在王府看到那些气派非凡、富丽堂皇的亭台楼阁,云桑被奉为座上宾备受尊敬荣宠。想到那一切换成自己,云娇娇情不自禁就心潮澎湃。
施以援手的速度忍不住更快了,很快她就对上一双深邃的凤眸,男人咳嗽了两声道:“是你救了我吗?”
“是我救了你!是我!”云娇娇立即道,迫不及待的声线,稍微暴露了激动的声音。
第39章 平步青云的农家子vs锦鲤女配2
云娇娇就这样装作上山采药归来, 带着这个男人回家了。山溪村顾名思义,就在一个依山傍水的好地方,村民大多淳朴老实,见云娇娇背着一个药篓急匆匆出去, 却领了一个男人回来, 都大感惊讶,云娇娇只好出言解释, 这是自己采药时候遇上的, 见他可怜决定将其收留。
“娇娇真是心善。”有人赞了一句。
不过大家伙儿都是村里的邻居,谁不知道云家为了供出一个读书人, 几乎快穷得揭不开锅, 于是有人提议不如把这个男人送到村长家,或者送到周员外家去当佃户,不然多一口人吃饭,云家的生计可还得了。
这些提议太孬了, 云娇娇步履匆匆,就当没听到了。快到村尾家里,她便开始了唉声叹气。
“姑娘你为何叹气?”男人严肃地问她。
云娇娇蹙了蹙娥眉,幽幽地叹息了一声:“那我也不瞒你了。”她将自己家中艰难之事告知, 说这些年爷奶偏心、父母愚孝,自己一个女儿家被兄长苛待, 日子过得有多么艰难。
萧恒失忆了, 可不代表对人情世故一窍不通, 他当即对云家长子先入为主就是一个极为糟糕的印象:一个少年人既然读书读不出什么名堂, 为何还不事生产、苛待弟妹?
一个因为体弱多病, 被全家惯坏了的任性读书人形象已然呼之欲出。
看着男人对云桑印象不好, 云娇娇满意地笑了, 她就知道威远大将军是战场上杀进杀出、以一敌百的人物,平生最讨厌弱不禁风、还需要女子照顾伺候的男人,哪怕没了记忆,但潜意识的喜好还留着,这种东西是忘不掉的。
她再随意挑唆几句,恐怕男人对云桑的印象还要继续往下跌。
到底是上辈子萧恒对云桑太好了,她不放心,能趁机多抹黑几句是几句,这辈子谁也挡不住她的荣华富贵。
这个点正赶农活结束,除了三房拉货物去镇上卖还未归,大房、二房俩夫妻已经干完农活回来了,正坐在堂屋休息。
见到云娇娇领回来一个形容落魄的男人,一个个都愣住了,该怎么形容这个男人呢,身材高大伟岸,浓眉凛然,鼻若悬胆,张扬锋利的五官轮廓似用刀雕刻出来,眼角有风沙的痕迹,下巴的胡茬有一股男性魅力。
那眼神更是冰冷而凌厉,仿佛沙漠上空盘旋的秃鹫,哪怕失忆了,威远大将军的气势依然不减。
不过谁也不会把人往那上面联想,看对方这粗野落拓的衣衫,更像是山间出没的匪贼。
可把云家人吓坏了,这年头山贼可不是普通老百姓惹得起的,打家劫舍、杀人放火、掠夺妇女他们样样都做,许是向天借的胆,他们连走官道的商队他们都敢劫持,还杀了好几个赶考的读书人,官兵前来剿匪有时都感到束手无策。
山溪村已经算是太平的了,没想到云娇娇突然领了一个回来,能不惊吓吗。
云娇娇连忙解释说,此人失忆了,不记得自己的姓名、亲人、籍贯等,但绝对不是坏人。
“娇娇,这个大叔什么都不记得了,连自己姓名、出身都忘记了,你怎么能保证他绝对不是坏人?你贸贸然领人回来,焉知不是引狼入室?”云桑放下筷子,冷冷地说道。他一双漆眸探究地打量着萧恒,似乎在判断有无威胁性。
看着他,男人微微失神,云家长孙比他想象中要容色出众,眸光明锐,哪怕身着一身粗布麻衣,也遮掩不住一股翠竹出尘之气,确实是读书人模样。只是脸色苍白,没有半点血色,连两片薄薄的嘴唇,色泽也是极淡。再加上身形纤长清瘦,眼皮下氤氲着一丝病恙的青色,看上去气质较为柔弱清冷。
不似一般的农家子,也让人生不出恶感,反倒奇异地升起一股淡淡的怜惜。
至于对方的称呼,更是让他下意识摸了摸胡茬,这才意识到自己好像流浪了很久,许久未曾刮面,难怪会被一个青春少年叫做大叔。
“大叔我问你,你还记得自己生辰八字、年龄几何吗?”云桑再问。
萧恒摇头,他记得自己好似才二十四五,可少年把叔字辈称呼起来如此流畅自然、又信誓旦旦,他凌厉的眉忍不住皱起,下意识怀疑了自己。
一个连自己几岁都记不清楚的人,谁能保证此人无害?焉知不是无恶不作的匪徒?
云家人一听云桑的话,都觉得有理,反认为云娇娇被蒙蔽了,坚决不同意收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