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把我宠成了这个样子(141)
他们已经完成了一切任务,此刻,他们不想成为人类领袖,也无心参与幸存者的狂欢。
洛饮冰道:“纪初,我们回家。”
金红的骄阳悬于头顶,喧哗的欢呼传到耳畔,但他们的神色却很平静。
因为他们知道,这只是普通的一天,他们长长的有彼此陪伴的人生中,很普通的一天。
他们还会有很多这样的日子。
于是他们携手,相拥。
他们回了家。
第107章
五年后。
鹿宁醒来, 看着阴沉的天空发了会儿呆,然后起身向窗外看了看。
前一天是清明,正如古诗所作, 清明时节雨纷纷, 小雨淅淅沥沥地下了一整天。
鹿宁在雨中去扫了墓。
疫苗和解剂的研制完成后, 幸存者们的生活很快回到正轨,随后林松下达了命令。
华国所有安全区都对居民进行登记, 为大家寻找末世中失散的亲人。
而对于牺牲者, 华国会统一建立坟冢。
鹿宁的父亲死在这场末世中, 墓就建在安全区不远的地方,她没找到父亲的尸体, 因此那座坟只是座衣冠冢。
但仍是遥寄哀思的地方, 鹿宁催生出祭拜的瓜果, 在墓碑前静静站了许久。
今天倒是没有下雨, 只是天仍阴着。
鹿宁看着窗外的天空,忧郁地叹了口气,然后就听见熟悉的嗓音响起:“宁宁!快点!”
这惊雷般的嗓音炸得鹿宁一哆嗦,从床上一跃而起, 手忙脚乱地换衣服。
衣服刚穿好, 卧室的门就被拍响,中年女性清亮的嗓音透过木板传来:“快点收拾!”
鹿宁听着这熟悉的嗓音, 忙应道:“马上。”
几分钟后,鹿宁梳洗完化了淡妆, 走到客厅有些无奈地开口:“妈,催得这么急干嘛。”
没错,这位开口喊人的中年女性,这位话语中带着显而易见泼辣的女人, 是鹿宁的妈。
名为张琴的女人扫视鹿宁一眼,以挑剔的语气品头论足:“还行。”
随后白了鹿宁一眼:“好不容易有假期,能一起出去,你怎么一点不着急的?”
鹿宁想了想,点头道:“我在伤感。”
张琴:“……噗。”
鹿宁,或者说安宁太太脑袋一热,郑重声明道:“文人对天伤怀很正常的!”
她鹿宁,虽然从小缺根筋,但现在她是个靠写作吃饭的文人,她很多愁善感的!
张琴面无表情道:“哦,那你是要伤感,还是要去踏青。”
鹿宁立即正色:“走!去踏青!”
出了门,鹿宁又抬头看天,清明踏青是游玩放松的好途径,但天气似乎不太合适。
但她也没办法,因为末世七年后的现在,人类生活都已经恢复如常,所以她的母亲大人张琴女士,要上班,今天是清明假期的最后一天,想踏青也只有现在。
在她身后,张琴一把和上门,泼辣道:“不用担心,以你娘的经验,马上就放晴。”
鹿宁耸了耸肩,她向街上看去,看到人来人往,而一辆车正停在自家小别墅门前。
车里探出来个铂金色的脑袋,鹿宁愣住。
她细看两眼,终于确定,这个铂金脑袋就是吴非,丧尸在几年前就注射了解剂,后来头发如常生长,染的白毛褪了色,结果今天他竟然又染回了铂金色。
恢复后的吴非多了些桀骜,但此刻却又先出几分呆,他问道:“一起踏青吗?”
鹿宁笑了,她突然意识到,在这个春日,空气中飘着湿润又清新的好闻味道,遮蔽了太阳的阴云飘散,阴沉的天色突然晴了一点。
一行三人很快驱车到达了目的地。
安全区附近有条河,河水清澈,在阳光下波光粼粼,温柔地流淌着。
鹿宁携老扶幼,啊不,是携母上带吴非来到这里,刚一下车就意识到氛围不对。
不是负面的那种,而是这里的气氛似乎过于热烈,活像是什么追星现场。
而这种气氛会出现,往往只有一个原因。
鹿宁扫视前方,果然并不意外地发现,洛饮冰和纪初就在不远处坐着。
那两人方圆十米内没有旁人,更远的地方确实人山人海,层层人群直接围住了他们。
画笔与相机齐飞,八卦共嗑糖一色。
洛饮冰和纪初显然已经习以为常,无视了旁人只关注彼此。
鹿宁敬佩那两个人的悠然气度,但她很快就发现,自己也需要学习一下他们的气度。
有女生满面笑容地冲上来,鞠着躬向她递上来一本书:“安宁太太!求签名!”
鹿宁看着这本自己出版的大作,慌忙签名的同时连连比划:“嘘!”
女生满足地抱着书点头,但已经迟了,围观的人已经发现了这边的动静。
下一秒,鹿宁和吴非被人群围住了,鹿宁听着她们左一句“安宁太太”右一句“吴小非”。
面色很平静。
平静到近乎于呆滞。
张琴女士早就躲到一旁,看着这边的混乱老神在在地摇摇头,心知难以拯救,于是转过视线,物色自己要去的位置。
徒留安宁太太和吴小非手忙脚乱。
十分钟后,人群突然安静下来,鹿宁刚松口气,抬起头看了一脸,面色却更僵硬。
纪初站在几步之外。
并且,青年面色平静地站着,目光却落在鹿宁手中那本书上。
他轻轻读出书名:“捡来的小狼狗攻了我。”
如此羞耻的书名被他读出一种微妙感,他看向鹿宁,像是笑了一下:“安宁太太。”
鹿宁心头亮起红灯:危!
这世上最凄惨的,莫过于写身边朋友的同人后被抓包。
鹿宁全身僵硬,吴非站出来道:“纪初,虽然书名有点……但内容很好的。”
鹿宁的眼睛瞪圆了:你这个浓眉大眼的前丧尸也看同人?
周围的人也有人开口,她们方才被纪初的气势所摄,而且对这位救世主之一,幸存者们都十分尊敬不敢造次。
但现在却有人忍不住小声辩解道:“真的写得很好看的,情节特别震撼。”
鹿宁紧张地看向纪初,却看到那青年云淡风轻一点头,道:“我知道啊。”
鹿宁:……啊?
她结结巴巴地问道:“你你你知道?”
纪初勾起嘴角,青年不笑时,如同出鞘的剑般锐利,带着能摄人心魄的气势,此时笑起来,眉眼柔和,却像是盛着全世界的温柔。
纪初道:“你的书我都看过,写得不错,我喜欢有人写我和饮冰。”
鹿宁骤然松了口气:“那你刚才,是在故意逗我玩呢?”
周围的人则尖叫道:“啊啊啊!饮冰!叫洛洛的口吻好温柔!嗑到了!是糖的感觉!”
纪初好笑地看了看她们,最后对鹿宁和吴非点头道:“走吧,去我们那边。”
于是,安宁太太告别粉丝,带着迷茫中的铂金发色帅哥离去。
一路走到河边洛饮冰不远处,鹿宁赫然发现自家母亲也在这里,正在悠闲踱步。
她扶额叹了口气,觉得自己的画风也快要被搞崩了,然后便看到了洛饮冰。
洛饮冰躺在张躺椅上,这张和郊外环境格格不入的躺椅,当然是纪初提供的,而洛饮冰正稍稍支起自己的身子,对她们招了招手。
鹿宁忍不住感慨了一下他的美貌。
五年过去,洛饮冰气质成熟了些,容貌却没变,有研究表明,异能者寿命普遍延长,延长多少取决于异能的级别。
洛饮冰和纪初如今都是七阶,或者说最高阶的异能者,他们的寿命自然延长了不少。
这就导致时光在他们身上变慢,如今又是五年过去,两人除了气质,似乎没什么变化。
洛饮冰仍是那般的样貌,眉眼精致,鼻梁秀挺,漂亮得不像是人间生灵。
鹿宁问了好,寒暄道:“最近在忙什么?”
洛饮冰抬手,从一旁拿起什么东西戴在了脸上,那是副无框眼镜,他带着眼镜,气质陡然又沉稳几分,带着斯文俊秀的书卷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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