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光环已失效(34)
周浔松了口气,“那你喜欢什么样的?”
“对我好的吧。”
“这么笼统,那样貌方面呢?”
“看着顺眼就行。”
听完回答,周浔和宋子墨都有些无语,林韵一副没开窍的样子,真让他们下不了手。
话题到此为止,三人继续各忙各的,直到晚上,林韵洗完澡遇到宋子墨时,对方突然说了句话。
“你白天问我喜欢什么样的,其实都不对,我形容不了那个人。”
林韵一听,萌生八卦之心,“是谁?”这妥妥有喜欢的人啊!
“没有,”宋子墨脸红。
卫生间这边只有他们两个人,林韵赶紧把人抓住,“周浔又不在,你害羞什么?到底是谁?我们以前班的?”
宋子墨看他一眼,很久才回答,“不是。”
这样,那他也不可能认识,“那是以前的同学?”
“……嗯,”
“叫什么名字?”
两人靠得很近,林韵身上带着微凉的水汽,那双好看的眼眸,差点吸走了宋子墨的魂。
“你问这么清楚干嘛,”他干巴巴地说。
林韵挠头,“就好奇嘛,”见人不想回答,打算回房间的时候。
突然听到宋子墨说:“他姓林,”用尽毕生的勇气,才挤出这句话,心跳得飞快,手心全是汗,他看着林韵的脸,紧张地握住拳头。
然而林韵根本没察觉,“这么巧,刚好和我同姓,”他感叹一句,拍拍宋子墨肩膀,“你还挺痴情的,只是现在这种情况,你别伤心啊,”他安慰对方几句,转身走了。
宋子墨没有表情,心里却很无语,等林韵走远后,才叹气,这么隐晦的说法,那个傻子怎么可能听得出来。
四年后。
又是一年冬天,林韵数了下仓库里的煤炭,发现可能不够用,计划着明天出去采集。
还有7个月,任务就结局了,最近两年里,蜘蛛和丧尸的数量开始回落,外出只要跟着周浔,就能避免危险,地下室的物资到底是不够的,冬天烧煤取暖消耗很快,时常要出外采集。
刚采回来的木头是湿的,晾上很长时间,才能投入使用。
计划好后,林韵去通知周浔,两人做好准备,计划明早外出砍树,宋子墨听后,也打算跟着去。
外头已经没两年前那么危险,有时候林韵也会带他俩出去打野兔,空间里的菜几乎快吃完,不能像最开始那样挥霍,好几天,他们才吃顿肉。
第二天,天亮后,三人开车到周围的树林,周浔感应一番,没有发现危险。
野兔不好打,宋子墨拿着自制弓箭,花了很多功夫,才猎到一只。
林韵带着周浔砍树,忙活一上午,才把皮卡装满。
因为缺少汽油,只有砍树的时候,他们才会开车出来,余下时间都靠走路。
周浔把整理好的木材搬到车上,宋子墨也拎着野兔回来,两人碰头说了几句话。
林韵顾着整理碎木,也没工夫听,他急着把东西弄好,结果一个不小心,被碎木划伤了手。
天气冷,一开始没感觉,等染红地面的雪时,林韵才看到受伤的伤口,大概是划到了血管,血液源源不断地冒出来,带着温度落到地面。
真糟糕,他从空间拿出一扎绷带,随意缠了几下,把血止住。
“下次你去猎兔子,”宋子墨皱眉。
周浔拒绝,“不!我得保护林韵。”
“你这家伙!”
可下秒,“!”周浔表情突变,迅速回头。
不对,雪下面有东西!林韵那边危险!
没等宋子墨反应过来,周浔已经冲了出去。
黑色蜘蛛嗅到血液的味道,饥饿已久的它,立刻发现目标宿主,未等林韵发现,蜘蛛已经爬上他的大腿。
过了两秒,林韵才看到趴在腿上的蜘蛛,全身的血液瞬时凝固,他赶紧伸手驱赶,结果蜘蛛直接咬开衣服钻了进去,“卧槽!”毛骨悚然的感触,随后传来痛觉,皮肤被撑开,有东西顺着伤口钻了进来。
这种恶心的感觉,让林韵软倒在地,他立刻按住大腿根部,阻止它爬上来,约半个手掌的大小的蜘蛛,十分有力气,蜘蛛见前路受阻,便开始往里钻,“不!!”
血液倒流,手脚冰凉,冷汗浸湿了衣物,鲜血顺着染红了裤管,蜘蛛在疯狂啃食他的血肉,疼痛和病毒的感染让人渐渐没有了行动力。
任务眼看要完成了,却在这时候感染!
“林韵,”周浔和宋子墨奔来,顾不得说话,立刻用刀划开他的裤子。
鲜血不断从伤口溢出,皮下的鼓包似乎感应到危险,立刻往别处钻。
“快!别让它跑到器官里!”宋子墨急红了眼。
周浔迅速出刀,狠心剜下林韵的肉,抓到蜘蛛后,他第一时间将其捏死,然而林韵的伤口十分严重,伤口呈现不正常的颜色,腿上的肉被蜘蛛吃了不少。
周浔和宋子墨难掩心中的痛,抱起人赶紧开车赶回家。
“林韵,别睡,对不起,是我不好,没保护好你,”周浔为他清洗伤口,满心的自责,看清伤口后更是遍体发寒,从未有的恐惧,从未有的愤怒!快速包扎好伤口,黑色的眼眸里,写满了自责和害怕。
一定很痛吧,我的林韵,他抱紧怀里的人。
宋子墨也没好到哪去,看见蜘蛛往里钻的时候,他心脏都停了,不敢想象再晚几秒的后果,血液瞬间回流,指间不受控制地发抖。
三人赶回别墅。
林韵开始发烧,呈半昏迷的状态,脑海里全是117的警告声。
【警告!身体已感染病毒,死亡倒计时:6:00。】
“他开始发烧了,”宋子墨喂林韵吃退烧药,“已经感染了,为什么你没有发现那只蜘蛛!”
周浔手指颤抖,“我不知道,它被埋在雪下休眠了,能量十分微弱……”
“你滚开!他要被你害死了!”宋子墨抑制不住流泪,“我不甘心,林韵,你不能死!你别死,”卑微地祈求着。
周浔不愿走,“或许我能救他,我血里有抗体,”他如魔障般,反复说着这几句话,“林韵,别丢下我们,我们说好要一起活下去。”
“别…哭…”林韵无力睁眼。
“对,周浔你的血,或许能救他,”宋子墨宛如抓住救命稻草般,看向周浔,如果什么都不做的话,林韵肯定会死,对方的血不管有没有用,都要死马当活马医。
两人对视一眼,明白彼此的想法。
宋子墨拿出注射器,开始抽取周浔的血,这里不是实验室,无法提纯抗体。
他先抽出几十毫升血液,给林韵服下,然而等了半个小时,也没看到效果。
两人无比害怕,林韵烧得太厉害了,甚至开始流鼻血。
不要,别这么狠心,如果神真的存在,请不要这么快带走他!
血型不同会造成排斥反应,但别无选择,不抓紧时间,就只能眼睁睁看着林韵死去。
眼球开始充血,昏迷的林韵甚至出现了痉/挛现象,四肢不受控制的抽搐,看上去十分吓人。
“不能等了,赶紧给他注射,”周浔如受伤的野兽,紧紧抱住林韵,“你没有抗体,要小心点。”
“我知道,”宋子墨垂眸看着手里的针管,稳住发抖的手,找到林韵手臂上的静脉,将血液注射进去。
余下的时间,他们只能不断祈祷和忏悔,祈求死神不要带走林韵。
.
“唔,”好难受,缓缓睁开眼,感觉每块肌肉都在酸痛,眼前是熟悉的天花板。
他还没有死?
“林韵!太好了!”哽咽而激动的声音。
“你,你终于醒了,”沙哑的男声。
林韵扭头看到他俩憔悴的模样,微微出神,刚伸手就被人抓住了,“太好了!”周浔激动得仿佛不会说别的话了。
“我活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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